第二十六章 大家一起来(第1/1页)重生之都市枭雄

    (事情有些棘手,估计至少还要花上四五天,这段时间每天只能保证一更!抱歉!!)

    杜曼妮冷哼一声,美眸中精光一闪,寒声道:“黄波,你真当我不知道你的来意吗?什么帮戴高楼讨回公道?!哼,恐怕你的真正目的和戴高楼一样,都是想要借用我来得到我老爸手上的那柄玉如意,以讨好小刀会吧?”

    血手党魁首黄波的眼神闪了闪,呵呵一笑,道:“三小姐说什么黄某不明白,黄某的血手党和小刀会可没什么瓜葛,用不着讨好……”

    “真的没瓜葛吗?”杜曼妮不屑的笑了笑,道:“黄波,你未免太小瞧我们杜家在上海的情报网了!你以为我们对你的身份当真一无所知吗?”

    “三小姐,你……”正当黄波要出言狡辩时,他身后走上一人,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他的脸色当即一正,冷笑道:“三小姐,别再说这些有的没的来延误时间了,你青帮的援军是赶不及了。你乖乖的跟我们走吧,黄某保证不会伤害你。如若不然,一场流血冲突下来,恐怕你这守望者酒吧就要连办几十场丧事了……”

    杜曼妮傲然一笑,冷着脸道:“想要我乖乖的,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似乎担心青帮的援军,黄波没心思耗下去,阴狠着说道:“化骨龙,请三小姐过来。”

    一个年轻痞子应了一声,脚步移动,面带淫笑的快速冲向杜曼妮。就在他近身探爪,抓向杜曼妮饱满的酥胸时,一道寒光如闪电般划过,这名为“化骨龙”的小痞子突然翻身倾倒,脖子上隐见一道红色血迹,血液流淌,而他的生命却已不复存在。

    现场三百人中的绝大部分都没有看清杜曼妮的刀是怎么出现,又是怎么划过化骨龙的脖子的。而少数几个能够看清的,却也感叹于杜曼妮的心狠手辣、出手不凡,一时间全场静默。

    只有钟小满的反应比较另类,在化骨龙倒地不起时,她就一把将正看得津津有味的刘煜搂紧了怀里,用微微发颤的嗓音低声念道:“煜煜别看,太血腥了,你别看……”

    从钟小满颤抖的娇躯上,刘煜完全可以感受到她心中的忐忑和不安,见如此害怕的她还有心思安慰自己,刘煜不禁有些感动,不但任由她“勒”住自己,更伸手轻轻地拍打着她的粉背,给予她无声的抚慰。

    充满了几秒钟,黄波眼神一厉,挥手道:“给我杀!”

    血手党徒众群喝一声,挥动着钢管砍刀的向杜曼妮潮涌而去。

    杜曼妮笑声倏起,脚步旋侧横移之下,已是避过了当头的两把刀,与此同时,她手中的短刀泛起一抹冰冷的寒光,迷离人眼间,已然切入了一人的胸膛之中。但听一声凄厉的惨叫,眼看那人是没命了。

    杜曼妮没有丝毫迟疑,利用抽刀的力量顺势又划破了了两个血手党徒的喉咙。

    就在杜曼妮在解决三个敌人时,杜德义已经和光头佬异口同声的喝了一声“杀”,率领青帮精锐毫不怯懦的直迎而上。十多个守望者酒吧的保安面面相觑一眼,终于牢守职操,壮起胆子,呼喝着随后扑上。

    光头佬出拳大开大阖,和他的长相一样,带着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勇猛,只要被他打中,绝对是人仰马翻。

    胖乎乎、看起来十分和善的杜德义却有一身凌厉凶悍的腿法,中者无不应声而倒,非死即伤,完全丧失行动力,没有一个能爬得起来的。

    而风华绝代、艳丽无双的杜曼妮却比两个大男人更狠!她的刀轻灵诡异,触者多数死的不明不白。皆因她出手实在太快了,快到人的眼睛根本及不上刀的速度。只见到那寒芒闪来闪去,就是无力抵挡。

    可是,杜曼妮她们三个人的强悍却不能让酒吧一方占据优势,毕竟血手党一方人数太多,而且拿得出手的高手也有两个。在光头佬和杜德义被黄波和那个跟踪者分别挡下后,杜曼妮就更显独力难支了!

    酒吧方面连续响起了惨叫哀嚎,一直搂着刘煜不让他看到血腥场面的钟小满终于坐不住了,不顾刘煜的反抗将他按到桌下,小声叮咛道:“煜煜,你就躲在这里别处去。这里是角落,也不太可能会有人特意过来,你躲好了,姐姐出去一下下,马上就回来!”

    刘煜微微皱眉道:“外面满场混战,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

    钟小满毫不客气的在刘煜的额头上轻轻地敲了一记,佯嗔道:“你说什么呢?!姐姐的功夫不知道多厉害,区区几个痞子算得了什么……”

    越来越紧急的形势让钟小满无法再和刘煜“扯皮”,再次叮咛了一声“藏好,小心保护自己”后,钟小满带着一脸舍身就义的表情冲了出去。

    刘煜眉头微蹙的从桌下钻了出来,抬头正好看到钟小满踹飞了两个痞子,趁乱冲到了杜曼妮的身边。

    远远的刘煜就看到杜曼妮原本淡定的神色变得气急败坏起来,看她那样子,如果不是现场情况危急,她多半是要狠批钟小满一场的!

    一来心中有些担心钟小满的人身安全,二来也对跟踪自己的那家伙有些好奇,刘煜决心出手,要来就大家一起来。趁着钟小满没注意这边,他起身往光头佬的身边走去。

    现场虽然混乱,但凭着游仙步的玄妙,刘煜的表现却似闲庭信步一般的潇洒。途中,他顺手抄起一把不知道被谁遗落的砍刀,在不经意之间顺手挥击,所过之处,血手党徒众纷纷倒毙,其风范远胜李白在《侠客行》中描述的那种“十步杀一人”的潇洒!

    此刻,光头佬和那位跟踪者正斗得不相上下,酣战中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刘煜的靠近。

    刘煜也没跟他们打招呼,只游走在他们的战圈之外,在闪避袭杀血手党徒的同时,也随时留意着那位跟踪者的空门破绽。

    失去了内力的刘煜对上一流高手是很吃力的,即便依靠着游仙步的玄妙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但要想取胜却也千难万难。不过,他的眼力还在,在适当的时机当一回“压死骆驼的稻草”还是绰绰有余的!

    终于,在躲闪光头佬一记暴击时,那位跟踪者露出了一丝破绽,而刘煜立刻就抓住了这个机会,闪身急进,一刀就插进了对方的胸膛。

    敌对双方都睁大眼睛瞪着这个突然插手他们之间的公平决斗的卑鄙小人,在看清楚是刘煜后,光头佬眼中的寒光隐去,随即震惊之色却难以掩饰,显然想不明白这位“捣蛋少爷”为什么还有如此精准的刀法。

    而那位跟踪者在看清楚刘煜的相貌后,一双眼珠子几乎脱眶而出,内里全是难以置信,他张开嘴荷荷了两声,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