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俺眼神不好(第1/1页)乱世小民

    

    好半晌,阿秀才抽噎着松开手,从孟有田身上离开,胸前一阵清凉,孟有田给她盖着的衣服滑落下来()。

    啊!阿秀惊呼一声,将双手抱在胸前,遮掩住胸前露出的两个挺耸的白白的乳×房。

    孟有田赶紧背过身子,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三具尸体凌乱的倒在地上,一个少了半边脸,一个胸前流着污血,另一个脖子上血肉模糊()。一阵风吹过,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冲入鼻中,孟有田不由得扭过头去,紧走几步,扶着一棵小树哇哇吐了起来。

    到底是第一次杀人,到底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孟有田的激愤过后,便剩下自然而然的生理反应了。

    阿秀匆忙穿上孟有田的衣服,等看到血肉模糊的尸体时,也和孟有田是一样的反应,吐得一塌糊涂。

    “有田,你没事吧?”一个人匆匆跑来,远远的便呼喊着。

    孟有田喘着气抬起头,看清来人是强子,手里拎着把柴刀。原来强子正在村外割茅草当烧柴,碰到边哭边跑的小嫚,情急之下,便赶来搭救。而孟有田走的是另一个方向,却没遇见小嫚。

    “俺没事儿!”孟有田肚子空空,吐无可吐,做了几下深呼吸,感觉稍微好了一些。

    强子腿快,不一会儿便来到跟前,立时便被这血腥的现场给惊愣住了,“这,这,这是——”

    “三个畜生,被俺和阿秀打死了。”孟有田皱着眉头一指“米卡多”,解释道:“还有它,咬死了一个。”

    强子显然比孟有田的心理素质要强一些,年在外闯荡,经历过的和看见过的事情锻炼了他的神经。

    “该,这号畜生,该死。”强子骂着,眼睛盯上了地上的大枪,伸手操起一枝,抚摸着,象是自言自语地说道:“有了这家伙,***李大坏也得老实服贴,俺就能报了仇。”

    “强子哥。”孟有田走上几步,对强子说道“咱先不说报仇的事儿,还是先把这处理处理吧!”

    强子从幻想中清醒过来,想了想说道:“你和阿秀先往村里走,小嫚进村一喊,这人一会儿就到。俺留下,把这三个畜生埋一埋,这枪呢——”

    “这枪咱留着()。”孟有田接话道:“强子哥,你砍点树枝什么的,然后和枪捆在一起,趁人少的时候再回村,或者藏在土窑里等咱们一起偷偷的运走。对了,还有子弹、皮带什么的,以后兴许都用得着。”

    “明白了。”强子使劲点了点头,说道:“俺都给藏在土窑里,再弄些柴禾茅草什么的遮掩一下。你回村叫上小全,赶着车运一趟。”

    “好,就这么定了。”孟有田招呼上阿秀,两人向村里走去。

    走在路上,阿秀默不作声,满脸的凄苦。名声,那时的女人最注重这个,虽然没被糟蹋,可经历这样的事情,风言风语定然少不了。姑娘偷偷看了孟有田一眼,孟有田正边走边思索着心事,阿秀心中更难受,以为孟有田也在嫌乎她。

    三杆枪,虽然少了点,但总是个开始。而且出了这件事情倒给孟有田提了个醒儿。原来这条路也有溃兵走,以后倒可以就近截夺,能抢着自然是好,抢不着也不损失什么。

    孟有田想通了,这才抬起头,看了看阿秀,姑娘已经泪流满面,边走边哭,眼泪洒了一路呢!

    “阿秀,你别哭哇!”孟有田停下脚步,说道:“那三个畜生想干坏事没干成,都去了阴曹地府,遭了报应,你,你就别难过了哈。”

    阿秀摇了摇头,眼泪掉得更厉害了,抽噎着说道:“可俺,俺的身子被人看见了,脏了,再没人瞧得起。”

    “谁说你的身子脏了?”孟有田没有带手帕的习惯,身上又只剩下贴身的小褂子,只好抓起阿秀宽长的衣袖,给她擦着眼泪,“净瞎琢磨,你还是清清白白的,什么也没变。你好好想想,看见你的三个畜生不是都死了,俺,俺啥也没看见,俺眼神不好,是不是这样?”

    阿秀眨了眨有些红肿的眼睛,似乎在分辨孟有田所说的是真是假,半晌,她勉强笑了笑,在她笑的时候,身体因脸上的疼痛而畏缩了一下()。

    看着阿秀还有些孩子气的脸,那些仍在微微向外渗血的紫血斑和伤口,孟有田的心底浮起一缕温情,他伸出手去给她擦去脸上的血。他挽救了她,从那些坏蛋手中,为此他感到欣慰和高兴。

    “前面就是小河了,洗一洗脸上的血,就又变回原来的阿秀了。”孟有田继续哄着,“咱村谁不说阿秀既漂亮又能干,好几个小伙子都托俺给你带个话儿,想和你相好呢!”

    阿秀垂下眼睑,低声说道:“你别带话儿,俺也不想听,俺——”她轻轻摇了摇头,抬腿向小河走去。

    “对了,还得教你咋说呢!”孟有田连忙跟上,“可别对人说俺杀了人,就说是俺追上去,放了一枪给吓跑了……”

    “知道哩!”阿秀快步走到河边,撩起水轻轻地擦洗肿起的眼睛,然后默默等水波平静下来,又小心翼翼地擦嘴唇上的伤口,摸面颊上的紫血斑,仔细地看着水中的倒影,很担心脸上会不会留下伤痕。

    ………………

    1891/30式莫辛-纳甘步枪,因其发射时烟雾少,而且枪声清脆,特别是供弹、发射动作干脆利落,连续发射时如同水珠溅落,故在中国得名“水连珠”。该枪和同时代的步枪一样,都是以追求大威力、远射程为主要目的。7.62mm的尖头子弹,红头绿屁股,看起来很有感觉。

    在油灯的照明下,孟有田反复摆弄着这枝名枪,这可是芬兰、前苏联和中国三个国家狙击个人最高纪录保持者都使用过的莫辛·纳甘系列步枪,在自己手里,或者会创造辉煌,也或者是被无声无息地埋没。

    强子和锁柱一人拿着一杆汉阳造,也是爱不释手,啧啧连声。小全有了盒子枪,也不好意思再抢,只是略微摆弄了几下,便让给了这两个急不可待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