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134 相携(第1/1页)武侠之父

    谈薇皮肤极白,生得也很漂亮,但身上却完全没有半分新潮都市味儿,反倒是透着一股子这个时代鲜有的柔美娴雅、端庄素然,某一瞬间,就犹如一副从古画中走出的深闺仕女。

    加上今天穿的是一袭白色缀粉的晚礼服,塔夫绸面料塑造的独特版型,在颈、肩部形成柔软细腻的褶裥,下面更有漂浮的粉白裙摆轻曳……

    使得整个人像是一朵刚濯了晨露珠儿的清水芙蓉。

    饶是邓铮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此时也不禁微微晃了下神儿,眼睛一亮,由衷赞道:“真漂亮。”

    少女低头,抿唇,素来落落大方的她,面颊上也禁不住微微晕上了一丝轻酡。上前一步,轻轻挽住了邓铮的胳膊。

    实在是这种装扮,是她平生第一次。从美容室出来前,心里还是很忐忑的,就像面对人生的终极大考一样,待看到邓铮眼神中的亮彩,再听到他肯定的赞许,一颗心儿这才算是终于落了地,但还是略略有些不好意思。

    邓铮察觉到了她的僵硬,握了握她沾着湿汗的小手,就笑:“真的很漂亮。端雅大气,小白莲儿似的,很适合你。造型师是谁,介绍给我认识下?”

    谈薇垂垂袅袅的长睫,瞬间犹如春柳般漾了起来:“哪有什么造型师。我自己瞎搭的。”

    “啊!”邓铮大惊:“你不是谈薇!你究竟是谁?说,你冒充我们家谈薇究竟意欲何为!告诉你,我们家谈薇读幼儿园前可是一直拿毛衣搭着呢绒秋裤外穿的存在……”

    “铮哥哥!”少女鼓嘴不依。继而就笑,瞬间。似乎也不那么紧张局促了。

    到了这个时候,驾驶席上看傻了眼的孙天孔才急慌慌地打开车门跑下来。绕到这边来将车门打开。额上,都是细汗。

    邓铮好笑地望了他一眼,帮谈薇提着裙子,护着她上车坐好,这才拍了拍孙天孔的肩膀,“小孙,谢了。出发吧。”

    孙天孔眼观鼻、鼻观心,就差正步走了,绕到驾驶位。开车门,上车。手握方向盘,一脸端肃,目视前方。

    “小孙,介绍一下,谈薇,我妹妹。crysta组合的队长。”

    “谈薇,这位是小孙,我临时拉来的司机。是我们‘侠之大者’的编剧。《白发魔女传》有他很大的一份功劳。”

    谈薇素来会照顾别人情绪,闻言眼睛一亮,笑道:“孙哥很厉害啊。”

    兄妹俩一吹一捧,前边的小孙编剧精神一振。顿觉一股豪情在心头,驾驶水平瞬间提升了近五十个百分点……

    晚宴举办的酒店距离有些远,途中。车上,近来见面越来越少的兄妹二人。终于可以趁机聊会儿。

    透过谈薇的口中,邓铮了解到了她们组合目前的发展状况。

    《星辰》、《隐形翅膀》、《斯坦福桥》三首歌早已录入“华语经典”频道。尤其是前两首。正版音源下载量更是逼近了六百万大关,成绩相当不菲。虽然没有其他以成熟性感、劲歌劲舞为卖点的女子组合商演机会多,粉丝群体膨胀快,但现在也已经有了规模不小的粉丝群,整个发展态势,非常健康平稳。

    除了组合演唱事业外,五个团员也初步找到了自己的定位。

    林小璐天生综艺狂魔,搞笑会玩,精力充沛,还生得讨喜可爱,眼下已成为了很多电视台争相邀约的小香饽饽。

    姜妃什么都能来,但什么都不特别擅长。不过气质清媚的她人气最高,男性粉丝最多,几乎涵盖各个年龄层,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叫“神妃”。

    贝格格又懒又精致,眼神儿迷迷离离,像猫儿似的,加上很懂时尚,唱歌嗓音很挠人很独特,不仅拥有很多少男粉丝,还有数量相当庞大的少女粉丝。

    年纪最小的和琪,参加综艺节目比较少,但因为她在校成绩很好,乖乖的,非常认真努力,除了拥有不少忠实的中学生粉丝外,很多学生家长也特别喜欢她。

    谈薇自己这个队长呢,在粉丝群体里似乎没有其他四人那么显眼,但圈内对她唱功的评价很不错。而且因为之前《蝴蝶飞飞》跟邓铮合音大受好评,目前公司已经接到好几部电视剧片尾曲的邀约,正在筛选斟酌中……

    少女倚着他的肩膀,絮絮叨叨、轻轻柔柔地说着,邓铮安静倾听。

    过了会儿,感觉她不怎么说话了,邓铮问:“春节有时间回家吗?”

    少女摇了摇头,声音渐轻,呼吸渐渐悠长。

    “没事。我有时间会带徐莹阿姨去看你的现场演唱。她肯定很高兴的。”

    少女轻嗯了下,靠在邓铮肩膀上的小脑袋猛地一滑一抖,然后挣扎了下,想要勉强起来——

    邓铮拿手轻轻摁住了她,“困了,就先睡会儿吧。快到了我叫你。”

    少女闻言,便心安理得地两只手将他的胳膊缠得紧了些,瞬间沉沉睡去。

    邓铮叹了口气,拿手掌托扶着她的脑袋,换了个让她更舒服些的坐姿,然后拿起旁边的西装外套,轻轻给她披在了身上。

    ……

    提前十分钟,邓铮叫醒了谈薇。靠在最亲近信任的人身边,安安稳稳地补了小半小时的觉,少女醒来后,重新变得荣光焕发、神采奕奕。

    孙天孔顺着门童的指引,在正门口停好车,邓铮拍了拍谈薇的手,两人对视了一眼,互相鼓了鼓劲儿,邓铮先下,然后搀扶、照顾着谈薇下车。相携而入。

    喀嚓,喀嚓,喀嚓。

    闪光灯四起,两人甫一亮相,便谋杀了许多菲林。

    对于邓铮,大家自然都熟悉。在所有人的眼里,他既有金梁先生饱读诗书气自华的底蕴,又有张丹枫角色赋予的璀璨光环,两者合一,是在场所有人中最让人难以忽视的存在。

    今天这种场合,在座的知名作家很多,比邓铮名气大的也有,但没一个有他这么灼目的明星光环;到场的明星艺人也不少,大腕儿云集,但却没一个有他超级畅销小说名家的身份。

    可以说,邓铮肯定不是今晚最大的明星,也不是最厉害的主角,但却是最吸引眼球的那个。

    但是紧接着,大家的注意力便转移到了他身边的女伴身上。

    然后大家便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邓铮带的这个有些陌生的年轻女伴,肯定不是在场最漂亮的,也绝不是在场身材最好最性感的,但气质很独特,属于让人很难忽略的那种……(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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