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章 借尸还魂的诡计(第1/1页)锦医卫
279章 借尸还魂的诡计
“牛大力,游拐子,你们俩说的是什么?”秦林站起来,颇为兴奋的问道。
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袋,牛大力搓着手呵呵直笑:“启禀长官,今天可不是俺老牛手痒,都是游拐子撺掇才去的……”
游拐子也没意识到秦林格外关注此事的原因,陪着笑脸说了原委:
大概是半个月之前,聚宝门外长干一带来了位卖南洋粘胶的行脚商。
据说这种粘胶是南洋岛国的树上流出来的,粘力极强,做雨伞啊做皮靴什么的都用得上,自打三保太监下西洋就多曾有商客运到中原出售,这些年随着月港开海,中外海商都在卖,并不稀奇。
可这位卖胶商客的卖法格外出奇,他把一块约莫三两重的金币粘在一尺见方的黄铜板上,铜板则钉在五尺多高的青石墙上,声言谁能用左手抠下来,金币就送给谁——意思无非是夸耀他所出售的粘胶,粘力格外强劲。
谁知黄金迷人眼、财帛动人心,关心粘胶的人不多,反倒是轰动了许多百姓前去凑热闹,每天不知有几千几万人去抠过金币,无奈那粘胶确实给力,金币紧贴铜板,去抠吧手指头又无处着力,始终没有一个人能够抠得下来。
即便如此,每天去抠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所有人都想:也许前面的各路好汉已经把金币抠松了,等我动手就一下子瓜熟蒂落了呢?
借此东风,商客的南洋粘胶也卖出去不少。
游拐子听说这事儿,就立马上了心,等今天轮休,就叫上牛大力去长干找那商客——就不相信了,老牛这把子天生神力,还不能把用胶粘上的金币抠下来?
没想到去长干找了半天没找到,随手抓个地头蛇问问,结果卖粘胶的商客已经离开四五天了。
两人不免大失所望,好在长干、雨花台这些地方十分热闹,吃吃茶、逛逛庙会玩了一天,等上了灯才尽兴而归。
说完前因后果,游拐子看了看秦林的脸色,心头暗自纳罕,陪着小心问道:“不知此事是否有藏有情弊?长官问起来,小的定当知无不言。”
陆胖子是前头和秦林探讨过的,此时脑中灵光一闪即逝,却是抓不住头尾,一时间混乱无比,似乎无限接近于真相,又好像完全陷入泥沼,最后只得眼巴巴的望着秦林,希望他给出答案。
秦林嘿嘿冷笑两声,猛的把桌子一拍:“情弊,这里头岂止情弊,分明就藏着借尸还魂、李代桃僵的阴谋诡计!”
经秦林之口道破借尸还魂四字,陆胖子只觉脑中轰的一声大响,之前的疑团迎刃而解:
全案中罪犯最狡猾的地方,便是用“疑似李火旺”的第三人替代了真的李火旺,提前弄到了火药库里面,从而在时间和受害人两个破案的关键节点设置了难以破解的迷雾。
要击穿迷雾直抵真相,就必须找到“疑似李火旺”的真实身份,识破这个被犯罪分子刻意引入案件之中的隐藏于迷雾中的第三者,至少要弄清楚罪犯是从什么途径,找到这个胳膊上同样生着肉瘤的人来做李火旺的替身。
“哈哈哈哈,原来如此,”胖子甩着胖脸,不停的用手捶着头:“唉,猪脑子,和秦哥一比我真成了猪脑子!”
“怎么和秦长官比?确实猪脑子!”韩飞廉揶揄他几句,又道:“不过,下官还没想明白秦长官说的是什么意思呢。”
牛大力和游拐子也没弄清楚案情,连声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陆远志就长话短说将案情捋了一遍。
“抠金币和手肘有肉瘤……”牛大力瞪着铜铃似的一双眼睛,仍然不明所以。
“比牛还傻!”胖子也鄙视了他,然后拿块银子摁在墙上:“假设这就是金币,粘在铜板上,铜板钉在五尺多高的墙上,你怎么来拔?”
“这还不容易,”牛大力呵呵笑着,将左手衣袖高高卷起,伸手就去抠。
是了!韩飞廉和游拐子同时重重的拍响了巴掌:此时此刻的牛大力,正好露出了整个左手肘部!
黄把总一伙想找个同样左手有肉瘤的人来做李火旺的替身,但军民人等都穿着衣服,怎么知道谁的手肘上有肉瘤,难道大街上一个个的把人家袖子卷起来看?这样做的话,恐怕很容易在案发后被识破吧。
于是他们就想出了诡计,借卖南洋粘胶为掩护,玩一出抠金币的好戏。
此时百姓所穿的衣服,袖子相对比较宽大,盖过了手背,试问要用力做某件事的时候,会不会习惯性的挽起袖子?再者,金币所处的高度位置比大多数人的头顶都高了,就算不故意卷袖子,伸手去抠的时候宽大的袖子也往往会自动滑落到肘部!
每天去抠金币的人成千上万,接连干上几天,要找到另一个肘部生有肉瘤的人就很容易了,至于这人的长相身高胖瘦倒不必和李火旺一模一样,反正头颅被炸得稀巴烂,看不出长相,全身被烧得焦黑,肚破肠穿,肢体又是四分五裂,所以高矮胖瘦只要不相差太多就行了。
“好诡计啊,真能掩人耳目,”秦林啧啧赞叹着,对手越狡猾,越有挑战性,破案之后给他带来的成就感也就越强,或许这就是一名侦探的职业病吧。
明白过来的韩飞廉、游拐子则看着秦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咱们这位长官一定是心有九窍吧,否则怎么能从别人三言两语的闲谈中,就敏锐无比的发现了疑点呢?
这本事真不是盖了!
牛大力呵呵傻笑着,他是最后才明白的,棒槌似的手指头抓着头皮,瓮声瓮气的道:“原来是这样啊……不过,那卖南洋粘胶的商客已经跑了,咱们上哪儿去抓他?”
韩飞廉和游拐子相视一笑,牛大力以前只是蕲州衙门的壮班班头,自然不懂得这些,但他俩则不一样,长期在锦衣卫里头,都快混成精了。
秦林摇了摇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咱们只需……”
就像阳光之下必有阴影,任何地方有白道就会有黑道,南京城内是公爷侯爷尚书侍郎的府邸,纸醉金迷的秦淮河也有地下的潜势力暗流涌动,南京城外,聚宝门南面的长干和后来兴起的居民区,入夜之后则完全是帮会的天下。
这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杂处。
或许没有城内秦淮河那么漂亮的姐儿,可对飘泊无定的江湖人来说,再好看的花魁要是只能看不能吃,那就不如这里三流妓院里头,那些胸大臀翘的窑姐儿。
或许没有王公府邸之中醇香醉人的陈年美酒,但在成天刀头舔血的汉子、出没江上的水手和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私盐贩子看来,喝下去能够让你的胃燃烧起来的老白干、地瓜烧,才能称为真正的酒。
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混乱不堪,却又有着内在的秩序,是那些敞胸露坏的打手,是那些站在街边嘴上叼着草茎的年轻人,以及更多看不见的力量,在维持着这种混乱中带着生机勃勃的秩序。
如果外来的扒手、卖艺者或者别的什么人想到这里来混饭吃,他们就必须拜访掌握这股地下力量的人,或者这个人手下的师爷和掌柜。
乔三爷,他的真名已无人知晓,但在南京城内外都只有这一个三爷。
因为自从有了乔三爷,独霸西城二十年的马三爷就突然头疼得厉害,最后把脑袋砍了下来才把病治好;河口水码头十分嚣张的赵三爷则不小心跌进五尺深的水里淹死了——可很多人都知道,赵三爷能在江面上游三个来回不歇气……
今晚,乔三爷的生活依旧丰富多彩,他在聚宝门外最好的一座青楼里摆下了茶围,极有名望的胡举人、张员外和毛掌柜作陪,都小心翼翼的拍着乔三爷的马屁,而四名打横相陪的姐儿,也一个赛一个的风骚,那比蜜还甜的眼波,浓浓的腻在三爷的身上。
“城里头那些大佬倌和酸丁们,只捧秦淮河的什么秋麝月、金樱姬,哪知道三爷这里才是金屋藏娇啊!”胡举人高高的捧起了酒杯。
“是啊是啊,”张员外狠狠的往身边那姐儿的屁股上摸了一把,也附和道:“三爷才是真正懂女人的,咱们这几位妹妹,在床上的风骚劲儿,那可是秦淮河那些清倌人远远比不上的了。”
乔三爷拈着一部黄不黄、黑不黑的胡须,笑容实在志得意满,只觉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总算功成名就了。
一众人正在乐呵,不成想青楼底下传来呵斥声,还没说几句就听得乒乒乓乓动起了手,闷哼、惨叫接连不断的响起来。
三位陪客都是一惊:三爷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所谓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莫非是强仇大敌来了?
乔三爷稍微慌了慌,兀自强作镇定,“不要慌,底下有从点苍派请来的高手,三爷手底下十三太保也不是吃素的。”
“哦,三爷就有这么自信吗?”一个笑容格外贼忒兮兮的年轻人,从楼梯上施施然走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