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齐人之福(任性的四万字)(第1/2页)最强重生系统

    蔺,

    赵安还是简单的多,洗头冲凉,然后换上衣服,李清歌照样多花了一些时间才出来。

    “晚上我们是在房子里恩恩爱爱呢,还是去街上吃饭?”赵安问道。

    这么说,李清歌的选择毫无疑问是后者,李清歌看着赵安欲言又止。

    赵安坐在沙发上伸着懒腰,然后站起来拉了李清歌过去,等她坐下后,手掌搭在了她光滑的肩头上。

    “有什么事情想说?”赵安看着李清歌的神情问道。

    李清歌摇了摇头,尽管是男女朋友了,可是不好意思。

    “说吧,老夫老妻了,有什么不好说的?”赵安挠了李清歌的痒痒。

    李清歌笑了两声,打了赵安一下,“谁和你老夫老妻了。”

    “那你快说。”赵安继续挠她痒痒。

    闹得李清歌面红耳赤了,笑个不停,李清歌这才按住他的手,然后看了看房门,压低声音地说道:“蔺小仙……你觉得她漂亮吗?”

    这种问题真的是没有回答好,没有在回答的时候掌握好神情和语气,那就是作死,赵安这么想着,李清歌也果然是在观察着他的神色,于是赵安先皱了皱头,然后才说道:“还行吧,有点像个洋娃娃,但是身材比例有点失衡。”

    “你是说她胸太大吧。”毕竟是男女朋友了,讨论下这样的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李清歌这么想着,所以直截了当地说道。

    赵安点了点头,“确实,太大了,我们中国人很少有这么大的,基本上只在日本动漫里见过。”

    李清歌捧着赵安的脸,让他抬起头来,不让他看着她的胸部,不然的话这时候两个人讨论的是蔺小仙的胸部问题,他就一定会在心里比较她和蔺小仙的胸部。

    “是的,太大了,那么重,挂在胸口都嫌累赘。”李清歌其实感觉过蔺小仙胸部的分量,确实沉甸甸的。

    “像清清的就最好了,虽然丰满,但是不会觉得是累赘。”赵安眼馋地说道。

    “说正经的!”看在他算是称赞自己的份上,而且符合自己的心意,李清歌不和他计较,“那你会喜欢摸蔺小仙的胸部吗?”

    “当然不会。”这种原则性的问题,赵安必须严肃认真坚决地回答。

    “你又没摸过,你怎么知道?”赵安的回答是让人满意的,但是李清歌还是寻根究底。

    “那么大,压手……你看那些小电影里啊,男人摸女人的胸部都是抓来抓去的,那么大那么重,抓一会肯定就嫌累,怎么会喜欢摸呢?”赵安有理有据的分析。

    说的也是,李清歌也点了点头。

    “我就喜欢摸清清的。”赵安有些幽怨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免疫赵安装模作样,有点儿脸红,不信任地看着赵安,“哼,说不定你摸了她的以后就喜欢摸了……而且你也没有摸过我的,说不定你摸了我的以后,就不喜欢摸了。”

    赵安感觉机会来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李清歌在意这些问题,但是自己的女朋友琢磨这些是好事啊,赵安连忙说道,“她的好不好摸不管我的事情……不过你的嘛,给我摸一下就知道了,肯定喜欢的,不信你让我摸一下!”

    “你当我是花痴女吗?我就是这么说说。”李清歌哼了一声,站了起来,“走,吃饭去!”

    赵安顿时大失所望,果然李清歌不是那种花痴无脑的女孩子,要想攀登那柔软的山峰,并不是一蹴而成的事业。

    唐代杜牧有诗云: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总有一天要吟诗的,赵安这么想着,和李清歌一起出门吃饭去了。

    赵安和李清歌选择了去坡子街,赵安是肉食动物,而李清歌更是不偏食,只要好吃的都吃,在家里吃的偏清淡一些,和赵安在一起也能够选择一些好吃的肉食满足下口腹之欲。

    李清歌本来就是那种很难吃胖的身体,而且身体健康,并不会怎么在意什么油炸的,胆固醇高的食物让人一边吃一边担心。

    很多时候,就是这些油炸的,胆固醇高的,糖分高的东西才好吃,人活着如果总是担心食物不健康而不敢大吃特吃,那做什么中国人啊!

    “瞧那些美国人,吃的那些西餐,难吃而毫无烹饪的艺术享受,还不是各种肥胖高血糖高血压的毛病?就要做大吃特吃的中国人。”李清歌吃着在口里爆炸出油脂的烤串说道。

    “你这种话被某些向往自由民主空气,感慨国内食物充满污秽和化学物质的人听到,就会说你无知愚昧了。”赵安比李清歌吃的更多,李清歌点了烤串和手抓骨,赵安点了爆炒鳝鱼,菜心dune河蚌和闷烧鸡。

    “我们普通老百姓,其实吃饱了喝足了,好好锻炼身体,记得经常体检,大多数都是幸福的,遇到天灾命运多舛的话,其实在哪个国家都一样。”李清歌皱了皱眉,“我们干嘛讨论这么严肃的话题,等会我要吃冰激凌。”

    “随便聊聊,不过……你也算普通老百姓?那我算什么,我算第三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煤坑里的贫民了。”赵安没有想到李清歌的自我定义居然是“普通老百姓”,要是蔺小仙的自我定义就是“要嫁给宇宙之主的小仙女”。

    “夫凭妻贵,本天道门门主赐予你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李清歌说完有点不好意思,顺嘴说的溜了。

    “老婆。”赵安可是那种顺着杆子就能往上爬的人,马上喊了一声,然后嘻嘻笑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害羞地瞪了赵安一眼,只是不好意思,但是并不反感,还有些砰砰心跳,她毕竟是个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女孩子,还并没有那种要生活去和别人组建成另外一个家庭的意识,被人喊老婆自然是会羞涩的,而且有些新鲜和奇妙的感觉。

    在李清歌的爱情观里,并不是说谈恋爱了,就一定要结婚,但是对她来说,自己找的恋爱对象,一定是要可以持续发展到结婚的,如果只是想着随便谈谈,并不在意对方是否适合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李清歌不会有这样的认知。

    “喊老公。”赵安继续嬉笑着,喜欢看李清歌被他逗的脸红嗔怒的样子,大概这是每个男人的乐趣。

    “小安子!”李清歌不许蔺小仙那么喊,但是李清歌自己可以喊,因为这是男女朋友间的玩笑,“哼,那个是古代的太监的称呼。”

    “古代的太监的称呼是什么?”赵安疑惑地问道,不过他当然是知道在古代“老公”是用来称呼太监的。

    “自己去查资料。”李清歌不是笨蛋,哪里这么容易上当。

    “在古代,像我们这样的,基本上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女人了,非君不嫁的那种。”其实扯起古代的这些东西,赵安当然也不会比李清歌差。

    “在古代,我父亲就是封疆大吏,我妈就是诰命夫人,我是官家大小姐,你……你是半夜爬墙的书生……”李清歌想了想,觉得挺好玩的,接着构思,“不对,你是半夜爬墙的武林高手!”

    “半夜爬墙的武林高手,爬进你家里,那是采花贼。”赵安很遗憾地说道,“其实我想当淫贼的,可是我压根就没到手,只能说是采花贼了。”

    “哼,你这个采花贼,居然敢夜闯官邸,你可知道这是死罪,本小姐可是天道门掌门人,还不速速束手就擒,或者本道。

    “小姐……不,也就乌鹊这么叫蔺小仙,李家小姐,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我看你就别把我交给官府了,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干脆就把姻缘结了吧,你瞧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借此良辰美景,洞房花烛如何?”赵安更是高兴地说道:“一刻值千金啊!”

    说的有趣,李清歌也笑了起来,“懒得理你了,就会说荤话,等会儿我真打你了哦!”

    李清歌巧笑嫣然,眉目间还带着淡淡的羞涩,这一刹那的风情让赵安仿佛看到了唐妩的影子。

    吃完饭,赵安牵着李清歌的手散步。

    吃饱了,有些懒洋洋的感觉,两个人走的也慢,天气依然炎热,但是握在一起的手并没有谁想要放开的意思。

    肩膀时不时地靠一靠,看看,聊聊,街边的灯光变幻着,李清歌的音容笑貌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候,总能够给赵安不同的感觉。

    所谓恋爱,大概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什么也不做,只要在一起就会很舒服,做什么,都不会觉得无聊。

    两个人慢慢走着,就来到了酒吧街,这里和坡子街本就领着。

    “将来,这里会新建一条街道,以古风建筑为主,店铺的装修风格也会统一,成为新的游玩景点。”赵安指着充满旧城风格的太平街说道。

    “不错,我让妈妈介绍郡沙负责市政建设的副市长给你认识?”李清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因为她知道如果赵安觉得真的有必要,她也可以真的这么做。

    “随便说说,满足下嘴巴市长的感觉。”赵安笑笑,他只是想起了后多年后这条街的风景,他在网上看到了一些照片,有些怀念郡沙时的感觉。

    “男人是不是都喜欢当官,大展拳脚,掌控一个城市,一个区域甚至一个国家的感觉?”李清歌好奇地问道。

    “也许吧,男人天性是有野心的生物。”赵安点了点头,“绝大部分男人都是。”

    “你呢?”李清歌认真起来,“我觉得你比我爸强多了,他就会摆官架子。”

    位置不一样,环境不一样,眼界不一样,自己的父亲就是封疆大吏,在李清歌眼里,这个父亲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她也不会觉得走到她父亲的位置有什么困难的。

    “傻瓜……你父亲能够到现在的位置,除了他的背-景,你外公家的支持外,他这个人本身肯定也有自己的能力和可取之处,否则也不会轮到他被选定为获得支持的人,一个大家族,这样的位置也是炙手可热的,竞争的人也很多。”赵安笑着说道。

    “如果你要当官,我妈肯定支持你,我妈支持你,我外公家就会支持你……蔺南秀也会支持你,我妈都支持你了,我爸爸家应该也会出力的,再加上我妈妈在曾家养的那条狗,肯定也会支持你。”李清歌轻轻巧巧地说道,“你就当大官了。”

    赵安只是笑笑,说起来这么简单,想起来似乎也这么简单,但是并不是真的就能够这样,赵安倒是有些好奇,“什么在曾家养的那条狗?”

    “就是曾绍青啊,他喜欢我妈妈,就算他自己娶了老婆,一大把年纪了也还是贼心不死,别人都这么说他,说他是我妈妈养的狗。”李清歌也是偶尔听来的,一般人不会这么议论曾绍青,但是几个家族的年轻人里,往往私下聊起来就有些肆无忌惮了,对于长辈的一些风流韵事也会热衷。

    “曾绍青啊。”赵安眯了眯眼睛,这次针对蔺南秀的事情后,如果成功了,曾绍青大概会一时风头无两吧。

    “不说这些了,前面好热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去看看。”李清歌拉着赵安的手往前走去。

    这里是酒吧街,慢慢一条街灯红酒绿,路边隔三差五停放着不少豪车,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也往往是各种小众或者昂贵的进口车,一群人围拢在一个酒吧前,似乎还有越来越多的人聚集,旁边有两辆警车,一辆救护车正鸣笛驶来。

    警察驱散着人群隔离开来,让医生进去,赵安跟在后边,才注意到这个酒吧正是曾经的那个“曾文”,后来属于他的小弟“周红星”的那个酒吧。

    “这个酒吧真是事多啊……”虽然第一次死亡事故有赵安在幕后一手操作,但是赵安还是想说,这种店子如果屡次三番出现这种事情就真有点邪门了。

    “你对这个酒吧很熟?”李清歌果然又抓住了别的重点,“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泡酒吧泡妞?”

    赵安白了她一眼,“怎么会?只是我恰巧知道这个酒吧,对了,你也知道啊,就是我获得见义勇为表彰的那次,就和这个酒吧有关。”

    李清歌响了起来,恍然大悟,“就是那个杀了大哥后,还试图绑架你的赵廷华就是这个酒吧的马仔……对了,那个酒吧老板也叫曾文,和曾家那个倒霉蛋曾文是一个名字,叫这个名字的真是倒霉,有点巧啊!”

    “是啊,两个曾文,一个被杀,一个出车祸。”赵安也确实觉得有些巧,“曾文这名字倒霉,反过来曾武就不错了,曾武可是逆天改命了啊。”

    “是哦!”李清歌点了点头,事不关己地评论,“不是说曾武现在是得志便猖狂吗?不过呢,感觉在酒吧这种地方出事故,让人难以产生些什么同情心。”

    “不知道这次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这段时间周红星赚的钱,只怕又要赔进去了,不过也没什么,他本来就是白得的。”赵安说道。

    “要是我是老板,肯定把这地方卖掉了。”李清歌看着这片灯红酒绿,却是感觉一片血红一样,有一种不详的感觉。

    “是啊……我想着买下来呢。”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赵安和李清歌回头,竟然是秋蝉月,似乎也是被吸引过来的围观群众一般。

    “不过曾武可不是逆天改命,只能说是回到了自己命运的轨迹吧。我们家大少爷本就不幸,二位背后说这种话不好吧?”秋蝉月似笑非笑地说道。

    被人当面抓到,赵安和李清歌都有些尴尬,不过李清歌速来是不那么怯场的人,本就不喜欢秋蝉月,只是用漠然的眼神打量着秋蝉月,心想着这个女人怎么还呆在郡沙,她到底在这里干什么,怎么还在这里,时不时地要让自己和赵安遇到,挺碍眼的。

    赵安应付秋蝉月不会落下风,略微尴尬之后,赵安也笑着说道:“秋女士今天没有带着曾武出来?我看曾武挺粘着秋女士的,这会儿不见着,估计还是挺想的,秋女士可别看热闹忘神了,忘记了曾武还在等着你呢。”

    饶是秋蝉月久经阵仗,被赵安这样隐约刺了一下,还是有些脸红,这个赵安,眼睛果然毒的厉害,只是他必然也没有什么证据,秋蝉月倒是不会就这样退缩,笑着说道:“我可不明白您话里的意思,这个时候他当然是在家里学习功课,怎么会跟着我出来闲逛?”

    “他倒是要努力,毕竟成绩本来就那么差,英语刚及格,还留学呢,出了国连句囫囵话都说不出来,也是要好好努力了。”李清歌马上反唇相讥,秋蝉月这是说赵安和李清歌没事闲逛,不如曾武努力,可是秋蝉月帮人说话也不到点子上,更何况在李清歌和赵安面前说努力,说学习?哪来的这个脸。

    秋蝉月有些窘迫,知道自己是刚才被赵安刺了一句,乱了心境,一时间说话就没有注意太多了,和谁说学习都行,在湘南省理科第一名和第二名面前说学习,那就是班门弄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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