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雪原狙杀(第1/1页)恐慌沸腾
第二十四章 雪原狙杀
唐峥这次没有背登山包,而是选了一个35l的3p攻击包,沙漠色,仿制的军品,其实木马那里可以买到比正版还好的无损战术背包,但是他用不到,这个背包也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而已。
使用空间腕表切换武器方便,但是取用更换弹匣方面还是别扭,所以唐峥只得披挂战术背心,两个三防服的手掌也被切掉了,用胶带扎紧碗口,露出腕表,带着全指战术手套,不战斗的时候,外面还套着厚厚的纯棉手套。
澹台宗崎和高羽两个人的装备差不多,同样是九五式步枪,只不过后者多背了一把m200狙击步,还有手枪也有差别,一个是92式,一个是沙漠之鹰,作为玩cs长大的孩子,高羽很喜欢银色的沙鹰,也不管自己的力量是否能控制住后座力。
“来了。”罗西基打了个招呼,看了眼手表后,便开始挥手,“时间到,出发了。”
二百人的团体发出了各种吵杂的声音,就像涌动的蚂蚁,提着各自的行囊,有条不紊的离开,他们说说笑笑,神态轻松,显然已经很习惯这种长途跋涉了。
“团长,你叫什么?跟了团,我就不能这么叫你了。”老保尔带着儿子凑了过来,立刻伸出了手,想帮忙提包。
“不用了,叫我唐峥就行。”唐峥介绍了一下三人的名字,视线便落在了某些冒险者身上,“他们带的东西也太多了吧?还怎么战斗?”
老保尔并没有因为唐峥拒绝而尴尬,毕竟自己只是做个姿态而已,要是真替他拿背包,那还不累死呀,毕竟在雪地中行走,连小孩子都知道每一份体力都尽量不能浪费。
“那些都是单身汉,背包里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当,自然要带着,至于累不累,待会去了地表,你就知道了。”小保尔解释了一句,眼神却是在榴弹发射器上转悠,随后又落在了战术背心的弹匣袋上,眼热不已。
唐峥这一次是从地铁站出口离开的,也见识了那些设置路障收税的议会士兵,这显然不是肥差,他们每一个都抱着膀子缩在角落睡觉,没有丝毫的生气。
“唐峥,你们也来了?”见到了同乡,高伟很开心,小跑了过来,将一直抱在胸前的八一杠反背到身后,呵着气温暖双手。
“来,抽支烟暖暖。”高羽也知道身边有一个经验丰富的好战士意味着什么,递了根烟打好关系,“小杜和那三个女模特们呢?”
“谢谢。”老高凑到打火机前点燃,随即美美地吐了一口烟圈后,才道,“我让他们留守了,自己先出来探探情况,以后再做打算。”
“你知道其他离开的人怎么样了吗?”高羽跺了跺脚,越往上走,越感觉冷。
“城管和小贩钻了窑子,楚百川花了一个弹匣,在西区租了一个屋子,对了,我们也住在西区。”老高看到了高羽暧昧的眼神,立刻解释道,“我们什么都没做,那三个女模特只是想寻求庇护,并没有献身的意思,小杜也是个正人君子,放心吧。”
“你们发生了什么也不关我的事呀。”高羽叫屈,离开的三个女模特姿色平庸,他都懒得看一眼,十二个女孩中徐碧云和李美莲最漂亮,不过也比不上秦嫣,高羽已经把目标定在她身上了,至于赢商舞,他可不敢追。
这两个人闲谈,丝毫没注意到那些冒险者炙热羡慕的目光,香烟呀,这可是奢侈品,连议会的几个团长都是偶尔才舍得抽一根,他们居然一根接着一根的喷云吐雾,丝毫不知道珍惜。
出了地铁站,肆虐了一天的风雪已经停了,太阳虽然挂在天上,但是没有暖和的感觉,冷风吹过,像钢针一样,叮的皮肤生疼。
用盖革计数器测试了一下辐射,稍稍超过安全值,唐峥叹了口气,不得不取出三防面具戴上,那冰冷的塑料触感立刻让他打了个寒颤。
“卧槽,下一次一定准备个头套,还有雪地迷彩。”高羽咒骂了一句,显然被冻的不轻。
废土居民早就熟悉了这种低温,没有任何感慨,抓紧时间忙碌着,他们取出了各自的自制滑雪板放在积雪上,接着把行囊放在上面,用一条绳子拖着走。
“卧槽,我怎么没想到。”高羽一脸的懊悔,决定下次赚到点数,先买个大容量的空间背包再说,那样什么都能装了。
不只是滑雪板,唐峥连带雪橇都有准备,可是那玩意太大,战术背包装不下,凭空掏出来就要被怀疑,还好老保尔有滑雪板,省了他的麻烦。
接下来就是三天的长途跋涉,偶尔有几个掉队的,也没人会去等,团队成员都在抓紧时间赶路,每天只休息五六个小时,不得不说艰苦的环境造就了他们超强的体质,这种高强度的行军连老高都有些累,可他们只是睡一觉,第二天又会生龙活虎,再看看他们吃的东西,黑面包是主食,就这还舍不得吃,每天都有定量,除了幸运的打到野兽可以改善下伙食外,其余时间都是半饥饿状态。
“这些人要是拉回现代,人人都是特种兵的材料。”老高跟在后面,低声的嘟囔着,“我估算了一下,这些人的体质是普通人的两倍。”
“肯定的,体弱的都被自然淘汰了。”高羽嚼着一块巧克力,道,“真不敢相信这些家伙吃饱了会是什么体型?”
唐峥没在乎这些谈话,高斯狙击步枪的子弹太贵,他不舍得浪费,所以拿着从高羽手中借来的m200练习枪法,反正狙击的原理都差不多,四天下来,已经打了一千多发子弹,让一群冒险者看着都心疼,这么一个喜欢浪费物资的主,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过唐峥的人气在三天后,超过罗西基成为最高的,没办法,换了谁天天打猎物免费给大家改善伙食,都会稍稍的心存感激。
砰,唐峥再次瞄准千米外一个目标开枪后,拉动枪栓,叮,一颗黄澄澄的弹壳跳了出来,掉进了积雪中,烫出了嗤嗤的声响,一团白雾冒了起来,不等唐峥换位置,跟在身后的几个废土人已经冲了上来,哄抢弹壳。
唐峥已经见怪不怪了,在他说过不要的弹壳后,那些人就开始跟在后面捡。
“小唐,你很有射击天赋呀。”老高回头看了一眼,笑道,“怎么不用那些辅助设备?弹道计算电脑和天气跟踪装置可都是好东西,最起码能让人射的更准。”
“它们要是坏了,还得靠枪手的感觉和经验。”高羽终于找到了吹牛的机会,冒充狙击高手,说的无非是从网上看来的守则。
第四天,唐峥已经开始频繁离队了,待在一个地方练习上一个小时的枪法,接着骑迅猛龙追上来,在被他们看到前,又会收起坐骑,于是很好的利用了时间。
废土人除了为不能捡弹壳郁闷外,又惊叹唐峥的出色体力,每当认为他要掉队的时候,他都会追上来,在浪费了将近二万发子弹后,唐峥终于可以精确地连续射中一千五百米的一枚硬币。
第六天,唐峥换成了高斯狙击步枪,毕竟这是常用武器,还是要熟悉一下,五种子弹中就属高爆弹便宜,自然也成了首选。
“每天都打固定目标,腻了呀!”新鲜感过后,唐峥又恢复了懒散的状态,正骑着迅猛龙归队,突然就听到了一声凄厉的惨叫,接着就是噼噼啪啪的枪声和人类的嘶吼。
“有人在围猎?”唐峥立刻收起坐骑,跑到一棵杉树下,爬进了雪堆中,将m200的枪口伸了出去,透过瞄准镜,悄悄地张望。
五分钟后,十几个身上只穿着破布和毛皮的变种人进入了视野,他们背着包裹,正在仓皇逃窜,这显然是一个家庭,有老有少,几个最强壮的男人背着孩子,胸前挂着步枪,不停的狂奔,说是老人,也就是五十多岁。
砰,枪响,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立刻跌倒了积雪上,从胸口飚射出的鲜血在白雪映衬下,更显得刺眼。
怪叫与口哨声此起彼伏,当那些衣着破烂的冒险者团队出现在视野中后,唐峥明白了,这是一个团队在狩猎地表的变种人。
枪声不断,又有男人倒下了,冒险团有意识地避开了女人和孩子,那些将是他们的奴隶,当然不能杀。
“大概二十多人!”大致扫了一眼对方团队的构成后,唐峥将枪口指向了跑在最后的一个冒险者,同时为了手指更灵活的扣动扳机,脱掉了棉手套。
瞄准镜中的那个家伙脸上带着焦急,明显是怕别人把战利品都抢走,唐峥没有任何犹豫,枪口跟着他缓缓移动,在十字准心瞄准他的胸口后,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声,那家伙胸前迸出了一团血花,跌到了雪地上,唐峥立刻移动枪口,指向了下一个目标。
因为加装了消声器,再加上冒险者们都在疯狂地追赶变种人,所以没有发现同伴被击毙。
砰,第二个倒霉鬼被击毙,唐峥拉枪栓上膛,手稳的没有一丝颤抖,几天来,他已经重复了这个动作上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