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金钱豹、乌扎拉(第2/3页)我在四合院有个家

  周济民跑出去查看了一下,突然眼珠子差点瞪圆了。

    因为那几头野狼突然凄厉地哀嚎,然后一头百来斤的金钱豹,一口就咬住了野狼的脖子,瞬间解决了野狼。

    其他几头野狼哪敢停留啊,瞬间就跑没影了。

    前有周济民这个可怕的人类,后有一头战斗力惊人的金钱豹,这群野狼差不多是被灭了。

    金钱豹,内地特有的一种捕食动物。

    周济民之所以惊讶,是因为这头金钱豹实在是太漂亮了。

    花纹十分好看,体型也是非常优美的。

    连捕食野狼的时候,不仅一击毙命,姿态更是相当优雅呢。

    必须得到这头家伙!

    最好是活抓,可活抓的难度系数有点大,那么最好还是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金钱豹幼崽。

    “老三老四,你们先把这几头野猪抬到石头那边去,保护好她们,我去驱赶那头猎豹,很快就回来。”

    “大哥你小心点。”

    两兄弟的力气还算可以,尤其是老三,他都十五岁了,别说百来斤的野猪了,就算是两三百斤也没什么问题。

    周济民冲他们两兄弟点点头,然后转身就冲向那头金钱豹了。

    正准备叼着野狼去大快朵颐的金钱豹,发现了朝自己冲过来的周济民。

    丢下野狼,作出攻击姿态。

    见周济民真的冲向自己,丝毫不畏惧它发出来的低吼威胁,下一刻,它自己就夹着尾巴跑了。

    连猎物都顾不上了。

    倒是狂奔中的周济民,看到逃跑的猎豹,瞬间傻眼了。

    窝草,你丫是猎豹啊,怎么就跑了呢?

    金钱豹居然是一头怂货?

    不止是周济民瞠目结舌,连担忧他的小金鱼她们,也是瞪大眼睛看着。

    毕竟,也就是几百上千米左右的距离,视线不受阻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大概看清楚,一头金闪闪的豹子突然跑开了。

    “真晦气,跑了也好,这么软的怂货,生的幼崽肯定也是怂蛋。”

    骂咧咧了一句,周济民转身就回去了。

    回到大石块这边,他也一起帮忙处理野猪肉,剥皮取肉,边角料就直接丢弃了。

    把肉放好,然后周济民这才带着大家离开这里。

    走了大概几公里远,找了一个庇护所,然后开始制作晚饭。

    红烧肉是主菜,各种就地采摘的菌孤也有不少。

    孩子们早就见惯不怪了,她们的爸爸总是借口说出去摘蘑孤,不到半个小时就能捡到不少各类菌孤。

    全都是沾满了湿答答的泥土味的菌孤,十分诱人。

    就这,并没有让大家感觉到奇怪。

    偶尔还能采摘到野生香菜、野生白菜之类的,反正看着还挺像野生的。

    周济民的空间里,有不少这样的神奇玩意儿。

    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培育出来的品种,反正这些东西,不费时间,也不会耗费他多少精力。

    毕竟,在空间里他就是神。

    这些年,他也去过不少地方,空间里种植了很多蔬菜品种,加上他自己培育出来的品种,算起来都有上千种之多了。

    为了这次东北之行,可以合理地吃到新鲜蔬菜,他可是捣鼓了不少新品种呢。

    小金鱼她们肯定没有见过,所以就算看到他隔三岔五地带回这些蔬菜,也不会觉得奇怪。

    饱餐一顿,接下来又是漫长的行程。

    其实,他们此次的行程,也不是没有一点收获。

    光是五十年份或五十年以上的人参,就足足挖了三颗,还有很多不少珍贵的药草,如灵芝、刺五加、五味子等等。

    这些药草都被收拾好了,由小金鱼自己背着。

    因为这些都是她拿回京城去换钱的好东西,所以她想自己背着,不能损坏了。

    “大哥,前面那团黑色的是什么呀?”

    时间流逝,当进入八月下旬之后,老三这天在前面带路,却因为拿不准而停下来,回头询问他大哥的意见。

    后者瞧了一眼,也没有马上认出来。

    直到那团黑色的玩意儿,从树里出来,大家这才看明白,那是一头黑熊!

    就在几百米开外的地方,那里刚好有几棵大树,其中一棵树下,就是藏着一头几百公斤的大家伙。

    十分的巨大,远远看着也能感到迎面而来的压迫。

    也不知道这个大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会长到如此巨无霸的形态呢?

    旁边那颗两米左右的树,也无法完全挡住这头黑色棕熊的形体。

    吼!

    突然,棕熊还站了起来,冲周济民他们这边发出了嘶吼声,似乎是在威胁他们。

    周清娴她们已经被吓傻了,这么大?

    最近这小半个月来,她们见识了太多的野生动物,豹猫、驼鹿、猞猁等等,还有金钱豹,甚至东北虎也远远见过几次。

    所以,她们对于动物形体的概念,已经有了一个非常直观的认知。

    然而,眼前这头黑色棕熊的形体,站起来,已经超过旁边的那棵两米的树,直接达到它身后刚才按摩的那棵大树的三分之一了。

    可想而知,这家伙得有多大了。

    就这么看来,这头大家伙,都比东北虎还要唬人了。

    换句话说,要是普通标准体型的东北虎,跟这头黑色棕熊干架,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老三老四,你们带小金鱼她们后退,去旁边警戒,我来伺候这头大家伙。”

    】

    见到这么一头可能是变异棕熊,周济民顿时兴奋了。

    来小兴安岭一趟,空间的物种又丰富了不少。

    光是镰翅鸡,他就活抓了超过五十只,在空间里养着呢。

    回京城之后,还能拿这些鸡来改善生活呢。

    而目前空间里,光是鸡的品种就已经多大三十多种,大部分都是野生鸡圈养的。

    不过,他空间里的鸡,并不算是家养的鸡,因为基本上都会飞。

    并且肉质之类的都十分鲜美,毕竟饲养的饲料全是种植的玉米、野果、松子等等,反正是比很多人吃得还好。

    两万亩出头的土地,俨然跟一个小世界一样,可以让周济民相对肆无忌惮地圈养这些家禽了。

    而棕熊这种动物,也是周济民比较喜欢的动物。

    古话有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熊掌可是上好的食材啊。

    放在春秋战国时代,那得是顶级贵族才能吃得起的食物呢,一般的小贵族,还没这个资格呢。

    眼前这头变异的黑色棕熊,仅从形体上来说,就跟他几年前猎杀的那头黑色变异老虎有一拼。

    一般来说,棕熊的体重从几十公斤到几百公斤不等,全球最大的棕熊应该是科迪亚克棕熊。

    科迪亚克棕熊体长一般为两米八左右,一只成年的棕熊站立起来高达三米,科迪亚克棕熊的平均体重八百公斤,超过了北极熊。

    不过这种超级无敌大家伙,只生活在阿拉斯加的科迪亚克岛上,很少可以在其他地方能看到这种棕熊。

    当周济民朝黑色棕熊冲过来的时候,棕熊不仅没有后退,甚至还勇敢地往前,张口血盆大口,仰天大叫。

    同时挥舞着两只硕大的熊掌,以此来展示它的强大。

    很快,靠近的时候,熊掌挥舞着,朝周济民的大脸落了下来。

    却被周济民灵活躲开了,下一刻,他的大手触碰到棕熊后,大家伙也直接被他推开了。

    几百米开外,周清娴她们顿时惊呼了起来。

    还大喊着,爸爸好厉害!

    但是,后面却看不到她们爸爸和那头棕熊了。

    直到过了十多分钟,她们才看到她们爸爸提着四个熊掌、熊胆等东西从身后的树林出现。

    那头变异的黑色棕熊自然是被他收到空间里养着了,等它跟其他母棕熊产下几头崽之后,再考虑把它宰掉。

    于是,今天晚上的大餐就是熊掌了。

    不过呢,熊掌的烹饪是一项技术活,并且还得有诸多配料进行熬煮,要不然不好吃。

    傍晚,给孩子们讲完故事,等大家都睡着后,周济民这才来到空间。

    第一时间确定了一下目前的位置。

    不用多说,这里肯定不是小兴安岭了,而是老毛子的地盘了。

    换句话说,这里已经是远东南部山脉地区的布列亚山脉了。

    小兴安岭即是东兴安岭,也叫布伦山,跟老毛子境内的布列亚山脉是一个整体。

    简单来说,在内地境内的叫内兴安岭,在老毛子那边的就叫外兴安岭。

    周济民他们每天的脚程大约是三十到三十五公里左右,十天左右的行程,基本上把小兴安岭的这一段行程给走完了。

    说起来,他们这个行程,已经是超级牛逼了。

    要知道他们队伍里可是有五个小孩的,并且他们是在山里走路,直线距离是三十公里的话,那么他们一天最少走了五六十公里路程了。

    一般来说,普通人一天最多也就是十几二十公里的脚程,再多的话,也没有了。

    照他们这样的行程,那确实比普通人高出太多了。

    当然了,这一切都跟周济民开挂有关系。

    大家穿的鞋子,都是他在空间里,特制出来的登山鞋,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布鞋或者橡胶鞋。

    其次,每天晚上,他都会拿出药酒来,帮孩子们按摩,舒缓筋骨。

    而他们这一行人,身体素质本来也很好,平时的伙食也是十分不错的。

    因此,这一路走来,才会让他们如此通畅。

    确认了位置之后,周济民倒是微微惊讶了下来,难道当初小日子建造的军事基地压根不是在境内,而是在境外?

    不过,想想当初的小日子,嚣张至极,搞老毛子也是很正常的。

    既然来到境外了,那么接下来的行程就要更加小心了。

    毕竟这里不是内地,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可不会那么简单了。

    当然,也没必要那么担忧,毕竟这里还是原始森林,以老毛子那稀少的人口,能遇到人的概率,很低很低。

    结果,第二天,他们才刚刚行走了不到五公里的距离,就遇到了野人。

    穿着一身兽皮的野人,其实是生活在远东地区最后的游牧猎人乌扎拉,也就是这片区域的曾经的主人,满族、突厥、蒙古等后代。

    远东这片区域,地大物博,但民族众多,几乎都是游牧民族居多。

    因此,这些人几乎都是天生的猎人。

    站在周济民他们面前百多米开外的乌扎拉,并不是他一个人,他还有一条猎犬和一条刚刚捕猎到的麋鹿。

    突厥语、蒙古语和满语等少数民族语系,周济民并不懂,但他懂俄语。

    当即便跟对方交流起来,然而对方却听不懂,反而是突然用普通话开口。

    说着很是不自然的语调,但却是普通话。

    神奇!

    这种原始森林地带的少数民族,居然会说普通话?

    现在可是一九一六四年啊,并不是二零二三年。

    尽管对方说的不是很顺畅,但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

    简单的几句沟通,周济民也明白了对方意思,是邀请他们前往他们所在的部落作客。

    对方很吃惊和好奇周济民他们一行人挖人参的行程,用大拇指表达了敬佩。

    嘴里吐出两个简单称赞的词汇:厉害!

    面对这个邀请,周济民笑着点头答应了。

    这是非常难得的一种体验,何况他们也是十几天没有见过其他人了,难得见到一个人,当然没什么不乐意的。

    见周济民应了下来,乌扎拉十分高兴,当即便在前面带路。

    一路上,除了两人有交流,老三老四他们都没有跟乌扎拉有沟通,只是默默地听着。

    通过交流,周济民才知道,这里距离内地已经有三十多公里了。

    由于乌扎拉喜欢中华文化,三十多年前,还是生活在小兴安岭那边的普通猎民。

    但由于当时的局势动荡,后来小兴安岭也不太安稳,所以便朝北方这边迁徙了。

    可更北方一些地区,太过寒冷,乌扎拉所在的部落,并没有继续迁徙,而是留在了附近。

    因为他们发现,这里距离最近的乡村聚集地,最少也是五六十公里。

    换句话说,如此广阔的地区,足够他们这个部落安稳生活了。

    “那你为什么不穿衣服呢?”

    小金鱼突然开口询问,乌扎拉惊讶了一下,旋即笑着说道:

    “这就是我们捕猎时的装束,这些兽皮能有效保护我们的皮肤,也不容易让那些动物闻到我们的气味。”

    关于这个解释,小金鱼点点头,表示了认可。

    其实乌扎拉身上裹着的兽皮并不算很完整,起码膝盖、手腕地地方,全都露出来了。

    尽管现在是夏天,不需要御寒,但这也并不是对方说的保护皮肤吧?

    乌扎拉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他身上其实还涂抹了一些特制的油脂,这才是最关键的地方。

    这些油脂才是真正防止其他动物逃跑的主要原因。

    再说了,出来捕猎,穿着现代衣服,颇有亵渎他们猎人身份的嫌疑。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现代衣服,有的只是他们少数民族的普通服饰。

    聊天的时间很快过,但乌扎拉的部落还在七八公里之外。

    行走的过程中,遇到了几头驯鹿,当周济民想要弯弓的时候,却被乌扎拉制止了。

    “那是我们部落放牧的驯鹿,不能射。”

    啊?

    这下,别说周济民大吃一惊,连小金鱼她们也是瞠目结舌。

    闹了一个笑话,还挺有意思的。

    不过,这也意味着,距离乌扎拉他们所在的部落不是很远了。

    走近了之后,周济民他们才看到,原来这些驯鹿当中,有些驯鹿的耳朵是打了部落图腾的小物件。

    “对了,据我所知,一般来说,驯鹿部落每年都需要进行迁徙的,那么你们部落是没有迁徙,一直定居在这里吗?”

    面对周济民这个问题,乌扎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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