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缘由(第1/1页)重生日本之以剑称圣
柳生元和原本觉得自己有了几百、甚至上千分身,那无论做什么研究、学习都应该够用了。
可是,真正掉进科研这个大坑里他才发现,这点人手哪够用啊?
对人体方面的研究还好,柳生元和自己就是当之无愧的世界顶级大拿,加上一些分身的辅助,对于人体结构组成、外科手术、药物/化合物对人体的刺激、电解质补偿等等,有那么七八十个分身和他一起研究也就够了。
可是,深入到人体的基因层次研究,这点人手就明显不够。
是为了搞清楚人体基因中的含有大量的冗余遗传信息到底都表达了什么,柳生元和对地球上出现过的生物基因信息进行了大量提取,然后通过超级计算机比对,分析这些基因冗余信息到底有什么意义。
要不是人体基因组工程已经完成,柳生元和可以直接调取世界卫生组织牵头,全世界共同协作的人体基因组资料,他这份工作的繁重简直可以让任何人绝望。
这还只是柳生元和开展的重点研究项目之一。
其他方面,包括不同生物的基因构成与器官发育之间的特定关系;植物细胞和动物细胞不同基因表达;不同生物体内的类似功能性组织是否可以共生、互换、等同替代?
如何剪辑不同基因模板,拼凑出满足特定要求的动物(定制宠物、复活恐龙)、植物(抗旱水稻、沙漠植被)等等等等,各种研究无不是让人耗费一生精力才能有所进展。
这还只是柳生元和研究项目中的一小部分,其他诸如空间物理、生物纳米材料、反重力研究与空间层次结构分析、能量物质化和物质能量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量子/光子/生物计算机研发等等等等,这三年来柳生元和均有所涉猎。
这短短三年,借助几乎无上限的研究经费、世界上第一层次权限的资料调阅权限、上千颗分身的大脑组成的大脑局域网,以及柳生元和作弊一般的感知能力,柳生元和的知识储备与研究进度,都有了飞跃一般的进展。
可以这样说,有了这三年时光的积累,柳生元和也许还不能成为世界上最强的科学家;但是他的知识储备量绝对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随着时间推移,柳生元和的大量分身依然在不断成长,在可预见的未来,‘世界上最渊博的人’称号简直非他莫属。
然而,随着柳生元和学习、研究工作的深入,为了解决出现的问题,他发现自己接触到的科学领域越来越多、知识需求量更是成几何级数上涨,这种需求量增加的速度,甚至已经超过宁静之湖为他生产克隆分身的速度。
这还只是一个小问题,大问题是柳生元和发现,自己拥有上千颗脑袋,但是却没有上千人的创意,也许是因为这么多脑袋是同一个意识体,在计算和记忆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创意/脑洞方面,只好说是差强人意。
莱拉妮的阿姨,薇薇安*伊莉雅曾经对柳生元和说过她的一个观点:“人类文明发展是有上限的,这个上限由人类自身的学习能力决定的,当人类积累的知识数量超出人类的学习能力以后,后人就无法再推陈出新。”
但是在柳生元和看来,这种论断也许有道理,但是至少在现阶段属于扯淡。
现在人类积累的知识,还远远没有达到人类的上限呢,之所以科研显得有些困难,完全是科学家太少的缘故。
在柳生元和看来,应该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参与科研探索——实在不成材的,也可以帮忙出些馊点子嘛,毕竟人类的想象力天马行空,是任何计算机都无法取代的。
在科学研究进入死胡同的时候,一个开创性的想法要比什么都重要!
所谓‘人人如龙’,对柳生元和来说,那就是指每个人都有做研究的能力和自由!
研究的人多了,想法才会多!
这几年来,柳生元和不但不停的催促宁静之湖帮忙继续生产克隆人分身,甚至他自己在金鳌岛,也秘密开辟了专门生产自己克隆人分身的私密基地。
别看柳生元和行走天下的分身数以百计,可绝大多数分身都投入了科研工作。
甚至还有许多改头换面的分身,潜伏在其他科学实验室里,给那些科学家充当助手、学生、打杂、科研狗。
这些分身一个个基础知识扎实、年轻英俊、干活麻利、任劳任怨、做起实验来更是一把好手,而且连论文都不争着署名,乃是许多科学家最喜爱的助手、学生甚至家人。
好吧,柳生元和为了能靠近这些学者大拿,掌握世界前沿知识,他早就把节操什么的丢在脑后,什么当上门女婿之类的都是小意思了,甚至连干爹干妈也拜了不少——反正这些分身各有来历,长得和他的本体看起来没啥相像之处,别人也联系不到他头上来。
柳生元和大约只有百分之五的分身在世界各地游历,为自己寻找红尘炼心的感觉。
如此不投入的红尘炼心,效果可想而知。
也许是当局者迷,柳生元和还觉得自己红尘炼心的效率远超前人,毕竟一百多号分身一起四处旅游,效果本应超出常人百倍才对!
而这位舍斯特*奥威,就是柳生元和在花旗游历的二十一名分身之一。
舍斯特*奥威被安排的身份背景,是一个破产农场的失业员工。
舍斯特*奥威放弃到其他农场继续寻找一份牛仔工作的想法,打算趁年轻徒步环游花旗,一路上靠打零工、卖唱、做些小手工艺品出售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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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斯特*奥威与迪特罗*费恩从早晨一直忙碌到中午,总算把街区篮球场整理一新。
这个黑人篮球教练站在球场铁丝网护栏的入口处,出神的望着焕然一新的街区篮球场,过了好半天,才喃喃的说:
“这可真让人怀念,现在简直和当初的样子一模一样!”
“嘿,我说伙计,别愣着了,今天要干的事情还多着呢!”舍斯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
“我们还能干什么?”迪特罗惊讶的问。
“贴广告!”舍斯特从牛仔包里掏出一叠A4纸,和那些印刷精美的传单不同,这十几张A4纸就是用黑体字打着一段话:
‘迪特罗街区篮球场开业,免费教授八岁到十二岁儿童篮球!接受一对一挑战,每次挑战十元,击败迪特罗可获得十元赌注,连续击败迪特罗与舍斯特两位教练,可以获得一百元!’
“我说伙计,为什么击败你的赔率比我高这么多?好吧好吧,你值这个价!”
“先说好,老兄,如果我们没赚到什么钱也就算了,要是能赚到钱,其中百分之八十都要用在这块社区的重建工作上面!”
舍斯特微笑着说。
舍斯特的微笑,在正午的阳光下看起来有些耀眼。
迪特罗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过这种抱着希望去努力生活的年轻人——虽然这个主意看起来有些不靠谱。
“你说我们把这些广告贴到哪里好?”舍斯特*奥威征求地头蛇的意见。
“哪里也不贴,我们得先去踢场子!”迪特罗没好气的说。
舍斯特这种年轻人还是想的太简单,以为贴上几张简陋的A4纸打印广告,就能招来学生和挑战者?
迪特罗自己只能说小有名气,舍斯特压根半点名气都没有,谁有兴趣来挑战两个无名之辈?
至于说免费教小孩篮球,你愿意教人家还不敢来呢,这里的治安——好吧,这里压根就没治安。
“需要先踢场子?那从哪里开始?”
“离这里四站路的街区,那里是迈德*斯特万出道的地方,那里是迪特尔街头篮球最出名的地方,如果你能在那里站住脚,就算有点名气了。”
“我可不只是要有点名气,想重建社区,我需要很大的名气!”
“那就要看你的真本事了,击败我不算什么,那里高手很多,有些人甚至在一对一狗斗中,击败过NBA的正式球员。”
“如果我赢了呢?”
“如果你能赢了他们,呵呵,我会带你去奥本山那边,那里有迪特尔活塞队的附属训练场地,很多想加入NBA的年轻人都会在那里,你要是在那里还能保持90%以上的胜率,毫无疑问就算成名了——就算加入NBA也不是没希望。”
在迪特罗说话的时候,公交车上另外几个乘客都把头扭了过来。
“没问题!”舍斯特点了点头,完全没把迪特罗说的话放在心上。
“切——”一个乘客把头转了回去。
“是一个牛皮王——”另外一个摇了摇头。
“白痴——”还有一个干脆直接嘲讽了一句再转过身去,对这边两位牛皮大王没有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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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下了公交车,虽然只是几个街区的距离,但到了这里,城市看起来就正常多了。不但有商店、行人、酒吧和街边花坛,在路边还停了两辆警车。
警察似乎是特意搭配分组,在每辆警车里,都是一个黑人警察、一个白人警察搭档工作。
迪特罗带路,两人没走多久,就来到一个露天体育场。
这里的面积可真不小,用大约三米高的铁丝网,将整块场地划分为一个个小块,分别是网球场、篮球场、门球场、溜冰场、跑酷场地和街舞场地等,其中篮球场大约有八个,占了大约四分之一的面积。
迪特罗*费恩在这边也有熟人,看着他带了一个白人走进来,一位脖子上、肩膀上都是刺青的黑人大汉迎了上来。
“嗨,老费恩,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嗨,克鲁恩,我还能怎么样,还是老样子呗。”
“你就不去再找个女人?”
“呵呵,像我现在这个样子,房子也被收走了,工作也没了,连菲丽丝都带着小贝恩走了,我还能找谁?”
“诶,菲丽丝也算不错了,一个白人女人,为了你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要是现在这里越来越不安全,她也不会走。”
“我不怪她,真的,是我自己没本事。再说,她还带着小贝恩一起生活,到白人区那边也好,至少小贝恩需要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我——唉——我只是一个连自己女儿都养不起的混蛋!”
“嘿,费恩,这位是——?”
“这是舍斯特,是个好小伙,篮球打的棒极了,我带他来这里打响名头,顺便捞点钱,小贝恩也快要上大学了,需要用钱。”
迪特罗*费恩倒也干脆,直接把目的说了出来。
“我说费恩,你是要他打一对一挑战赛?”
“对!要想在这里打响名头,还有比这个更快的?”迪特罗*费恩肯定的点点头。
“哈,你就对他信心这么足?那可是要花不少钱的。”
“没事,我对他有信心。”迪特罗信心十足的说,再怎么说,他也曾经是吃篮球这碗饭的,看出一个人篮球水平达到什么层次总没什么问题。
“唔——,看来我也应该在这个小伙子身上压点钱啊。”克鲁恩看了看舍斯特,像是给物品估价似的仔细打量一番,然后点了点头:
“身胚还不错,就是个子有点矮了,也有点瘦,力量对抗上会有些吃亏,不过既然费恩这么肯定,那你打过前三轮总没问题。”
其实柳生元和的这个分身舍斯特,身高足有一米九,无论放在那里就可以说是一条大汉,不过在篮球场上,这个身高只好算勉强。
舍斯特笑笑不说话——迪特罗这么浓眉大眼的一个人,把他带到这里来扬名,原来也是准备顺便给自己捞点钱。
当然,他也不至于因此而生气,毕竟在这一年多行走天下的经历中,分身们遇到的事情多了去了。
别说这位前篮球教练只是想顺便赚点钱,总体上还算是为了达成舍斯特提出的目标;
有一个分身去尔斯旅游的时候,花钱请当地向导带路,结果那位面向忠厚老实的向导,直接把他带到一处钻石矿,这可不是带他去参观钻石矿的,而是想把他卖给矿主当苦力。
当然,最后那个分身从四十几个死人身上,收获了一笔旅费和一袋钻石,然后开着一辆豪华房车,踏上了新的旅途。
这个世界人心险恶,这位迪特罗*费恩只是在办事的同时,顺便赚些外快,真的算是很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