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噬魂(第1/2页)我真不是魔神

    看着那位客人,打着手电筒,慢慢的消失在浓雾中。

    灵平安轻轻叹了一口气:“希望,这位客人下次来的时候,可以多买几吧……”

    灵平安拿着手里的那个果冻一样的香料团,他轻轻的抛了抛,然后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这东西,真的很香啊!

    “对了……”灵平安忽然想起一个事情:“我刚刚忘记,问那位客人这东西怎么用了……”

    不过,无所谓了。

    香料嘛,无非浸泡、蒸煮时添加、炒制这几种用法。

    拿着这东西,灵平安将卷闸门拉下来。

    回过头,小猫贝斯特已经巴巴的在他裤脚前等着他了。

    “小乖乖……”灵平安笑着摸摸它的头:“你也困了吧……”

    喵呜!

    灵平安笑着将它睡觉的毛巾从橱柜里取出来,再将这货吃饭的碟子也拿下来。

    在猫碟里,倒上一点猫粮。

    然后,小猫就很乖巧的爬到了毛巾上,慢条斯理的吃起了它的猫粮。

    小东西很好养活,每天只需要吃一碟猫粮。

    就是不怎么长个头,养了一个月了,还是一般大。

    可能是品种原因?

    灵平安不太懂这个。

    他到现在,都还没有搞清楚,这只小猫究竟是什么品种呢!

    不过,无所谓了。

    灵平安看着正在吃着猫粮的小家伙,他伸手熄掉灯。

    “晚安!”灵平安对自己的宠物说道。

    然后,他拿着手机,走向楼梯,在手机的光亮照耀下,走了上去。

    嘎吱,嘎吱……

    楼梯摇摇晃晃,发出了一阵阵叫人发憷的声音。

    睡在毛巾上的小猫,轻轻的慢慢的吃着猫粮。

    琥珀色的猫眼,映照着这个书店。

    小猫能感受到……

    今夜的书店,有了一点和过去不一样的东西。

    仔细观察的话,小猫能感觉到,时间和空间,正在扭曲。

    而这里是无名之雾与银之钥打造的世界。

    能够扭曲这里的。

    除了主人外,几乎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所以……

    小猫轻轻趴下身子,祂明白了。

    主人的苏醒度又高了一些。

    或许,再过一些时候,祂的一个化身,可能就会苏醒。

    想到这里,小猫就立刻闭上眼睛,不敢再有联想。

    因为,说不定就在此刻,主人的某个化身就在盯着祂看。

    作为神明,贝斯特清楚,所谓化身,究竟是什么?

    …………………………

    握着手中的这个奇异的铁制法器。

    小蛮慢慢的走在这片迷雾中。

    光,打在迷雾中。

    雾气变得稀薄起来,前方的道路,因此可以被看清。

    这是一条小蛮无法理解的道路。

    路面用的是某种神通铸造的材质?

    有着手里的法器发出的光,小蛮甚至能看到,在迷雾远方,有着一个个类似路标一样的石杆,立在迷雾中的道路两侧。

    它们能发出一些微弱的光。

    小蛮看着那些造物,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她明白了,这个迷雾中的世界,不仅仅住着那位迷雾中的神秘人。

    恐怕还有其他住客。

    只是,这些人与那个怪人是什么关系呢?

    君臣?

    朋友?

    小蛮想着。

    她又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铁制法器。

    这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轻轻按动一个按钮,就可以启动光源,照亮这片危险的迷雾,指引她回家的道路。

    不止如此!

    小蛮拿着手里的法器,照向四面八方。

    她看到了一个个旋涡状的东西,在那迷雾远方旋转着。

    那些旋涡……

    小蛮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大概知道了,那些旋涡恐怕每一个都通向了一个未知的天地。

    说不定有些还通向天魔们的巢穴——虚空。

    所以……

    “那位怪人,借助这片迷雾,可以与诸天万界相连?”小蛮想着,心中震撼莫名。

    她看着那一个个旋涡。

    然后就低下头去。

    天倾之祸,让天魔涌入现世,天地陷入浩劫!

    她哪里还敢再去窥探其他天地?

    万一,再惹出一个天魔之祸,如何是好?

    只能是拿着手里的法器,沿着来时的路,向回走。

    一路向前,小蛮再不敢东张西望。

    终于,她走出了那片迷雾。

    阳光从天空撒下来,耀的人眼睛都有点花。

    回头一看,身后的迷雾,在迅速缩小,转瞬之间,便已消失不见。

    小蛮拿着手里的法器,她记起了那位神秘的书店怪人打开它时的动作。

    她轻轻的尝试推动了一下某个按钮。

    法器被关闭了。

    她将这个法器收起来。

    然后,就看着手里拿着的那本灰扑扑的书。

    阳光下,封面上的文字,一个个的在她眼前翩翩飞舞。

    化作一柄柄小小的利剑。

    一柄又一柄,钻入她的身体。

    转瞬之间,手上的书,就已经消失不见。

    而耳畔,则传来了一声诡异的低语:“仰道者企,如道者浸,皆知道之事,不知道之道……”

    这声音,宛如道观之中,诵经的道人。

    也似那佛前一声声的木鱼声。

    在这低语声中,小蛮再次看到那个人影。

    名为玄君的大能的影子,在她的瞳孔中倒映着。

    一篇道法,随之在小蛮神魂中浮现。

    这是玄君,在修炼剑道之前,所创的道术。

    剑客,舍剑之外,别无他物。

    玄君练剑,铸己身为剑。

    身体发肤,皮肉筋骨,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无不为剑。

    既诛外敌,也降自身之魔,镇己身之恶。

    欲要如此,便需要一个强大到超乎想象的神魂!

    唯有如此,方能镇压自身,将己身铸造为剑。

    于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而玄君不仁以苍生为牺牲!

    便创造出了这一门入门的道术。

    噬魂!

    其决曰:一灼之火能烧万物,物亡而火何存?一息之道能冥万物,物亡而道何在?

    故以吾之火,噬汝之魂!

    小蛮慢慢的举起了手中的剑。

    三尺凡铁,在阳光下,慢慢的反射着一道道剑光。

    忽地,一道浅浅的火,从剑刃上出现。

    那是她的魂火!

    也是她的噬魂!

    “神之所动,不名神曰意也!”小蛮看着那一抹浅浅的魂火,轻声道:“意之所动非意也,乃魄也!”

    “所以,苍生皆以魄御魂……”

    “然其金有余而木不足!”

    “慑敌魂魄,以补吾之不足!”

    “此天之道也!”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正当如此!

    小蛮轻轻震动剑刃,魂火绽放。

    以她为圆点,方圆三步之内,一切花草树木,尽皆枯萎。

    这就是噬魂!

    专门吞噬神魂的秘术!

    即使花草树木之魂,亦可夺之!

    所以……

    小蛮知道,她可以将天魔的神魂,也摄取吞噬!

    只是,天魔们不是花草树木,不会坐着引颈待戮。

    她需要去杀戮!

    杀死一头天魔,以其神魂为资粮!

    一头头杀过去,终有一日,这噬魂必将大成!

    而她也将因此结丹!

    噬魂大成,则剑丹自成。

    其丹为杀丹,金丹的品质,与杀戮与吞噬的敌人数量和质量相关!

    握着剑,小蛮深深吸了一口气。

    她知道,自己应该去那里修炼了。

    自天倾之后,天魔蜂拥而入现世。

    跟随着天魔们大举入侵的,还有名曰修罗的虚空生物。

    它们和天魔一般,无形无质,疯狂而扭曲。

    但是,它们没有天魔那么强大,无法窃据强大的修士肉身,于是只能将目标改为弱小的凡人。

    它们虽不如天魔强大,但却比天魔更加扭曲。

    数不清的繁华都邑,都被这些怪物,化作了魔窟。

    所以……

    小蛮明白了,自己应该去那里。

    去那些曾经的城市,找那些修罗祭剑!

    从前,她即使有能力杀死一头修罗,也不敢真的下死手。

    因为,修罗和天魔一般,是不死不灭的。

    杀了它,它只会被驱逐回虚空。

    然后,它会再次卷土重来,再次窃据一个凡人的肉身。

    于是,她只能将这些怪物囚禁或者封印起来。

    所以……

    小蛮将剑收起来。

    她大步的向前走去。

    向着村里走去。

    ……………………

    灵平安走到厨房里,打开灯。

    他从消毒柜里,取出一个菜碗。

    将手里拿着的香料,丢到碗里。

    “我先试试看……”他想着,于是拿着这个碗,在水龙头下放了一碗水。

    接着将这个碗,放到燃气灶的旁边,取来一个菜碟,盖到碗上。

    “明天早上,我再来看看……”他说道。

    若是一切正常,他明天就应该可以得到一碗香料水。

    或许可以用来烤肉什么的。

    做完这个事情,他灭掉厨房灯。

    然后走到客厅里,打开冰箱门,取出一瓶格瓦斯,打开来,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

    你还别说,这种洛希亚的饮料,真的挺好喝的。

    灵平安拿着它,坐到沙发上。

    一边喝着,一边划开手机。

    手信有两条未读短信,灵平安划开一看,是自己小姨发来的。

    依然是阳光、沙滩和大海。

    随着图片而来的,还有一条炫耀性质十足的留言:小平安,看,我住在什么地方?

    灵平安看着她发来的定位。

    联邦帝国、香山自治州、香山大酒店。

    他咽了咽口水,忍不住说道:“这古代文化研究所,居然有这么好的福利?”

    “出外休假,居然有香山大酒店住!”

    这就有点奢侈了啊!

    香山大酒店,那可是连本土也知名的大酒店!

    听说,主客非富即贵!

    只是……

    灵平安耸耸肩膀,他又不是没有住过这样的酒店。

    他曾参加过的那次广南总督区的联谊会,就是在妖都知名的五星级酒店。

    结果,除了房子大一点,设施先进一点,服务好一点外,和其他酒店也没有区别。

    再说了……

    对灵平安来说,都是睡觉。

    住什么地方,几乎没有区别。

    甚至,他感觉家里面的床比那些什么所谓的大酒店的床睡的更舒服。

    于是,他回复道:“小姨,玩的开心哈!”

    刚刚放下手机,对方的回复就已经来了。

    “小平安!”

    灵平安看了看屏幕上出现的回复,他摇摇头,没有再理会。

    他那个小姨啊!

    别看年纪比他大,其实……论思想成熟和做人做事,远不如他。

    有些时候,灵平安甚至感觉,自己才是长辈。

    而小姨则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就像现在……

    “意气用事,可不是成年人会做的……”他抿着嘴,笑了起来。

    反正,那位姑奶奶远在太平洋。

    又不会飞回来砍他。

    所以,灵平安心安理得的拿起手机,走回卧室。

    睡觉时间到了。

    ……………………………………

    小蛮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村子。

    这是一个从外面看,早已经废弃的村落。

    一栋栋房子,都已经长满了蜘蛛网。

    许多院墙都已经倒塌。

    小蛮走到村子的中间的一口枯井旁。

    然后轻轻的用剑,敲击着枯井的井盖。

    以一种约定好的频率,慢慢的敲击着。

    咚咚咚……

    很快,就有听到动静的人,从枯井不远处的一个废弃的院子旁的地里探出头来。

    这个人看到小蛮,惊喜不已:“小蛮!你没事?”

    小蛮点点头:“我没事!”

    她问道:“村子里怎么样了?”

    那人道:“辛苦你传讯及时,我们及时通过暗道,躲入了第二层地下……”

    小蛮听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来。

    天倾后的人族,生存无比艰辛。

    天魔与修罗,都是嗜好血肉与魂魄的怪物。

    它们到处追缴着人族在内的生灵。

    而人族的弱点,在这场浩劫中暴露无遗。

    人族不像妖类,可以在必要时化为本体,躲入深山老林,藏身于地底乃至于水潭深处。

    人族只能挖掘地下,靠着层层预警来躲避着外敌。

    但是……

    人族无论修士还是凡人,都不可能长久的躲藏在地底。

    人族需要吃东西,需要活动空间,还需要药品和各种修炼物资。

    所以,不得不出来活动。

    一旦被发现,就只能放弃已有的据点,逃入另外一个备用的避难地。

    好在,妖类有时候会出手帮忙,甚至收留人族的难民。

    这才让天倾后至今,人族依然没有灭绝。

    甚至,人口规模,还隐隐有所恢复!

    那人看着小蛮,忽然道:“小蛮……”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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