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出师不利(第1/1页)我的狼妖公子

    甄宇,说起来,自己能顺利的跟季辰在一起,好像也就是因为这个人。

    还真是……真是可笑呢!

    六月二十四号,今天,是甄宇的生日。

    还记得几年前的这一天,季辰兴冲冲的起了个大早做了人生里的第一个蛋糕。

    她一心想着那个人吃着自己亲手做的蛋糕是什么表情。

    她在那个人的楼下从早上等到了入夜,天空从大亮的白昼,继而被一层黑暗覆上。

    她一直在打电话,发信息……没有人理她。

    那一天很热,蛋糕就在她手上,一点,一点,慢慢的在太阳底下化了……

    “我就知道你这丫头一到这个时候又该瞎想了!”

    田依梦来了,她带了几瓶酒。

    她来的时候,季辰靠着窗……屋里没有开灯,只是借着窗外闪烁着的万千霓虹灯,倒也显得不是特别昏暗,不至于看不清。

    她其实一直觉得,这丫头有了离轩了,就不会再想那个人了。

    可是这么多年了,她怎么就忘了,忘记一个人有多难呢!

    她知道,这么多年了,季辰还在一直寻找那个人的消息,那个人把她屏蔽了,她硬是借着别人的号也要找到哪怕只是一星半点的,他的消息。

    可是这么多年了,那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狠心的连任何一条消息都没有留下。

    什么有了新欢就会忘了旧爱,季辰这个新欢都是为了旧爱找的,想来还真是可笑!

    “为什么啊?你说,我明明把所有的温柔,所有的勇敢,所有的骄傲,所有的心机,都在那时候为了同一个人,倾囊而出!不是都说,只有努力了,就不会后悔吗?可为什么我使尽了浑身解数,结局还是惨败啊?”

    季辰接过田依梦的酒,向嘴里灌了几口。

    酒的后劲有些大,很辣,却还是没有麻痹季辰。

    “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都说谁先认真谁就输了,可明明是他先我一步,为什么输的是我啊?”

    田依梦这么些年,遇到这种事,从来都只是充当一个倾听者,这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季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我好像又做错了一件事,离轩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其实他不应该成为我的工具的!我……我觉得,我有想过,真的去喜欢他,可是,怎么一到这个时候,就都功亏一篑了呢?我……我真的……”

    季辰忍不住掉了几滴眼泪,万千霓虹打在她的脸上,却也显不出一丝雍容华贵与生机勃勃。

    “傻瓜,你怎么就从来都不问问我,想不想当你的工具呢?”

    万千霓虹映衬下还死气沉沉的,可永远不止季辰一人,离轩现在该后悔了吧,后悔自己拥有一个这样的耳朵,后悔自己不受控制的去听着季辰的一字一句。他有些哽咽。

    “我早就知道,你跟我在一起是有预谋的了!可是……可是我早就原谅你了呀!傻瓜!”

    离轩手攒的紧了些,桌上的红酒被月色着了些色,倒是越显暗红,格外迷人。

    夏天的夜里,没有雨,明明一整个早上天都是湛蓝的,一整个夜晚都是清晰的,可见度高的。却总也把人压的喘不过气。

    季辰想放弃,放弃挣扎,放弃在沼泽流沙中的越动越深陷。

    她想放过,放过离轩,放过那个拿真心对她的,以前的自己。

    上海这个不夜城,季辰即便整个夜晚都消沉着,也还有着窗外万千霓虹陪她一起消费着这个夜晚。

    终于,霓虹灯的色彩被白昼的一片明亮所取缔。第二天的终究太阳不会因为其他人的其他事而失了轨道,迷了方向。

    光束也替代者霓虹灯从窗外射入。圆圆的光圈一层层的映到季辰的脸上,身上。有些微醺还犯着红的脸颊倒是被这光圈衬的越发耀眼了些。

    “咚咚咚——”门外传来了一段敲门声,每两次敲门声之间都有一段延迟,在第四声过后便没了声响。

    季辰拿着那杯不停摇晃着的红酒,歪歪扭扭的,踉跄着向门前走去。田依梦在昨天夜里走了,屋子里只有季辰一人。

    过了好一会季辰才同着那杯酒找到了那扇门,凭着自己的肢体记忆才勉强摸到门锁。

    待到她终于打开门后,门外早已空无一人,她有些不耐烦的想要关掉那扇门,在低着头去摸门锁时,却又发现地上放着的一份精致的早餐。

    其实也没有多精致,只是刚好对自己的胃口而已,还是老三样,豆浆,油条,和一碗——没有皮蛋的香菇瘦肉粥……

    他好像承诺过,要给自己做一日三餐饭。

    季辰蹲了下去,将餐盘端回了屋子,被取而代之的红酒,就安安静静的被放在了进门的地板上。

    餐盘上附了张便利贴,蓝色的,上面写着:老吃皮蛋对身体不好,酒也少喝点。

    简简单单几句话而已,可季辰那好不容易经过一夜才被风干的泪却又被刚落下的润了色,活了过来。

    他负了她,她负了他。

    她端起那碗粥,继而伸手拿起了一旁的勺子。

    她挖了一小口粥,放进嘴里,食物在她的嘴里咀嚼着,咀嚼着,继而进入她的咽喉,滑入她的食道……

    胃里本因喝了一夜酒的而翻江倒海不得安宁,尽然在这一小口粥的下肚不复存在,胃里只留得一片暖意。

    这人哪,即便是冷暖自知却依然要死鸭子嘴硬的强撑着说冷的才是他们想要的。

    “主人来电话啦!主人来电话啦!主人……”季辰拿起手机向上划了一下。

    “小琪?怎么了?”

    “店长,不好了,刚才你加入的动物保护协会通知,说有一个黑客网友截获了一条关于走私野生动物的讯息,就在今天晚上会带着捕获的野生动物路过上海周围的郊区,我现在把地址发给你,警方已经做好部署了,但是他们兽医人手不够,就打电话到我们的店里,你看……”

    “行了,我知道了,你把准确的时间地点都发到我手机里!”

    她今天的心绪很烦乱,而这一通电话却让她彻底清醒,她一定要去,虽然躲开离轩是原因之一,可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很厌恶那些走私动物的人。

    在这个物竞天择的世界里,注定是弱肉强食的弱肉强食,这是自然法则。人类处在食物链的顶端

    吃五谷杂粮,也吃鸡鸭鱼肉,无可非议但我们至少不应该虐杀,虐待它们。

    季辰拿着换洗的衣物进了淋浴间,将一身的酒气冲去了些。

    其实季辰并没有醉的特别厉害,虽然说是喝了一夜,可虽然战线拉得长,但也只是是不是抿一口,耗能并不多。

    尽管经了一夜的微醺,季辰的头还是有些隐隐作痛,却已然并无大碍。

    “叮咚——”手机里传来了小琪的简讯,时间是晚上九点半,交易地点就在第一次遇见离轩的那个村落附近……

    那个村落已经不在上海了,很有些脚程。

    只是季辰并没有想那么多,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些野生动物满身是血,身子蜷在一块的场景。

    季辰心揪了一下,收拾了几分钟后,就立马跑到动物诊所里打包着今晚要带的所有物品。

    生怕不够,季辰几乎把诊所里所有的针剂、药品通通打包带走,只留下了一两只急救用剂。

    全都打包好后,又带了几个兽医一同前去,店里留的也只是会些简单包扎伤口的实习兽医。

    她们早早地就坐车前去了,与当地警署回合后,就埋伏在离他们交易地不远处的一片树林里。

    人们拿着从当地居民那买来的压缩饼干就着矿泉水填饱了肚子,就又无声无息的在烈阳的照射下等了好一会儿。

    终于烈日向着西面缓缓落下,人们背上晒伤后带来的火辣辣的疼痛也终于减轻了些。

    黄昏的林子里,很多不知名的鸟类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时不时就会有一群鸟类突然被惊的飞起,继而划破好不容易宁静下来的天空。

    终于黄昏不再,黑夜降临,四下静的有些瘆人,不远处还能依稀看见些个零星散布的鬼火。季辰是兽医,当然知道这是因为人的骨头里含有磷元素,尸体腐烂后经过变化,会生成磷化氢,磷化氢的燃点很低,可以自燃。走路的时候会带动它在后面移动(因为流速大压强小)。

    他们是知道的,可当地引路的居民不知道,还愚昧的说着些什么:你们可别去了,鬼火知不知道!鬼要来了!他们肯定是来阻止你们的,真的!快走吧!

    “哎呀,老伯伯,你可别再说了!这鬼火是正常的科学现象!”小琪在一旁好心的为那位村民解说着。

    “你懂什么呀小姑娘!可千万不能说这种话,小心待会他们来找你们!”村民有些不耐烦的反驳着。

    “唉,行了行了,你可别再扰乱军心了!这你们所谓的鬼火,还真只是死人身上的白磷……”一旁的一个男警察听不下去,亦反驳道。

    “你们这些人啊,真的是都不要命!那就不要拉着我送命!真是的!还警察呢!真是什么都不懂!”

    村民无意在这件事情上多做争执,一昧的自持己见。一听这话,就赶紧起身愤怒的向自己屋子的方向走去,头也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