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沙匪?(第1/1页)斗罗之葫芦
无情的烈日如火焰般毫无遮挡地喷吐到大地上,宽广无际的沙漠被烘烤得像个蒸笼,热气逼人。
但在这样的温度下,依旧孕育着生命之水,碧蓝湖泊在金黄的沙漠里十分显眼。
零散的枯木林里,有两个人影正顶着烈日,在那里商讨着什么。
“每人两把锯子,把这些锯完就可以收工回去了。”
周围大概四十几棵枯树,数量并不多。
王小风看着最多也就脸盆般粗细的枯树,有些嫌弃的拒绝了王大牛递来的锯子:“这样弄太浪费时间了,你站远一点。”
王大牛皱着眉头走到了一旁,他倒是要看看能有什么更好的方法。
王小风稍微活动了一下身子,微微弯腰,双手抓着枯树枝干两侧,身体松弛的肌肉顿时绷紧,劲力从小腿处生出,流转一圈,最后到达手臂。
松垮的外套瞬间鼓了起来,紧绷到极致,似乎只要再稍微使点劲,下一秒衣裳就会炸裂。
“给我,起!!!”
枯树底部周边还算平整的沙地,顿时高高隆起,仿佛有怪兽要从地里钻出。
“嘭!”
伴随一声巨响,大片的沙子如同烟花般冲上云霄。
一旁的王大牛见状,连忙往远处跑去,不过他因为站的太近了,最后还是难逃此劫,被沙子泼了一身。
“呸呸。”
王小风自然也没逃过被喷沙雨的洗礼,不过他早有准备,提前在衣服外弄了一层魂力薄膜,身躯微微一震,一层细沙顿时随风飘逝。
抬手召出葫芦,将枯树收了进去。
一顿操作行云流水,他内心却悄悄松了口气。
伤还没好,有点托大了,差点没闪到腰。
还好这些枯树以前是生长在湖边,根系并没有扎得多深,不然刚才出丑的就是他了。
虽然一身魂王修为有点水分,不过王大牛还是能看的出来,王小风刚才并没有动用魂力,只凭着肉身力量便硬生生将枯树给拔了出来。
他将身上的沙子拍落,然后围着树坑转了一圈,啧啧称奇:“你小子,力量大的跟魂兽似的,要不是我从小把你养大,我都以为你是魂兽变的了。”
“行了行了,有点夸张了啊。”王小风翻了个白眼,有自己这种力量的人并不少,比如战队里的替补成员泰隆,力量就不小。
等他把修为提升到魂王级别,凭借着全加力量的魂环和大力猩猩武魂,他也可以凭借**力量轻松的做到这样的程度。
不过要说力量超过了魂帝魂圣,其实也不太好评价,毕竟有些魂帝魂圣走的是敏攻路线,也无法相互比较。
不过之前身上的负重他已经差不多习惯了。
史莱克学院里并没有测试力量的设备,只有测试魂力和体质的,因为这两个才是魂师的根本。
力量对于魂师来说并不算什么重要的东西,毕竟武魂能力稀奇百怪,打不到人就是白给。
那些大宗门可能会有测试力量的魂导器,不过他们又怎么会透露给外人呢,好东西恨不得藏的死死地。
不得不说武魂提供的暴食能力有点太过强悍,在王小风不断投入大量金魂币在吃的方面,这个大后期的能力硬生生在前期就展现了惊人的战力。
只要能吃,而且吃的好,力量就像是没有瓶颈一般,不停的增长。
当然也可能存在某种限制,比如:如果身体素质不达标,力量就不会增长。
不过王小风此时处于实力高速增长时期,这种问题暂时不会出现他的身上。
“好了,继续下一个。”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渐渐往正中央倾斜。
这片长在毒湖泊旁的死树林,也被王家父子祸祸的差不多了,只留下一片深浅不一的坑洞。
不过要不了多长时间,应该就会被黄沙给铺平吧。
“搞定,收工!”
王大牛抬头看了眼太阳,暗暗判断此时的时辰,然后发现,以他们目前的脚力,回到镇魂城后大概还能有半刻钟的休息时间。
半刻钟,够他喝两壶清泉酿了。
“走了儿子,你娘还等着咱们俩回去吃饭呢。”
王小风暗自撇了撇嘴,你那是想回家吃饭吗,你是馋酒肆里的酒。
离开前,秉着贼走不空阿不,来都来了的理念,不带点特产回去也说不过去,王小风顺手就从魂导器里拿出一个特制的试管瓶,装了两斤的湖水。
两人爬上了沙丘,沿着之前走过的路线回去。
刚往城镇方向走了几分钟,王小风突然停下了脚步,沉闷的声音从围巾下传来:“有车过来了。”
王大牛头也不回的说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沙漠又不是咱家开的,有人不是很正常吗?”
“不,他们往我们这边来了。”
王大牛往王小风所指的方向看去,远处确实有几个骏马向他们奔袭而来,马背上人影绰绰,看上去来者不善。
“不会是沙匪吧。”
在沙漠里谋生的人,最怕遇到天灾**,而所谓的**,所指的就是沙匪,碰见沙匪是最倒霉的。
因为遇到天灾还有可能凭运气活下来,遇到沙匪就等死吧。
王大牛也怕遇到沙匪,因为沙匪里不仅有普通人,还有被两大帝国和武魂殿通缉的魂师。
每一个逃出来的魂师,就没有一个是庸人,最差也有魂宗修为。
如果运气不好,碰到魂帝也有可能。
王小风无所谓道:“那更好,正好为民除害。”
能把他们俩个看起来丁点油水都没有的人当猎物的沙匪,能有多强。
骑马的几人看到王小风和王大牛停了下来,骑的更快了,不过两分钟,一行四人就急停在了王小风的面前。
“吁!”
马儿高高的扬起头来,大片的尘土在周围飞扬,父子俩差点又要被沙子溅了一身。
王小风微眯双眼,从毛色和奔跑的速度上来看,这是几匹马是少有的骏马,这种马一般不会出现在普通人的手里。
右手悄悄放在了腰间的葫芦上。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马背上传来:“请问镇魂城怎么走,我们的指针不小心坏了。”
原来是问路的,躲在王小风身后的王大牛松了口气,指着东西方向说道:“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镇魂城了。”
马背上的女子看了眼王大牛所指的方向,目光所至,除了黄沙还是黄沙,想找个标志物都难。
她与身后的几人用眼睛交流了一番。
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漠里,身上没有指针,闷头往一个方向走非常容易偏离方向,女子沉默了片刻,然后说道:“不好意思大叔,你身上还有没有多余的指针,我们可以花钱买。”
王大牛摇了摇头:“抱歉啊,我们身上也只有一个指针。要不这样,如果你们不急着赶路,可以跟着我们一起,我们正好也要去镇魂城。”
后面一人似乎有点不耐烦,趾高气昂的说道:“跟两个平民废什么话,直接从他们手里拿了指针,再随便给点魂币就行了。”
“别忘了,那件事情可不等人。”
男子声音虽然很但依旧被王小风给听到了。
要动手?
王小风暗暗打开袖箭的开关,只要对方有动手的想法,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他能瞬间弄伤四人。
为什么用袖箭?因为袖箭攻击不高,而且隐蔽,给他们教训足够了。
熊孩子嘛,打一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