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踪迹(第1/1页)乱世栋梁
午后,一处小河河段,大群骑兵正在过河,马蹄搅动河底泥泞,让原本清澈的河水变得浑浊起来。
百余步外,上游河段,已经先行过河的骑兵,一部分继续骑马警戒,一部分下马后饮马,人也顺便休息休息。
远处是一座堡垒,那是一处屯田聚落,四周已经初步开垦出一些田地,却依旧被水泽、树林所环绕。
带兵出击的梁森,看着远处那堡垒,想到了彭蠡湖畔的渔村。
在水边定居,潮湿,天热时蚊虫又多,成日里被叮得身上发痒,那滋味可不好受。
不过,若是水里有鱼,蚊子会少些,又会引来不少青蛙“定居”,每到晚上,水边蛙叫此起彼伏,可热闹了。
青蛙多的地方,会招来蛇,所以水边的村落附近经常可以看见蛇,走路时可得小心。
他从小在白石村长大,所以对于水边生活再熟悉不过,而每当冬天来临,就是彭蠡湖上最忙碌的捕鱼季节。
冬天水冷,但深水处较浅水处要暖和些,所以鱼群聚集在湖里深水区过冬,最适合用大网捕捞。
每到冬天,渔民们聚集起来,划着船,组成船队,在烟波浩渺的彭蠡湖上撒网捕鱼。
捕鱼得先找到鱼群所在位置,而为了将鱼群聚集起来,渔民们会分工协作,船队各有任务。
负责包抄鱼群的船队,其上渔民们敲锣打鼓,或者用船桨等物体敲击船帮,制造巨大声响,目的是惊吓鱼群。
使受惊的鱼群往某个方向逃跑,而那个方向,大量渔船已经备好渔网,就等着鱼儿一头撞入渔网阵中。
梁森收回思绪,看着远处聚落堡垒,思考起战局。
敌军来袭,目的就是袭扰徐州西北境的屯田区,对方均为骑兵,或者骑马代步的步兵,所以移动速度很快。
屯田都督府,已经在屯田区建立起大体完整的警戒体系,所以各地屯田聚落都能及时获得示警,各聚落军民能依托堡垒闭门据守。
来袭的齐军,没有携带大型攻城器械,所以即便临时打造一些长梯,对坚固的屯田聚落堡垒根本就无法造成实质性威胁。
但是,对方以骑兵大范围活动,对屯田区进行肆无忌惮的袭扰,这会极大打击屯田军民的信心。
头一两年,因为是开荒,所以开垦出来的田地,不可能有什么收成,那么即便敌人来袭,屯田的损失也不会太大。
但是,再过得几年,当开垦出来的田地,种植的麦子产量渐增。
辛苦劳作大半年的屯田军民期盼着收成时,却被来袭敌军搅黄了,这样的失落,对于人们信心的打击很严重。
屯田至少要做到自给自足,才能把局面维持下去,因为官府不可能一直出钱粮来养没有多少收成的屯田聚落。
齐国正是明白这一点,所以从徐州大规模屯田的第一年开始,就派骑兵袭扰。
如果官军应对不当,让屯田区成了对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公厕”,那么对于屯田区里的军民而言,开辟新家园的期望恐怕就只能是水中月影。
所以,屯田都督府以及徐州军府制定了一系列作战计划,在屯田开始的头一两年,先把聚落和警戒体系建起来,至于各聚落能开垦多少农田,无所谓。
一个个坚固的聚落堡垒,距离都在十余里左右,相互间构成一个大型堡垒群,这就是骨架。
而聚落堡垒上高耸的望楼,都配有大型千里镜,以及简易灯火/旗号通讯机,如同耳目。
这些望楼上的哨兵,可以通过千里镜观察周围数里的动静,并且在不动声色间,将自己所“看倒”、“听到”的动静,通过通讯机传递出去。
所以,现在这一大片广袤的屯田区,对于官军来说是“透明”的,这片地区上的动静,都逃不过一个个聚落堡垒的观察。
来袭的齐军骑兵,进入屯田区后,就像进入猎场的猎物一般,在无遮无挡的平地里流窜。
迎接他们的,是准备就绪的狩猎队。
梁森镇守兖州,却不是死守兖州,要配合屯田都督府,将前来袭扰的敌骑一网打尽。
据地办法,和彭蠡湖里渔民捕鱼差不多,找到猎物所处的大概位置,然后左右包抄,把对方往某个方向赶。
赶到某个区域,将其歼灭。
但他们的对手,是移动速度很快的骑兵,所以作战时必须做到随机应变,且得多个心眼,毕竟来袭之敌,一定不缺经验丰富的精锐骑兵。
稍有不慎,打狗不成反被咬。
狗叫声陆续响起,此起彼伏,那是一只只猎犬在咆哮。
猎犬待在专门的马驮犬笼,跟着骑兵们行动,现在出来、下了地,解了笼头,喝水、进食,顺便活动一下四肢。
敌骑狡猾,行踪飘忽不定,为了追击这些身上可能有羊肉膻味的“猎物”,带上猎犬或许会有奇效。
然而猎犬无法跟着骑兵长途跋涉,于是让马驮着专用犬笼,带着大量猎犬随军行动。
临战,放出猎犬,如同打猎一般,对猎物实行围剿。
骑兵带着猎犬军犬出击,这是徐州军试行的一种战术,效果如何,现在就能检验一下。
几名骑兵小队长,根据从旁边聚落获得的消息,结合之前已经获取的敌情,向梁森进行汇报。
并给出草拟的作战方案。
“敌军极大可能在这里,屯五区南端,那里丘陵多,树林多。”一名小队长指着舆图,向梁森进行汇报。
舆图上画着网格,代表着一个个“地块”,而“屯五区”,在此处东南方向大概三十里外。
而梁森所部骑兵,是从东面而来。
梁森看着舆图,眉头紧锁:“也就是说,他们偷偷掉了个头,主动往我们这边靠过来,想来个灯下黑?”
“有这可能,而且”这个年轻的小队长看看同伴,确定眼神之后,向梁森讲出众人讨论后达成的看法:
“他们并不是在躲,也不是在逃,而是要找机会,吃掉追击的官军。”
“何以见得?”梁森问。
“使君,各处聚落堡垒,如今见了敌人踪迹之后,并未以烽烟示警,而是以千里镜、灯火通信机传递消息,为的就是装聋作哑,不惊动敌骑。”
“对方即便不知我军有如此手段,但既然敢来,就不是废物,更不会是蠢物,极有可能凭借经验,判断出我军想做什么。”
“他们四处流窜,未有丝毫收获,就该早点收兵,抽身而去,免得被我军断了退路。”
“却逗留不去,在屯田区腹地来回转悠,这不是饿得走不动的癞皮狗,这是故意使诈,等着肉送上门的狼,他们在引诱我军追击。”
“他们,一定在某个地方,设好埋伏了!”
梁森点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因为猎物的踪迹有些诡异,要逃不逃,要躲不躲,要战也不战,明显有问题。
不过,基于锻炼人才的原因,他需要这几位骑兵小队长多动动脑子。
骑兵和骑兵交战,是“以动对动”,相互间攻防转换的速度很快,而短时间能就会决出胜负。
这需要基层带兵将领有随机应变的作战能力,不能事事向主将请示、得了命令才行动。
所以,徐州军的骑兵基层编制小队,其小队长的作战意识一定要强,但这种意识没多少人能教,就只能靠实战磨炼。
以及临战多开谈论会,集思广益。
现在,敌人的踪迹已经被他们初步找到了,那么,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梁森做出了安排,决定今晚就对敌军实施突击,将士们吃起干粮,照顾坐骑、整理兵甲,为即将到来的决战做准备。
不一会,梁森用鹅毛笔在两张小纸条上写了相同的内容,将其卷好,各放入两个芦管里。
然后,从随行马匹驮着的鸽笼里拿出一只鸽子,把一根芦管绑在其右脚上,然后放飞。
灰黑色的鸽子振翅高飞,向东南而去。
梁森又把另一个放有纸条的芦管,绑在另一只鸽子腿上,然后放飞。
他听李笠说,鸽子有归巢的习性,哪怕离巢数百上千里,也依旧能够飞回去,准确无误的找到自己的家。
那么,使用鸽子的归巢习性,提前在某处蓄养鸽子,那么当鸽子成年、认家之后,就能实现“定点通信”。
李笠养了许多鸽子,寒山也有鸽舍,其中饲养的“信鸽”,经过锻炼,确实具备数百里外回巢的能力。
许多信鸽,被提前运到徐州各地,梁森手上就有不少,可以随时放飞这个鸽子,让它们把简单的消息捎回寒山。
袭扰屯田区的敌军骑兵,其中一支主力,踪迹已经被他发现,为防万一,他在战前要把消息发出去。
如果他打了败仗,得知敌人踪迹的李笠,还有机会调兵遣将,把对方“留在”徐州。
无论如何,都要将来犯之敌“留下”,或者至少歼灭大半。
用实打实的战绩,让屯田的军民们相信,在徐州军的羽翼下,来犯之敌有来无回。
让他们相信,自己辛辛苦苦开辟出来的田地、建起来的房舍,一定会成为“鸡犬相闻、阡陌连天”的美好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