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划算(第1/1页)乱世栋梁

    北风呼啸,大雪纷飞,一处院子里,脚戴镣铐的青少年们,只有身上破旧的衣服能够御寒,于是聚在房间各角落,挤在一起,相互取暖。

    梁森默默地坐着,旁边则是李笠,满屋子的人都是垂头丧气模样,独独李笠精神抖擞,口中念念有词。

    梁森见发小似乎不为前途而忧虑,心中钦佩,却满是苦涩:他求情不成,还被人当做奴婢卖了。

    如今和李笠在一起,可日后两人也不知会被卖到何处,甚至极有可能是分别卖掉。

    日子没有越过越好,反倒是越过越差。

    去年,他家外逃,当时他以为是做‘山湖人’,给一个寨子的寨主当佃户,结果,却是被人转卖。

    他们从村子里逃出来,确实逃了债和赋税、劳役,没想到只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

    他一家四口,被人拆散了‘出售’,耶娘不知下落,他和弟弟被人转卖到寻阳,梁森扮乞丐,在码头、寺庙处乞讨。

    弟弟被人教了手法,去做偷儿。

    无论是乞讨还是做偷儿,每日必须获取一定的财物,如果乞讨、偷回来的财物不够,不仅要挨打,还没有饭吃。

    弟弟一开始束手束脚,总是偷不到东西,回来自然要倒霉,梁森作为兄长,拼命护着弟弟,把弟弟该挨的打受了,自己偷偷留下几口饭菜,给弟弟吃。

    兄弟俩就这么挣扎着,勉强适应了‘新生活’,但耶娘生死不明,也不知今生今世还能否相见。

    思来想去,无论是留在白石村,还是逃出来,对于他家来说,都是绝路。

    这个混账世道,寻常百姓根本就活不下去!!!

    梁森心中苦涩,看着精神抖擞的李笠,自己既有愧疚,也有迷茫。

    去年,他欠李笠的恩情,没还上,现在还让李笠倒了霉,所以梁森心中愧疚,想到弟弟留在寻阳,孤苦无依,他很难受。

    这样的苦日子,何时是个头?

    李笠见梁森一脸苦相,便低声安慰:“想那么多作甚?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就不那么难过。”

    “黄团如今出息着呢,我又结识了大鲶彭,就是鄱阳城南鱼市卖鱼的那个大口鲶。”李笠轻轻说着,“他们会照顾我娘,我不担心。”

    “现在,我们别的都不要想,只要想我们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梁森很悲观:“也不知,我们会被卖到何处,甚至,我和你都不一定能在一起,能被同一个买家买了去。”

    李笠说:“这是概率问题,概率就是...算了,日后解释,我们现在只能尽可能增加被卖给同个买主的概率。”

    ”譬如,来个两人搭档,让卖家和买家知道我们两个协作的话,顶得三个成年人。”

    “寸鲩,我们要如何做?”

    李笠在梁森耳边低语几句,梁森还是很担心:“那万一我们运气不好呢?”

    “不好又如何?难道哭么?”李笠说完,收起笑容:“这世道,不相信眼泪!”

    。。。。。。

    陌生的地方,占地颇广的庄园,庄园一隅聚居着许多人家,其中一户,是李笠和梁森“奴婢之旅”的终点。

    他俩作为新来的僮仆,有了一个新主人:一名彪形大汉。

    新主人有一大家子人,把他俩一起买来,是听说他两个能顶三个人用,而现在,就是李笠和梁森证明自己价值的时候。

    除夕将至,这户人家杀猪过年,一部分猪肉要制作成腊肉、熏肉,以便长期保存;一部分新鲜猪肉需要烹饪,于是李笠开始施展厨艺。

    厨房,脚上铐着一条铁链的李笠正在做菜,因为做菜需要动刀,而他又是新买来的僮仆,主人家怕他暴起伤人,故而上了手段。

    李笠有厨艺,但这个时代的厨具不如后世那么丰富,甚至连铁锅都没有,也没有许多调味料,所以他要烹饪出好吃的猪肉可不容易。

    这个时代炒的烹饪技巧未普及,甚至未出现,百姓家里家常菜的做法主要是蒸、煮、炖、炙,亏得李笠有了将近一年的‘适应期’,知道如何利用现有条件来做出比较可口的饭菜。

    今日主人家杀猪,李笠要做的菜,就是极其简单的炖猪肉。

    炖猪肉很容易做,但要做好,不容易。

    古代,平民百姓难得吃一次肉(渔民、牧民另说),即便是杀猪,也都是为了过年,所以,大部分人家对于猪肉的烹饪不是很拿手。

    加上没什么像样佐料,猪肉的做法,要么是炙(烤),要么是用清水炖,适当放些盐。

    这户人家,当然没什么像样的佐料,李笠选择做炖猪肉,一来是条件限制,二来是他有把握。

    第一步是浸泡,挑选合适的五花肉,洗净、切块,放在清水里浸泡至少一炷香时间,洗去猪肉里残留的血水,确保猪肉的‘纯香’。

    第二步为腌制,把浸泡好的猪肉洗干净,然后剁成小块状放进盆里,加入酒、盐。

    酒是主人家喝的酒,度数应该很低,和后世料酒没得比,但用来除腥还是可以的。

    第三步是焯水,这一步很关键,炖猪肉炖得好不好吃,关键之一就是焯水。

    李笠提前用一小釜煮水,却只是小火,在釜里水还不热的情况下,将腌制好的猪肉放入釜里“焯”一下,从一默数到三百。

    按说要看钟,但这年头没有时钟,所以李笠凭借经验把握时间,不一会釜里水面有泡沫浮起来,他将其一一撇去。

    如此焯水过的猪肉,肉质不老,又更加干净。

    第四步为爆香,李笠用铜铛把猪肉和姜片一起煎,先用姜来爆香,再煎得猪肉发黄,放出来冷却。

    这才是把炖猪肉做入味的办法,若傻乎乎的只是用水炖,只会炖出寡淡无味的熟猪肉。

    爆香后就是炖,把煎过的猪肉放到清水里炖,再适当放盐调味。

    于是,一大釜清香扑鼻的炖猪肉就做好了。

    忙得满头汗的李笠,等炖猪肉做好,才得闲看外面,结果一看吓一跳:厨房的门口、窗户,都挤满了围观的人。

    炖猪肉的香味,以及李笠娴熟的烹饪技术,让围观的人们看得眼都直了。

    他们是户主的亲戚,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口音怪怪的少年,烹饪起来竟有如此之多的花样。

    也没想到,李笠的同伴梁森,炖鱼也做得不错。

    李笠在帮杀猪、炖猪肉的时候,梁森也没闲着,先在主人家监督下去河边钓鱼,然后把钓来的几尾大鱼处理好,开始炖鱼。

    两人手拿尖刀,脚上铐着铁链,在厨房里忙活,不需要帮手,干净利索的把炖猪肉和炖鱼做好。

    猪肉和鱼肉的香气,勾动旁观者的馋虫,他们迫不及待的要大饱口福,李笠和梁森却第一个吃:他们要试毒。

    其实在烹饪的时候,李笠和梁森借着试味道的理由,已经吃过几口肉,如今试毒,又能多吃几口。

    这就是李笠想出的吃肉办法,捎带着梁森,名正言顺吃了肉,毕竟,自从被贩卖之后,两人从没得吃过一口肉。

    炖猪肉和炖鱼被人带到正房,李笠和梁森蹲在厨房角落,吃着野菜羹,李笠笑道:“灰鸭,你手艺见长啊,去年你的炖鱼还没那么好呢。”

    “嗨,也就是乱炖,哪里能和你比。”梁森笑笑,今日居然能吃到肉,这可多亏了李笠的主意,他是真佩服。

    “别说,黄团的厨艺也进步不少,日后,你得尝尝。”

    “寸鲩,我们、我们还能回去么?”

    “当然能,这不还有我么?会有办法的。”

    李笠这么说,梁森就这么信,他觉得李笠一定有办法。

    李笠确实有办法,给两人设计了一个“卖点”:划算二人组。

    除了都会做事、是同乡之外,李笠的“卖点”是会烹饪,梁森的“卖点”是会钓鱼,那么,他两个若搭在一起卖,那就是两个顶三个甚至四个。

    果不其然,卖家问清楚他们情况后,把他俩一起卖,买家也看中这点,把他俩一起买回来。

    于是,就像李笠说的那样,他们自己争取到了机会,即便被人转卖,也依旧在一起。

    自从李笠和梁森被贩卖后,李笠都没愁眉苦脸过,有时还说笑话,这让梁森心里不那么悲观,对未来,也有了些许期盼。

    也许,他们真的有机会逃出去,回到家乡...

    不,他得先去寻阳,找到弟弟,把弟弟救走。

    不知过了多久,正在厨房里打扫的李笠和梁森,被人叫到郎主处。

    正在剔牙的大汉,以及几个家人,满意的看着两个少年,问:“你们会做饭做菜?”

    李笠习惯了这户人家的说话口音,回答:“小的会一些。”

    “你们还会钓鱼?”

    梁森回答:“小的自幼打渔为生。”

    “嚯嚯,我这是走了运。”大汉笑起来,笑得很开心:“果然是两个顶三个人用,你们还会钓鱼、做菜,值了!”

    “今日你们做的猪肉、鱼肉,很好吃。”大汉沉吟着,看向自己的儿子,“从今晚起,就让他们从草棚搬到房子里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