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铁案(第1/1页)乱世栋梁
弥漫着腐烂霉味的牢狱,狱卒将伤痕累累的李笠从外面拖进来,扔进一个牢房内,见李笠面向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一名狱卒啐了一口唾沫:
“装死是吧?你就趴着吧!”
几只小虫从角落发霉的稻草堆里钻出来,爬到李笠身边,转了几个圈,见其一动不动,便爬上身。
李笠身上的衣服多处破裂,裂口下是触目惊心的伤口。
有淤血的伤口,有流血的伤口,宛若一笔一画,写出“皮开肉绽”四个字,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其他牢房里的囚犯,原本正在打盹,见着有新人进来,纷纷来了兴趣,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倒霉鬼。
现在看见是前几日就被抓进来的小子,如今受了刑罚扔回来,感觉活不了多久的样子,囚犯们便一个个继续打盹,
不知过了多久,两个狱卒来巡视,见李笠倒在地上的姿势没变,相互间交换了一下眼神,开门进去,将李笠翻过来。
几只小虫从李笠身上窜出来,又钻到稻草堆里,一名狱卒探手到鼻子旁试一下气息,又把把脉。
“有气,死不了。”
狱卒起身,看着鼻青脸肿、闭着眼的李笠,看着这宛若破败稻草人的少年,叹道:“倒是个硬骨头,受了刑,别人都招了,就他不招。”
另一名狱卒看看奄奄一息的李笠,冷笑:“骨头硬又有何用,其他人都招了,他不招,也不妨碍府君判个斩首!”
两人出了牢房,将牢门锁好,向外走去,边走边说:
“哎呀,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那常来食肆的东主马青林,平日里多面善的一个人,谁曾想竟然是那安成妖贼的同党!”
“唉,这种事,谁说得准?说不得是被人诬告,熬不住刑,为求痛快,就这么认了也说不一定。”
狱卒消失在走廊尽头,又过了一会,躺在地上的李笠终于有了动静。
他睁开眼,看着上方,感受着身体各处传来的撕裂感。
鞭挞的感觉,就是皮肉被撕裂,火辣辣的疼,感觉全身都是口子,要散架了。
他被官府抓了,罪名是“马青林同党”,而马青林的罪名,是作为安成郡刘敬躬妖党的余孽,潜伏鄱阳,图谋不轨。
马青林是不是妖贼贼同党,他不清楚,但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马青林的同党。
所以,即便自己被皮鞭抽得死去活来,他也没有屈服。
然后就是新一轮刑讯“套餐”:测罚。
这是梁国的“特色”刑讯手段,简而言之就是饿犯人:饿三日,一粒米、一滴水都不给吃。
李笠被抓的当天,就被鞭挞得皮开肉绽,没认罪,次日开始接受“测罚”,饿三日。
三日期限到,不认罪,又被鞭挞,然后扔回牢房。
他已经奄奄一息,却不认罪,但这样的坚持好像没有什么用,按着狱卒所说,其他人都招了,就连马青林也招供,承认自己是妖党余孽,指认李笠就是同党。
所以,他不招,没有意义。
‘屈打成招,这是屈打成招!’
李笠心中怒吼,充满了愤怒,却无能为力,自己被人抓进来,还没机会伸冤,就被打得遍体鳞伤,这件事的幕后主使,明摆着要收拾马青林。
顺便把自己也收拾了。
想到这里,李笠觉得很奇怪,若马青林是无辜的,却落得如此遭遇,恐怕是有人惦记上马青林的家财,所以勾结官府中人,设计陷害。
可他一个小小鱼梁吏,家境窘迫,没道理被对方连带着收拾...
再说,他和马青林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无非是卖了两个菜谱,然后每月定期卖鲢鱼....
想到这里,李笠忽然想到带路抓人的那个食肆伙计,想起对方那得意的笑容,不由心中一震:
王八蛋,莫非是吕全那个放高利贷的在搞鬼!!
。。。。。。
上午,郡署,鄱阳内史柳偃在厅事里听佐官汇报案情,这案情非同小可,种种证据表明,涉案人员是之前造反的安成豪强刘敬躬的余党。
刘敬躬出身安成刘氏,今年年初聚众造反,很快攻下安成、庐陵两郡郡治,然后进攻豫章郡治南昌。
此人极其狂妄,居然僭称帝号、置百官,攻打南城的贼兵有数万之众,号称一月之内攻下江州州治寻阳。
但却是一群乌合之众,被官军抄了安成老巢,随后在南昌城下大败,刘敬躬及其同党被活捉,押送建康,在闹市斩首示众。
刘敬躬完蛋了,但江州各地肯定有其余党在苟延残喘,所以各郡官府都在缉拿妖党余孽,而就在前不久,有鄱阳百姓出首,说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就是刘敬躬同党。
其人是常来食肆的伙计,声称发现马青林暗地里谋逆的证据,前几日带着游军去抓人,将马青林及其同党悉数捕获。
郡游军尉在常来食肆及马青林家中搜出不少证据,经过拷问之后,马青林及其一些伙计悉数招供,承认是刘敬躬的同党。
他在鄱阳暗中谋划,等着乱兵攻打鄱阳时做内应。
人证物证俱全,相关案情,如今已整理成卷宗,上呈柳偃过目。
柳偃在上面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李笠。
李笠为鄱阳郡吏户,是捕鱼的鱼梁吏,去年年底捕捞乌鳢时,得乌鳢托梦,说鱼腹藏着帛书,是为“鱼腹藏书”。
柳偃对这件事印象很深,为此免了乌鳢之役,还特地下令官府往后不得让鱼梁吏捕捉乌鳢(不限民间捕捉),所以他记得李笠。
考虑到鱼腹诗可能是伪造的,柳偃觉得此人心术不正。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李笠写的鱼腹诗,但柳偃认为此人有充足理由伪造鱼腹诗,目的是免了乌鳢之役。
而自己的儿子柳盼,年初时迷上吃鲢鱼鱼头汤,不知怎么的就认识了李笠,还让其专门捕捉鲢鱼,然后让小吏拿着鲢鱼去常来食肆,让那里的厨子做鱼头汤。
这种小事,柳偃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现在看来,十分不妥。
鱼腹藏书一事略过不提,就说李笠接近官眷,动机不明,加上年前白石村有人逃亡,家在白石村的李笠,又与逃亡之人关系密切。
不仅如此,李笠也和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有明面上的来往....
种种迹象表明,李笠受马青林指使,在鄱阳暗地里活动,策应刘敬躬妖党。
譬如,可能是李笠从中牵线,鼓动同村的梁森等人逃亡,去向不明,这些逃户极有可能加入了刘敬躬聚拢起来的贼人群体。
接着,马青林指使李笠想办法接近官眷,以接近柳盼为契机,伺机下毒,毒死父母官,以便弄得郡中大乱,配合刘敬躬造反。
这一切,都有人证物证,马青林及其手下也已招供,即便李笠嘴硬,怎么打都不招,也不妨碍案情真相大白。
柳偃仔细看完案情,却不急着下结论,而是看向面前等待垂询的郡游军尉。
郡游军尉张行,已经将整个案件的案情审问清楚,并将相关人员及亲属拘捕在狱,其中也包括李笠的家人。
现在,面对内史的询问,张行条将若干疑问一一作了回答,条理清晰。
柳偃对张行的回答很满意,但还是没有下结论。
原因有两个,其一,整个案件的侦破感觉太顺利,各种人证物证俱全,这种几近于‘应有尽有’的情况,让柳偃反倒有些嘀咕。
其二,就是郡游军尉这个职务。
郡游军尉,郡分职吏名,虽然是吏,但权力不小,一举一动,牵涉甚广。
去年年底,天子下诏,斥责游军尉之弊,柳偃当然知道这诏书的内容,也知道游军之弊由来已久,各郡游军尉多有害群之马。
这些害群之马,以缉拿贼寇为由,敲诈辖境百姓(主要是富户),若有不如意者,必然加以构陷,弄得许多人家破人亡,家财为之一空。
所以,眼下这个大案,有可能是郡游军尉一手炮制,为的是夺那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的家产。
为此,不惜颠倒是非、屈打成招。
鄱阳郡游军尉张行,此人行为举止没有不妥之处,柳偃自上任以来,也派人暗地里打听过,没听说郡署里的官吏有何明显的恶行,张行也不例外。
当然,表面上看不出的问题,不代表实际上不存在,仕宦多年的柳偃,不会轻易相信一面之词,他知道自己得多个心眼,免得被人骗了还不自知。
若张行所说是真,那么他去年就有可能被那小吏李笠骗了,若张行所说是假,他就不能被这郡游军尉借刀杀人。
游军之弊,天子明白,却无法罢免各郡游军,因为这有现实需求,柳偃作为鄱阳内史,同样也不能将游军尉罢免。
他到底该不该相信张行?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要证据说话。
如今张行办案,收集的人证物证俱全,柳偃知道自己若挑不出毛病,就只能把这案子办成铁案。
如此一来,那鱼腹藏书就成了笑话...
柳偃想着想着,只觉有些头痛,鱼腹藏书里的诗,天子看过之后,唏嘘不已,果然让人装裱起来,时不时让大臣们议论一二。
若这事可能是个骗局,那天子的脸面可挂不住....
想到这里,柳偃又看起卷宗,时不时咳嗽几声。
他的病从去年拖到现在,时好时坏,不过近日有好转的迹象,所以精神不错。
此案被抓的人,除了一人都已招供,那个不招供的人,正是李笠。
李笠受了鞭挞,又受了测罚之刑,据说已经奄奄一息,却依旧不认罪,所以柳偃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么执着的少年,到底是死不悔改,还是其中内有冤情?
柳偃知道测罚之刑的威力,他在别处任地方官时,只要对犯人用测罚之刑,犯人都没有不招供的。
但是,受了测罚之刑的李笠就是不认罪。
更别说其人还被鞭挞得皮开肉绽。
鱼腹藏书一案,柳偃见过李笠,这个小吏的模样,他依稀记得。
所以,他想知道是何原因,让这个少年如此倔强、死不认罪呢?
别人都招了,他不招,也改变不了被定罪的结果,却这么坚持,是心存侥幸,还是...
还是真有冤屈?
柳偃思索良久,向张行说:“此事干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本官自有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