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拍戏(第1/1页)都市娱乐皇
李浩第一次和香港的导演合作,发现两地导演的风格还是些不同的,刚开始让他非常不习惯,尤其是跟随一位有实力的大导演,你随时能感受到他对场面的掌控力和火爆的脾气,拍起戏来六亲不认,速度要求比较快,可能是跟香港是一个快节奏型的社会有关。
上午的的拍摄厂里面,很快就传来一阵阵鸡飞狗跳导演骂人的吼叫声。
“卡——**,李浩,你在干什么?这边才是摄像机,你面朝那边去打飞机啊!”
“卡——让你把左手举起来,你他妈举个右手干嘛?重新再来过。”
“卡——这是吻戏,你他妈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吻?你刚才那叫‘啃’!”
一帮子的演员被他cāo的是身心俱疲,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在这种氛围里,李浩痛苦的习惯着,逐渐开始进入了好状态。
下午的一场戏是李浩和MaggieQ的对手戏,Maggie成名比较早,而且她拍摄过的影视作品非常多,绝对是混血中xìng感尤物的佼佼者。那双又细又长的美腿功不可没。《尼基塔》《**特工》《碟中谍2》等剧中,maggie均以xìng感的造型、矫捷的身手示人,尤其是女特工中一袭晚装亮相的她,因任务需要,随手撕下裙装下摆,扔掉高跟鞋,露出的那双美腿不知道迷翻了多少人们。
她不仅被香港《Him》杂志评为“男人最想抱的女人”之榜首,更以最年轻之香港女艺人的身份登上《时代》亚洲版封面,并被此杂志形容为“Model界其中一大发现”。放眼整个亚洲娱乐圈,鲜少有Maggie这样的女人。她在各种杂志封面和广告中无限xìng感,在各种上流Party和颁奖晚会上优雅又慵懒。
众人都以为李浩和她对上戏时,会放不开,毕竟一般的新人演员和成名已久的明星演对手戏时,大多都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不容易进入状态,新人很容易就会被对方强大的气场给覆盖住,甚至有些新人很久都无法适应过来。
李浩看着Maggie那天使一般的混血儿面孔,心跳突然一阵抵抗不住的加速,老李无法抵抗的女孩子类型中,dú lìxìng感的知xìng美女绝对是排在第一位,但李浩很快摆正了心态,他这个夯样只能让人家看不起他,做好自己的事情才是王道。
当这一节戏拍完的时候,他已经是满身大汗了,深深呼了一口气,刚才真是要老命啊,还好一次就过关了,总算不负众望,将自己的能力完全发挥了出来,俩人对戏的时候,你来我往的,配合的十分jīng彩,让导演都目瞪口呆,这那是一个新人啊,摆明了就是一个老戏骨,气场完全不输给Maggie,让他庆幸自己没有看错人。
李浩一拍完戏,急急脚的就跑去化妆间里面让化妆师给自己卸妆了,还好拍的是时装剧,除了改变一些脸上的肤sè外,倒没有太多繁杂的地方,要是拍古装戏的话,没几小时以上的,根本卸不完,尤其是一出汗的时候,妆容很快就会化,男演员还好一些,女演员经常拍完几个镜子后,又得重新补妆。
从化妆间出来的时候碰到了余汶乐专门过来找他,李浩和他打了个招呼,刚要走,就被他叫住了。
“嘿,阿浩,今晚你有没有事啊?”
“没有啊,还是老样子,回酒店睡觉,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香港根本不熟悉,能有什么事?”李浩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那正好,我和伊雯还有两个圈内的朋友,今晚打算去KTV唱歌放松一下,他们想叫上你一起去,大家都知道你的音乐很犀利,在大陆很有名,怎么样?今晚有没有机会让我们见识一下。”
“好啊,反正我也没事做,这几天累坏了,正好去散散心。”李浩无所谓的点点头。
其实大家经过这几天的合作,基本上都成了朋友,而且又都是年轻人,思想也比较接近,很容易就能玩到一块,李浩也有时候也和他们经常在片场里打打闹闹,开开玩笑什么的,一早没有了刚开始时的生疏。
当晚上李浩看到余汶乐,开着那辆加强版保时捷来接他时,眼珠子都瞪了出来,车子就好像是男人的情人,没有男人会不喜欢,李浩一上到车子里,看到里面顶级的配备时,嘴里就没停过对它的赞赏,尤其是开动时,上到一定的速度后,让人有一种失去了离心力的感受,真的无法形容。
可惜的是香港实在是不适合开跑车,不仅香港,其实连大陆也不是很合适,开顶级跑车最好的地方就是去澳洲乡下那些美丽的地方,那里车少人少,风景又漂亮,简直是一级的享受,让你随时可以感受到风的zì yóu。
“哇噢,真酷!”李浩羡慕的赞叹。
余汶乐暼暼嘴鼓动道:“要不要开上一圈,试试手感。”
李浩有些意动,想想还是遥遥头道:“算了,我没有国际驾照,省得给自己找麻烦,而且香港这地方,开这车实在是太浪费了。”
“这话说对了,在香港实在是不适合开跑车,要不是我真的喜欢它的话,我也不会买,虽然在香港跑不起,但是开回家看着也爽,对了,你知道霆锋吧?”
“知道,但不认识。”李浩点点头回答。
余汶了继续道:“可惜他现在不在香港,下次有机会的话介绍你们认识,他也是一个爱车如命的人,家里收藏了十几辆好车呢,你见到一定会喜欢,里面有很多都是全球限量版的。”
“好啊,如果有机会的话。”李浩笑笑。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一间MTV里,等他们进去的时候,几个人都已在里面唱起了歌等着他们,余汶乐介绍了下对方。
李浩和大家打了个招呼,除了伊雯外,李璨深,还有两个女孩子,一位是黄琬玲,一位是邓紫琪,这两位圈中人李浩都知道,只是不认识而已。
由于大家都圈中人,无需要太多的伪装,很快李浩便和他们打成了一片,笑笑闹闹的,偶尔说些冷笑话,猜猜sè子喝酒,说说不为人知的明星八卦绯闻,很快大家便一起鼓动李浩去唱歌。
“嘿,我说,只有我一个人唱歌有什么意思,这样吧,大家都来一起玩,分数低的喝一杯怎么样?”李浩yīn险的笑道。
“来就来,怕你不成啊!我第一个。”李璨深抢过麦开始选歌。
李浩笑眯眯对他做了个请的姿势,他自己是不是什么狗屁的音乐天才,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在KTV打分机上面唱歌,老李说要唱98分,就绝对不会是99分。
李璨深目瞪口呆的看着荧幕上,比他只多上一分的李浩,气的几乎抓狂起来,端起桌面上的酒一口喝了,不服气道:“再来。”
再来的结果,是李浩还是比他多少那么一分,不高也不低,在他一连喝了五杯后,终于发现了自己被李浩给耍了,这家伙蔫坏的,一开始给你点希望,让你以为有希望赢,只是运气不好而已,谁知道次次都是这样,让大家全体都笑趴在了沙发上面了。
等李浩准备离开KTV的时候,已经放翻了一大片人了,也让他们知道了什么是音乐天才,由于第二天他们还有戏要拍,所以没有玩到很晚,很快就散了。
李浩一个人走了出来,拒绝了余汶乐要送他回去的好意,他想出去走走,他来香港这么久了,晚上很少出来过,反正他也知道酒店的地址,不用怕走丢,余汶乐拗不过他,只好做了个让他有事给他打电话的手势后肚子一人开车走了。
曾经听人说过,说香港是个不夜之都,展现在他眼前的这一切,总算让李浩感受到了什么叫不夜之都,街上人来人往的,丝毫没有一丝现在是深夜的意思,李浩抬头深深嗅了一口带有港口气息的zì yóu空气,感觉味儿有点咸!
他呼了口气,停下来,看着路上匆忙走过的人群感觉挺有趣的,这时,一阵晚间的凉风徐徐吹过他的脸庞,让他jīng神为之一爽,在路过天桥底时,突然间心有所思,他看到一位流浪汉在拿着自己还没吃完的饭菜,蹲在地上喂一群流浪猫,一边喂,还还一边和这些流浪猫说着话,一副其乐融融的场景,李浩就这么站在一边看着,也不出声打扰他们。
能打动人的音乐其实是来源于生活当中,例如美丽的风景、平凡或刺激的生活、情人之间的生死爱恋,或是兄弟之间的深厚友情等等,最能打动人的音乐应该是要触动到人类的心灵深处,这就是李浩一直想要追求的音乐之路。
他不想为了唱歌而唱歌,如果一首歌曲无法触动到别人的灵魂,无法引起大家的共鸣的话,他宁可不唱,音乐既可能是开心的也有可能是难过的,但绝不是无病呻吟的,直到今晚,他才确定了自己未来音乐道路的思想,而不是一锅为唱而唱的流行大杂烩。
流量汉在一边跟猫咪说话,一边喂食,犹如一家人一般,而李浩依立在一边,静静的看着他们,在脑海中谱着曲,这个谐的画面,直到那位流浪汉发现了李浩这位不请而来的陌生人时才中断,李浩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留下了一点钱给他,才离开了这里。
一回到酒店,就嚷嚷着让佑怡为他找来纸笔,开始将自己脑海中的音乐谱写出来,这首曲才是他承认的属于自己第一首的灵魂之曲,以前那些最多只是借鉴而已。
这是一首带有一丝宗教味道的爵士曲风的音乐,前半段有一种神悯世人的味道,后半段却带着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教人如何懂得感恩生活,内容大致是一位流浪汉与一群流浪猫,他们相互邂逅相互依偎一起共同生活的故事。
但是最难的部分是这首歌,并不是一种直唱的风格,而是夹带着曲歌一起唱的风格,其中曲的部分需要使用到他体内的能量来提音,这也是他第一次如此尝试,也就是说,这首歌只能他一个人才能唱,这让他原本想给丹妮唱的想法破灭了,让李浩十分无奈。
第二天,一拍完戏,他就让佑怡马上帮他联系一间录音室,他想要尽快把这首歌录出来,那种缠绕在心头中兴奋的感觉,他一刻也不想等,感觉内心里有一股想要燃烧自己的冲动。
一进到去录音室,他就把人家配音师给赶了出来,开始专心的配起了这首歌曲的音乐来,一人持续弄了两个多小时,他才搞定音乐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需要在歌声中唱出来,这不是能用机器可以做出来的,然后他才让佑怡叫录音师进来,准备开始录歌。
进来的录音师脸臭臭的,显得不情不愿,走起路来时用力踩的地板啪啪响,发泄着自己的不满。他做录音师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被人赶出去,这时那会给李浩好脸sè看。
“开始”录音师给他做了个手势,虽然不待见他,但自己本分的工作还是要做。
李浩看到手势后,带上了耳塞,闭起眼睛,深呼吸了几下,把自己一直压抑着的激情释放出来,开始哼唱起这首新歌曲,录音室里面一片安静,只有李浩的声音在空气中流动着,就连外面的工作间都没有发出一点点声音。
当李浩唱完了最后一句歌词,睁开眼睛时,发现录音师还没有给他喊停的手势,他有点不知所措的看着玻璃隔间外面,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半天后,这位录音师才慌慌张张的做停止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