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四、拒人于千里之外(第1/1页)普普通通大师姐

    林玄真给天雷门不远处的雷云仙城发了一道传音符,告知自己将会出席万族集市。

    张方和简无瑕他们得了传音,自然会把这个消息也扩散出去。

    万族集市还是第一次改在雷云仙城举办,若是借着她的名头,万族集市改换地点之事,能够更顺利些,也更容易被人所接受。

    之后,林玄真趁着距离万族集市还有段时间,回了洞府修炼。

    匆匆一月过去,到了雷云仙城第一回接手的万族集市开张的时候。

    林玄真准时出关,解了弋努云雾竹楼外的六合八荒阵。

    阵法一解除,弋努就现身于林玄真面前,神清气爽容光焕发,恭敬唤道:“师父!”

    这一个月的禁闭,险些让她闲出屁来。

    只过去三天,弋努手中梅花戒里的空白黄纸已经去了大半,要不是用来绘制五雷符的朱砂不够了,她可以轻松把黄纸用完。

    没了制符的材料后,弋努又开始炼丹。

    可惜她的梅花戒中,大多是珍贵的天材地宝,而其他用量极大且常见的药草倒是不多。

    因此,炼丹炼了三天,材料就用了个七七八八,弋努陷入了无药可炼的境地。

    她转而开始炼器,又遇到了和炼丹一样的问题,普通炼材不足。

    炼器倒是坚持得久了些,但也仅仅只坚持了五天。

    至于制作阵盘,她储物戒里放的都是已经做好了的阵盘,材料不多。

    云雾竹楼虽然用了乾坤术,将内里的空间变大,却终究有限,反倒不方便她施展和练习剑法。

    弋努最后没事做,只得好好地运行周天,修炼恢复了几日。

    她斜了一眼仍旧被六合八荒阵困着的小师兄,心中不由庆幸,还好自己算是初犯。

    关禁闭可太难受了!

    林玄真见她看着常思意身周的阵法,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不觉有些好笑。

    过度劳碌心志会扰乱和耗损人的精气,对于修炼极其不利。

    只关了短短一个月禁闭,小徒弟的修为都有了明显的上涨。

    而这期间也果然如林玄真所料,五个徒孙分担了小徒弟手中的事务,根本没出什么乱子。

    林玄真笑问道:“阿努,下次还敢吗?”

    弋努摇了摇头,乖顺道:“弟子以后一定劳逸结合,万望师父放心。”

    林玄真见她态度诚恳,便重新提起前往雷云仙城之事。

    弋努自然没有不应的。

    她原想和师父两人一起悠闲地逛一逛雷云仙城,但万族集市近在眼前,雷云仙城早已人山人海,嘈杂喧闹了些。

    两人一起到了雷云仙城中万族集市上空,便见到前来参与此次万族集市的修士,比之中州城举办万族集市之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万族集市的布局,却与其在中州的布局别无二致,竟是从中州原原本本地整个搬迁了过来!

    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各列店铺的数量又增加了许多。

    雷云镇上居民,原本以天雷门弟子的眷属和试图拜入天雷门却失败的修士为主。

    但天雷门的凌永寿长老成为千年来第一个独自飞升的修士后,雷云镇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发展成雷云仙城后,其中常住居民也因此暴涨。

    总之就是满坑满谷的人。

    相较于修士和凡人混居的中州城,处于泽国治下的城镇,雷云仙城举办万族集市,较不易造成凡人的恐慌。

    林玄真想着要弄开幕式,需要高调,但自己又不擅长装出一副高冷的模样,干脆于抵达高台之前,在自己脸上施了个障眼法,叫人看不清真容。

    如此一来,她自己不会感到尴尬和不自在,看起来也更加拒人于千里之外,省去不少寒暄客套之事。

    林玄真带着弋努现身在中心高台上,等候多时的张方便迎上前来。

    “大师姐,弋峰主,你们可算来了!这次万族集市,托庇于大师姐,还需劳动您亲自出手剪彩。”

    张方这话说得真情实感,不掺一丝假。

    这一次万族集市转移至雷云仙城举办,又有天雷门声望更上一层的原因,参加万族集市的修士比之以往,多了五成不止。

    修士一多,便代表着不可控,出现各种意外的情况也会多上许多。

    倘若有同第一次万族集市上,像申怀元那样只为自己博一个飞升之机,就想要献祭整个集市中人的,又该如何?

    虽然他与剑堂、执法堂弟子,将整个雷云仙城来回排查了数次,但人数众多,难保万无一失。

    有了大师姐亲自现身,就没有这许多后顾之忧了。

    即使有心怀不轨的宵小,也得先自个儿掂量掂量,能不能挨得住修真界第一强者随手引来的一道雷。

    林玄真也明白张方的顾虑,略一沉吟便同意了。

    万族集市开幕式上的剪彩,只是走个过场,并不重要。

    她自然可以叫小徒弟代劳,以弋努的极高纯度单雷灵根,引来的雷龙也不会太弱,足够让整个万族集市的修士看到。

    但如今“玄真大师姐”的名头,俨然成了威慑和保障,是给天雷门弟子的无可替代的定心丸。

    只不过,太久没有使用术法,又是在勤奋修炼了十五年后,林玄真摸不准现在的自己有多强。

    一不小心让这几十万修士都被雷劈,那就不好收场了。

    林玄真心念微动,摊开右手,试着调用灵力引来雷龙。

    万族集市上空,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又明亮的紫白色雷球。

    与此同时,无可比拟的巨大威压从天而降,笼罩了整个万族集市中心区域。

    整个喧嚣的雷云仙城在这一刹那,像是被施了禁言术,落针可闻。

    众人立即注意到,高台之上,有一白衣神女,也神色不明地抬头看着那个球形闪电。

    看天雷门掌门的恭敬模样,白衣神女的身份呼之欲出。

    那不正是传说中的玄真大师姐吗?!

    玄真大师姐除了第一次万族集市时现身过,之后便再没出现在集市上。

    当然,玄真大师姐作为修真界最强者,修士千万,各有道途,并非人人得见。

    ——防盗章,待替换——

    《共生纪事》

    番外四、陆纪舜x朝音

    十二年后。

    放学了。

    今天陆家的司机没有来接,陆纪舜双手插在裤兜里,就出了校门。

    校园里来往的学生不时把目光投在他身上,他早已习惯了这些透着惊艳爱慕之意的打量。

    他慢悠悠地向家走去,经过一条暗巷,听到了流里流气的不良青年调戏人的声音。

    陆纪舜停下脚步,侧耳。

    那个被调戏的人似乎没说话,紧接着就是一阵密集的拳打脚踢。

    陆纪舜皱了皱眉,想不好要不要多管闲事为那个不说话的受害者出头。

    正在犹豫之时,一道软绵绵的声音响起,语调却意外地熟悉:“你们太碍事了。”

    他还没把那声音对上号,那人从巷子里走了出来,埋怨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出来得这么晚?”

    陆纪舜有一瞬的失神。

    身高不足一米六的娇小少女,身上是深深浅浅的好几种粉色,但她皮肤白皙,眼睛明亮有神,把那身粉色驾驭得服服帖帖。

    胸口处的图案,依然是那只陆纪舜无法欣赏的无嘴猫。

    “音宝?”

    “还以为你不认识我了呢!”朝音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夺去了陆纪舜全部的心神。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自从十年前,朝凡天因为身体原因早早退休,带着朝音去了气候湿润的南方,他们就很少见面了。

    她试图拍他头的手最终落在了他的肩上,“叫姐姐!”

    “你怎么回来了?”陆纪舜还有些懵。

    这个时候,距离华夏每个人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只剩下几个月了,照理说,朝音应该在紧张地复习才对。

    他们早就约定,以后一起考上京的清北,继续做最要好的朋友,一辈子在一起。

    “我来清北面试,顺便来看看你。”朝音一点都不觉得生分,和小时候一样,亲亲密密地抱住已经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男孩子的胳膊,抬头笑看着他。

    噗通。

    噗通。

    噗通……噗通……噗通……

    心脏不受控制地在胸腔里跳动着,带动大量的鲜血涌上皮肤表面,陆纪舜不用摸就知道,自己的耳朵红了。

    这只是青春期少年对异性接触的正常反应,他这样开解自己。

    很快他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个结论,因为他没有对别的异性红过耳朵,也没有和别的异性接触过。

    “你决定了?”

    “当然,这不是我们的约定吗?”朝音笑道,每次看到这个漂亮的男孩子,她心情就特别飞扬。

    陆纪舜心里微动,把她的手从胳膊上扯下来,没等朝音反问,就把她按在了墙上。

    一个标准的壁咚。

    “你……”

    他低下头,带着薄荷糖的清新,她没出口的话都被堵在喉间。

    朝音宛如猫咪撒娇般地咕哝两声,与方才把一众不良少年揍翻在地的样子截然不同。

    陆纪舜把她抱在怀里,道:“音宝,你是我的了。”

    朝音红了脸,她眼神乱飘,没回应这句占有欲极强的宣言,手上用微弱的力道推拒着,嘴上强硬道:“你这是耍流氓,你知道吗?放在一百五十年前,那可是犯罪!还有,叫姐姐……”

    陆纪舜又一次低下头,朝音以为他又要亲她,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

    他在她的额头落下一吻,轻笑道:“音姐姐,我是你的了。”

    朝音的脸红得厉害,她浓密纤长的睫毛微微颤抖,却没睁开,只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她把脸埋在少年的胸口,回应地抱住了他。

    原来我不是单相思啊!——她他想。

    傍晚的阳光照在相依的两人身上。

    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真好。

    ——防盗防盗防盗——

    十二年后。

    放学了。

    今天陆家的司机没有来接,陆纪舜双手插在裤兜里,就出了校门。

    校园里来往的学生不时把目光投在他身上,他早已习惯了这些透着惊艳爱慕之意的打量。

    他慢悠悠地向家走去,经过一条暗巷,听到了流里流气的不良青年调戏人的声音。

    陆纪舜停下脚步,侧耳。

    那个被调戏的人似乎没说话,紧接着就是一阵密集的拳打脚踢。

    陆纪舜皱了皱眉,想不好要不要多管闲事为那个不说话的受害者出头。

    正在犹豫之时,一道软绵绵的声音响起,语调却意外地熟悉:“你们太碍事了。”

    他还没把那声音对上号,那人从巷子里走了出来,埋怨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出来得这么晚?”

    陆纪舜有一瞬的失神。

    身高不足一米六的娇小少女,身上是深深浅浅的好几种粉色,但她皮肤白皙,眼睛明亮有神,把那身粉色驾驭得服服帖帖。

    胸口处的图案,依然是那只陆纪舜无法欣赏的无嘴猫。

    “音宝?”

    “还以为你不认识我了呢!”朝音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夺去了陆纪舜全部的心神。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自从十年前,朝凡天因为身体原因早早退休,带着朝音去了气候湿润的南方,他们就很少见面了。

    她试图拍他头的手最终落在了他的肩上,“叫姐姐!”

    “你怎么回来了?”陆纪舜还有些懵。

    这个时候,距离华夏每个人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只剩下几个月了,照理说,朝音应该在紧张地复习才对。

    他们早就约定,以后一起考上京的清北,继续做最要好的朋友,一辈子在一起。

    “我来清北面试,顺便来看看你。”朝音一点都不觉得生分,和小时候一样,亲亲密密地抱住已经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男孩子的胳膊,抬头笑看着他。

    噗通。

    噗通。

    噗通……噗通……噗通……

    心脏不受控制地在胸腔里跳动着,带动大量的鲜血涌上皮肤表面,陆纪舜不用摸就知道,自己的耳朵红了。

    这只是青春期少年对异性接触的正常反应,他这样开解自己。

    很快他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个结论,因为他没有对别的异性红过耳朵,也没有和别的异性接触过。

    “你决定了?”

    “当然,这不是我们的约定吗?”朝音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