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考古 (月票加更)(第1/1页)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大王,世间真的会有怀了三年才出生的孩子吗?”
几年的时光一闪而逝,身为工具人的冬儿已经出落的很是漂亮。
她用笔名码字,代替大王书写封神榜。本身只是一个工具人,可却是被内里的情节牢牢吸引。
今天难得大王有空闲时间,约她来写封神榜新的回合。听到哪吒撑了三年之后终于出世,也是忍不住的询问。
在她的眼中,没什么事情是大王不知道的。
“你要说人,那肯定没有。标准就是十个月。”
王霄坐在一旁,吃着好吃的桑椹“不过扩展到所有生物的话,那就有了。”
冬儿放下笔,忽闪着目光看着王霄。
身为妹子,而且还是在秦王身边待了这么久的妹子,她对于这个话题非常非常感兴趣。
与后世那些只想占便宜的世田园女拳不同,这个时代的妹子们才不会去想那些。
她们的想法很简单,嫁人就要嫁有权势的。
在大秦就是看爵位,而在爵位之上的自然就是秦王了。
赵姬能以一个侍妾的身份登上大秦太后的宝座,这可真的是让整个大秦的女人都红了眼。
至于原因,不就是给先王生了个儿子嘛。好像谁不会似的。
冬儿跟着王霄身边已经好几年了,已经是眼睁睁的出落成为一个华丽丽的大姑娘。
可惜她的这位大王,整日里除了读书射箭,鼓捣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对了,最近还一直嘀咕着考古什么的之外。对她是没有表露出丝毫的额外兴趣。
这让冬儿很失望,可也愈发坚定了她找到机会就试探的决心。
现在这样,实际上也是在暗示着王霄。
怀孕,怀孕啊!
王霄嚼着桑椹,一点都没有看出来“大海之中有一种鲨鱼,叫做姥鲨的。这种鲨鱼就是三年。你怎么了?”
‘吸溜’
盯着英武不凡的大王看,冬儿下意识的抹嘴“没事,没事。大王真是博学多才。”
这个时代的审美观,也与后世截然不同。
肤白貌美,可与女儿争国色的花美男什么的。在这个时代里是属于宠物,类似longyang君那样的。
而这个时代的标准男子汉,则是英武霸气,上战场不怕死的那种。
几百年的战乱下来,女人们更加看重男人是否能够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去看脸蛋好不好看。
普天之下,秦国最强。世间再无谁能比王霄更加具有安全感。
所以说,最后的结论很简单。
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王霄就是这个世界最靓的仔。
靓仔王丝毫没在意这个,兴致勃勃的说着封神榜的故事。然后还不断督促工具人冬儿写快点,慢吞吞的更新是要被上帝骂的。
真的是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网络时代里,动动手指头就能打字。而这个时代里,小篆可不好写,冬儿真的已经是尽力了。
好不容易完成了几百个字,就算是这一次的邸报内容了。
这真是一个让网络写手们羡慕到尿崩的好时代。
一期内容几百个字就行,而且一个月才特么的发行几期而已。当年报纸上连载的英雄传也没这个来的轻松。
安排完之后,王霄留下满心都是幽怨的冬儿复查审核稿件。自己则是悠哉悠哉的去了偏殿。
在那边,一群本时代的考古行业先行者们正在等待着王霄的接见。
在两千多年前考古,这种事情也就只有王霄能干得出来。
他是知道老祖宗的习俗,有好东西都喜欢往地下去埋。
现存的各类古籍书册,除了藏起来的之外,王霄这几年里基本上都看过了。
他对于上古时代的兴趣是越来越大,尤其是对那些看似玄幻般的描述欲罢不能。
这个时候,他就想到了考古这事儿。
在大秦这个时代里搞考古,那就只有两个地方可以考虑。
一个是镐京。就是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的那个镐京,也是被犬戎攻破,抢走了褒姒的那个镐京。
实际上呢,镐京与另外一个西周的都城丰京,就在咸阳城的隔壁。出城走上一天半天的就到了。
镐京这里,基本上就可以代表西周时代的历史了。
王霄若是想要寻找什么古籍书册的,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说为什么是古籍书册最好的选择,那是因为西周再往前推那就是商朝了,而商朝用的可不是竹简,人家用的是乌龟壳。
第二个地方,自然而然就是殷墟。
那都已经是被传成神话时代了,王霄是真的想要好好查阅发掘出来的资料,寻找看看是否有得道飞升的好东西。
如果继续再往前推到夏朝,又或者是更前边的三皇五帝,三代之治什么的。
因为哪怕是在这个时代之中,这些都是属于传说的级别。
殷墟就是安阳,现在位于赵国境内。王霄暂时没办法去发掘,那就只好是让自己招揽来的这些专业人士先拿镐京练练手。
王霄走进偏殿,之前就跪在这里的专业人士们,纷纷重重行礼。
“拜见大王。”
王霄上座,挥舞衣袖“抬头。”
众人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移开目光让大王仔细打量自己。
这些人都很年轻,最小的甚至嘴上还有未曾褪去的绒毛。
“具体的事情,李郎中已经和你们说过了。你们既然来了,那就要守规矩,要听从安排。若是有谁违背了约定,那就不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了。”
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自然不可能是什么良家子。
他们实际上都是源于古老的,传子不传女的手艺行当。
家里是做摸金的。
摸金这种事情,实际上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过了。而到了春秋时期,更是因为厚葬的习俗而大肆发展起来。
毕竟百样米养百样人,林子大了,做哪一行的都有。
王霄没去赦免那些被抓的摸金们,而是找到了这些人的家人,询问他们是否愿意为大王做事。
不愿意的话,就当没人来过。愿意的话,他们被抓的家人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赦免,也就是从五匹马的待遇转为终身徭役去修长城。
做摸金这一行的,真的是家传的生意。那都是妥妥的父子相传,兄弟相帮。
所以被问到的人,没有一个是拒绝的。
无论赦免不赦免的,活着总比死了强。
“愿为大王效死。”一群人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就是头也不抬的大喊。
这句话用在任何一个场合上,都不会过时。
“好。”王霄缓缓点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统一天下,非大秦莫属。不过前有姬周八百年教训在前,如何使得大秦万载永固,这就要从姬周的历史之中寻找答案。”
王浩然正气霄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本王命尔等去往丰镐二京旧地,挖掘姬周史册典籍,用来为我大秦万世基业做参考。”
摸金们都有些被震住,毕竟如此光明正大的走上台面,这可是他们做梦都没有想过的事情。
王霄嘿嘿一笑“尔等若是做的好,本王也不会吝啬校尉之职。”
在大秦,校尉实际上是含金量很高的职务。
出兵在外的时候,校尉一般可指挥万人军团,个人的卫队也是高达千人之多。
所以后世看起来不怎么样的校尉,却是这个时代绝大部分男人都求之不得的高位。
当然了,王霄不可能真的给这些摸金们封个校尉的高职。
他又不是穷疯了的曹老板。
之所以这么说,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摸金不带校尉二字,读着都感觉别扭。
“那就去吧。”王霄用力挥舞着自己宽大的衣袖“本王等着你们的好消息。”
汉服的确是好看,有历史的沉淀感。
只是这袖子,实在是太大了些。
难怪历史上祖龙被荆轲追的时候,慌乱之下拔不出剑来。
这么宽大的袖口,说不定惊慌之下摸了半天都没能摸到剑柄在哪儿。
摸金们恭恭敬敬的离开,各个面上都带着喜悦之色。
能够在阳光下做事,谁愿意黑灯瞎火的去干活啊。
偏殿很快安静下来,只有卫士们的沉重气息声响回荡。
许久之后,一阵脚步声惊醒了闭目养神的王霄。
“大王。”成熟了许多,不再是往日里愤青模样的李斯上前行礼“吕丞相拒绝任命臣为御史,而是选择了王绾为御史。”
王霄平静的问他“你是不是很生气。”
“臣并未生气。”李斯摇头“臣从未在意过官职大小。因为臣有本事,自然有相应的官职在等着臣去做事。只是,吕丞相并没有丝毫交接权柄的意思”
“我知道。”王霄摆手,站起身来“他再拖,又能拖得了几年。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用在乎。”
王霄走向殿门“现在大秦国力稳步提升,实力愈发雄厚。一切都是蒸蒸日上,本王自然不会着急。等时候到了,一切自然也就水到渠成。”
“至于这次御史的事情。”王霄的目光看向了李斯。
李斯拱手向着王霄行礼“大王,臣是真的未曾在意过御史之位。”
王霄缓缓点头“那就下诏,命王绾为御史。他也还算是个能拎的清楚的聪明人。”
“至于吕不韦,他现在做的还不错。等到最后忍不住的时候,再一起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