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得加钱(第1/1页)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打劫。”

    “好汉饶命啊。小的上有八十老母要养活,下有八岁儿女要吃饭。好汉给条活路吧。”

    “我不要你的命,也不要你的钱。”

    “啊?那大爷要什么小的,小的不是那种人啊。大爷饶命啊。”

    看着眼前双手死死抱着臀部的家伙,王霄都被气笑了。

    “老子娇妻美妾都照顾不过来,会看上你?少废话,把你的胡子给我剃了。年纪不大,胡子倒是挺茂盛。”

    王霄在打劫,他打劫的不是银两铜钱,也不是针头线脑,更加不是绽放之花。而是打劫胡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里是他曾经来过的笑傲江湖世界。

    他来到这里就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那就是他成了满天下被通缉的要犯。

    城门口都贴着他的画像,虽然不是很相似,不过终究是很危险。

    之前王霄的身份是泉州府参将,可他在任上擅自挪用军费。事发之后还当着抓捕官兵的面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种事情可非同小可,海捕文书发往天下各处,要抓捕他这个逃犯。

    此时的王霄赤手空拳对付等闲几个大汉不成问题。用上兵器放翻十几个都行。

    可谁知道六扇门里面有没有这名捕,那名捕的高手来抓他。

    真要是被抓了判个死罪,王霄为了保命也只能是遗憾的结束任务返回现代世界,从此之后就再也来不了这里。

    来不了笑傲江湖的世界不算什么,毕竟他能去的世界多了去了。

    可问题是,这次发布愿望的人是大名鼎鼎的杀人名医平一指。王霄可是奔着平一指的医术来的。

    “笑傲江湖世界的平一指向苍天许愿,祈求苍天降下天罚处置欺辱了他女儿的万里独行田伯光。”

    王霄这次的任务目标,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花贼田伯光。

    为了能够完成任务,他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先隐藏起来自己的身份,不至于被人满天下的追捕。

    王霄每一次的穿越世界,都是直接真身穿越顶替原人物。

    通缉画上的画像自然也是他本人的相貌。他可是没胡子的。

    所以他这才打劫胡子,准备给自己贴上假胡子,化身成原本被他顶替的吴天德的形象。

    打劫了胡须,找户人家讨碗水清洗干净。买了糯米汁和鸡蛋清作为粘合剂把胡子贴上。

    虽然看着有损自己英俊潇洒的风流形象,不过却是能减少许多麻烦。

    “田伯光。”

    满脸络腮胡子的王霄蹲在路边,喝着一文钱一大碗的井水。心头思索着自己这次的目标。

    现代世界里有些人喜欢为恶人翻案,田伯光就是其中之一。

    有人说田伯光是痴情之人,是什么天下第一糊涂痴男子。还有人说他改过自新,从很坏的人变成很好的人,是一个假坏人云云。

    而在王霄的眼里,他就是个该死的罪人。

    他对仪琳那叫痴情?还不是馋人家的身子。

    之所以没成事,不过是仪琳运气好,有主角光环保护而已。

    至于改过自新,从坏人变成好人那就更可笑了。

    田伯光是自愿改过自新的吗?他那是被不戒大师强行没收了作案工具,他没办法再继续犯案了。

    不再做坏事并不代表着改过自新,过去的事情就可以一笔勾销。

    虽然和尚们都是这么喊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

    可那些曾经被田伯光欺辱过的人能放得下?

    礼教时代里,女子失去了贞洁几乎就等于失去了性命。

    这一点,常年混迹在礼教时代的王霄可是知道的清清楚楚。

    说了田伯光是采花贼,只采花不杀女人。可因为他而自杀的有多少,只有知道。

    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奸贼,杀之大快人心。

    不过有个现实的问题就是,这家伙武功高强不好杀。

    至少对于此时的王霄来说,这个采花贼是个很难对付的对手。

    喝完水,王霄从身上摸索出一枚大钱仍在了店家桌子上。

    他在去找田伯光麻烦之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那就是身上没钱。

    仅有的百多文钱还是之前把系统赠送的衣服给典当了换来的。

    花了一半财产买了件满是补丁的死当衣服,之前还买了糯米汁蛋清什么的,他居然成了穷光蛋了。

    堂堂宣德大帝就连一顿饭都吃不起,只能靠一碗井水充饥。王霄现在很想一个电话就喊来百万虎贲。

    沿着官道走,来到一处大城门外。

    抬头看着城门上的匾额写着大大的衡阳城。

    拿出了身上最后仅有的几个大钱交了入城费,王霄在衡阳城内转悠准备想办法弄钱,至少得先吃饱饭。

    不要误会,堂堂宣德大帝,一等荣国公是不会去做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事情的。他实在丢不起那人。

    想要赚钱,哪怕是在古代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顺嘴说一句,明朝的时候出远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得有路引什么的才行。不过这世界里江湖豪杰们满天下的跑,也没见过谁拿出来用,就当是不用吧。

    王霄可是手艺人,有本事在身走到哪里都不怕。

    他来到了县学,表示自己是外地游历的读书人,身上没了盘缠想要在这里抄书写信赚点生活费。

    学政的人看着他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疑惑询问“你真是读书人?”

    俗话说穷文富武,读书的穷人子弟很多。在这个识字率极为低下的时代里,为了补贴生活帮人代写书信就是他们的重要收入之一。

    王霄背手而立,气度不凡“是与不是,拿笔便知。”

    他的字自然没问题,跟孙若微学来的一手好字让四周看了的人都是连声叫好。

    就这么着,王霄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靠着帮人代写书信赚到了生活费。

    当地学政好热情的询问他是否有秀才功名在身。若是有的话,学政愿意聘请他在这里做教师。他这一手好字,说不定会被哪位大人看中做了人家的幕僚也说不定。

    王霄当然是拒绝了,他又不是来混朝廷的。

    大明风华的世界里,他的一份亲笔字帖足以在京师换来一套宅院。现在真是太掉价了。

    在县学这里混了顿晚饭,还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王霄在城里转悠着来到了雁回楼。

    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两个小菜,一壶劣酒。花光了昨天写信赚的钱,就开始等着人上门。

    他昨天就打听过了,衡山派的刘正风要金盆洗手。路上也见到了许多劲装打扮的江湖人士。来这里遇到田伯光与令狐冲的机会很大。

    果然,没多大会的功夫就有三个人走了上来。

    一个光头俏尼姑,一个满脸不羁之色的年轻人,还有一个有着一双三角眼,目光凶狠,腰畔佩刀的汉子。

    “小子。”那身穿华服的汉子走到王霄这边,把佩刀搁在桌子上“把位置让出来,到边上吃去。”

    王霄左右看了看“你在跟我说话?”

    汉子笑了起来“你莫不是个傻子?这楼上除了你,难道还有别人不成?”

    “这位兄台。”王霄伸手示意三人坐下“我大清早的跑来这里,占了这最好的位置正是吃喝高兴的时候,你们让我换位置。换做是你们,能愿意不?”

    汉子笑声愈发大了起来,直接坐下拿起酒壶灌了一口。随即吐掉“呸,这东西也能喝?”

    那年轻人也过来在另一边坐下,向王霄抱拳行礼“这位兄台,田兄的脾气不好,你还是听他的把位置让出来的好。”

    “我是个读书人,做事讲究一个理字。让位置可以,总得有个理由吧?”

    “读书人?”田兄阴恻恻的打量着王霄“不是吧。看你手指关节粗壮,手上老茧还这么厚。腰身挺拔孔武有力,明显就是练过的。”

    王霄点头“我文武双全。”

    田兄笑的发颤“就你这庄稼把式,还文武双全。罢了,看你这吃的喝的也是个穷鬼。给你二两银子边上偷乐去吧。”

    王霄摇头“头可断,血可流。读书人的气节不能丢。二两银子,你这是瞧不起我呢。”

    田兄眯起了眼睛,手也摸到了佩刀上。

    一旁的年轻人神色紧张的握住了佩剑,随时准备出手救人。

    “你待怎样?”

    王霄拿起酒壶给自己倒酒“得加钱。”

    酒楼上安静的很,只有王霄倒酒的声音。

    片刻之后,那俏尼姑捂着嘴笑出了声。

    田兄拍着腿哈哈大笑“你这人,有意思。你们读书人的气节,还真他ning的高。”

    “得了,你也别换位置了。看你吃的这么寒酸,今个我请你喝酒。”

    田兄招呼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不一会的功夫桌子上就已经摆满了美酒佳肴。

    王霄也不客气,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不大会的功夫,楼下又走上来两个人。

    那年轻人跟田兄闲聊,说你轻功独步天下,可与上高手就得倒霉。田兄说我横行天下什么都不怕,今天这个小尼姑什么什么的。

    后来两人之中那年轻的当即拍案而起,大喊田伯光你这yin贼人人得而诛之。拔剑上前就要动手。

    没想到田伯光反手抽出佩刀,王霄只感觉眼前寒光一闪,田伯光已经是收刀回鞘。那年轻人已然是倒在了地上。

    田伯光好奇的看着平静喝酒,眼皮都没多眨一下的王霄“你不害怕?”

    王霄一饮而尽“不过是杀人而已,江湖上你杀我我杀你的,有什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