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〇五章、 迷瘴(第1/1页)我在盘丝洞养蜘蛛
咦!
这是谁写的?
齐鹜飞往前方看了一眼。
吴德?还是马非象?
这两人都没有回头往身后看。
齐鹜飞用脚把地的字迹擦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继续往前走。
森林里看不到日落,眼见着光线变得暗淡,不用看时间也知道夜晚来临了。浓密的树叶遮蔽了星辰,一点儿光也透不进来。大地仿佛变得沉重,瘴气越来越浓厚。
不知是夜色让人感到压抑,还是大家都累了,吵架的人也都消停下来,只沉默着往前走。
生命的迹象仿佛消失了,就连草丛里的虫儿都不再作声,只有沙沙的脚步声在死一般的沉寂中显得有些惊心动魄。
齐鹜飞一直在思考着留字的人会是谁。
这究竟是提示,还是警告?
如果是马非象,显然是在提醒自己。马非象留给齐鹜飞的印象还算不错,虽然第一次见面双方并不怎么愉快,但事情的起因在文小曼身,与马非象无关。而且马非象后来的表现算得磊落,和齐鹜飞也算不打不相识。
今天的马非象就一直表现得很奇怪。难道是他早已知道了文小曼肚子里怀着的是魔孚?
但这似乎又有些说不通。如果知道了,他这是想干什么?给魔孚喜当爹?
至于吴德,如果是他留字的话,多半可能是警告,让齐鹜飞等人不要继续跟着。这么说的话,吴德并不是因为文小曼肚子里怀的是他的孩子而保护文小曼,而很可能是在保护魔孚。
这样一说倒是能够说得通他为什么要加入七绝山的队伍了。他的任务就是要保护魔孚。
可问题是,如果这样的话,他就不应该把文小曼怀了魔胎的事情告诉齐鹜飞。就算他能把黄花观和圆觉寺的人劝退,难道就不怕他们告诉后边跟着的天仙?
所以,这也是说不通的。
如果不是马非象和吴德,难道会是文不武和金包银?
这似乎更不可能了。
一路想,一路前进,又走了不少路。
他们依然没有遇到什么妖怪。
圆觉忽然说道:“我看前面那位女施主刚才也没吃多少东西,怎么好像人就变胖了呢?”
齐鹜飞放开神识望去,这才发现文小曼果然好像胖了一些。
他紧紧皱起了眉头,这不是胖,这是肚子变大了!
看样子,魔胎已经妖化,可能等不到七天,就要出生了。
正当齐鹜飞打算采取点什么措施的时候,忽然在泥土发现了几条不怎么明显的痕迹。
一般人不会注意到这个,就算看到了也会以为是山里的野兽爪子抓出来的。
但他却心头一跳,因为他认出来,这是盘丝岭特有的联络暗号,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盘丝岭的妖怪几乎都会。
齐鹜飞第一感觉是,陆承终于还是不放心,把山的妖精派出来了。
次起蛟泽大战之前,陆承也做出了这样的安排。如果没有陆承后续让王寡妇,旺财和司晨前来接应,让小青和苏绥绥前往拦截夜叉并在竹林内摆下祭坛等一系列安排的话,那一战的结果恐怕不容乐观。
他顺着记号往前走了几步,在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又发现了一行字:
“女人肚子里是魔孚,别再跟了!!!”
看到这一行字,齐鹜飞更加迷惑了。
因为这字迹,和先前留的字完全不同。
虽然都是划在地,而且都是仓促间完成,但先前那一句,银钩铁画,显出留字的人书写的功底。
而这一行,字迹潦草不说,还显得很幼稚,就像是小学生写的,或者是故意用左手写的。
从句式看,前者简短明快,表达清楚,后者略啰嗦,还用了三个感叹号,也不像是同一个人留的。
当然,也不排除有人故弄玄虚。
齐鹜飞可以断定,至少后一句不是前行队伍中的任何一人所留。因为不管是七绝山的人也好,还是吴德也好,都不可能知道也不会使用盘丝岭特有的联络暗号。
但问题是,这也绝不是盘丝岭的妖精留下的。因为陆承知道齐鹜飞知道文小曼肚子里是魔孚,怎么可能派人这样来提醒他呢?
那么这究竟会是谁?
师父?!
这是齐鹜飞首先想到的。
但他很快就否定了。
师父无机子要提醒自己,绝不会用这么low的方法。
而且这字也写的太烂了,师父就算是左手写出来也要好看百倍。
不过想起无机子的时候,齐鹜飞心里忽然有些难受。还真是有些想念师父了。师父走的时候,还以为他三五天就会回来,没想到这一走就已经半年了,至今渺无音讯,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除了无机子,齐鹜飞又想到了两个人,但不是很敢确定。
他当然不会因此而停下,而是继续跟随。对于魔孚出世,他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担心。反正身后还有一位天仙六道木跟着,大不了就按一下手中的定位仪。哪怕因此而被迫退出宗门大会也无所谓。
不过现在眼见着文小曼的肚子大起来了,已经可以确定她肚子里的就是魔孚,且胎儿已经妖化,很快就会出生。
现在有两条路供他选,最简单的就是趁着魔孚还未出生,冲去直接把文小曼杀了。第二就是等着魔孚出生的时候,再集合所有人的力量,杀掉魔孚。
理性来说,应该选择第一条路。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可以杜绝一切后患。但问题就在于,事后怎么解释?
魔孚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杀掉文小曼,哪怕剖开肚子,看到的也许也只是一个正常的胎儿,正如秦玉柏所说,除非拿照妖镜来照一照。可人死了以后,就算拿照妖镜,也未必还能造得出来。
在宗门大会,杀掉一位同道,并且还是一个怀着孩子的孕妇,齐鹜飞此生的名誉也就毁了,很可能瞬间成为千夫所指的魔头。
面的人也许会相信他,但魔孚既死,又无法证明,为了平息舆论,齐鹜飞很可能不但无功,还要成为牺牲的棋子。
都说哪有什么世界安好,不过是有人负重前行。齐鹜飞相信有这样的人,但他自己并不想成为这样的人。为了杀死一个魔孚,而牺牲自己,他还没有这么伟大。
所以,他选择第二条路。要等魔孚出生的时候再动手。虽然魔孚已经经历过好几胎,每一次都会比一次强,这里的人也许加起来都不是它的对手,但后边还有一位天仙六道木。
再往前走了一阵,齐鹜飞又看到了盘丝岭的特殊联络记号。
循着记号往前,又发现泥地留下一行字:
“不要再前进!
不要再前进!
不要再前进!”
连续三句一模一样的话。
字迹依旧潦草而幼稚。
直觉告诉齐鹜飞,这个警告并不是在开玩笑。但警告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
是前方有危险?
还是魔孚马要有动作?
齐鹜飞觉得还是慎重一些,就朝前面喊:“文掌门,吴真人,要不要停下歇一歇?我觉得我们这条路走的不对。”
文不武说:“你们要是觉得不对,自己改道就行了,不必跟着我们。”
金包银说:“就是,本来就是大家各走各的,别跟屁虫似的,有意思吗?”
文小曼则一声不吭,趁他们回话的时候,一人当先,走在了最前头。马非象和吴德紧随其后。
齐鹜飞知道劝不住他们,只能跟着继续走。
走着走着,齐鹜飞发现真不对了。
这里的瘴气越来越浓,因为本来就是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倒是不影响视线,但已经影响到了神识的延伸。而且随着瘴气变得浓郁,毒性也变得越大。齐鹜飞百毒不侵,倒是不怕,但其他人就不行了,尤其是叶问天,法力低微,仅凭身体自身难以抵抗太久。
齐鹜飞就拿出解毒的丹药来给叶问天服用,又问小青和昆奴需不需要。小青和昆奴同时摇头,表示她们不需要。
齐鹜飞就又取了些丹药给范无咎。
这时法舟也拿出一些丹药给他自己和徒弟圆觉服用。
齐鹜飞问法舟:“小师傅,你有没有觉得这里很不对劲?”
法舟说:“瘴气渐浓,其中蕴藏着阴魔之气,随着夜色的加深,这种气息会越来越重,大家要小心,防止心魔大动。”
齐鹜飞说:“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还不可怕,可我感觉我们好像陷入了一个陷阱。”
“什么陷阱?”法舟问道。
“说不好,就是一种直觉。”齐鹜飞摇了摇头,陷入了沉思。
大家又往前走了一阵。
齐鹜飞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我们迷路了。”他和法舟几乎同时说道。
范无咎说:“我也感觉好像一直在绕圈子。”
圆觉说:“难怪晕晕乎乎的,我还以为刚才肉吃少了,消化的太快,低血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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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前方七绝山的人也停了下来,并传来了争吵声。
“刚才明明走的就是这条路,怎么又回来了?”
“都是你!非要走那么快!绕来绕去的乱走,现在迷路了吧?”
“跟我有什么关系,这瘴气太浓,神识延伸不了多远,根本辨不清方向。”
……
到这里还算正常,再后面争吵就变得剧烈起来,互相指责谩骂,话越来越难听。
法舟宣了一声佛号,说:“这几位施主受到魔气影响,心魔已重。”
齐鹜飞也皱起了眉头。除了吴德之外,其他几位都已经有些控制不住情绪。如果这样下去,不要等魔孚出世,他们自己就一个个先要走火入魔了。
但他也没心情走过去用夕惕若厉帮他们祛除心魔。一来未必讨好,二来魔孚胎母在场,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并不清楚。
法舟忽然拿出紫金钵盂,用一根和手指差不多的小棍子在面敲了一下。
当……
一声清脆的响,回音渺渺,余味悠长。
齐鹜飞只觉得一股清泉从耳中钻进去,涤荡大脑,充斥泥丸,顺着经脉,流遍全身。身心犹如被九天清冽洗过,清爽无比。
随着这声音,那边的争吵也停了下来。他们全都朝这边看过来。
法舟又敲了一声。
当……
这一下与刚才又有不同。洪钟大吕,高妙庄严,犹如九霄神雷,振聋发聩。
人们都不自觉的浑身一震,仿佛从睡梦中清醒一般。
这边的人都还好,七绝山那边的人受到的震动更大。
吴德第一个回身拱手:“多谢小师傅援手。”
文不武也醒过神来,朝法舟拱了拱手,说了声:“多谢。”
金包银和马非象也纷纷效仿。
只有文小曼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弯腰呕吐起来。
马非象连忙过去扶着他拍他的背,关切的问道:“怎么了?没事吧?”
文小曼一边呕一边说:“那和尚敲钟的声音好讨厌!听得我难受死了!”
马非象说:“不会啊,这是佛门正音,能够洗涤身心,对胎儿有好处。”
文小曼极其厌恶的说:“有什么好处!你喜欢听你自己听去,不要管我好了!”
文不武说:“好了,不要吵了。我们刚才都受了魔瘴的影响,心魔大动。好在这位小师傅帮我们敲响了警钟。这片林子显然有古怪,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金包银问道:“怎么离开?我们已经在这里转了好几圈了!”
小青问齐鹜飞:“师兄,我们是不是陷入了什么阵法当中?”
齐鹜飞点头道:“我也有此疑惑,不过现在还没有看出端倪。这片山林太大,我们的神识受到瘴气的影响,无法探得很远,不能窥其全貌,就很难破阵。”
圆觉说:“那怎么办?要是困在这里出不去,那可就没肉吃了。”
他说着扭头看向跟在他们后面的平头哥。
平头哥被他一看,似有警觉,连忙抱紧了手里的半只烧鸡,想朝圆觉呲牙以示警告,可他却忘了自己嘴里还叼着一只兔子,呲牙的时候啪嗒一下兔子掉到了地。
平头哥慌得连忙扑去,把兔子扑在身下,抱起来就往旁边的草丛里去。可抱了兔子,又把烧鸡给落下了,连忙回过来捡烧鸡。可他捡了烧鸡就丢了兔子,捡了兔子就丢了烧鸡,弄得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把兔子和烧鸡全都挪到了草丛里。平头哥躲进去,探出一个脑袋,警惕着看着。但见人们并无什么动作,那个比他的平头还亮的光头也没有要来抢东西吃的意图,便终于放下心来,趁着人们还在商量事情的时候,吧唧吧唧的啃起来。
啃了一会儿,忽然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急忙探头一看,发现人们都已不见。
平头哥吓了一跳连忙抱起吃剩下的烧鸡和兔子,追了去。可他朝四外看了看,人们已全无踪影,茫然无处可去,只好鼻子贴地,在地拼命的嗅着,顺着那一丝让他执着的气味追踪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