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1531章 丐帮老大的红唇(第1/1页)我的极品小姨

    在中情局的会议室内时,因为人太多,又有纽森先生在场,即便培拉在发现某个华人美女,立即心生“好感”后,也肯定没时间细审她的美。

    只要能记住她的模样,知道她很美就好。

    现在当美女再次出现后,培拉先生才发现她原来是这样的美。

    世界上美女不计其数,但所有超一流的美女,都有着唯独她有的特征美。

    就像段香凝的臀,花夜神的胸,贺兰小新的腿,岳梓童的——岳阿姨除了爱吹嘘之外,还有哪儿能让男人看到她的第一眼,就为之着迷了?

    暂且不管她。

    单说这个美女。

    这个美女最大的美女特征,就是她的唇。

    那么的丰满,红艳艳,就像凝固了的水晶,让人看到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掏出家伙来——不对,这是第二反应。

    第一反应是用嘴巴,用力嘬进嘴里,拼命的吸。

    超一流的美女,必须得有一个地方,是别的女人拍马也赶不上的。

    培拉在近距离看到她的唇后,第一反应就是想张嘴吸。

    他都如此的恐惧了,在看到她后还能有这反应,也间接证明了美女的魅力有多大了。

    只是他刚看着美女的唇,问出她怎么会在这儿,就觉得心口剧痛。

    好端端的,培拉先生的心口怎么会剧痛呢?

    就像被刀子刺进去那样。

    他很奇怪,很惊讶,就慢慢地低头看去,然后就真看到了一个刀柄。

    这个刀柄是特制的。

    特制的意思呢,不是说刀柄的材质是万年玄铁之类的,而是说它的形状。

    这把应该特别锋利的刺刀,护手所用的吞口格外宽大,这样能在刀身刺进培拉先生的身体时,迸溅而出的鲜血,都被吞口挡住,反荡回去,溅在了他身上。

    握刀的美女,身上却不会被溅上半点。

    这把刀的刀柄不但是特制的,而且刀身上的血槽,也应该和普通刀子也不相同。

    要不然,培拉先生绝不会相信向外喷溅的鲜血,射速会是这样快。

    仿佛就在他低头看到刀柄的一刹那,他身体里的鲜血,就已经向外飞溅出大半了。

    带走了他的力气。

    导致他像刚才那样轻松举起手枪来,都是如此的困难无比。

    “是不是很疼,培拉先生?”

    美女那双有些细长的眸子,弯起来时像极了寒冬深夜里的月亮,更像体贴情人的小三,柔若无骨的小手在培拉先生的胸前轻抚着:“不过你放心,很快就不疼了,还会很舒服,感觉像是在天上飞啊,飞的。哦,对了,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沈明西是谁假扮的吗?我来告诉你吧,就当是不小心刺了你一刀的赔偿。”

    培拉先生的手枪已经落地。

    这东西太重了。

    重到他实在拿不动,唯有松手任由它被地心引力拿走,这样才能艰难地抬起手,抚着伤口,希望能把向外急窜的鲜血堵住。

    很明显,他这样做是徒劳的。

    培拉先生嘴角剧烈动着,终于再次看向了美女。

    美女那张红艳艳,好像水晶般的唇。

    柔柔地话,就像跳着欢快舞蹈那样,从性感的红唇里飘出来:“他确实姓沈。但不是南韩汉城沈家,而是华夏京华沈家。他的名字叫沈抗。京华沈家的沈,抗击打的抗,沈抗。”

    “你、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说真名,而不是你假冒记者时,所用的名字。”

    培拉先生在慢慢地闭上眼,感觉身子开始飘起来时,竟然听到自己问出了这些话。

    而红唇美女也软绵绵地回答了:“我呀?我当然也姓沈了。本来这件事,就是沈家人该做的。我叫沈轻舞。京华沈家的沈,轻舞飞扬的轻舞,沈轻舞。”

    沈轻舞笑吟吟的说着,看着培拉先生慢慢地跪倒在她脚下,双手捂着胸口,脑袋越来越低。

    培拉先生的额头即将碰触到地上时,还在软绵绵笑着的沈轻舞,忽然抬脚!

    她可是穿着红色细高跟的。

    那高跟足有七寸长,比锥子粗不了多少。

    砰地一声,沈轻舞右脚狠狠踢在了培拉先生的左脑门上。

    随着噗地一声闷响,又响起喀嚓一声脆响。

    噗的一声闷响,当然是细高跟被沈轻舞大力一脚,锥子般刺进培拉先生脑门中的声音。

    喀嚓呢,则是鞋跟折了。

    “这鞋子的质量,真差劲。”

    当红白相混的脑浆,从培拉先生脑门中向外淌后,沈轻舞却在为鞋子质量不好而秀眉微微皱起。

    接着,她抬起右手,啪地打了个响指。

    然后,走过来的沈抗,就看到两个人从不远处的绿化带中,快马加鞭的跑了过来。

    每人手里,还捧着个大纸袋。

    等这俩人跑过来后,沈抗才发现这是两个男人。

    身材很强壮,但穿着很褴褛,头发好像鸡窝,胡子拉碴的欧美流浪汉。

    “老大,您的衣服。”

    左边个头稍高点的流浪汉,飞快的看了沈轻舞一眼,就慌忙低下头,双手捧着的纸袋,却是更高了。

    “嗯。汤姆,你说在去年差点把你腿打断的培拉,就是这个死人吧?”

    沈轻舞嗯了声,却没去拿纸袋,而是解开了衬衣扣子。

    她现在还穿着记者的套装,就是白衬衣,黑色包臀裙外加细高跟小皮鞋的。

    “是,就是他!”

    叫汤姆的流浪汉,瞪大眼只看了培拉一眼,就咬牙切齿起来:“当年,如果不是他的授意,我怎么会妻离子散,流落街头,找他讨要公道,却又差点被他把腿也打断呢?老大,谢谢您能为我报、报仇。”

    汤姆说到后来时,就看到一件白色的衬衣,连带着黑色的小罩罩,好像流云般的洒落在了地上。

    瓦特?

    这是怎么个情况?

    不但低头看着尸体的汤姆俩人瞬间懵逼,就连沈抗也是在呆愣了下后,迅速的转身,苦笑:“小姑,这可是朗朗乾坤之下。旁边,还有很多来往的车辆呢。更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是,您还守着我,和您的两个手下呢。就这样毫无征兆的脱、不对,是更衣,貌似有些不理智啊。”

    当街更衣的沈轻舞,此时正缓缓抬起右脚,退下黑色包臀短裙连同紫色小内内。

    咕噔。

    她听到了有人在咽口水的响声。

    她不用去看,也知道这咽口水的声音,是用眼角余光偷看她的汤姆俩人发出来的。

    不过她不在意。

    身为人家老大,偶尔的给他们发点福利,还是很有必要的嘛。

    聪明的老大,都懂得该怎么做,才能让小弟们看到某些其实不切实际的希望,继而对着这个梦幻般的气球进军,为她甘心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

    更何况,被小弟看几眼,又不是被他上了,更不会由此就少块肉之类的呢?

    更、更何况,像沈轻舞这种绝代尤物,拥有如此完美的娇躯,却整天藏在衣服里面不被男人欣赏——唉,这绝对是最大的资源浪费啊。

    非但不损失什么,还能收获男人的口水,和热烈到疯狂的目光,给他们一个甘心为她赴汤蹈火的梦幻气球,真可谓是好处多多,沈轻舞这么现实的人,又是何乐而不为呢?

    不懂得利用自身优势,来牟取最大的利益行为,才是被沈轻舞所不齿的。

    就像她特别不高兴沈抗委婉的“指责”她,秀眉再次皱了下时,右手一甩,紫色的蕾丝小内,就像云彩那样,飞在了汤姆的脸上,带着她香甜的身体气息。

    “小抗,我发现你和家里其他人那样,都特别的虚伪。我当街更衣怎么了?这叫光明磊落。不比那些明明打扮到妖艳性感走在大街上时,恨不得迷死全世界的男人,却在被男人非礼时,又痛斥人家是流氓的虚伪女人,强过一百倍?”

    听沈轻舞这样说后,哪怕明知道小姑可能是世界上最洒脱的女人,背对着她的沈抗,也唯有目瞪口呆,不知所对。

    “所以呢,我是绝不会做那种明明是婊砸,却偏偏想立个贞草牌坊的虚伪女人。”

    沈轻舞说着,从汤姆双手捧着的纸袋里,拿出了衣服。

    汤姆双手捧着的这个纸袋,银光闪闪还带有花纹——仅仅看这个纸袋,就能确定它的价格,至少在三十美金以上。

    能够用如此贵重的纸袋,所装着的衣服,如果不价值上千甚至过万的美金,估计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一种浪费。

    流浪汉所穿的衣服,能价值几何?

    就别说价值了,就算扔在垃圾箱里,除了被乞丐所关注之外,就不会被人多看一眼了。

    可沈轻舞从名贵纸袋里拿出来的衣服,就是一身流浪汉才会穿的。

    不但褴褛,而且还满身油腻和污垢。

    用眼角余光偷看沈轻舞穿衣的汤姆,真想一板砖拍死这个败家女人。

    沈轻舞的败家,是败她自己的家。

    这么娇嫩的躯体,所穿的衣服,不该是由云彩织就的吗?

    好像也唯有云彩织就的彩衣,才能配得上沈轻舞的娇躯。

    可这个败家娘们,却穿上了一身貌似比汤姆所传还要不如的乞丐服。

    非但如此,她还在穿好后,抬手把秀发弄乱,又在手心吐了口水,在人行道满是尘土的护栏上擦了擦,又抹在了脸上——造孽啊,活生生地造孽啊。

    真想一板砖拍死你!

    汤姆眼角直跳时,就看沈轻舞做了个扩胸动作,凸显了她傲人的酥胸,下巴抬起朝天惬意的叹了口气:“唉,还是这身衣服穿着舒服啊。汤姆,你们先走,我还要和小侄子聊聊天。”

    听到她的声音后,只想到处找板砖的汤姆,心中怵然一惊,立即从不该有的愤怒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老大其实很可怕了。

    培拉先生的尸体,还没完全冷却呢。

    汤姆要是被老大发现对她不满——后果不敢想象啊。

    汤姆走出很远后,才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轻声问:“弗拉斯,咱们老大的帮派叫什么名字来着?”

    “丐帮。”

    弗拉斯的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丐帮用英文来说,就是流浪者之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