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1291章 只要能活下来(第1/1页)我的极品小姨
受国内现代修仙电视剧的影响,人们在想到仙人时,会以为他们穿着洁白如雪白衣,一头银白的长发。
风吹来,白衣飘飘,银发飘飘,随时都能御风而去。
非但如此,而且仙人的模样,得堪称俊美。
俊美的意思呢,就是不但得拥有男人的阳刚之气,还得带三分女性的阴柔之美。
总之,仙人就该,就该——是当前这个男人的样子。
尤其他在看到隋月月身无寸缕的性感娇躯时,不会有李南方等凡夫俗子看一眼后,双眼中就会射出狼一般的贪婪眼神,而是像不波的古井那样,没有一点变化不说,还带有几分明显的讥讽。
这就好比千万富翁,在看叫花子向他炫耀刚乞讨到的一张某餐厅免费卡卷那样。
隋月月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又冷了下来。
为夸大她女性成熟魅力而展开的双手,在呆愣片刻后,抱在了胸前。
更是双腿紧闭,慢慢地低下了头。
眼前这个男人,当然不是仙子,只是个对她抱着很大敌意,不知道怎么突破罂粟谷外围警戒,在悄无声息间来到她背后的敌人罢了。
隋月月本以为,凭借她的性感娇躯,能改变她的命运。
正如她刚才所说的那样,无论男人让她做什么,她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而且力争要做到更好!
施展出从爱丽丝那儿学到的全部本领。
唯有那样,她才有可能活下来。
唯有活下来,她才能有机会知道这个男人是谁。
至于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杀她——隋月月并不是太关心。
因为她在大清洗贺兰小新,李南方所提拔上来的人时,也没找任何的理由。
杀人,非得需要理由吗?
只要她能活下来,才不会管这个男人是谁呢,只会在忍辱负重后,找到最佳机会,让他死的惨不堪言。
非但是他,还有他的家人。
无论他的家人住在哪儿,哪怕是在火星上,只要他们能上得去,隋月月派去的杀手,就能追上去,完成月姐交待下的任务。
只要能活下来!
可很遗憾的是,隋月月在拿出她最后的本钱,也是当前唯一能依仗的武器后,却依旧一败涂地。
这个仙人般的男人,丝毫不在意她的完美娇躯,只是有些莫名的讥讽。
仿佛是在问她:“就你长得这样,以为能把我迷住?”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仙人般的男人说着,到背着双手擦着隋月月的肩膀,走到她刚才坐过的椅子前,坐了下来。
又拿起一个酒杯,倒上了一杯酒。
浅浅地抿了一口后,杨逍银白色的秀眉,微微皱了下。
她特喜欢美酒。
但被隋月月以为是珍品的某品牌红酒,却不在她喜欢之列。
不过她还是把半杯酒都喝了下去,又从身上拿出一块洁白的手帕,姿势优雅的擦了擦嘴角。
杨逍问隋月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意思,就是如果你没什么可说的话,那就去死吧。
这也算是给隋月月最后一次机会了。
如果她能说服杨逍,她今晚就有可能不用死。
心中万籁俱寂的隋月月,意识到这是最后的机会后,眼眸蓦然一亮,几乎是没有任何的犹豫,就抬头回答:“有!”
“那就说。”
杨逍又在杯子里满了一杯酒,说道:“在我喝完这杯酒所用的时间内。”
她虽然不屑喝这种被炒作起来的品牌红酒,可当前桌子上就只有这一种饮料。
连白开水都没有。
有的话呢,她宁可喝白开水,也不屑喝这种被绝大多数女人追捧的东西。
隋月月的心,又颤了下。
她能听出杨逍的这句话中,有什么意思:“这杯酒在喝完之前,你还不能说服我不杀你,那么你就去死吧。”
喝一杯酒,需要很长时间吗?
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再不胜酒力的,也能在一秒钟内喝干这半杯酒的。
但同样,只要隋月月接下来的话,能引起杨逍的极大兴趣,半杯酒喝几十分钟也是很正常的。
这就要看她说些什么了。
隋月月的心思电转间,杨逍已经又喝了口酒。
红酒有别于国内白酒的独特味道,让杨逍很是不耐烦,一口就喝掉了三分之一。
在她秀眉再次微微皱起时,意识到时间不多的隋月月,立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很多电影电视剧小说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句台词:“你就让我死,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
由此可见,死的稀里糊涂,做鬼也不甘心啊。
知道自己死在谁手里,就是隋月月最想知道的。
“杨逍。”
杨逍慢悠悠的回答:“杨树的杨,逍遥的逍,杨逍。哦,对了,你说我这个名字好听吗?”
隋月月呆了下,连连点头:“好听,绝对好听。这绝对是我活着这么大以来,听过得最好听的名字了。”
其实别说杨逍的名字,本身就是很好听了。
就算她叫王二麻子,李三秃子,隋月月都会说这名字简直是只应天上有,人间拿得几回闻啊。
在面临灭顶之灾时,大拍其马屁,为自己争取活的机会,这没什么丢人的。
换成王德发,陈大力甚至是李南方之流的,在恭维杨逍时的用词,绝对会肉麻到他们家祖宗,在棺材里爬起来大吐特吐。
更重要的是,隋月月敏锐捕捉到杨逍在说出她的名字时,特希望别人夸她名字好听的意思。
哪敢说不好听?
真要说不好听了,像当初被杨逍逼着夸她帅的林依婷那样,肯定会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真的好听?”
杨逍的眉梢眼角,立即浮上了明显的喜色,接着问道:“与李南方这个名字相比起来,哪个更好听?”
李南方?
李南方!
隋月月愕然了下,随即豁然省悟。
嘴里突地冒起了一股子说不出的苦涩。
这个英俊到她找不到任何合适的语言文字,来形容的男人,居然是为了李南方才来的。
可是,隋月月此前为什么,从没听说过这个人的存在?
隋月月虽然不会功夫,但她却很清楚罂粟谷的防御等级有多强大。
她根本不用去问李南方,也知道如果那厮要想悄无声息来到她背后,绝对是不可能的。
这也证明了杨逍,是比李南方更厉害的变态存在。
可是她以前怎么没听说过李南方,有这样一个牛比拉轰的朋友?
只能是朋友。
如果是李南方的敌人,得知这厮被昔日情人给收拾到要死要活后,拍手称快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为了他来找月姐的麻烦呢。
所以用这种辩证法,隋月月也能确定杨逍功夫很厉害。
甚至,都比荆红命等人厉害。
荆红命他们,或许也能悄无声息来到隋月月背后,但成功性不大不说,而且他们也没有这样做的理由。
杨逍却有。
他真是李南方朋友的话,完全可以不用有任何的顾忌,就能干掉隋月月的。
只要隋月月一死,束缚李南方等人的枷锁,也就自然消失了。
届时,一缕芳魂冉冉西去的月姐,唯有满怀建国的宏伟美梦,眼睁睁看着李南方和岳梓童勾肩搭背的回国享乐去了。
就在隋月月无比后悔,怎么不知道李南方还有这么个牛叉到不行的朋友时,等她回答的杨逍,不耐烦的举起杯子,凑在嘴边坐视要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隋月月连忙说道:“当然是您的名字好听了!您的名字,比李南方这个名字,好听,高雅,高贵了不知多少倍呢。”
这可是杨逍最爱听的话,立即眉开眼笑,放下了酒杯又问:“那,你再说说,我的名字和岳梓童相比起来呢?”
“压根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这次,隋月月没有任何的犹豫,就斩钉截铁般的回答:“岳梓童的名字,非但俗不可耐,还透着股子长不大的幼稚。”
“对,就是幼稚。”
杨逍轻轻拍了下圆桌,说道:“所以我才搞不懂,李南方那厮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幼稚的女人。哼,简直是明珠蒙尘,暴殄天物。如果不是看在某些原因上,我现在恨不得就冲进竹楼里,把那个爱吹嘘的幼稚女人,脖子拧断。”
隋月月马上附和:“最好是再埋在罂粟花下当花费。那样,罂粟花就会开的更加美丽了。”
“你也赞成我杀了岳梓童?”
“如果可以举起双脚,我会那样做。”
“真得?”
杨逍若有所思的问:“你为什么这样痛恨岳梓童呢?”
“因为我特看不惯她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自身没多少脑汁,爱吹嘘,自以为是,还总觉她是最优秀的女人。”
隋月月咬了下牙,毫不掩饰对岳梓童的厌恶:“如果我是她,我就不会让李南方到处拈花惹草,只会让他乖乖呆在我身边。可她呢?呵呵,浪费了所有的先天性优势,反而还沾沾自喜的恶心模样。每次我看到她,都会忍不住想干呕。”
“可我不能杀她。”
杨逍想了想,才说:“最起码,现在不能杀她。”
“为什么?”
隋月月脱口问到。
杨逍眼眸里闪过一抹无奈的狠戾:“因为李南方是睁眼瞎,被她给迷住了。如果我杀了她,他就会不高兴。”
话锋一转,杨逍又看向了隋月月,语气也轻飘飘起来:“但杀你么,我估计李南方不但不会有任何的意见,而且还会感谢我,帮他做了不能做的事。所以,你今晚得死。”
隋月月脸色剧变。
杨逍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才说:“不过,看在你说话很让我欣赏的份上,我可以大度些。不不用死在这片魔鬼花中,被你手下看到。还会承诺你,你在死时,不会有丝毫的痛苦。”
“你、你还没有让我说出我想说的那些话。”
隋月月颤声说着,慢慢后退。
杨逍但淡淡地说:“就你这种心如蛇蝎的女人,能说出什么让我欣赏的话?”
“救——”
看出杨逍杀心已定后,隋月月不再强求,猛地张大嘴,刚喊出一个字,嘴里就多了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