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855章 我不敢杀你(第1/1页)我的极品小姨

    恶魔。

    这就是汉姆听到维纳斯赌场被烧,卡拉维奇惨死后,立马派人在那边打探凶手时,传回来的消息中,最重要的两个字。

    她真的不敢相信,一个人就能烧到维纳斯赌场,让卡拉维奇等十数人惨死。

    却又不得不相信。

    因为她确定,她的手下绝不敢骗她。

    尘世间,或许真有这种恶魔存在。

    她开始后悔,不该贩卖那个叫闵柔的女孩子了。

    却又无可奈何,因为当贩卖人口的船只在澳门离港后,她和阿莲娜一样,都无法控制那艘船了。

    她能想象出,卡拉维奇甘心从赌场最高平台上一跃而下时,肯定打好了拉她一起去死的计划,就是故意留下什么线索,让那个恶魔顺着线索找到她。

    后悔过后,却又是轻松。

    欧洲,终究是她的欧洲,恶魔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找到她的。

    休说是恶魔了,她出道这么多年到现在,就连欧美警方,不也是搞不懂她到底是谁吗?

    所以,她实在没必要太过担心害怕了。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好了。

    于是,从那之后,汉姆就把这件事给忘掉脑后了。

    甚至,就连闵柔被偷运过来后,她也不算插手这件事,完全可以交给黄胡子他们,按照以往的老规矩来处理好了。

    恶魔诚然可怕,可汉姆自认也不是吃素的。

    但此时此刻,不吃素的汉姆,居然真对上了恶魔!

    幸好,她占据绝对优势。

    只需,扣下扳机,依照她的枪法,在这么短的距离内,把他脑袋打烂,那简直是不要太简单。

    扳机扣下的瞬间,汉姆感受到了手枪传来的熟悉后坐力,这证明手枪并没有出任何机械故障,子弹已经出膛,以超过三百米的秒数,把恶魔的脑袋,打烂。

    手腕猛地一震,枪口往上一跳时,汉姆笑了。

    血腥汉姆。

    在亲手把人脑袋打爆,让鲜血的花儿在瞬间绚丽绽放,才是血腥汉姆的真实含义。

    砰!

    经过消音器处理的轻微枪声,这才敲响了汉姆的恶魔。

    然后,她就觉得手腕猛地剧痛。

    不等她搞清楚剧痛的原因,身子就猛地向后弯起,好像被剥了皮的大虾那样,嘴巴猛地张大,刚要发出一声惨叫,却被一只手捂住,左臂一疼,迫使她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她的左脸,重重磕在了地毯上。

    地毯的防摔,防震能力那么出色,她却被摔得,依然眼前金星直冒,直翻白眼。

    接着,她那修长白腻,好像天鹅般的脖子,被一只脚狠狠踩住了。

    脖子,其实就是人的七寸。

    只要脖子被人勒住,掐住,踩住,那么无论这个人的格斗本事再怎么强悍,也唯有乖乖被收拾的份儿。

    “我怎么没有打中他?”

    “为什么!?”

    眼前金星直冒的汉姆,魂飞魄散中,想嘶声喊出这些话。

    她的嘴巴张的很大。

    却发不出一个字。

    那只脚,不但踩住了她脖子,也踩住了她的脸颊,让她张大的嘴巴,无法闭合。

    这样,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踩住汉姆的脖子后,李南方总算有机会能提上裤子了。

    当然了,在提上裤子之前,拿汉姆的晚礼服,擦拭下那些污渍,还是很有必要的。

    爱笑,懂得幽默又讲卫生的人,运气一般都很不错的。

    李南方蹲了下来,捡起了那把枪。

    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诚然会降低子弹出膛时的声音,不过也增加了摩擦力。

    像电影里所演的那样,某人在开过一枪后,就动作潇洒的举起来,吹一下枪口袅袅冒起的青烟——那纯粹是在扯淡。

    开枪时子弹与枪膛所产生的摩擦力,确实够大,但还大不到只开一枪,枪口就能热到冒烟的地步。

    手枪的枪管,终究太短了些。

    但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开过一枪后,却真会冒烟的。

    消音器让枪管变长,延续了子弹出膛的时间,导致剧烈摩擦力增大,枪管会因此而变热。

    现在这把枪的枪口,就在冒烟。

    枪口很烫。

    “呼。”

    蹲下来的李南方,冲枪口吹了口气,然后缓缓调转枪口,抵在了汉姆的左边臀瓣上。

    滋!

    随着一阵短促的青烟冒起,有烤肉的味道,在客房空气内迅速弥漫了起来。

    汉姆的身子,更是剧烈挣扎着,左踢,右踹,反撩等动作,做的也很娴熟。

    但这又管个屁的用处?

    她连李南方在看到她扣下扳机的瞬间,就猛地屈膝前扑,顺着地毯滑到她面前,右手攥住她手腕,左拳狠狠打在了小腹上的动作都没看到,又凭什么能踢到他呢?

    谁的屁股被烫伤时,也会疼到不行,会忍不住地大声惨叫。

    汉姆也想大声惨叫,来抗议李南方的野蛮伤害,以及来稀释痛苦。

    只是那只臭脚死死踩着她的脸颊,她能发出什么声音?

    看到雪白的翘臀上,被烙上个圆形伤疤,极大破坏了原有的美感,却多了种邪恶的魅力后,李南方有了些成就感。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到了上岛樱花。

    上岛樱花的雪臀上,也有个黑色的印记。

    不过,那是他用八百特有的一种药水,在上面画了个骷髅头而已。

    “难道说,老子又在美女屁股上作画的嗜好?那,以后要不要在小姨的——”

    思想忽然邪恶起来的李南方,想到有那么一天,要不要在岳梓童的雪臀上,也画上个什么东西时,心中刚荡了下,就猛地打了个寒战,觉得耳朵有些疼。

    如果,他真敢在小姨的雪臀上作画,耳朵是别想保住了。

    “这个坏嗜好,得改。”

    李南方心中默默念叨着,按在汉姆雪臀上的枪口,不但没有提起来,反而有了种要扣下扳机的强烈冲动。

    真要一枪打下去,汉姆的左腿骨,立即就能被打断。

    他可有因为刚夺走了汉姆的第一次,就会对她手下留情。

    汉姆刚才对他开枪时,不也是没有丝毫留情吗?

    李南方终究没有下毒手。

    能不能救出闵柔,还需要汉姆的大力配合呢。

    真要一枪把她给打残了,这女人就能狠心宁死也不配合,势必会拉着闵柔同归于尽。

    让一个美女变成瘸子,那是比杀了她,还要让她难过的事。

    踩着汉姆的右脚,稍稍活动了下,李南方总算把枪口从她雪臀上拿开,却又放在她的眼皮前,笑得无比邪恶:“知道,我为什么舍不得你死吗?”

    汉姆居然也笑了。

    她这时候还能笑出来,就证明她还是很坚强的——这是屁话。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忽然发现李南方不敢杀她的原因了。

    他,还得靠她,来找到那个该死的闵柔!

    既然是他有所顾忌,那么她干嘛要害怕,干嘛不用坚强的笑,来告诉这个混蛋:“有本事就杀了我,姑奶奶我不怕。”

    李南方摇头:“我不能杀你。甚至,都不敢打伤你。”

    “我现在就是案板上的鱼肉,任由你来宰割的。你这么厉害,还怕我什么?”

    汉姆咬着一口整齐的小白牙,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些话。

    “我怕你会发狠,拉着闵柔陪葬。”

    李南方说出了心里话。

    然后,汉姆就哈哈浪笑起来。

    这真是个有趣的男人啊,也很诚实。

    难道,他不知道,他这样说后,汉姆就更不怕他了吗?

    谁,会怕一个对她有所忌惮的人?

    李南方有办法让她怕,用最普通的办法。

    从腰间解下了腰带。

    这根腰带,还是格拉芙亲自给他挑选的,正宗意大利小牛皮,质地柔软,略有弹性,用来扎腰——打人屁股,是最最顺手不过了。

    它能最大程度的保护雪臀皮肤,与皮肤下的胯骨,不受到伤害。

    只会,随着李南方的野蛮举动,狠狠抽下来时,几下就让汉姆的雪臀,变成了艳红色。

    她凄声惨叫。

    疼地泪水迸流。

    用最恶毒的语言,来诅咒这个恶魔,惨无人道。

    对调教女人很有一手的汉姆,完全忘记了女人的惨叫声越大,男人就越来劲。

    她想挣扎,也在挣扎。

    她想用她的雪白牙齿,咬断这个恶魔的咽喉,吸干他的鲜血!

    可,这只是单纯的想想而已。

    真正的情况,却是被李南方踩住脖子,无法动弹,唯有随着腰带的不断抽下,身子剧烈一颤一颤的。

    李南方用上了九分的力气。

    是巧力。

    他懂得该怎么下手,才能不伤到汉姆,却能让她品尝到最正宗的疼痛。

    那么好看的一对雪臀,愣是被他打成了紫茄子。

    估计表皮下的毛细血管,都已经被抽破了。

    有尿骚的味道,自房间内弥漫起来,提醒双眼冰冷的李南方——汉姆,被他抽尿了。

    这也证明,再抽她,她就会活活的疼死。

    弄死她,不是李南方的本意。

    最起码,在没有找到闵柔之前,他是不会让她死的。

    让皮带末梢,在汉姆的紫臀上来回轻扫着,李南方笑着问道:“刺激吗?是不是比你光着屁股,穿着大衣到处撩拨男人,更过瘾?”

    明明只是皮带末梢在臀上轻扫,汉姆却觉得好像被刀子割般的疼痛,还是疼的浑身抽搐不已,话也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是呜咽着哭泣。

    如果骨头受到伤害,汉姆会被疼的昏过去。

    因为骨头疼,才是真的疼。

    可骨头没事啊。

    疼的,只是毛细血管最丰富的臀瓣。

    受伤的也只是这儿,与她身体上最重要的心肝肺等要害部位,没有丁点的关系。

    所以她只能活生生的守着,就连昏过去都变成了奢望。

    她疼的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是不住地流泪,浑身发抖。

    要不是看在她把第一次“给”了他的份上,李南方在用被单捆住她双手,双脚,嘴里再塞上一团布之前,是不会给她穿上衣服的。

    “你的人,应该早就行动了吧?不过这没什么,他们暂时还不敢杀人的。在你们眼里,他们每个人,都是一笔财富。”

    把汉姆扛在肩膀上,李南方右手拿起枪,快步走向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