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农门建立(第1/1页)大唐农圣

    ()        完了铁的事情,孙享福当然要水晶矿的事情了。    “船上卸下来的水晶矿你们都见过了吧!融完之后,按照我让木匠雕刻的木头模子,多造几套出来,还有铜制的套筒,大的都要造。至于平板的水晶镜面,有多余矿石,造出两三面来就好。”    其实玻璃,用沙子就可以烧制出来,可惜孙享福不是理科生,这玩意只能给马林和张一个向,让他们自己去摸索。    水晶矿熔炼去杂之后则是妥妥的能够得到纯透明的水晶,制作成凹凸镜,就能做望远镜,制作成平板的水晶,只要在一面刷上水银或者金属银铂,都能做成镜子,当然,后世已经广泛采用铝蒸镀的法制作更高质量的镜子,不过眼下肯定没有条件满足这种制作放法了。    对于孙享福提出来的研究向,工匠们从来没有怀疑过,因为过往的经验告诉他们,最终都能够成功。    有了望远镜观察体和海平面,六分仪的度会更高,当然,这玩意用在这个时期的军事上,也是有很大好处的,孙享福只让大家制作出西来,却没有让他们组装成型,最后的工序,须得他自己来完成,同样是为了保命,他需要留一两件宝物在身上,万一李世民要杀自己的时候,放出来不定能逃过一死。    讲技术研发这种事情一起来就没完没了,但半时间过去,孙享福要交待的事情差不多也交待完了,大家却是一副不肯走的样子。    “怎么,你们还有事?”    “那个,村长,以后,咱们能不能以农门子弟自居?”    “农门?”    提到这茬,孙享福捂起了额头,想起了几前自己忽悠虞秀儿时的那个故事,现在属下的这帮人都读过一些启蒙书了,人也变的明起来,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他们跟着孙享福图的就是一身事,世代的传下去。    现在,李世民已经下令将《齐民要术》这书列为地官员必读之物,并且将作者贾思勰创立农一门的事情也公诸于众了,当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执政的地官员更懂得农耕生产,还为了让大家更加理解自己为什么不杀孙享福这个农门第四代传人。    然而,农门有一书为当官者必读之书,这就让农门的地位瞬间高大上起来,要知道,此前隋朝科举的时候,只是将四书五经列为了必读之书,大唐立国之后虽然军伍之风盛行,并没有像后世宋明时期那么尊重儒,但儒依然是不可动摇的主流,而李世民把农书籍捧的跟儒经典一样高,朝中却没有多少人反对。    因为有实例在这里,那些胡瓜,棉花且不,亩产接近翻倍的麦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亩产十石三的稻谷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    古时候国家无不以农为,对于能够这么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典籍《齐民要术》,谁敢不尊重?    是以,最近在长安,《齐民要术》依旧是一书难求,而农门这个词,也在坊间流传度很高,事实上,所有关于许仙的扮演者孙享福的事情,在长安的流传度都很高,没办法,明星光环嘛!    “那个,你们也算是了我一些事,这么自称也无不可,不过你们既然入了农门,就要记得农门的规矩,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己任,为汉民族的农耕事业鞠躬尽瘁。”孙享福貌似很严厉的道。    闻言,牢房中的几人纷纷跪倒,向孙享福郑重其事的行了个叩首礼,从此,他们也算是农门的第五代传人之一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第二,虞秀儿来给孙享福送饭的时候,将幸福村的孩子们都带过来了,他们身上的棉衣,胸口和后背上都用黑色植物染料写了个大大的农字,来到牢房,见了孙享福他们就下拜。    “呃,秀儿,这是唱的那一出?”    孙享福见了这场景,有一些发愣道。    “这是阿爷的主意,他,这么做,即便陛下有万般理由,也杀不得你了。”    闻言孙享福又是一愣,随即心中了解。    大唐以农为,把孙享福旗帜鲜明的标榜成农一门的当代掌门,除非皇帝想要否定农耕兴国,不然,都不能轻易的处死孙享福这个掌门人,更何况孙享福虽然有过,但是对农的造诣乃是当世无二的,他有实实在在的功绩摆在那,新稻种会使下百姓受益,如果不想丧失下农民的民心,李世民就必须不能杀他。    “那好吧!你们这些家伙,就算是我农门的第五代正式弟子吧!记得,咱们农门的弟子必须要会种地,回去之后,各选一块试验田,三种农作物,亲自播种耕种,等哪我出来了,检查你们的功课。”    戴着枷锁的孙享福大刺刺的受了家伙们的一拜,像王富王贵他们那些工匠,白了,就只是跟孙享福沾了点边而已,种田水平最高的孙二力,也因为自身化功底不足,很快就会产生瓶颈,农业技术,绝不仅仅只是一些体力活,他是植物科技术,只有这些系统的习了孙享福传下来的知识的家伙们成长起来之后,才有可能在这条植物科的道路上走远。    所以,今后,幸福村的那些人,只会在农耕事业上贡献更多的体力,帮助孙享福将成熟的种植经验推广出去,而真正研究创新的,还是这些家伙,而孙享福,也会将更多的科知识传授给这些家伙。    “大哥,我想把试验田选在岭南。”    等一众家伙们行完礼起身之后,孙得寿最先道。    “选在岭南?为何?”孙享福将其招过来问道。    “岭南有好多水果,还有大象,我也想养一头······”    才刚刚准备把一身所教授给这些家伙们的孙享福瞬间认清了事实,他们还是孩子心性,承担不起那么多,孙得寿就是见到了骑着象在幸福村乱逛的阿月很威风,才想要去岭南的,而且,岭南的水果真的很甜。    “想去就去吧!大哥在那边起了宅子,田地也不少,以后每年过冬在岭南过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孙享福无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