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月(九十九)(第1/1页)雄兔眼迷离

    薛瞑喉头一滑,下意识闪躲开视线,随即觉得不妥,再回神看,薛凌又闭了双眼倚在那,好似刚才只是句梦话。

    他手足无措换看四周想找个什么东西来给薛凌覆挡挡寒气,然薛凌屋里少见这姑娘家玩意。寻过一圈未有所得,方记起这些事,还是遣个丫鬟来做更合理些。

    薛瞑转身往外,临行又做贼一般回头瞄了一眼寐的薛凌,转瞬一颗心狂跳。直出了门捡了个丫鬟交代完,才勉强平复稍许,惦记起薛凌想查的事。

    隐佛寺这块地,并不好着手。里头采买的秃头和尚可能容易找,背后藏着的主子却是难挖出来。

    梁国下说不得佛风大行其道,但僧人地位到底凌驾于普通百姓之。隐佛寺既为京中第一寺,更是树大根深。

    薛凌临睡前还带着稍许疑惑,怎地果子烂成那般,居然太平无事的摆放了这么多年。她回京以来,辗转几家都是京中大户,因而往隐佛寺来去自如。一时竟想不透,隐佛寺既为皇室,哪有真正的平民百姓能入内。

    位者锦衣玉食,皆和她一般来往有茶,进出有食,岂会有人伸手去捡个果子来啃。实在干瘪的不能看了,撤下来往义庄等处一洒,那些乞者十天半月没吃过一顿饱饭,加个果子不亚于馒头里生虫,权当老天爷赐的荤腥,何来好吃难吃。

    这些琐碎,和李阿牛讲的趣闻一样,不遭到自个儿身,无非就是嘴里嚼舌头,当个乐子罢了。

    她也不想替天行道,也不是为己出气,就是临眯眼想了那么一遭。皇家鬼神的大小事儿都在隐佛寺办,若能在隐佛寺找个秃头拿捏住,不定啥时候能给魏塱捅一刀。

    不过这些事还远,薛瞑也没理出个所以然来,拾掇完外头又无声潜入房内,在黑暗处静静瞧着薛凌安睡。

    他本想叫醒薛凌去床,可那些丫鬟说薛家表姑娘最不喜欢旁人去她屋里,更不喜欢人扰她,所以只蹑手蹑脚进来加了方薄毯,逃似的窜了出去,气都没敢大出,跟活见鬼一般。

    他瞧来瞧去,忍不住要笑,又想起初见薛凌的模样。扎着将军髻的小公子挑帘车来,跟寻常男子无甚分别,却又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是个姑娘。

    脸些许尘灰完全掩不住她白皙肌肤,若其自个站着,身量顶多清瘦,说不得娇小。偏当时薛凌跟三个胡人加脸有疤的申屠易走在一处,就显得格外精致。

    几个人挤挤攘攘在马车里,即将去赴死的他也能看出薛凌的不耐。这身娇肉贵的小姑娘家居然要跟自己一道儿去赴死,世间之事真是有意思。

    有人不想死,有人活的不耐烦。

    可他是个死士,死士大多不想死,但很少有死士怕死。只要不怕死,一切计划就会按部就班,不会有丝毫改变。

    变的是一只手,宫里的人一经追来,一切都变了。那小姑娘除却在开始慢了半拍,立马就力道准头皆不输男子,其身手若单打独斗,怕是不惧在场任何一个。他好奇,这样的好东西,莫非是哪家老爷有特殊癖好特意养出来的?

    对的,死士这种产物,并不算得人,只能算个好东西。

    其实江府的生涯还算不错,尤其是在先帝未去之时。江府位高权重人清明,府的好东西只用看看门,守守家,闲下来吃吃喝喝翻翻书都随意。对一个好东西而言,这就是到了好人家。

    刀光剑影之间,他尚有闲心追古忆今。他本来就该在那破地身受重伤,然后被宫里人追杀之死,所以无需太过拼命,装装样子力证自己拼过命就行了。

    只是,那小姑娘将他护得太牢实了些。说起来入了江府这么久,也没遇什么主家危急存亡之秋,所以他自己都不知道,人还能被护的这么牢实。

    他躲在一张“霍云昇”的人皮面具下偷笑,却没能笑的长久。重伤是意料之中,却又突如其来。他支开了那姑娘姑娘去牵马,想着不知是谁会将自己捞走,然后丢弃在荒烟蔓草之间。

    不过手脚还是要挣扎,因为不能死在当场。他在疼痛里挣扎的艰难,那只手又从血肉腥气间冒了出来,直接将自己拎了马背。

    他忍不住想伏在人背,又恐血迹污了衣裳,纵然那衣裳早就不干净。忙里慌乱之间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想着府怎把收尾的活儿交给了一个姑娘干。他总不信这姑娘是要带着自己逃命去,还以为薛凌要将他送往某个风水宝地长眠。

    如今想想,人人皆在做戏,只有她在真正拼命,有谁能抢在她之前将自个儿捞马呢。

    被人追之后,他也真心实意赖在原地,等着与那人过几招,一个失手,此生便再无多念。奈何那姑娘死活不肯让道,到了也没能成全。

    薛瞑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倚在梁,呼吸有些泛酸。他记起薛凌驭马也极其娴熟,杀人更是利落。打斗间见不得人心智,但胜负之后却能轻易辨别一个人心狠与否。他记得薛手起剑落,不带丝毫犹豫,一剑封喉不足以,转身将一匹残马脖子都切开大半。

    他当时不识得薛凌是哪家小姐,以为是个死士临时起意救了自个儿。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好东西。狠辣与仁慈,秀气与锋利,种种截然相反的事物在一个人身相互交融,没有半分生硬感。

    这么个好东西,真可惜是个好东西。

    二人一别之后再音讯,直到黄宅外头再次遇到,他又走了神。走神算不得错处,可是再三没能圆了主家的愿,即使没有错处,那本身就是个错处。

    府人宽泛,他本想着赐死应该不至于。不料弓匕开口冷漠,弯子绕了一大圈,是想将自己送给外人。若那外人不要,那也怪不得府无情。

    他欢天喜地,他知她会要。即便不要,也无关紧,最要紧的是,她并不是和他一样,是个被人当东西一样养出来的器具。

    他得以跟她一个姓氏,得以跟她身前身后。他为了更周到些,特意像弓匕请教了不少一个贴身小厮该有的分寸。他得以知过往,得以共明日。得以用从来不曾有过的温情静静站在这,看佳人睡浓,听庭前风疏。

    当下人的都知道,主子开口认了做不得数。唯有将事儿托付给你之后,才算得认了你是自己的东西。

    所以他想,从今日起,他应该就真正姓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