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之(三)(第1/1页)雄兔眼迷离
鲁安还是牵着那匹马回了平城,见是他,居然没人计较当日之事,直接开了城门:“哟,回来了,爷叫你赶紧去。”
鲁安瞪了他一眼没话,顾不得这几天什么也没吃,满城找当天当值的那个守卒。找到之后一把抓住衣领把整个人提了起来:“你了什么,他怎么不进来,你他娘的跟他了什么?”
这安鱼,是霍爷征军来报名的。一直是个无名卒,天天守城门,平常不见有什么脾气,谁都能欺负一把。此刻却双眼血红,脸上胡须杂乱,唾沫星子喷了人一脸。
吓得那个守卒直哆嗦:“我…我什么也没啊。”
“你没他为什么不进来,你了什么,你对他了什么”。鲁安脑子开始不清醒,他的崽子怎么会到了平城门下不进来。这群烂人日常就口无遮拦,一定是他们把崽子怎么了。
他握着手上剑,觉得自己废了多年的左手都有了灼热。突然自己后脑勺突然被什么西狠敲了一下,再醒来时,就已经被五花大绑在牢里木架子上。
这个牢,他也熟悉,以前基空着没啥用,没成想今儿自己进来了。
平城早就是霍家的地儿,但已不复当年薛弋寒在时之地位。霍家将主要守军力量后撤至宁城,此处不过就是个看胡族动向的地头。
固以常驻在这的,只是霍家旁系霍悭,因官位只是是个节度使,下属日常干脆就称了爷,此刻正坐在鲁安面前笑着瞧他:“你在等谁?”
鲁安动了动,才发现身上湿透,显然是被泼醒的,也不惧:“我在等我儿子。”
霍悭拿起旁边鞭子晃了晃:“当真?”
“当然是真的,我等了他快两年了”
鞭柄伸到了鲁安下巴上:“你叫安鱼,两年前征军来的,一直是个看城墙的,哪来的武艺。”
鲁安谎话编了两年,早就在心中默念了千百遍,此刻气都不带喘的:“我是个猎户,自就会些拳脚,后来左胳膊被狼叼了,又当了铁匠替人打重剑,天天练。”
“哦,所以你来这等你儿子?”
“三年前薛弋寒造反,胡人打过来,我老婆儿子都被掳走了。我想我儿子,这座城里不许留平民,我没得办法,爷,我太想我儿子了,我就那么一个儿子,我看着离去的背影像他。爷,我不是有意伤人”。此话半真半假,鲁安的情急处,拼命挣扎着,任凭绳子深深勒进肉里。
霍悭一时间反倒摸不准了,他不是第一次审人,自然知道真话和假话的区别,看着面前安鱼的神态,实在不像在撒谎。
“你儿子?你儿子张弓射了城上令旗,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鲁安愣了一下,他当日是听有人对城墙上射了一箭,但一看背影像薛凌,马上把这事儿忘了个干净。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得讪讪道:“这个的不知…的,已经三年没见过我儿子了。”
霍悭也跟着愣了一下,他原以为安鱼又什么新辞,没想到此人就直接不知道,更让他分不清真假。思索了一下,丢了鞭子:“行吧,我去查查,若是真的,你也有几分事,当个卒子可惜了。不过,若是假的,想死怕都没那么容易。”
“谢谢霍爷,谢谢霍爷,爷,的求你,若他再来,你让我去看看他,你让我去,我就这么一个儿子,的愿意给你当牛做马”。鲁安还在絮叨。
霍悭走出牢门,皱了一下眉。安鱼这个人,的如果不是真的,那就是演戏太好。这种人用刑估摸着也问不出什么西,干脆关两天放出来多留意着,没准还能把那人再引过来。是鬼还是神,到时候就知道了。
霍悭又去询问了一下这两年鲁安的日常,发现此人没啥其他异动,还真是就只喜欢趴在城墙上看。可惜运气实在不咋地,不管当时来的人是不是他儿子,他刚好去撒尿了。想去追,又被守卫拦了一把,毛也没抓着一根。
如此过了两日,霍悭就将鲁安放了出来,“身手当个守卒可惜了,跟在自个身边吧,已经交代了下面若有相似之人单独前来,就先放进来。”
鲁安千恩万谢,跪在地上把头嗑的邦邦响,他彻底改了名字,从此被人唤作安鱼。
可惜他的崽子再也不会回来了。
鲁安回平城时,薛凌正把马身上的鞍具缰绳等束缚部解了下来,此时虽是冬季,不过马总能找到办法的。
“你去吧,此处无垠”。没什么生命不喜欢自由,马先是不可置信,转而狂喜,舔了几下薛凌,就撒开四蹄,逐渐消失她视线里。
也不怪鲁安怎么也找不到,他以为薛凌一定在平城周围,划着圆的来回搜寻,薛凌却狂奔了数百里到安城。
平安二城,原双生并蒂,一个身后是宁城,一个是乌州。是薛家一手建来巩固西北,防战火绵延至梁朝境内。
三年前战起,最终由霍云旸挡住拓跋铣。魏塱却借口是西北守军过于集中,导致牵一发而动身,最终兵败如山倒。固将平安二城划开,平城自宁城由霍家驻守,安城与乌州一线交于自己的嫡系沈元州。
理由来义正言辞,无非也就是防着一家独大。
这其中,又尤其防着霍家。因此,日常军需,皆是走乌州线,再分到安城。平城所需,皆由安城按例三月一送。
这两座城,外面皆是胡族地头,却又有所不同。平城直走,应是鲜卑拓跋氏,安城却离羯族的部落较近。
目前胡族五部势力属鲜卑最大,但薛凌幼时常听,羯族最为凶残,这个民族不事农商,以放牧掠夺为生。
在安城城外数十公里处游荡了两三日,薛凌瞧见了好些羯族部落的帐篷,但都不是她想找的人。
直到昨日,才遇见合适的。羯族人分散,身份多以帐顶装饰来区分,宝石蜜蜡等物堆叠层次多,则身份高。据羯皇可以有九层之数。
薛凌找到的这个族群,最华丽的那顶帐子,应该是个直系王子之类的玩意儿。
她把剑和银子埋到安城城外,换了一身毛皮料的衣服。又在身上沾满灰尘,连头发里都洒了一把泥土,才骑着马又回到了部落附近,然后赶走了马。
走到水源处,仰面重重的倒了下去。
如果她所料不错,很快就会有来取水的人发现她。
躺在地上,听着没人声走进,薛凌还有心情一根根往嘴里塞草根,那是她早上亲自挖来的,冬日里头的特别甜。
仔细瞧着,能瞧见她十指指甲盖都被一条紫色的纹路贯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