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红角麋鹿(第1/1页)堂前桃李

    灵境王朝的首都都城凉城,坐落在大凉山旁边,这里常年不下雪,最多飘雾霜,妥妥的南气候。

    楚令尘带着斗笠罩着黑纱,踱步在街道上,天色刚刚开始蒙蒙亮,街上还很冷清。因为大雾三米之外人畜不分。

    许多扑棱蛾子路过他身旁,这些西翅膀和身上都有鳞片,若被太阳一照肯定亮闪的,五斑斓。好看的紧。

    一只红角的麋鹿摇着鹿角从城墙上跳下来,站在他面前,对他很感兴趣,楚令尘没看它一眼,绕过它赶路。

    那麋鹿像是认准它一样,开始跟着他走,那些漂亮的扑棱蛾子栖息在它红色的鹿角上,随着它的走动摇曳着翅膀。

    红角麋鹿在灵境王朝这边代表了灾难的预兆,它一出现不是农民颗粒无收就是瘟疫鼠疫横行。

    冬日暖阳开始慢慢出现,照开了大雾,摊贩开始出摊,人们开始活络,然后看见一人一路安安静静的走在道上,惊得他们跳了好几度。

    红角麋鹿?

    带镜月蛾的?

    把城中士兵给惊出来了,许多人围了起来,麋鹿开始有点惊慌失措,不停的鹿鸣。

    楚令尘看着它,跟了一路。然后微微叹口气,伸出白皙的手摸了摸它脖子。

    软软的绒毛,带着热意,手感不错。

    那麋鹿开心了,摇晃着脑袋,鹿角上的白色蛾子被它惊了下来,然后围着楚令尘飞了好几圈,然后又停在了鹿角上,麋鹿高昂着脑袋无比自豪的样子。

    仿佛在,看看我选的人,多么俊啊!

    “这红角麋鹿有主人吗?”

    “不知道,看他衣着是南岳人啊。”

    “外朝人来灵境只有一件事。”

    “中蛊毒。”

    “对,不然谁没事往这边跑,嫌命长吗?”

    人群里叽叽歪歪的,楚令尘仿佛没听到一样,径直走。

    到客栈后,麋鹿没有跟进去的冲动,而是送了他一只明镜蛾,那只的蛾子依附在他肩上微微震动着翅膀,表示很满意。

    麋鹿走时围着他转了好几圈,显然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要是早知在这里,她肯定得来一句,这麋鹿肯定是母的!

    事实是,这麋鹿真的是母的……

    二看见了这个场面,惊得下巴都掉地上了,看着楚令尘肩上的蛾子露出些许贪婪的目光。

    红角麋鹿表示不详,而它角上的蛾子确是世间耐得一遇的一味药引子,很多大病之药都需要它,可谓是一只就是无价之宝。

    “二住房。”

    “得咧,客官里面请!”

    楚令尘进客房放下佩剑和斗篷,脸色微微苍白,脖子上一根根黑色的线蜿蜒而上,他看了一下手腕,自言自语:“来严重了。”

    这明镜蛾可是以腐尸为食的,保不齐它突然咬他一口,但楚令尘没有拒绝它的停留。

    上床入眠,那蛾子发的大胆,跳在他脖子上,留下个红点。

    楚令尘吃痛,但没什么反应,只是皱了一下眉,换句话将死之人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

    那红点开始渗血,明镜蛾开始用他血洗翅膀和脚脚,只是一点点而已,然后那个口子就开始愈合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的变回原来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