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欢喜冤家(2)(第2/2页)天地生吾有意无

家都看到了这一点,加上芳芳长的也好看,纳婶等媒婆就成了芳芳家的常客,替各家给芳芳说媒,但都被芳芳撵出去。

    芳芳一听,面带不屑,嗤笑喷道:“切,巫八公子,就是那个败了家业,整日游手好闲的浪荡哥,哼!这就是你说的读书人?好姻缘?”。

    纳婶收了巫八不少钱,许诺说成了媒,以后还有重谢,所以,她搅动三寸不烂之舌,竭尽所能劝着,“呦,芳芳,巫八公子是贵族,最近在活动,要谋个官职做做,他从小就读书的,知书达礼的很,虽然家业是败落了些,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单他家那大宅子,就值老鼻子钱了。芳芳,他说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念念不忘,他早就心悦你啦,知你是当家的好手,说娶妻要娶贤,成亲后,家就让你打理。他无父无母的,很希望你爹娘也搬过去,他可一起赡养。他百般求着纳婶,一定要成全好姻缘。彩礼吗?也说了,那绝对保你满意”。

    芳芳娘听罢,乐的嘴巴都快咧到耳根子,她和孤辛最担心的,就是老无所养,这个姑爷好,直接就提出要赡养他俩,还是贵族,还马上能当官,还有大宅子住……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女婿,心里满意的不行,嘴里不断念着好,“好好好,纳婶你费心啦,挺好的,真是挺好的”。

    看到娘完全被说动,激动的眉开眼笑,芳芳就很来气,气娘只看重钱财,根本不看对方人品德行,丝毫不关心她,未来是否会幸福?

    “娘,说上老天去,我也不同意”

    芳芳说完,拽着皱着眉眼,一脸哀伤的新生,就要离开。

    “芳芳说的好,那个浪荡公子,今日还不知道……住哪呢?想让芳芳养着他,算盘打的还真精”

    一身软甲的阿猛边说着,边带着四个同样穿甲的兵士,抬着两个大箱子走进屋。

    阿猛昂着高傲的头,扫看了一圈,眼光落在芳芳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

    “阿猛!”,芳芳娘吃惊地唤了一声。

    “阿猛,见过师母,芳芳,我回来了,我现在发达了,来向你提亲”

    芳芳直接傻掉了,本能地挡在吓的瑟瑟发抖的新生面前,四千年了,他怎么会突然回来?好像还是个官?芳芳心中顿时拉起了警报。

    芳芳娘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忙假情假意地热络招呼,“阿猛,这么些年,你去哪了?让我们好担心,也很想你,快过来坐”。

    阿猛如孝敬儿子一般,扶着芳芳娘,一起坐在桌子旁,不时瞄着芳芳,说:“师娘,我也想你们,我离开后,就当了兵,这些年和少主南征北战,为救少主还受了伤,阿猛命大,少主让我回来养伤,并留下保护都城,以后阿猛就不走了,我可以和芳芳一起,孝敬二老”。

    “好好好,阿猛,你师傅没白疼你,啥时候回来的?”

    “师母,我前日回来,昨日就买下巫八的大宅子,还备了彩礼,今日就来向芳芳提亲”,阿猛说完,冲着四个跟班士兵,命令道:“把彩礼打开”。

    当两个大箱子被士兵打开,里面都是满满的珠宝玉器,耀的每个人都睁大了眼睛。这些珠宝都是阿猛跟随宸佑带的魔军,剿灭其他部族,连抢带私吞得来的,当然也有宸佑赏赐的。

    阿猛当兵后,杖着一身的蛮力,和冲锋在前的唬劲,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了一队士兵的小头目。一次战斗,因中了对方的诡计,宸佑被躲无可躲的巨石袭击,是阿猛用身子将他护在身下,救了宸佑一命,并获得了宸佑的赏赐和信任。宸佑觉得阿猛够忠诚,命他回王都巫灵城疗伤,并留下保护王城,毕竟得罪的族群越多,被打击报复的越厉害,到巫灵城寻仇破坏的事,是屡见不鲜。

    就这样,阿猛因救了少主宸佑,走了狗屎运,从一个乞讨的流浪汉,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护卫王城的将领。

    芳芳娘哪里见过这么多好东西,眼珠子瞪的都快掉出来,颠颠跑到箱子旁边,一手拿起一串珍珠链子,另一手又拿起一把玉镯子……是爱不释手。

    “阿猛啊,你真是个好孩子,芳芳,要是能嫁给你,那真是她的造化啊”。

    纳婶也是看直了眼,想起自己拿了巫八的好处,办不成事那就没什么油水了,着急道:“芳芳娘,你不是……已答应巫八公子了?”。

    芳芳娘马上抖索起来,气也壮了,“她纳婶,你说那巫八还有大宅子,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宅子不是,已让我们家阿猛……给买啦?你这张嘴,真是唬死人不偿命,你走,你走吧”。

    纳婶撂下脸,不悦道:“不是说的……好好的,怎么……这么快就变卦?”。

    阿猛怒视着纳婶,眼中露出凶光,沉声威胁道:“老媒婆,趁大爷……没发怒之前,你最好马上滚,否则,你就别想……再走出这院子”。

    纳婶瞅了一眼,狠厉起来的大汉阿猛,哪还敢说半个字,钱和命哪个重要?她自然清楚,吓得浑身哆嗦,仓皇逃走。

    阿猛一直趾高气扬的眼睛,突然落在芳芳和新生拉在一起的手上,他眯起了眼,眼中酝酿着风暴。

    阿猛打量起快不认识的傻子,只见他白衣翩翩,一尘不染,白皙俊秀,眼睛里带着浓浓的恐惧,像一只惊恐发抖的小白兔。

    阿猛嘴角勾起不屑鄙夷,他不想一回来,就先惹芳芳不高兴,一个傻子已入不了他的眼,他现在有钱有地位,只想马上得到芳芳,在生死边缘几千年,他挺盼着有一个安稳的家。

    阿猛一直挺想芳芳,想要娶她,这是他拼命的动力,经历无数磨难,人也沉稳不少,他挥了一下手,让四个跟班士兵离开,心内长叹了口气,眼光又看向芳芳。

    “芳芳,你让傻子回屋,我们说说话吧”。

    芳芳正怕,阿猛报复傻子新生,毕竟孤大叔是为了替傻子出气,才把阿猛给打跑的,芳芳转头对新生说:“新生,你回屋去,我不叫你,你别出来”。

    抓住芳芳的手不撒开,新生眼光急切,里面都是依依不舍,嘴里低声乱喊着,“芳芳,不离开,新生……不能离开……芳芳,在一起,不离开,新生……”。

    掰开新生的手,芳芳拍拍他的胸口,面带大义凛然,安慰道:“放心,芳芳不离开……新生,回屋去,乖,听话”。

    新生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嘴里还低声喊着,“芳芳,不离开,在一起,不离开……”。

    芳芳送新生出正屋,看着他进了自己的屋,转身回到桌前,瞥了一眼,正摆弄手里珠宝的娘,两眼直盯着阿猛,开口,“阿猛,谢谢你,这么多年……还念着芳芳,但芳芳无福,不能嫁给你,我,我……已经,把身子给了心上人”。

    “什么?”

    “啥?”

    芳芳嘴角噙着笑意,又对两个如被踩了尾巴的阿猛和自己的娘,重复了一遍,“我说,我已经把自己的身子……给了心上人”。

    “谁?”,芳芳娘和阿猛异口同声地问。

    “傻子……新生”

    芳芳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傻子的屋走去,她听见身后是茶碗“哗啦!啪!”地破碎声,和一浪浪的威胁声和谩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