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3000字半大章)(第1/1页)佛系Dota魔王
我之所以会问同同这个问题,一来是想再试探下她现在是否单身。
二来也可以试探下她对我的态度。
而第三嘛,就是想知道她对电竞怎么看。
“我男友啊~”同同一副玩味的表情,“如果他喜欢的话我当然支持啦,不过,你看过《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吗?我虽然敬佩里面的思特里克兰德,但可不想做这样人的妻子。”
“同意。”这本书还是因为上一世同同喜欢,我特意去看过的,书里的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个衣食无忧的证劵经纪人,但却为了追逐艺术而抛弃妻子,四处流浪,最终贫困潦倒,病重而死——虽然他算是做到了灵魂自由吧,但我可不会学他。
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所以我赶紧补充:“我当然也不是盲目追梦,我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规划的,对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绝对的自信的,而且放心,我也有其他的途径(比特币)挣钱!”
“哦~不过,不是说我男友吗?”同同眨眨眼,笑道。
“哦,对对对,口误口误,我是说如果你男友这些都考虑过了,想去打职业电竞的话,你会不会阻止呢?”想了想,我又补充两句,“不过搞电竞,绝对不是最来钱的方式,高强度的训练也势必会减少他和你的相处时间,而且估计你家里人也会觉得你男友不务正业吧。”
“不会啊,这样很酷,我爱的人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当然也会全力支持咯。”同同的回答并不出我的意料,但还是让我非常感动,“不过,‘他’不会一辈子都保持这个状态吧?我希望‘他’在玩够之后,能跳出这个圈子,和我一起去探索更广阔多彩的世界。”
“这个嘛,好吧,呃,我意思是说你男友肯定不能一直打下去,毕竟电竞选手的职业生涯本来就不会太长,短的两三年,长的也很难超过十年……”我内心盘算着,据我所知,媳妇虽然会支持我打职业,但她对游戏之类的是真的不太感兴趣,所以等打几年过够瘾了,我就早点退役陪她去环球旅行好了,“啊,对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去演唱会吧。”
“好啊。”
原来我经常不能理解看个演唱会而已,为什么那些观众能把嗓子喊哑,而且后劲贼大,散场半天都不能从那个状态里出来。
直到今天亲身体验一次,才算有点理解了——
毕竟当你置身于一群超嗨的粉丝中间,
又听着五月天激情澎湃的歌声,
再加上设计精巧,环环相扣,能将人情绪层层推进的曲间串联,
想不跟着嗨都不太可能,于是演唱会全程基本没人坐着,全员挥着荧光棒、应援牌又蹦又跳又唱。
甚至曲间同同坐下歇会喝口水,旁边一个妹子还不乐意了:“站起来,阿信让你坐下了吗?”
同同:“←_←”
我也是无语,这哪家绳子没拴好,放出来条奇葩啊?秒顶回去:“用你管?大姐看清楚这tm是舞台不是讲台,上面那是阿信不是你们高中的班主任,他又不会指着我们说——那个谁谁谁啊,刚才那首歌就看你跟不上应援节奏,明明知道今天要听演唱会,昨天怎么不做好预习?……”
我这一通吧啦吧啦的把刚才烦人的妹子直接说傻了,而同同听我这一通比比,扑哧一笑,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
按我对她的了解,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分明在说:“你怎么那么贫啊?不过我喜欢~( ̄ˇ ̄)”
这时,下一首歌也开始了,《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我会是在哪里?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
不存在这首歌曲。
每秒都活着,每秒都死去,
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谁不曾怀疑?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听着这歌词,我不由看向身旁的同同,是啊,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们都会怎么样呢?
也许照样可以活的很好吧,但——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
从我故事里苏醒。”
在遇到同同前,如果说问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友,我的回答可能看似花里胡哨,但心里也就是想划拉个眼媚胸翘,长腿细腰的女妖精吧。
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自己喜欢——
外貌怎样还是其次,关键带到外面落落大方,私下小嘴叭叭的能聊能闹——当然这身材,这颜值嘛,嘿嘿,简直是美丽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在她身上达到了一种奇妙结合。
而且记得第一次七夕,本来说好我下班去接同同,奈何我正好赶上了大堵车,让她下班后生生多等了近两个小时。
我心说完了,这换我我肯定也得不开心啊,但不成想,见面后同同第一句,不是埋怨,而是宽慰,并表示堵在路上好几个小时辛苦了——懂得心疼人,才配叫可心啊。
还有一次,我陪她布置新租的房子,这事要换我,心想反正是一个人住,反正是租的别人家房子,还布置个啥?干净能住就得了。
但她却从架子到窗帘,从墙上贴纸到糊窗子的海报,一点一点自己挑,自己收拾,自己布置——也正是这次,让我对“生活的仪式感”这个词有了正面的感受。
以及仍记得在普吉岛的沙滩上,与我这种不喜欢张扬,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安静待着的人不同,同同却像烟花般灿烂、有力,为了能拍出张理想中的照片,可以连蹦带跳的来来回回不知疲倦,就连我,在她笑容的感染下也觉得自己充满了能量。
等等等等……
总之,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不过是匆匆浮云
“晒伤的脱皮,意外的雪景,
与你相依的四季。
苍狗又白云,身旁有了你,
匆匆轮回又有何惧?”
这歌好像就在说我一样哎,重生,轮回又如何?
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又有何惧?
这时同同仿佛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随之转过头来。
本来同同以为,我被发现后会像其他人一样立刻错开视线,却不成想我不但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反而眼神还愈发热烈,倒是搞得同同自己先不好意思对视了。
甚至同同颇为不解,为什么我的目光里饱含深情与坚定,完全不像那些精虫上脑的色胚,或者一个初识之人。
“我去,难不成我像韩剧女主一样失忆过?而他是我前男友?”同同脑洞大开,马上就想到了自己爱看的各式韩剧桥段,以及“但这男主的颜值也忒低了吧?”╮(╯▽╰)╭
“偶然与巧合,舞动了蝶翼,
谁的心头风起?
前仆而后继,万千人追寻,
荒漠唯一菩提。
是擦身相遇,或擦肩而去,
命运犹如险棋。
无数时间线,无尽可能性,
终于交织向你。”
这段歌词其实是mv里的一个转折,在此之前,歌中的男女主各种甜蜜,用mv里的话说就是——
【那一年,我17岁,他17岁,我们在生命里相遇。】
【那一年,我19岁,他19岁,我们是再也无法分割的双翼。】
【那一年,我22岁,他22岁,我们并肩飞过人间无数风景。】
然而,
【那一年,我24岁,他24岁,那一天,他始终没有出现……】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未知的,未来里,未定机率。
然而此刻拥有你!
某一天,某一刻,某次呼吸,
我们终将再分离,
而我的,自传里,曾经有你,
没有遗憾的诗句。
诗句里,充满感激!”
一曲唱毕,但我还是不能从歌中出来,我清楚的记得mv中,不仅男主再也没有出现,而且——
【那一年,我30岁,他24岁,我幻想可以再与他相遇,地球某个角落。】
【那一年,我32岁,他24岁,我带着不再变老的他旅行。】
【那一年,我35岁,他24岁,我想他是真的离开了。】
【那一年,我55岁,他24岁,我依然想念他。】
“在茫茫人海中,遇到那个对的你,是一种奇迹。”台上的阿信说道,简直就也是我的心里话,“所以感谢,所以珍惜,这样哪怕日后不得不分离,我们也不会后悔……”
在这种氛围中,我和同同的距离也悄然靠近了,难得看到老婆大人略带羞色,我忍不住就把手也慢慢伸了过去,然而——
旁边那妹子就又开始了:“要我说男人都不靠谱,其实这个mv也不一定就是指男主死了,可能是他始乱终弃呢。”
一句话,把刚才好不容易烘托出来的气氛瞬间整的稀碎。
当时我就和老婆异口同声吼回去:“你别(四声)说话了,阿信让你交头接耳了吗?!”
对面那妹子都被我俩呛傻眼了,心想卧槽?这么齐?你们难不成还提前排练过?
我俩当然不可能是排练好的,但正因此,才更为难得和搞笑——尤其我这个四声的“别”,纯属上辈子被老婆的东北腔传染的。
忍不住相视一笑,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此时,纵然身边人海沸腾嘈杂,但你我的世界却静谧祥和。
如果说摇曳着荧光棒的观众席宛若夜空,那映着彼此的双眸,就是最亮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