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一江春水向东流(第1/1页)大明王冠

    吴溥咳嗽一声,“时辰不早了。”

    众人恍然。

    徐辉祖脸色又变得很不好看,恶狠狠的说了句小子,你要是敢欺负我三妹,就是与我徐府为敌,你自己好自为之。

    说完有些失落的离开。

    妹子嫁人了。

    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作为兄长,岂能没点失落心理,这和种了几十年的白菜被猪拱了的当爹的心理一模一样。

    吴溥笑眯眯的说了早生贵子,也走了。

    黄观想了想,拍了拍黄昏的肩头,笑说,“你父母早亡,你随我长大,能有今日,叔父心慰甚之,今你成家,又在立业,且不可骄狂过甚,需日省三身……嗯,不说这些了,早些歇着罢。”

    说完笑着去了偏院。

    待人走后,绯春没好气的道:“小姐,要铺床吗?”

    床都铺好了的。

    但绯春作为丫鬟,她就在住在主院的偏房里,得侍候小姐和姑爷。

    徐妙锦红着脸,“不用了。”

    绯春怏怏离去。

    黄昏拉着徐妙锦的手,温柔笑道:“锦姐姐,时候不早了。”

    别有深意。

    徐妙锦臻首低垂,脸红若霞,嗯了一声。

    于是两人并肩回屋。

    红烛已灭,灯火通明。

    虽然没有红烛昏罗帐的暧昧氛围,但此刻孤男寡女又郎情妾意,又是新婚之夜,接下来是什么事情大家心知肚明。

    于是婚房里忽然有点尴尬。

    黄昏不知道如何下手!

    他曾经所处的年代,新婚之夜基本上没有这些事,因为这件事早就在新婚之前发生了,比如谈恋爱的学生时代,出去看电影,自然是看晚场。

    看完电影回不了宿舍,自然只能去宾馆,于是故事就有了。

    新婚的时候,新郎和新娘都累成狗。

    晚上回到婚房里,哪还有精力,基本上都是倒头就睡,何况在那个时代的新娘大部分是奉子成婚,新婚的时候更不敢巫山云雨。

    然而今夜,这却是必须有的,是爱情的开花。

    也是一种神圣的仪式。

    黄昏深呼吸一口气,看着低垂臻首坐在床畔的妻子,发现此刻什么套路都是多余的,索性不去刻意制造烂漫了。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偶尔加点盐,就会很甜。

    上前,坐在徐妙锦身边,“锦姐姐,睡了罢。”

    徐妙锦又嗯了一声。

    没有动。

    黄昏硬起头皮,“我为锦姐姐宽衣?”

    徐妙锦轻颤了一下。

    不做声。

    黄昏于是准备动手,徐妙锦忽然轻声道:“把红烛吹灭——把灯关了吧。”

    羞。

    黄昏很是无奈啊。

    其实……有灯更有情调,那才是视觉与触觉的美好交融,不过也理解,第一次嘛,大家都还很含蓄,关灯后才能更好发挥。

    于是去关了灯。

    回到床前,还好,不用单手解胸罩,这个时候的大明,大多用的抹胸,也有用肚兜的,但抹胸更流行。

    终于到了最为美好的时光。

    其实这个时候,黄昏的心里很空白,以往脑海里复习了无数遍的岛国,此刻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他只是遵循本能。

    知道徐妙锦很美,但那是容貌。

    知道徐妙锦的身材很好,但都只是目视,今夜,此刻,黄昏终于可以零距离的感受那种美好,于是无数词语都变得苍白起来。

    婚房外,灯火通明。

    整个世界一片安静。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又有小船荡漾划碧波,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幅美好画卷徐徐展开。

    桃花源记: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从此君王不早朝!

    ……

    ……

    主院离婚房不远的偏房里,绯春缩在被窝里,捂着耳朵,她知道婚房内正在或者将要发生的事情,绯春比徐妙锦年纪小,但在这方面绯春更熟。

    所以她什么也不想听。

    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心里有些酸。

    ……

    ……

    偏院里住着吴溥一家。

    吴与弼坐在书桌前,头上便是黄昏哥哥为他安装的电灯,灯火明亮。

    吴与弼埋首看书。

    崇仁理学家吴与弼,没有被黄昏交代的事情耽误,标音法的字典要做,理学也不放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步走在路上。

    ……

    ……

    大内,朱棣和徐皇后相对而坐,但说家事,最终朱棣忧心忡忡的说,你且歇着罢,我今夜回乾清宫,老二老三大概率追不上梅殷,福建那边恐怕会出大事,我得早做准备。

    说完匆匆而去。

    徐皇后看着夫君的背影,欲言又止。

    想为妹夫说情,又不敢。

    只可惜要苦了三妹。

    ……

    ……

    黑暗之中,有个老妇人,不知道用的什么办法,竟然爬到了房子最高处的屋脊上,喝着酒,吹着风,望着繁华应天,轻声哼着古老的歌谣。

    老妇人垂垂老矣。

    笑着说了句,李景隆啊李景隆,你就是条狗。

    死狗。

    如此好的良机,只要你今日帅兵去往清凉山巅,不求多少兵力,哪怕只有你的府兵,也能让朱棣饮恨山巅,届时梅殷带着朱文圭进入紫禁城,便是建文正统。

    那时候,没人敢追究你开金川门的事。

    因为你有拥立之功。

    可惜……

    你李景隆终究是条怕死的狗。

    但是,梅殷跑了。

    你以为朱棣就会想不到这一层,他还会信任你,不信走着瞧,我刘莫邪在黄泉路上稍微耽搁些时日,就能见着你这条狗。

    想到这刘莫邪笑了。

    李景隆该死!

    当下也好,虽然没有达到最美好的目的,但至少朱文圭离开了应天,去往建文旧臣掌控的福建,还大明正统就有希望。

    院门忽然被人粗鲁的撞开。

    一群锦衣卫冲了进来。

    刘莫邪知道自己的时间道了,也不惧怕,她这个年纪的人哪还怕死呢。

    侧首看向国子监方向。

    目光失落。

    都是那个黄昏,都是徐辉祖,若是没有他俩,朱棣已经死了。

    却见国子监方向有个地方灯火通明。

    很亮。

    应该也很喜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