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求生欲源于灵魂(第1/1页)山泉客栈有点仙

    张贵确定了一下时间点,看来上辈子挂了没过多久就投胎了啊,可能急了点,吉吉没长全?

    咳,这个问题先不研究了,重点是,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村里来了个传教的黄毛鬼。

    黄毛把他爹给绿了,还给他添了个弟弟。

    说实话,这黄毛眼光有点刁啊,对他几个歪瓜裂枣的妹妹毫无兴趣,只对他娘沉迷不已。

    结果是苟松失宠了,被他娘打发去考试了。

    话说回来,他那杂交弟弟,长得还真的挺可爱的。

    好吧,苟松连个书童都没得,就这么一个人去县里考试。

    不过,苟松的求生欲貌似刻在灵魂里的。

    他把一半的盘缠请了一个村里功夫最好的,口碑也好的猎户,给他当护卫。

    猎户老哥不太喜欢这个没啥男子气的书生少爷,不过看在银子的份上,果断的答应了。

    路上果然贼安全,像什么毒蛇猛兽的,根本近不了身。

    张贵心里稳得很,不过没出过门的苟松还是慌得一批,直到到了县城才舒一口气。

    到了县城,猎户老哥就完成任务打道回府了。

    苟松先是到礼房报了名,然后找了间档次不高不低,价格不高不低的客栈,静静读书,等待考期。

    也没等多久,县试就开始了。

    苟松还是有点读书天赋的,县首不太实际,不过还是轻松成为童生。

    盘缠不多,只好给县里的私塾当启蒙,管饭钱还不少。

    二十一岁那年,苟松过了院试,他娘终于把注意力投注到他身上了,秀才在这样的小地方也是很吊的。

    有了家里的补助,苟松倒是过得舒服了些。

    岁试考了个一等,环境就更舒服了。

    苟松准备去考乡试,却在路上遇了山贼。

    看看人数,衡量了一下局势,苟松迅速脱掉绸衣换了布衣,趁着随从护卫和山贼们交涉,从马车后面溜了。

    没逃多远,就听到了好几声熟悉的惨叫。

    其实惨叫挺多的,不过比较熟的就那几个。

    苟松可没啥时间伤春悲秋,不过本来就是花钱请来挡刀子的,也没啥好伤,跑路要紧。

    也别小看书生的体质,苟松和一般书生不一样,除了读书,还天天晨跑。

    毕竟天生没啥安全感,总想着跑路一定要快。

    所以苟松还是轻松摆脱了山贼,逃进一座山里。

    还好少爷跑得快,不然今天怕是要英年早逝。

    苟松庆幸地拍拍胸,然后掏出一瓶药液就往身上抹,防蛇虫的,这玩意出门必须准备啊,不然荒山野岭的,被毒蛇毒虫啥的咬上一口,岂不是交代了?

    “咦,你这是什么?好臭啊!”

    “谁?”

    突然在耳边的声音把苟松吓了一跳。

    这声音,张贵却是太熟悉了。

    “喂,我声音好听吗?”

    张贵突然有种眼睛很酸的感觉。

    苟松也莫名其妙的有,但是被眼前的脸给吓回去了。

    “好……好听!”

    虽然眼前这女人脸上大片的皮毛胎记太瘆人了,不过,声音是真个销魂。

    “哦,那我多说点。”

    女人点点头。

    “你……您……您怎么称呼啊?”

    苟松瞄了瞄女人倒拖着的生锈大刀,变幻了一下语气。

    “啊,你叫我……阿……阿狸吧。”

    阿狸语调听起来有点犹豫。

    “那个,小生现在,能走吗?”

    苟松小心翼翼地问道。

    “啊,你要去哪里啊?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阿狸有点诧异。

    苟松:“???”

    什么鬼?我来找你干嘛?

    “哦,对了。”

    阿狸挠挠头。

    “你的刀。”

    说着把大刀抛给苟松。

    “啥?别啊!”

    苟松手忙脚乱地把大刀接了下来,差点没被惯性砍死。

    大刀拿在手上,有种熟悉的感觉。

    不过,显然没给苟松带来什么安全感。

    “您您您……这是干啥呢?”

    苟松想想那些他看起来傻得一批的说书人江湖评书,该不会这位好汉……哦不,好娘,想砍死自己不过又“不杀手无寸铁之人”吧?

    这思维一发散,就更哆嗦了。

    “啊?没干啥啊,你的刀还给你而已。对了,你去哪?我跟你走吧。”

    对话结束,你获得阿狸一只。

    咳,事实上就是苟松不太敢拒绝,手里的大刀除了重力,没有给他提供任何安全感,阿狸就这么跟上来了。

    不过也幸好有阿狸,她对周边还是比较熟悉,不然苟松一个人转不出这山头。

    有着阿狸带路,没多久就到了省城。

    这时候阿狸却是蒙上脸,还戴了帷帽。

    话说回来,不看脸还真是好看。

    不过好看也跟我没关系啊。

    苟松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这时候,老皇帝已经挂掉了,换了新皇咸……嗯,咸鱼。

    乡试对苟松来说真不算容易,可是苟松底子不弱,运气也挺好,虽然名次快垫底了,好歹还算中了举。

    不过苟松可不打算继续考了,在他看来当官也不是个安全的行当,抄家灭族的县太爷都海了去了。

    知府大人还给江湖义士借了头颅一用呢。

    当官那么高危,还不如当个举人老爷,回乡下作威作福舒坦。

    不过苟松还没回家,就接到消息,麻蛋,拜上地教造反,家里都没人了,也不知道是被裹挟了还是被屠光了。

    家里人死不死的,苟松倒是不太在意,反正没啥感情。

    问题是,老家这么一搞,基业全没了啊,就算地还在,兵荒马乱哪去找佃户?

    想了想,这兵荒马乱不太安全,还是往京城靠拢吧,要是打到京城,都该亡国了,哪哪还不一样。

    拿定了主意,苟松就收拾一番,带上阿狸就往京城去。

    说起来,阿狸还是很会照顾人的,就是话实在有点多,这个比较让苟松头疼。

    阿狸完全就是话痨啊,虽然声音撩人得很,然而对于一个天阉的男人并没有什么卵用啊。

    不过阿狸从来不在有其他人的时候说话。

    到了京城,举人老爷的身份还是比较好用。

    苟松也有点头脑,凭着举人老爷的身份,空手套白狼,没几年就混成了小有身家的苟大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