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偶有所得(求订阅,票票)(第1/1页)好莱坞传奇导演

    10月15日,清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射进大大的卧室。

    略有醒意的莱曼一睁眼,随即又紧紧抱着伊娃柔软的身躯,鼻间嗅着淡淡的洗发水存留的清香味,不由得懒散,不肯起来。

    磨蹭了几分钟,伊娃却是说道:“起床吧。”

    “嗯。”

    莱曼附和一声,也是从床上坐起。

    “你明天还要出去吗?除了《007》的项目还有什么角色找你?”

    “《皇家赌场》的事,约翰逊还在忙着跟米高梅沟通,大抵今年筹备一番,却是开不了机的,所以我又接了个一部电影,是个独立作品,薪酬不多,但角色挺有意思的,发挥空间很大,正好磨砺一下表演。”

    “这是好事,唯独这种项目很没有保障,大部分都是院线三日游,没什么市场前景。”

    “没事,演独立作品也没什么压力。”

    两人洗漱之后,吃过早餐,便一起去了酒店,参加《死寂》的庆功酒会。

    影片北美下档后,虽然还在海外继续收割票房,但这并不影响萤火虫影业想以此勉励剧组的主创人员,外加收心。

    上午十点左右,酒会开始。

    因为是内部集会,举办规模其实较小,但氛围也热闹。

    毕竟一众拍摄人员都拿到了《死寂》票房大卖的激励奖金。

    热闹之中,莱曼又见到了陀螺。

    他是来找莱曼的,为的还是新电影《潘神的迷宫》。

    “才两三天的功夫,你就把拍摄任务准备好了?”莱曼拿起上面的计划筹备表,惊讶的看向陀螺。

    好吧,是他低估了这厮的干劲,或者说,碰到一个心里着迷的项目能够执导,陀螺很是兴奋。

    “还只是筹备阶段而已,演员也只给朗-普尔曼发去消息,但为了能早日开机拍摄,能不耽误还是不耽误的好。”陀螺看起来精神不错,笑着答道。

    “这个项目是阿方索-卡隆担任制片?他自己愿意吗?”

    这个时候,所谓的“墨西哥三杰”的名号根本没人提到过,而在此时的好莱坞,混得最有分量、最有基础的墨西哥导演无疑就是阿方索-卡隆。

    就在冈萨雷斯还在打磨文艺小制作,都没在国际上扬名;陀螺才刚刚从恶趣味B级片中感悟到了未来拍摄的方向,可阿方索已经是执导过《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的大导演了。

    “他最近也闲着没事,而且这个项目他挺感兴趣的。薪酬方面也不用担心,他是来帮忙的,我私人掏钱。”陀螺好像想到了什么,赶紧解释一句。

    “我不是这个意思,既然他愿意帮你,就从项目预算里支付,制片的业务就按规矩来。”

    以阿方索-卡隆的地位,担任制片的薪酬并没有高到哪去,莱曼不在乎这点支出。

    酒会之后,莱曼又吩咐约瑟夫尽快把资金预算跟陀螺筹备的新项目对接。

    这厮现在的导演薪酬比之《地狱男爵》那会增加了三成,大致薪酬为650万外加他自己的工作室承担500万的制作费用。

    算起来,仅合作制作方的利益空间来看,估摸着陀螺的工作室能占到影片票房总收益的一成,版权大头归属萤火虫影业,不过,续集乃至线下周边也有陀螺工作室的一份。

    随后,就在《潘神的迷宫》立项之后,陀螺忙着筹建剧组之时,莱曼从兰登书屋的季度销售榜上,看到了一个不错的项目改编的可能性。

    说起来,有热度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乃是圈内很流行的一种项目开发方式。

    但萤火虫影业其实在这方面没多少入手的经验,这也是华纳、狮门等利益合作方相当之诧异的一件事――萤火虫的立项大头都是原创剧本,这可太难得了。

    而这天,莱曼在看到某部小说之后,翻出电话,打给了经纪人约翰逊,“帮我留意一部小说的改编权。”

    莱曼瞥了一眼报纸,继续说道:“名字叫《穿着Prada的魔鬼》。”

    挂掉电话,莱曼若有所思。

    而这部作品或许有另外一个翻译才更为的让人所知:《穿着Prada的女王》。

    ……

    约翰逊接到电话,便立马动身赶往俄州,路上,脑海里却是浮现那部小说的内容。

    从兰登书屋的主编那里,他很快得到了原作者的地址,并亲自前往试探。

    约翰逊跟了莱曼这么多年,对这位还是有一定了解的,一般情况下,他不喜欢有人干预他的私事,但如果不是私事,又是一位小说作者,那么,就很可能意味着这会是萤火虫影业下一个的电影项目,而且还是一部面向女性市场的时尚作品――《穿着Prada的恶魔》就是讲述一位女大高材生进入一家顶尖时尚杂志担任主编助理的小说。

    嗯,挺yy的,估计对女性读者来说近距离接触时尚圈秘事就是她们最有新鲜感与好奇心的话题内容。

    毕竟听那位主编的意思,这小说在以家庭妇女为主的读者受众群里十分受欢迎,且之前连续霸占销售榜50周,而且看样子,似乎还有挖掘的市场潜力。兰登书屋的编辑意有所指。

    但约翰逊匆匆读过一遍原著后却发现小说的文笔挺垃圾的,并不是什么很有内秀或者题材创新之作,不过,这是莱曼要求他去做的事,看起来颇为感兴趣。

    约翰逊自然而然的就提起了精力,准备好好的谋划一番。

    却不成想……

    “什么,改编权卖出去了?”

    好不容易找到作者劳伦-魏丝伯格,说明来意后,又是这么一个情况。

    劳伦-魏丝伯格自己也很懵。

    她今年2岁,03年就发布了以自己职场经历为蓝本创作的小说《穿着Prada的恶魔》一书。

    但小说其实是04年中旬才突然大火,可在03年,她那时候不懂行情,碰到福克斯的一位职员过来谈改编权,非常高兴就给了。

    这一给,却是被告知拍成电影还需要看福克斯的计划。

    是的,两年过去了,小说的总销量越来越高,改编事宜却还是遥遥无期。

    劳伦-魏丝伯格对此很恼火,因为不拍成电影,不仅意味着版权收益的损失,也代表自己不能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自己的作品。

    她这个憋屈啊,却是对福克斯无计可施。

    因为像这类顶尖制片厂已经习惯花点小钱屯着市面上比较火的书籍作品作为公司储备。

    至于拍不拍,再说吧。

    当然,这方面劳伦作为影视小白压根就不懂,结果跟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可恨福克斯还答应她可以出演电影里的角色,能够露脸。

    “能给我看看签订的改编合同吗?”约翰逊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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