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一十四章 会下厨的少爷(第1/1页)废婿神医在都市

    蛮牛表面虽然憨厚,但并不代表他的智商有问题。

    相反,往往外表内敛的人内心则更加纯净,这样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自己,思考人生。

    蛮牛虽然为人憨厚但心思缜密,很少出错。

    从千军镇到泰州城这条路布满荆棘和危险,按他的速度来回一趟得耗费一个月时间,可是在过去的数年中,他从来没有出过一次意外。

    每一次都能够平平安安的去,平平安安的回来。

    这对于一个仅有蛮力的人来说根本就是奇迹,要知道,这条道上哪怕实力不俗的修仙者,死亡人数也是数不胜数。

    叶不凡的话极具穿透力,蛮牛与他朝夕相处的日子也挺长,他非常了解叶不凡的为人。

    眼前的这个人对一切事情都运筹帷幄,这种人几乎没有任何缺点,考虑的事情从来都没有任何遗漏。

    就像是个金钟罩一样,想要寻找他的破绽几乎不可能。

    在叶不凡的提醒下,蛮牛默默的点头。

    他说:“叶哥,你说的这些话我会记在心上,蛮牛不过是一个粗人,恐怕做不了什么大事。”

    “粗细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有时候你没必要把自己局限在一个框框里,人的一生极其漫长,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我们会做无数次选择,可如果选错一次就没有以后。”

    “所以我希望你能花更多的时间为未来考虑,千军镇的人只会越来越少,并且这地方资源匮乏,四面环山还被妖兽虎视眈眈,说句心里话,并不是一个好地方。”

    “如果有可能,我宁愿这里的人全都搬出去,泰州城是个不错的地方。”

    不过蛮牛此时却小声的说道:“并非如此,千军镇附近有这个。”

    此时蛮牛小心翼翼的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块火红色的石头,当叶不凡把这块石头放在的掌心时,他惊到了。

    其中的磅礴之力让他震惊,如此强势且纯净的灵力简直堪称瑰宝。

    “这是灵石?”

    “没错,灵石当中最精品的血灵石,我知道,昆仑山的峡谷中有一块矿山,根据我的推测应该有不少这样的东西,不过那地方妖兽众多,寻常人进去只怕有去无回。”

    灵石是修仙者的必备,自然界中存量的灵气毕竟较小,而且真正的仙山早就已被各大宗门霸占。

    这也是大宗门越来越强的原因,灵气充足的山脉集天地灵气大成,自是好地方,可寻常人没有这样的机会。

    宗门弟子长期修炼便能事半功倍,所以大宗门弟子随便走出来一个,就能够秒杀普通的修仙者。

    叶不凡懂。

    极品灵石是宗门必争的宝贝。

    他看向蛮牛,“还有人知道吗?”

    “没有,只有我和现在的你。”

    叶不凡点头,很满意,“这个地方极为隐蔽再加上附近不会有陌生人出没,目前这个东西应该非常安全。”

    “以你我之实力根本用不上这种东西,不着急,待到我实力稳固时再回来取。”

    蛮牛之所以告诉叶不凡这山上有血灵石,便是告诉他千军镇不能搬。

    收下这颗血灵石,叶不凡迅速的将其中的灵力吸收,然后静静的消化。

    鸡蛋这么大的血灵石,相当于打坐修炼两个时辰所吸收的力量,可吸收如此纯净的力量,只需要几个呼吸就能轻松实现。

    血灵石,妙不可言。

    蛮牛将屋子收收拾一下,然后说:“叶哥,我师傅可能就在最近几日出关,我去接他,你留在这里,一切待他回来再说。”

    “行,你路上小心,我这儿还有些暗器,路上留着防身。”

    叶不凡从下界带来的暗器已经所剩无几,这东西用起来相当顺手,就是带少了。

    蛮牛前脚刚离开,尼格尔与娜朵就来了。

    “叶哥哥,蛮牛哥哥回来了吗?”

    “对啊,不过他有事先走了,我也不认识大家伙儿,要不然你们两个小萝卜头带我去送货好了。”

    蛮牛从泰州城给这里的百姓带回来很多生活必需品,需要挨家挨户的送。

    蛮牛身上的这个储物袋是村里唯一的储物袋,大家也认识,更知道这东西珍贵不已。

    尼格尔带着叶不凡将蛮牛带回来的东西挨家挨户送回去,张婶子家买了些干果,李奶奶家买了些盐巴和布,王大叔买了些烟丝……由于叶不凡给大家送东西,再加上两个小萝卜头跟着,村里的这些人对他态度虽然不热情,但已没有之前那么恶劣。

    如此一轮走下来,叶不凡也算认识了村里的大部分人。

    将满满一个储物袋的东西送完后,天都已经暗了下来。

    娜朵此时气喘吁吁的说道:“叶哥哥,上回你不是说你做饭也很好吃吗?

    尼格尔昨天在河里抓到了鱼,你做好不好?”

    红烧鱼对叶不凡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没有不粘锅的情况下,红烧鱼很有可能会是一次失败的经历。

    不过小姑娘的眼睛很馋,叶不凡就决定展现一下自己的厨艺。

    “行吧,我试试。”

    于是尼格尔乐呵呵的冲回家,将自己昨天从河里抓来的鱼从盆里捞出来。

    苏玛不解,“你干嘛?”

    “叶哥哥说红烧鱼给我吃,你做的我都吃腻了,我给抓过去。”

    苏玛郁闷,叶不凡一看就知道是个富家子弟,怎么可能会做菜。

    不过她很快就要失望,两个孩子跟在叶不凡后面蹭饭,她一个当母亲的自然不好意思,再加上叶不凡忙起来也确实忘了邀请她。

    这都坐上桌子,叶不凡才想起苏玛,“唉,你们两个过分啊,没请妈妈过来呢。”

    正巧苏玛在外面都已经闻到香味,娜朵打开门冲出去的时,刚好撞进母亲的怀里。

    “妈妈,你来了,叶哥哥叫你呢。”

    看着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鱼,上面还飘着一些青色的菜叶,“这是什么?”

    “河边上的野葱,这个东西提香特别好,就用了,正准备叫你,来了就坐下尝尝我的手艺,过去几天我一直都在你家蹭吃蹭喝。”

    尼格尔用筷子挑起来一点点,发现这糖醋鱼烧的真正的绝了,“咦,这个甜中带酸,酸中带香,真好吃,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