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安心做人(第1/1页)禁区猎人
在加德满都把老板找的帮手接上,于瑞峰连夜驾车返回泽里果德。
车子,是于瑞峰租的。
这个地方也租不到什么好车,方方正正的一辆桑塔纳,国产的。
从加德满都开到泽里果德,五十公里的路,要是搁在国内高速上,那就是半个小时的事儿。
这儿路况差不少,盘山公路也多,得开上三四个小时。
这车子避震硬,一路上颠得慌。
可身子颠不怕,心里要是惴惴不安,那就开不好车了。
于瑞峰在驾驶座开车,车厢后面,坐着老板和那个东西。
于瑞峰老是通过车厢内的后视镜,往后瞄那个东西。
那东西自从上了车,就跟没了骨头似的,全身盘起来,就依偎在老板怀里。
这会儿还是女人的模样,但举止已经没人样了。
于瑞峰越看,心里越是打鼓。
心里越是打鼓,就越是想尽快摆脱这样的环境。
不知不觉地,脚下油门踩得越狠,车子就越颠。
开了有十多公里,后面的老板发话了:“于瑞峰,你也算是个人物了。”
“啊?”于瑞峰吓了一跳,没明白为什么老板忽然夸自己。
“我苗成云堂堂一个九寸猎人,都被你开得都快晕车了。”老板懒洋洋地说道,“你这车技,是个绝活啊。”
于瑞峰心里再有事儿,这会儿也听出来老板这是在嘲讽自己了。
低头一看仪表看,嚯,已经开得这么快了,自己居然不知不觉。
“老板,对不起。”于瑞峰赶紧轻轻一脚刹车,把车速控制下来。
“要不我来开吧。你的这个状态,把车开翻了也是个事儿。”那个叫苗成云的老板说道。
“不用不用,我开就行。之前您就是坐着我的车过来的,能开得稳。”
“车子能开成这样,你于瑞峰,是在害怕吗?”苗成云问道。
“我怎么会……”于瑞峰下意识地想要反驳,随后一想这在自己老板面前。
人家多大能耐?自己又是什么水平?装这个蒜没必要。
于是他点点头:“老板,不瞒您说,您身边这东西啊,还真有些瘆人。”
“你说话小心点,它听得懂。”苗成云淡淡说道。
于瑞峰心里一惊,差点没把刹车和油门踩错了。
“不过没事,它现在已经睡着了。”苗成云怀里抱着那个东西,伸手摸着这东西的头发,轻声说道,“未知产生恐惧,你现在怕它,那是因为不了解它。
你要是了解了的话……你会更怕。”
要是换成其他人,这么跟于瑞峰说话,于瑞峰刀子已经递过去了。
以前在电话里交流,这老板一本正经的,而且思维缜密手段多样,于瑞峰对这人挺服气。
现实一相处,发现只要别跟他提A
e,那还是个很风趣的人。
一旦提起或者想起A
e来了,那就苦大仇深了,脾气不太好。
不过他脾气不好也就板着脸而已,不痛不痒的。
人其实不错,就是有时候开玩笑,喜欢建立在别人的郁闷上,嘴有些欠。
可人家是老板啊,这点小毛病,问题不大。
于瑞峰这会儿也没什么办法,只好苦着脸说道:“老板,咱能不能别这么说话。”
“我没玩笑,说得是实话。”苗成云这会儿心情不错,笑道,“趁着它睡着了,我就跟你说一点儿能说的。”
“我听着呢。”
“十五年前曹家主脉灭族的事儿,你知道吗?”
“不知道。”于瑞峰一听脸就绿了,心想这是灭族的事儿啊,赶紧提醒道,“老板,您确定这事儿,能跟我说?”
“当然了,这事儿又不是我干的,也不是我家老爷子干的,跟我们没关系。”苗成云说道,“那你猜猜看,谁干的?”
“不会就是您怀里的这位吧?”于瑞峰问道。
“还挺聪明。”苗成云说道,“这位,就是曹家白首飞尸中的末代尸王,凝脂。
别看它现在这么服帖,脾气不好的时候,那可是六亲不认。
曹家主脉当年上上下下一百七十九口,其中九寸以上的传承猎人,就有七个。
这七个传承猎人,身边都有飞尸陪伴。
就这么一支当时猎门六大家中最强的家族,一夜之间,被我怀里的凝脂,宰了个干干净净。”
“这么厉害啊。”于瑞峰不禁感叹道。
“那个时候,我家老头子正好回国,跟中科院进行一次学术交流,人就在燕京。
一听说坝上高原出了事儿,赶紧把事情推了北上。
凝脂当时就在坝上高原,那是无主的癫狂状态,脑子已经不转了,见谁杀谁。
那个时候,整个猎门,也就我家老头子、林乐山、章连海三个人,有资格去那儿跟它较劲,其他人都不行。
而这三人,也确实先后出现在了坝上高原。
结果我家老爷子还是先人一步,把这凝脂降服了。
后来的事情,那说来话长,你就别听了。
反正现在呢,它只认我和老爷子两个人,认我俩为主。
其他人,你只要别惹它,犯了它的忌讳,它也能跟你和平相处。
它现在像人,可人类的表情,它差点意思,只会微笑。
所以你以后千万别觉得它冲你笑,就不会杀你,你得知道它的忌讳。”
“那它有什么忌讳啊?”于瑞峰问道。
“你要把它当人看。你越是把它当人看,它就对你越好。你要是当面叫破它身份,它就会对你起杀心。”苗成云说道,“另外,千万别跟它说,你见过喜马拉雅山区里的其他飞尸,否则它会把你灭口。”
“喜马拉雅山区里,还有其他飞尸呢?”
“有。”苗成云说道,“有个野外种群,现在还剩下八头。其中有一头是凝脂的配偶,还有一头是它孩子。凝脂经常会回去看它们。而它们的安全,对凝脂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比对我的忠诚还重要。”
“哦。”于瑞峰明白了,点了点头,随后他又有些奇怪,问道:“刚才我看它支了个画摊儿,它难道还会画画?”
“何止是会,凝脂的画技,我家老头子有评价,举世无双。”
“它哪儿学的?”
“曹九龙教的。”
“曹九龙是谁啊?”
“它原来的主人。”苗成云淡淡说道,“要说曹九龙这个人,当年也是个人物,一身能耐不错,琴棋书画也是样样精通,尤其擅长绘画,在绘画方面那是学贯中西。就是这人啊,有些没谱。”
“没谱?怎么个没谱法?”
“你看凝脂这状态,是不是更像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而不是猎门的豢灵。”
“是啊。”
“养出这么一个尸王来,他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还要我说下去吗?”
于瑞峰到底是个游遍花丛的人,这会儿一听明白了,只觉得心里一阵恶寒,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由得说道:“这人也太没谱了!”
“哦对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别回头见色起意,想要占它便宜,这也是它忌讳。”苗成云说道,“我估计当年曹家主脉的祸事,就是曹九龙觉得桃子熟了可以摘了,结果激起凝脂的反抗之心,然后连曹九龙带整个家族,都没了。”
“这您放心。”于瑞峰连连摇头,“不知道它是什么,我说不定确实会那啥,可现在知道了,那绝对不会有半点那样的想法。”
说完这番话,于瑞峰看了看后视镜,说道:“老板,不过看现在这个样子,我觉得您好像比我更危险。您看看它对这状态,您自己可千万别把持不住。”
“瞎说什么呢。”苗成云瞪了于瑞峰一眼,摸了摸怀中凝脂的头,“十五年前,A
e被老爷子带到其他地方去了,我那时候一直不高兴。
凝脂就是在那段时间,被老爷子送过来陪着我的。
它陪了我五年时间,等老爷子在喜马拉雅山发现飞尸野外种群了,这才把它放到这儿来。
我跟它之间,我是它主人不假,但同时它也是我半个姐姐。
于瑞峰我知道你嘴笨,但有些话你还是要注意,它有忌讳,我其实也有。
别哪天丢了性命,还不知道为什么。”
“是!”于瑞峰冷汗都下来了,赶紧闭上了嘴。
“老爷子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那么缜密冷静的一个人,现在做事是想一出是一出,我看他脑子是糊涂了。”苗成云淡淡说道,“尼泊尔这摊子事儿,就是他利用凝脂的性子挑起来的。
死几个人我不在乎,喜马拉雅山上的那几头飞尸的死活,我也无所谓。
可这事儿到了最后,林朔这些人,肯定会找到凝脂头上。
现在在老爷子的推动下,林朔不仅把A
e勾过去了,还威胁到了凝脂的安全。
老爷子再糊涂,那也是我老爷子,我不能拿他怎么样,可林朔,我还是能杀的。
与其让凝脂这么一直东躲西藏的,我还不如跟它一起,把林朔那帮人做了。”
于瑞峰听着这些话,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不敢搭茬。
苗成云说完这番话,情绪平稳了不少,动作轻柔地摸着怀里凝脂的秀发,语气温柔地说道:“我这半个姐姐啊,其实最不喜欢藏了。
它画画喜欢盖戳儿,就是不想籍籍无名,想让人知道它的存在。
曹家人砍了它的翅膀,那我就再给它一双。
它想当人,我就让她以后,能安安心心做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