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原来如此(第1/1页)警探长

    围观的人比较多,白松也没有上前,稍微低了点头,微微靠在后面的墙边,这样就不太容易被发现。

    听了不到一分钟,白松就听明白是什么事了。

    这个“二哥”,在这里有个小手机铺,卖几个品牌的手机,因为有点渠道,所以价格比专卖店低一些,比如说某果手机,他就有坚国版的,比国内的便宜小一千块。

    有个人在这里买了几台手机,现在要回来退货。手机都拆开用了好几天,想退货,在二哥看来,这怎么可能?

    但是,双方都没想到的是,买家不是什么好人,卖家也不是省油的灯。

    这个地方是商场,监控很多,双方也都不动手,两伙人面对面就开始互相辱骂、互相吹牛,好不热闹。

    上次说“三哥”和“二哥”这俩人行事风格像,果然如此,这俩人确实是认识。

    白松这才发现,这个“三哥”也真是个人才。前几次遇到,白松觉得这个低智商、无脑想要炫耀、装的人是怎么能赚到钱、吃到饭的,但是现在白松才发现,他这个装的能力,居然是用来碰瓷的?!

    三哥特别脑残地进场,一边捧“二哥”,一边炫耀自己,无非就是说对方买不起手机,硬着头皮买,现在过来想退就是想疯了,顺便炫耀了自己的手表、貂皮大衣等等。

    跟上次碰到白松的那次,一样夸张。

    买手机的实在是忍不了了,两个人上去就把他揍了一顿。

    三哥非常配合地摔倒在地,接着就拿出手机,拨打了110,这几个人这一看,就准备走,但是“二哥”哪能让他们这么走了,把他们几个给拦住了。

    别人可能不懂,但是白松实在是太明白怎么回事了。

    感情人家三哥的装,是为了拉仇恨?

    上次白松和王亮在这里压根就没理会这个哥们,任凭他一个人在那里尬演,这是误会他的意思了???

    虽然这是碰瓷,但是居然真的能惹到人打他,也算是成功了。

    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白松感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理解还是有些不到位,本来他以为这个人是个智障,结果人家这是“工作”。环顾了一下,上次跟在三哥身旁的那个女的,居然也在人群里。

    唉,自己还是太年轻

    人群这就围得更多了,大家在这里看了半天,是等什么?不就是等打架的吗?

    不动手有啥意思啊。

    但是,单方面的殴打了一番,就没了下文,还是让大家有些失望,但还是没人走,都在这里等着。

    因为距离派出所并不远的原因,不到五分钟,派出所的警察就来了,是三组的人,白松看着面熟,但是也不知道叫啥名字。

    民警到了现场之后,把两拨人叫到了“二哥”的店铺里,把门关上,围观的也就散了七七八八。

    白松明白,虽然三哥是碰瓷,尬演在先、装吹牛一条龙,但是动手打人的,肯定是不对的。这几个人如果不想被治安处罚,就得和三哥调解,简单地说,就是赔钱。

    有些围观的人也看懂了,在旁边聊着天说什么“打架就是打钱”,更多的就是看了一眼热闹,见没热闹可以看就走了。

    折腾了这会儿,回到修手机的地方,等了一会,手机也修好了,白松把钱结了,再出来时,这里就恢复了之前的样子,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

    来这里退货的这几个,也都是明白人,自己热血上涌,把人给打了,就只能赔钱,没别的办法,双方很快地约谈好了价格,2000块钱,现场签字调解。

    等白松走到这个店门口的时候,门已经敞开了,几个人正在签字。

    都是成年人,动手的也有分寸,没有一个把三哥打伤,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看着这么招摇的三哥,居然丝毫没有动手,任凭他们打。

    上次,白松和王亮把三哥制服那次,三哥都准备动手了,估计也是半天没成功激起白松的火气,想先动手,然后打一架,结果被轻而易举地擒拿。

    这里,有些人不理解了,三哥有病吗?先动手?

    他没病,他聪明着呢。

    并不是说,三哥打了白松,白松和王亮上去把他锤了一顿就算正当防卫,治安案件哪有什么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法条,规定在刑法第20条,第一款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采取的措施,是要制止不法侵害,并不是给你一个权利让你去打他。

    这一条,还有第二款和第三款,比如说第三款规定,严重暴力犯罪,无论怎么做,都没有防卫过当这种情况。

    但是,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事都是严重暴力犯罪,你硬要说“他要弄死我怎么办?”,也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对方拿刀冲过来砍你,哪怕没砍到,你夺过来把他砍死也无责。

    但是如果对方打了你一巴掌,然后停止了侵害,你跳起来打他一拳,这行为绝对不是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就算互殴。只不过,先动手的处罚更重。

    那,既然先动手处罚更重,为什么三哥那次还要打白松呢?

    这明显就是看出来白松二人应该是正经人,要么有正式工作,要么是大学生。

    如果,三哥打了白松一巴掌,轻微伤白松反过来打了三哥一拳,轻微伤。

    假如说,处罚拘留三哥七天,拘留白松三天,三哥根本就不怕,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白松能愿意吗?

    这情况,白松也不得不赔钱调解。

    这就叫,千万不要和地位远不如你的人打架,否则吃亏的一定是你。

    既然你穿着鞋,就不要和光脚的一般见识。

    幸亏上次白松处置得当,不然也麻烦。

    不过,这个三哥这么搞下去,就有点寻衅滋事的嫌疑了,今天这个还是比较难认定的,毕竟三哥和二哥本身就认识,事情也不是没有诱因。但是,还是得敲打一番,不然早晚还是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