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大改变(第1/1页)重生写推理小说

    所有人前面完,是一场修改会议,苏轩冕提出自己的意见,将老言谈史,板块改为了“无限推理”。

    据后来专家教授研究,推理这个字眼,被赋予“题材”这一层意思,也就是在名不见经传的梦溪谈上。

    梦溪谈报社,也被永久刻在了世界推理史上。

    是个大荣誉,但就现在看是有人不舒服的,比如老言,老言谈史也就是他的专栏。

    其他报社伙伴,和为老言不忿,当然即使不忿也仅仅是不忿,并没有什么。

    在会议上,苏轩冕不徐不疾的将改组意见讲述完了。其实是意见,但并没有商量讨论的意思,通知完后,就正式实施。

    另一句,因为梦溪谈是琰姐取的名,苏轩冕决定保存。

    改组会议,大概开了一个时。

    其实在宣布时,一言堂挺好,比如某些公司,明明就在实施这个制度了,还装模作样的开会讨论。

    问,对于这个活动有没有什么意见啊。

    你都实施了,难不成还能反对?

    然后看没人话,领导还要点名。

    “那我先回出版社了。”广橙见其差不多已经融进了报社,就告辞。

    “苏监督,那我给您腾一间办公室出来。”李河基道。

    “不用,把资料给我就行,地我自己找。”苏轩冕也不是喜欢坐办公室的人。

    李河基笑呵呵的点头,也没有再什么,然后询问要什么资料。

    员工资料、报社资料以及读者调查,这些西是一个报社最基的。

    一瘦高个编辑,只用了十分钟,就将西备齐,三个件夹,麻溜的拿给了苏轩冕。

    “谢了。”苏轩冕道谢,然后道:“关于无限推理的两篇稿子,我明天下午发给你。”

    着话,在报社所有人的注视下,离开。

    广橙和苏轩冕相继离开,报社又恢复平静,也没有声议论什么的,按照苏轩冕的改组,做着自己的事。

    在职场上,特别在公司内,和同事一起讲上司的话,是极其愚蠢且不聪明的做法。

    在场即使是最年轻的瘦高个,也入职大半年了,是绝不可能犯这种错误。

    只不过在心里讪谤两句,是必须要有的。

    比如老言面上笑嘻嘻,心里p,要知道老言谈史算是他的一个专栏,这报纸来人气就不高

    而他也是梦溪谈也是这人气不高中,有人气的了,因为他写的点评,语言还算是辛辣。

    “一来就把人气最高的取消了,我也就笑笑。”老言低头,为什么低头呢,因为他真的差点笑出声。

    李河基虽不是老狐狸,但也是脑子活路的人,所以一个人在主编办公室,打了个电话。

    然后从电话“无意”间,知道了苏轩冕是总编惠琰之子,露出了原来如此的笑容。

    心中对于改组没报多少希望,当然李河基没抱希望的原因,不是因为苏轩冕与惠琰的关系。

    只是他当了这么多年的报社主编,对当下的新闻市场有所了解,日薄西山之下,你还能把太阳拉住?

    特别是将日报,改为了周报,准确是一周双报,报纸不比报刊,时效性很强,一周双报模式,国内外李河基都没听过有成功的案例。

    至于络合作部门的杜,接受到一份络调查任务,让其在络上发布一份调查——[你会接受,有解密倾向的吗?]

    杜是能够理解,刚来的这位苏监督是想把销量提起来,甚至于还要自己写章。

    但将心比心,他是没兴趣买份报纸,破解什么迷题的,杜苏监督刚从RB回来,是要摔一跤。

    总结是一句话,所有人对苏轩冕的安排都照办了,但至于广橙所的,带领报社走出困境,那真的只是听听。

    关于这点苏轩冕并不在意,前世的经历告诉了他,要让一个人屈服很容易,但要改变一个人的观点很难。

    因为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西,首先的态度一定是否定,包括笔者身。

    言归正传,未来作家苏,在星巴克,点了杯咖啡,偶尔尝一口,然后阅读报社的资料。

    三个件夹的内容,并不用看得太细致。

    苏轩冕提取到了对他有用的信息,把关键词记在手机备忘录里,比如报社的这十几人很专业,没有关系户,都是通过比较正规的招聘入职的。

    再比如梦溪谈是曾经由主编李河基主持改版过一次,但效果很差,又干劲改了回来。

    等等,看完耗时九十分钟。

    苏轩冕在星巴克坐了一下午,其余时都在写稿子。

    因为“无限推理”栏目初创,所以苏轩冕准备两篇稿子。

    第一期发一篇半的内容,也就是一篇完整,另一篇只有谜题,没有解答。

    他经过深思熟虑选择了《控证人》和《被窃的信》。

    作者是阿婆和坡先生,这两人的名声之前有介绍,一个推理女王,一个推理之父,所以不用赘述了。

    也如同之前所,推理短篇是很难写得,许多名家都在遭遇滑铁卢。

    而控证人和被窃的信,是苏轩冕在脑中选择了好久才找到最合适的。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串台有点严重了。

    前者是连环反转可读性极强,后者是极为扎实的传统推理,之所以没选更简单的《莫格街凶杀案》是因被窃的信对推理的阐述更加直白。

    事情要循序渐进,在这没有推理的世界,苏轩冕认为把梦溪谈搞起来,应该稳如老狗。

    “写完了一半,我是个莫得感情的码字机器人。”苏轩冕伸了个懒腰,起身离开。

    星巴克空调就是凉快,也就是咖啡有点贵。

    两短篇合起来也有近五万字,即使是苏轩冕在脑中有内容,也不可能一天打五万字,他不是触手怪。

    在回家的路上,苏轩冕压抑住了自己的焚煞剑气,没有去解放碑。

    锦里人软糖对苏轩冕身体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手脚都不听使唤。

    “真节约,我至少又节约了两三百。”

    踏进家门的苏轩冕不禁为勤俭节约的自己点个赞。

    另一边,广橙回到出版社后,琰姐将其叫过去问了问,当然不是问具体的事,只是关心在报社去顺不顺利。

    得知顺利,就没有再什么。

    Ps:才反应过来没更新,毕竟我是有存稿的男人,我还以为我发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