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棉花糖(四更)(第1/1页)农门福妻:种田有空间

    ‘哐当……有一个花瓶被丢到了踏雪阁的院子里,院子里跪了一地的丫鬟下人,各个噤若寒蝉。

    ‘哐当……

    “姐息怒,这件事老爷已经知道了,一定会为姐做主的。”

    ‘哐当……又一个瓷瓶碎裂的声音。

    “滚,做主有什么用?能让所有人住嘴吗?这些年营造的名声谁陪给我?给我好好的查,看看是谁在背后坏我名声,我定要他们不得好死。”

    “是!”

    “别在这里给我碍眼,都滚!”

    跪在院子里的下人,得了特赦令,连滚带爬得赶紧滚了。

    宋白衣一个人坐在闺房内,看着已经被她砸得差不多得陈设,拧起了眉头,她突然发觉自己最近好像更容易暴怒了。难道是最近不顺心得事情太多?

    看着可怜巴巴躲在桌子地下得巴狗,宋白衣走了过去,伸出手想把它抱出来。

    但是巴狗可能是吓坏了,直接咬了宋白衣一口。宋白衣的手,十指玉芊芊,不是风流物不沾。刚刚心血来潮想抱抱这只死狗,还敢咬她?

    “来人。”

    大丫鬟听到姐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她的面前。

    “把这只死狗给我扒皮抽筋。”

    丫鬟看着姐受伤流血的手,赶紧领命而去。

    而此时的夏已经在茶楼坐了半天,听了一上午的道消息,满意的点点头,愉快的起身打道回府。

    坐在马车上,夏掀开车帘,看着车外的热闹的大街,突然被一只满身是血的动物吸引了

    “停车。”赶车的沈飞赶紧停下了马车。

    夏跳下马车,直奔那个动物走了过去,那个动物明显是受到了惊吓,见到人类就开始瑟瑟发抖,不停的往后退。

    “可爱,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夏慢慢的心翼翼的上前几步,继续温柔的哄着:“你受伤了对不对,我会救你的,和我走吧!”

    大概是夏的真心触动了那只受伤的动物,它竟然乖乖的走了过来。

    夏抱起来一看,这是一只狗,但是满身是血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实在是可怜的很。

    见姑娘抱着一个脏兮兮的西回来,春花免不了不满的嘟囔几句。

    “姑娘,你怎么什么都往回捡啊?这么脏还是我抱着吧!”

    夏怀里的狗像是能听明白春花的话一般,竟然冲着春花呲牙咧嘴,显得凶狠无比。

    春花一撅嘴,暗骂一句,死狗。

    夏看着直笑,看来自己还捡到了一只异常聪明的狗狗。

    沈飞赶着马车刚刚转过这个街角,从刚刚的胡同里就慌张的跑出几名厮。

    “那个畜生呢?”

    “没找到。”

    “怎么办?大姐知道咱们办事不利,咱们就倒霉了。”

    “没事,那个畜生伤的很重,估计躲哪儿等死去了,大姐不会知道的。”

    几个厮互相安慰几句,最后实在是找不到,只能放弃了。

    “沈夏,你不能太过分了,在大街上捡回来一条野狗也让我给治病,你是不是看我命太长了?”

    不医很生气,尤其是看着理所当然的坐在自己地盘的沈夏更生气。

    “让你给这只可怜看病,又没要了你的命?干嘛这么激动?”

    “我是神医,不是兽医。”

    “神医就不会给动物看病了?你怎么不早?看来我的再请一位兽医来家里坐镇了,反正家里的药也多,多一个兽医也养得起。”

    夏抱起受伤的狗起身要走。

    “等等,谁神医不会给动物看病了,这简直就是诽谤。”不医主要是不想让,自己刚刚整理好的善医院,里面的那些珍贵的药材与他人共享。

    夏怀疑的看着不医,问道:“你确定能治?”

    不医觉得沈夏简直就是特意来气自己的,点点头,抱过夏怀里的狗,赶紧撵人。“你赶紧走吧!过两天就还你一只活动乱跳会咬人的狗。”

    夏温柔的抚摸着可怜的头。

    “我会经常来看你的,你先在这里好好的养病,不医是一个好大夫。”

    一旁的不医听了直翻白眼。“跟一个畜生这么多,我看你也需要我治治了。”

    不医不愧是神医,只用的三天的时间,原都看不出狗样的可怜,已经狗摸狗样的了。

    看见夏又来看自己了,身上还绑着绷带的白狗,汪汪的叫了起来。

    夏走过去摸摸它的可爱的脑袋,白狗温顺的闭上了眼睛。

    “这是狗命大遇到了你,不然只能投胎了。”

    不医坐在一旁喝着刚刚煲好的参汤,这边嘴也不闲着。

    “这只狗不知道是怎么惹怒了它的主人,竟然给扒皮了,幸好这只狗机灵,逃了。这才保住了它的这只狗命。”

    夏默默的听着,对上那双黑溜溜明的狗眼,笑了。

    “以后就叫你棉花糖,好不好?”

    棉花糖汪汪的叫了两声,大概是同意了吧?

    “棉花糖?那是什么糖?”不医疑惑。

    这时春花跑了过来,眼睛里写满了兴奋。

    “姑娘,收到消息,宋白衣后天要去游湖,好像是约了沈子生。咱们怎么做?”

    夏起身,拍了拍棉花糖的脑袋,道:“还能真办?她想约会情郎,咱们就不让她如意。”

    沈夏带着叽叽喳喳的春花,渐行渐远,谁也没有注意到,趴在石桌软垫上的棉花糖,黑溜溜的狗眼中闪过仇恨。

    这一日,风和日丽,进入九月,初秋的暖阳不再照着人难受,而是让人感觉温暖愉快。

    杨柳湖是少阳城内最大的湖泊,四周杨柳依依,映照在湖水里,碧波粼粼。

    湖中的游船不少,大多是秋日出游的少男少女,琴声瑟瑟,笑语绵绵。

    一艘最为显眼的游船上,轻纱随风摇曳,琴瑟婉转,轻歌曼舞,好不热闹。

    “沈兄,来,我提前祝贺你金榜题名,眼看咱们就要下场了,咱们这群人之中就你的问最好,金榜题名是肯定的。”宋白松举杯一饮而尽。

    沈子生就不想来,但是宋白松几次邀请,实在是盛情难却,这样的场合他实在是不习惯。

    “宋公子,谢谢你的好意,同样恭贺宋公子金榜题名。”

    酒过三巡,宋白松一眼眼神过去,这些陪客一个个都装醉自己找地休息或是玩乐去了。

    宋大公子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也尿遁了。只留沈子生一人坐在船舱里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