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惹不起(第1/1页)狩猎好莱坞

    早晨被依稀的敲门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拒绝了几句,就再次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缕阳光从窗帘缝隙探进来,恰好落在床头。挥手驱赶着恼人的光线,忽然想起今天上午还有事情要做,立刻就没了睡意。

    摸过床头柜上的闹钟看了一眼,八点五十分。

    这闹钟,应该没问题吧?

    拿在手里晃了晃,又贴到耳边。

    嗒,嗒,嗒……

    于是颓然地把脑袋埋回枕头里,挣扎了一下,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

    拿起床头的电话拨通了一串号码,接通之后换上一副恹恹的语调声称自己不舒服,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总算蒙混过去。

    顺利逃掉工作,心情变得非常好。

    还忍不住想。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更好了。

    倒也有这种机会。

    只是,她要的是真正的自由自在,而不是成为某个男人的私藏。

    暗暗叹了口气。

    变幻的心情转眼间又低落下去。

    有些机械地穿衣洗漱,离开卧室,下楼的时候恰好遇到那个喜欢扎马尾的女孩捧着一叠件从一个房间里出来,看到她,女孩很有礼貌地打招呼:“金斯基女士,早上好。”

    瞟了眼珍妮弗身后的房门,她点头:“早啊,珍妮呢?”

    珍妮弗走过来,道:“她去逛街了,大概中午回来。你要吃早餐吗?”

    “嗯,谢谢。”

    “跟我来。”

    来到楼下,在一间餐厅里坐好,珍妮弗端了一份早餐过来,放在她面前道:“金斯基女士,等下餐具放在这里就可以了,有事可以喊我。”

    望着珍妮弗离开,娜塔莎·金斯基拿起餐具,慢条斯理地开始吃西。别墅里显得很安静,她却莫名地很享受这种感觉。

    当然。

    如果能有管家和女仆,似乎更好一些。

    那个男人,可以随意地买下这么大一栋房子,却没有请佣人,真是个古怪的家伙。

    还有借宿的事情。

    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让他松口,唉,麻烦啊。

    既然已经推掉了上午的工作,自然不用急着离开。填饱肚子,娜塔莎·金斯基想起下楼时的情形,于是来到二楼一处房门前,抬手敲了敲。

    得到回应,推门走了进去。

    很大的一间书房,足有两百多平米,房间里林立着很多画架,于是看起来又有些像大里的那些美术课教室。

    看到她进来,书桌后正在敲打键盘的男人只是点了下头,就再次将注意力转移到电脑屏幕上,她也没有出声,猫一样踱着步子一幅幅地欣赏着画架上的电影概念图。

    蝙蝠侠。

    这个她还是知道的。

    只是。

    燃烧的蝙蝠图案,翻转的重型卡车,爆炸的建筑,废墟一样的城市……这些都能在电影中实现吗?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他办公桌对面,瞄了眼专注工作的男人,她拖了一张椅子,倒转过来趴在椅背上好奇地打量了他一会儿,才终于道:“你这间书房可真独特。”

    西蒙头也不抬,继续在键盘上敲打出一串单词,道:“有钱的好处,我想要一些画架,他们就送来了一车,这间书房也足够大,就部留下来了。话,作为电影节评委,你难道没有事情做吗?”

    “上午原要参加一场首映式,起床晚了,就推掉了。”

    “主办下次肯定会慎重考虑你这样的评委的。”

    “无所谓啊,”她伸手从书桌上拿起几页画稿翻看着,道:“真的有这种好好的亿万富翁不做每天晚上出去打击罪犯的人吗?”

    “现实中,大概是没有的。”

    “肯定没有啊,就像我们审片时看的那部《帕蒂·赫斯特》,那个女孩被绑架,不但没有变成什么侠之类,反而被绑匪同化了。她已经是成年人。相比起来,我可不觉得一个孩子在目睹父母被杀后会立志成为一个义务警察,除非他已经不正常了。”

    西蒙抬眼打量下对面的女人,道:“你的判断很准确,我也觉得,哥谭就是一座疯人院,无论是蝙蝠侠还是丑,都不例外。区别只是,蝙蝠侠在无法自拔地做着人们认为对的事情,丑在无法自拔地做着人们认为是错的事情。”

    “哦。”

    娜塔莎·金斯基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显然对西蒙的观点不太感兴趣。西蒙也不以为意,继续在键盘上敲打着字符。

    两人沉默了片刻,娜塔莎·金斯基望着书桌对面的男人,突然又道:“那你呢?维斯特洛,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听你曾经打断过五个人的腿。”

    “正当防卫。”

    “我不是问这个。”

    “我拒绝回答这种问题。”

    “好吧,”娜塔莎·金斯基依旧望着西蒙,道:“那,你觉得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答对了有奖励吗?”

    “答错了,你就把这里借给我住。”

    西蒙瞄了眼娜塔莎·金斯基正值女人颜值巅峰的美艳脸蛋,随口道:“你是一个缺少安感的人。”

    “嗯。”

    “因为缺少安感,所以,你喜欢年龄比你大的男人。你希望有所依附,但又追求独力,恐惧成为附庸。”

    娜塔莎·金斯基眼神凝滞了片刻,随即又无所谓道:“还有呢?”

    “你内心渴望被人关注,但你又觉得自己并不在乎这些。因此,真正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你会变得很焦虑,经常做出一些不恰当的举动。于是在很多人看来,你的脾气就显得有些孤僻和古怪。”

    娜塔莎·金斯基紧盯着西蒙,不再话。

    西蒙却没有停止,继续道:“这其实是一种自毁倾向,或许是童年的经历,你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幸的人,你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值得珍惜,哪怕毁灭了都无所谓。你太渺,毁灭不了这个世界,就只能毁灭自己。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喜欢偷西,即使是成名之后依旧没有改掉这种习惯。”

    感受到西蒙嘴角略带戏谑的笑意,娜塔莎·金斯基抿了抿唇,从裤兜里摸出刚刚拿画稿时随手顺过来的钢笔丢到西蒙面前:“好吧,被你抓到了,你打算怎么办?”

    “这个啊,你技术还是不错的,我刚刚只是猜测,并没有抓到,”西蒙笑着把那只钢笔推回去,道:“喜欢的话可以拿走,我很少用钢笔。”

    娜塔莎·金斯基拿起钢笔直接丢在西蒙身上,有些恼羞成怒道:“维斯特洛,你真是个混蛋。”

    西蒙接住飞过来的钢笔,无奈道:“金斯基女士,或许你该离开了,我让人送你回去。”

    娜塔莎·金斯基却坐着不动,依旧紧盯着西蒙,道:“你都猜对了,所以,想要什么奖励,需要我陪你上床吗?”

    “很遗憾,我对一个正处在自毁状态下的女人没兴趣。”

    “哦,真的没兴趣吗?”

    娜塔莎·金斯基着,站起身就开始解衬衫的扣子。

    西蒙眼看这种情形,镇定自若地将刚刚写好的稿子存盘,关掉电脑。

    然后落荒而逃。

    发疯的女人惹不起。

    谁知道关键时刻会不会真的咬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