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宋朝的路(第2/2页)买宋
据宋史程德玄传言,五年,陕府西河南转运使、左拾遗韦务昇坐纵德玄等于部下私贩鬻,责授右赞善大夫。
又宋史许骧传言,“六年,出为陕府西北路转运副使。会罢副使,徙知鄜州”。
与许骧同时罢为知州的有董俨,据长编所载,俨由淮南转运使罢知光州,在八年五月己巳。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陕西实被分为河北、河南、西北三路。
雍熙元年以后,献中不见以上3路,而代之以“陕西路”。
可能兴国末3路又复合并。
淮南“太平兴国元年,分、西路,后并一路”。
从献上看,太平兴国五、六年时,两路尚未合并。
时有胡旦、董俨分别担任淮南、西路转运副使。
但据宋纪,雍熙二年八月以前淮南路已合并。
因此,合并可能为太平兴国末年之事。
江南太平兴国元年,分、西路。
然据舆地纪胜隆兴府所言,“开宝九年,命知昇州杨克逊兼江南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事。时兼、西两路,故治不在豫章。是年,又命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转运使,故漕台未有治所。雍熙中,杨缄为江西漕,始治焉”。
则此前、西两路并未截然分开,西路应受路节制。
江南、西路,雍熙四年并为1路。
43雍熙以后献惟见“江南转运使”,不见江南、西路,可为印证。
荆湖太平兴国初,亦分为南、北两路。
长编三年五月丙戍条言,“诏免荆湖南路转运使崔宪,仍削三任,副使许奇除籍为民,夺先所赐钱五十万”。
又宋史李惟清传言,惟清,“太平兴国三年,迁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五年,改左赞善大夫,充转运副使,升正使,就改监察御史,兼总南路”。
可证。李惟清兼总南路之时,为七年九月至九年六月。44则兴国末荆湖仍分两路。
此即长编至道三年所谓“荆湖两路,或通置一使”。
西川开宝六年,分峡路。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为使两路“盐筴流通”,遂“命西川转运使申纬遥兼峡路,峡路转运副使韩可玭兼西川路”。
二年二月,又“分西川为、
46西两路,各置转运使、副使”。七年八月,“废川转运使并属西川”。
因此,在这期间,川蜀地区应分为西川、川、峡路3个政区。此后,又复为西川、峡路。
至于广南,太平兴国时则仍开宝旧制未变。
加上太平兴国三年以后依次收复漳泉、吴、北汉所立两浙北路、两浙西南路、河路,这样,太平兴国年间,宋应有京、京西、河北、河北南、陕西、淮南、江南、江南西、荆湖北、荆湖南、西川、峡路、广南、两浙、两浙西南、河等16路。
这一时期,路制调整无论是通过互兼、兼总,还是合并的形式,其总的趋势是趋向于合并成地域较大的政区。
这是由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地区财政密不可分所致。
经过这一时期的调整,宋代路制的雏形已基形成。
其后,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改福建路”。同年,荆湖并为1路。河北,“雍熙四年,分、西路。端拱二年8年,并一路”。
广南,端拱元年,分为、西两路。至道二年6年,置“广南、西路都转运使”,而广漕兼总两路。
同年闰七月罢。这样,至至道三年,宋分天下为京、京西、河北、河、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路、广南、广南西,则十五路之制,终于形成。
不过此制的实际贯彻要晚1年多,因为直至咸平二年年三月戊辰,荆湖南、北路始置两使。
新制的推行是有反复的。淳化四、五年3年4年间,为了提高三司的效率、杜绝舞弊现象,置三司总计使及左右计使等,依唐制分天下郡县为1道,即河南、河、河北、关西、剑南、淮南、江南西、两浙、广南,在京者属左计,在京西者属右计,但仅推行1年就“以非便罢”。
不过,此时的1道已与唐代的十道迥然不同,而更近似于至道十五路之制。
它比后者少京、京西、荆湖南北、福建5路,这样,河南道可能统辖京、西两路,而江南两道除江南西路外尚统辖荆湖路之大部,福建路则属两浙道。
1道所辖过大,于事不便,故推行不久即废罢。但从献来看,淳化末,并未见关西道、剑南道、河南道及其转运使之记载,因此颇有可疑之处。
至于太平寰宇记所列13道,我以为它只不过是1个地理区划,并未行用。
试想从中唐以来所施行的即是镇体制下的道州县制,宋初绝无可能割断历史,断然行用唐朝前期的旧制。
宋代路制所管辖的是宋朝实际所控制的疆域,但宋初统治者绝不会就此表明他对沦陷于辽、夏诸国的汉唐故疆统治权的放弃。
宋初统治者是如此,五代统治者也是如此,因此,五代后唐长兴三年重新调整十道顺序,乐史太平兴国年间撰写太平寰宇记以13道为纲,主要表明朝是代唐而兴的正统王朝和收复汉唐故疆这样1个理念。
当然乐史在编撰太平寰宇记时,也需要依据1个长期稳定行用的行政区划来编次舆图,而此时恰恰又是路制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新制既不可用,故不得不借用旧制,在后唐确定的十道的基础上,分剑南、江南、山南为、西两道,以13道为纲,编次太平寰宇记。
不过到了真宗以,后北宋转运司路就有所演变了。
因为太宗末年至真宗初年,川峡地区连续发生了王波、李顺及王均为首的两次旷日持久、声势浩大的起义和兵变,为了有效地发挥国家机器的职能,咸平四年三月,距王均之乱被镇压仅5个月,宋王朝即吸取教训,以“西蜀辽隔,事有缓急,难以应援”为由,遂“分川峡转运使为益、利、梓、夔四路”。
四月,“又虑漕挽者各司其局,失均济之义,庚申,命知益州、右谏议大夫宋太初兼川峡四路都转运使”。
同样,江南路亦因辖境辽阔、不便转运使按巡,于天禧四年1年四月,分为、西两路。
国因此就分为京、京西、河北、河、陕西、淮南、江南、江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广南、广南西等十八路,这是有宋一代行之最久的行政区划。
景德14年17年时,开封府所属17县命朝臣提点,谓之“开封府界”。
皇祐时14年153年,贾昌朝以“汉唐都雍,置辅郡,内翼京师。
国朝都汴,而近京诸郡皆属它道,制度不称王畿”。
因此,他建议“析京之曹州、京西之陈、许、郑、滑州并开封府,总四十二县为京畿”。
五年十二月壬戌,遂诏以5州为辅郡,隶畿内,置京畿转运使。
但至和二年155年十月己丑,为防范宦官攫取兵权,诏罢京畿,恢复府界。
“其陈、许、仁宗时,京畿路的存在,尚不足两年。”
“嘉祐四年15郑、曹、滑各隶路,为辅郡如故”。
此后,益州复升为成都府。而益州路也因之同时改名成都府路。至此,仍为天禧十八路之制。
神宗厉行新法,此时路制亦变动频仍。
熙宁五年17年,“淮南分、西路”,“分陕西为永兴、秦凤路”,京西分南、北两路。六年,“分河北为、西路”。
七年四月,又分京、两浙为、西路。
九月,两浙复合为一。九年五月,两浙复分,十年五月复合。是为二十三路之制。
元丰元年178年,稍作变通,诏“河北西、永兴、秦凤、京西、京西南北、淮南西路转运司,通管两路,以河北、陕府、京、京西、淮南路为名。
两路“钱谷并听移用”。此举既有利监司的按部,又可均调相关两路的财用,故宋人仍目元丰以后为十八路之制。
如元祐元年186年正月,时五路提刑司尚未合并。但司马光在三省咨目中,仍以“十八路监司”为言。
并且,六年十二月朔,范祖禹亦言,“祖宗肇造区夏,剗削藩镇,分天下为十八路”。
崇宁三年114年七月,复置京畿路。
其后所隶变动不常,然京畿路一直延续至南宋初年。
大观元年117年,割广南西路之融、柳、宜州及若干新拓羁縻州,建黔南路,以融州为帅府。但三年即并入广西。
重和元年1118年,梓州升为潼川府。梓州路因之改称为潼州府路。
宣和四、五年11年113年间,相继收复燕云之地,建燕山府、云中府两路,是为宋志所言6路。然不旋踵,两路尽失。
此后到了南宋时期,转运司路再度有所演变。
因为众所周知,高宗苍黄南渡,金人铁骑所至,江淮湖浙尽为兵燹之地。
于是,建炎四年113年,“置京畿、淮南、湖北、京、西路镇抚使”。
“除茶盐之利,国计所系,合归朝廷置官提举外,它监司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