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事不过三(第1/1页)在美国当警察的日子

    探险者警车上了七号公路,往南边,下了主干道,往佛拉黑得河河边去。

    接近农场的时候,路面十分的狭,泥巴路,顺着地势,弯弯曲曲,上上下下,两边是非常高的杂草丛,有点像芦苇。看得出,这是用镰刀,或者是割草机铲出来的道路,

    警车行驶在路上,车顶都被杂草淹没,警车就像一只甲壳虫,爬行在被风吹动的青黄色海洋中。

    警车,琼斯梅迪开,王灯明在副驾驶。

    前,只能看见一段路,王灯明忽觉得有点闷,打开了一点车窗,大风吹动杂草,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带刺的无名叶子划进车窗,竟然在他的手上划出血痕。

    “这段路还有多远?”

    “不远了,大概一公里多一点。”

    王灯明着,将手枪拿在手里。

    “警长,你太紧张了,这里很安的。”

    “我紧张吗?”

    “我感到压抑,但是我不紧张,为什么出枪?”

    “不知道,开车就是。”

    警车出了这条路,前面豁然开阔,先是一片稀疏的丛林,主要是白松,过了白松,是一片青青的草地,草地的面积很大,应该有六七十公顷,上百头奶牛正在草地上悠闲的啃着青草。

    王灯明将枪插回了腰间。

    “亲爱的,我认为,你应该放松一下自己的紧张情绪,这对你没好处,这让人很容易产生焦虑,帮会的人是不可能追到这里来找我们的麻烦的。”

    “焦虑,肯定不会,但按照我们的法,叫做心才能开万年船,我不希望我们被人打冷枪,更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琼斯梅迪侧脸望着他,给了他一个动情的飞吻。

    警车驶过青草地,来到一处樱桃树边,这里就是农场主的家,一栋三层木楼,楼顶用的是粘土瓦,荆条,看上去让人印象深刻。门口,停着两辆农用车,一台大型收割机,一台播种机,不远处,是铝皮钢架搭建的马圈,和牛圈,以及一间堆积杂物的木棚。

    “这真是个好地,看,那条溪的水,好清。”

    琼斯梅迪的溪水,在木楼的南边,那边,种植了一大片大豆。

    警车刚停下,农场主的主人洛克前来迎接。

    “你好啊,王警员。”

    琼斯梅迪提醒:“洛克先生,王警员,升职了,您应该称呼他警长。”

    “哦,是嘛,警长先生,那快请进,我煮了一锅甜品,正等着警长来呢。”

    洛克是个慈眉善目的老人,满头的白发,神矍铄,这里,除了他,还有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儿媳妇住在这里,王灯明来得时候,洛克的家人都去干活了。

    “谢谢您,洛克先生,我们抓紧时间,很抱歉,上次因为出现了一点问题,没来,这回,我们一定帮你抓着那个偷,走吧,看看牛圈。”

    “好吧,好吧,我带你们去。”

    奶牛圈打扫的很干净,和上次王灯明来得时候一样整洁。

    此时的牛圈里,空的,奶牛都在草地上啃草。

    王灯明带来一切可用的勘察设备,拍照,测量,脚印,痕迹分析,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并详细询问奶牛被牵走的时间等等。

    可进展并不大,现场有两个陌生的脚印,但是,需要回去进行分析比对,其他的,和上回一样,没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

    但这回,洛克家里的那只狼狗,被人毒死了。

    他们在洛克的家里停留了大概一个多时,便离开了洛克的家,洛克一直坚持认为,是隔壁的农场主怀特干的,这附近,只有他跟洛克有过节,,怀特嫉妒他有这么好的牧场,还跟他争水源,一定是他干的。

    一切都要讲究证据,王灯明只能,我们会去查的。

    “头儿,我们没找到很好的证据,就脚印,这不是好查的案件,我们现在去怀特家吗?”

    “嗯,去吧,洛克,奶牛脚印消失的向是往怀特家去了,我们应该去看看,他们家的狗被毒死,这很蹊跷,洛克,晚上他并没听到狗叫的声音,可能那条狗认识偷牛的家伙。”

    去怀特家,必须原路返回,走出那条杂草丛中间的那条道后,再向西边走,就是另外一个农场主怀特的家。

    警车再次进入这条让人压抑的路,王灯明这回没拔枪。

    就在警车走到大约一半的时候,路边,忽然跳出一只肥兔子,琼斯梅迪被跳出的兔子吓了一下,一脚紧急刹车。

    “看,兔子,兔子!”

    兔子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一溜儿闯进了道路的另一侧。

    琼斯梅迪打开车门,举着枪就去追兔子,她想兔子肉吃。

    “哎妈,真是个吃货!”

    他只好下车,举着枪,也去追兔子。

    此刻,风已经停了,四周非常的寂静,就在这时,琼斯梅迪竖起耳朵,对着王灯明道:“这边,应该有两只,还有一只,我听见沙沙声了。”

    “真的?这么密的草丛,你打得着吗?”

    “试试,看我们的运气好不好,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枪法!”

    就在两人兴致勃勃弓着身子进去找兔子的时候,猛听得杂草丛中传来一声惨叫,王灯明一把将琼斯梅迪扑在地面,几乎同时,嗒嗒嗒的声音响起,子弹嗖嗖嗖的飞过头顶!

    尼玛!

    王灯明朝着枪响的向,啪啪啪的开火!

    琼斯梅迪当场就蒙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什么状况,什么状况?”

    “别动,趴着,趴着,别动!听声音,听声音!快!”

    “有脚步声,三个人,就在那个向!”

    琼斯梅迪在十几秒后,指着一个向,那是刚才子弹飞出的地,王灯明咬着牙,就要追过去,琼斯梅迪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臂,不让他去。

    “不定那是个埋伏圈,别去。”

    王灯明犹豫,很明显,是有人想着干掉他们,却因为一只兔子坏事。

    既然道路的右侧有埋伏,那么,左侧有没有?被琼斯梅迪一提醒,王灯明不敢贸然行事,只好匍匐在地,让琼斯梅迪听两边的动静。

    大概五六分钟,琼斯梅迪摇头。

    王灯明示意他不要出声,他轻手轻脚的摸进去,来到刚才枪声响起的地,他发现了一条断成两节的蛇,大约一米多长,这是一条亚利桑王蛇,色斑斓,无毒,然而,这条蛇的嘴巴有血迹,像是刚刚咬过什么西。

    就在刚刚,那身惨叫响起的时候,王灯明发现了一个跳起来的人影,他还看到了那个人影手上的枪,一支便携式短突击步枪。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遭到伏击了。

    还好,他反应快,将琼斯梅迪扑倒。

    他拎着这条救命的蛇,钻出杂草矮树丛,将两节蛇身丢到了琼斯梅迪跟前:“是这条蛇救了我们,它咬了其中一个人,就不知道咬中什么部位,可惜,这条蛇不致命,很温柔,走,离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