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算告白吗?(第1/1页)至尊编剧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生活总归要恢复平静,就像海面虽然不乏波涛汹涌,但大部分时间还是风平浪静。
上完《快乐大本营》,潘志勋明显感觉到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同学们的眼中都是敬佩,虽然此时的大本营远没有后世的影响力,但是上过电视了,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甚至学校还在礼堂组织了学生集体看了重播。
现在无论他走到学校的任何地方,都有人和他亲切地打招呼,女厕所除外。让他好好过了一把明星的瘾。就连身为学校一霸的李云也有些畏缩的意思,虽然背地里仍然不屑的说三道四,当然这可以理解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回归校园生活的潘志勋,再次投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虽然通过了中戏的编导测试,但是文化成绩不过关也是枉然。生命的意义在于奋发向上,由于长时间不在学校,再加上本就薄弱的底子,潘志勋开始了自虐式的备考冲刺,不管怎么说,他的内心还是比较传统的,再加上母亲的叮嘱“你要连个大学都考不上,你这辈子就完了!”时常回荡在耳畔。
潘志勋的班主任袁老师,是学校最”负责”的老师。他说的最多的是“不会放弃你们。”,但潘志勋经常听成:“不会放过你们。”
没有事情随随便便发生,都是计划的一部分。潘志勋的计划就是奋斗一百天,为了节约时间,甚至连打饭的时间都省了,由葫芦代劳,当然潘志勋要付双份。
一天一天的努力换来的是一次一次的进步,高考的rì子也渐渐的临近。
高考人生第一个转折点,起码在华夏是这样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高考终于要到来了,如果加一个确切时间的话就是明天。在老师宣布下午zì yóu活动的时候,就见整个教室里全是欢呼。
出人意料的是,学校难得的大方了一把,每个人午饭加一个肉菜,当然,准确衡量一勺子菜有半勺子是汤。
潘志勋领着小弟葫芦来到食堂,这估计是备考一白天来他第一次亲自来买饭。
“来一张葱油饼,另外我要小炒,尖椒炒肉、蒜苔鸡蛋、红烧茄子再加一盘老醋花生。”听着潘志勋点菜,葫芦原本眯缝的小眼都亮了。
点完菜走到一个角落坐好,端菜这种体力活当然是葫芦的。所有人都很诧异潘志勋的奢侈,就连李云也不例外,那隐晦的双眼让人一看就害怕,文艺点儿形容就叫让人不忍直视。君不见他面前也只是要了一盘麻婆豆腐而已。
潘志勋向四周笑着示意一下,众目睽睽之下,就开始了挥动筷子,吃的很惬意,有些怡然自得,当然也不排除那一点点的虚荣心作祟,完全不像一个心理年龄三十岁该有的行径,或者说极度不成熟更适合。
初夏中午的时光是美好的,坐在cāo场上,靠着球门柱,享受着阳光的抚慰,很舒服,看着远处的林荫,总觉的少了点儿什么。
潘志勋往前移了移身子,头枕在双手上,沐浴着阳光,身上暖洋洋的,时不时瞄一眼天空中飘逸的云彩,很轻松,三个月来的疲惫顿时消散不少。
“嗯?”突然感觉变得yīn暗了许多,张开眼才发现张雨站在自己面前,俏生生的看着自己。
“呵呵。”潘志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干笑两声,便没了下文,只是静静地与张雨对视。
“看什么呢?”或许是被潘志勋的目光看的不自然的缘故,张雨有些娇羞的问道,水汪汪的大眼睛故意看向别处,只是偶尔转回来的瞳仁出卖了她。
“哦,没有,刚刚,刚刚在数云彩。”潘志勋赶忙从张雨身上收回视线,看向别处,看似平静的外表下跳动着一颗异常躁动的心,回答的有些吞吞吐吐。
“噗嗤”一声,听到潘志勋似是而非的回答,张雨有些好笑的翻了翻白眼:“是在数天上有几多云彩吗?”
看着娇俏的面容,潘志勋傻傻的答应:“是。”
瞧着有些呆呆的潘志勋,张雨忍住笑意,继续追问道:“那有多少朵呢?”她倒要看看对面这个呆子怎么回答。
“不知道。”潘志勋脸上一红,随即不假思索的应道。
“不知道吗?”张雨扑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上下来回的扫描着潘志勋,好似在做科学研究、
被张雨看的有些不自然的潘志勋,带着疑惑打量了一下自己,没有什么不同,或者说和一般人一样,这才看着张雨:“呵呵,你,你有什么事吗?”有种大男孩儿的羞涩,没办法,谁让他上一辈子没谈过恋爱,唯一暗恋的女生还嫁作他人妻。
张雨故作严肃的咳嗽一声:“嗯,我是学习委员,来看看你是否准备好了,明天可是要高考了。”
“呵呵,没有问题,
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
塔嘀塔嘀塔嘀塔嘀塔嘀
将来的主人一定是我们
嘀嘀塔嘀塔嘀嘀塔嘀塔……
实力鼓动我放肆炫耀。”一个华丽丽的poss后,潘志勋跳完了自己改编的儿童团歌,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贫嘴,咳咳,嗯~,看样子你准备得很好,那你能告诉我你这次报考的目标是哪里呢?”张雨说完故意背着小手看着远处正在打闹的人群,小胸脯拔得很高,那一副领导视察的小模样,怎么看怎么觉得有引人发笑的冲动。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果然不假,看在潘志勋的眼里,张雨上下都是美的,最后在张雨的娇叱中答道:“我准备报考中戏,艺术考试我已经过了,相信问话考试没有问题。”
“嗯?是京城对吧。”张雨脸上挂着笑意明知故问。
“是~是京城。”潘志勋有些狐疑。
“你说我也考到京城怎么样,虽然可能不是一个学校,但是离的也很近,也算是半个邻居。”像是在征求意见,低着头两只小手摆弄着衣角,
潘志勋心中一喜,不假思索的答应:“好啊!”
“呐,你答应了,说好了,你要等我。”张雨欣喜地抬起头望着潘志勋一眼,然后哼着流行歌曲离开了。
“哦,好,只要你需要,我就在这里。”小声的应承一声,又好似自言自语。看着远去的身影,内心忍不住的悸动,这算什么,算表白吗?
“他明白了吗?”转过路口,张雨立刻倚在墙上,小脸红扑扑的,小手放在胸前,久久未能平静。
“哎,你看什么呢?前面什么都没有啊。”葫芦在潘志勋眼前挥了挥手,又沿着潘志勋的视线看了看,除了花坛和几棵小柳树什么都没有。
“喂!你在干嘛,犯花痴啊!”见潘志勋没有反应,葫芦直接靠近他耳朵大吼一声。
“嗯,你来了,哎,看来是自己想多了。”潘志勋自嘲的摇了摇头,还是那么不自信。
“什么我来了,不是我还有谁,什么想多了?”葫芦的好奇心真的很重。
“没有,你有什么事找我啊?”回过神来看了看葫芦,在潘志勋的印象里,如果没有事情,这个葫芦是不会想起自己的。有时候潘志勋总有一股把这个葫芦切成瓢的冲动。
“呵呵,还是你了解我,不过我这次真没事情找你,只是,我马上要回湘南参加高考了,来和你告个别,估计以后见面的机会少了。”虽然脸上还挂着笑容,但话语中总透着一股离别的心酸。
潘志勋呆了一下,抬起右手搭在葫芦的肩膀上,嘴唇蠕动了几下,几次想说些什么又咽了回去:“什么时候走?”
“下午,我爸来接我。”葫芦咬了咬嘴唇。
“嗯,回去好好考试,有事记得联系我。”揽着葫芦的肩膀,两个人一同看着远处篮球架下挥洒汗水的人群。
“呵呵,我会的,这是我给你的,你收好,还有,放下包袱,继续前进。”像是交接什么宝物一样,两个人都很肃穆,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
两个人没有过多的离别倾诉,只是一同坐在草地上,静静看着远处无忧无虑的学弟学妹们。
葫芦还是走了,人只有经历过离别才会变得成熟,潘志勋也不例外,没有什么沉重的心情,只有兄弟之间的那种祝福。
从某个角度某个时间,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一样的表情、一样的步伐,去一样的地方做一样的事情,就像工厂流水线上的产品。这些人都有活下去的动力,这动力其中的一大部分是来自于一个人。这个人懂你的所有心事,了解你所有的行为模式,在你低落的时候是你的输送液和垃圾桶,在你高兴的时候为陪你举杯庆祝。这个人就叫做—知己!葫芦可以说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为人却很厚道,或者说实在,所以同桌的三年半里他经常倒霉,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可以说有些蠢,与其他人不同,潘志勋认为蠢人做蠢事,也可以理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