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七章 霸王枪!(第1/1页)都市狂少
无双战法?!
听闻此言,叶凡的脸上不由浮现出激动之色。
叶家身为蚩尤传人,传承数千年之久,百年前更是盛极一时,屹立于华夏之巅。
而当年,叶南天更被誉为“华夏战神”,眼界之高,更是常人所不能及。
能够被他誉为无双战法的,绝非凡品!
一时间,叶凡心潮澎湃,更加期待起来。
回家洗漱过后,他便立刻赶到了校,开始“自习”起来。
距离高考还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部分高三子,已经经过了好几轮的巩固复习,将知识点掌握的滚瓜烂熟。
一模、二模、三模
堆积成山的试卷,摆满了一张张课桌。
同们来去匆匆,恨不得将一分钟掰开来、当两分钟花,就连老师上课的语速也加快了三分!
而叶凡则完沉浸在自己的复习节奏内,一目十行地巩固起各大知识点。
“哗啦!哗啦!哗啦!”
他的书桌上,传来阵阵急促的翻书声,一厚达两三百页的书籍,他仅用五、六分钟就能看完。
不过这一幕落到外人的眼中,却像是在乱翻似的。
紧接着,叶凡又拿出了近十年来的真题,笔走龙蛇,下笔如有神,平均一刻钟就能完成一套试卷。
一个上午过去了,他的屁股就像是生根似的,始终不曾离开椅子,保持着伏案的姿势,连上厕所、喝水都忘了。
到了午饭的时间,身为同桌的秦媚儿,想要喊他去食堂吃饭。
但看到他那副“疯狂”的习劲儿,犹豫了半天又不敢开口打扰他。
秦媚儿实在无法理解,为何叶凡突然会变得这么拼命习!
在她看来,高考是为了考上好的大,将来找到好的工作,从而走上人生巅峰。
以她对叶凡的认知,叶凡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已经屹立于芸芸众生之巅,考取名校对他来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犹豫了片刻,秦媚儿急匆匆地走出教室。
片刻后,她从食堂回来,手里还提着一份打包回来的盒饭,红烧大排、糖醋排骨、咖喱鸡块、清炒水芹,非常丰盛!
她心翼翼地将盒饭放在桌肚里,等待着叶凡饿的时候可以直接吃。
然而现在,叶凡正处于心无旁骛、物我两忘的状态,完没有发觉秦媚儿默默做的一切。
不疯魔,不成活!
叶凡虽然天资绝,尤其在数面有着绝佳的天赋,但毕竟落下了整整一年的课程,能够在短时间内补回来,绝非易事。
以他如今对知识的掌握,有自信考入最顶级的府,但想要成为高考状元,似乎还差了一线!
不过,既然牛逼已经吹出去了,为了三月之后扬眉吐气,让那些看轻他的人付出代价,他必须奋发向上!
然而,成为高考状元,有着许多不确定因素。
他必须成为状元,所以要排除任何的风险,以压倒性的分数,成为当之无愧的n1。
叶凡给自己定的目标是满分!
也许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非常疯狂的念头!
从华夏教育部开设高考以来,还从未有人考取满分。
就算是再怎么惊才绝艳之辈,都难免有疏忽的地,尤其是语考试,作上总会被扣几分!
不过,跟想要颠覆家的念头比起来,区区一个高考满分,又算得了什么呢?
之前,明月曾经嘲讽过叶凡,他是“蚍蜉撼树,自不量力!”
但在叶凡看来,过河卒能吞帅!
人生如棋,我愿为卒,行动虽慢,谁曾见我后退半步!
纵使家如今势大,风光无限,那又如何?
终有一日,我会用自己的双手,重建当年叶家的辉煌和荣光,那些忘恩负义、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之辈,没有一个能够逃出惩罚!
在这种动力之下,叶凡心中像是憋着一颗火种,在将来的某一天,会蔓延成焚天灭世的熊熊烈火!
一天的工夫很快就过去,天色昏暗,日落月升。
当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起,叶凡立刻合上了课,飞也似地冲出了教室。
他不曾忘记,与父亲之间的约定,今夜将会习一门无双战法!
然而另一边,望着他消失在教室门口的身影,秦媚儿的美眸中,却闪烁着黯然的神色,随后将桌肚里的那盒盒饭丢了。
过了许久,她只能轻声叹了一口气,脸上再无“大姐大”的霸气,反而一副幽怨之色。
很快,叶凡便赶往昨夜与父亲约定的地。
此刻,叶南天已经站在一棵大树底下等他,与昨日不同的是,他的手中还多了一把长枪!
遥遥望去,只见枪长一丈三尺七寸,在月光的照耀下,枪身呈现出暗金色,没有繁复的花纹,在枪颈处,仅有一道螭吻的图案。
枪尖上闪耀着寒芒,如同夜幕中璀璨的星星,给人一种森严的感觉。
见到叶凡出现之后,叶南天紧握手中长枪,随意抖了个枪花。
“刺啦!”
下一刻,破空之声顿时响起,枪尖处闪过列缺霹雳,仿佛将空气都给撕裂开来。
静静地站在那儿,叶南天与手中长枪,仿佛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以叶凡的角度望去,叶南天的气息宛若万仞高山般厚重,光是那股迎面而来的巍峨,都快要让他喘不过气来了。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叶南天要传授他的无双战法,竟是一门枪术!
华夏传统武术里,有“月棍、年刀、一辈子枪”之。
习棍法,只需要一个月,便能有所成就,适合那种追求速成的人,对付三、五个普通人轻而易举,不过碍于兵器的限制,就算将棍练到出神入化的程度,也很难取得较大成就!
古往今来,靠棍成名的强者少之又少!
而刀法相对于棍法而言,比较难练,需要一年的苦功,才能出师。刀是一面刃,锋锐至极,一刀砍出非死即伤。
但是最难练的,还是枪法!
仅仅是搬、扣、扎这三个动作,就需要数年的苦功!
“凡,你来了!”叶南天高声道。
叶凡快步走到他的跟前,恭敬地问道:“爸,您要教我一门枪法么?”
“没错!”
叶南天斩钉截铁道:“数百年前,我叶家的先祖,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手持长枪,金戈铁马!枪不单单是百兵之王,更是百兵之英!
想当年,常山赵子龙,左手青虹剑,右手亮银枪,跨下白龙马,一身白盔白甲。长板坡单骑救主,于二十万曹军中往返折杀,所向披靡,如此猛将,万军辟易!
之后,如那罗成、岳飞、林冲哪一个不是沙场上的大英雄!苟且之辈,是不配用枪的,只有真正的英雄,才配得上长枪的那股盖世豪气!”
听到这番话,叶凡心中也是一阵豪气冲天,壮志凌云。
“轰!”
下一刻,一道试与天争锋的意志,从叶南天身上汹涌而出,他的左臂肌肉贲张鼓起,宛如铜浇铁铸般,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
尽管他断了一臂,但却丝毫没有折损他的气势。
周遭这片天地,都多了一种肃杀凛冽的感觉,仿佛化作一片古战场,而叶南天则是战场上的万人敌,无人可挡!
至于他手中的那杆长枪,显得无比的肃穆、凝重,如同一条蛰伏的潜龙,随时准备腾渊而起,扶摇直上!
叶南天长眉一扫,眼神寒星,望向叶凡,一字一顿地道:
“凡,我接下来教你的这门枪法,名叫霸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