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万夫力 第一百一十七章 放不下(第1/1页)长宁帝军
道观前院已有饭菜香飘到后院,庄雍沈先生还有岑征三个人依然在书房里压低声音交谈,沈冷拉着茶爷从书房里出来看了看厢房那边便是厨房,拎着带来的蔬菜鱼肉进厨房收拾准备晚饭。
而就在这时候水师外面来了三个外乡人,在水师大营外稍稍驻足随即离去,他们选了镇子里一家客栈住下,这一路风餐露宿每个人看起来都快到了极限。
为首的那个人在椅子上坐下来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哼了一声,走的太久以至于双腿都有些麻木,坐下来的那一刻感觉人生最舒服的事莫过于此。
他把头上的斗笠摘下来放在一边,打开包裹将钱袋取出来数了数分成三份,自己那份只留了二两银子,大概二三百两都分给另外两人。
“明天一早就是分开的时候了。”
他抬起头,丝毫也不担心会在这江南道被人认出来,他就是个不起眼的人,用他自己的话他是一个人物,永远也不可能干出什么大事的人物。
所以哪怕现在他要做的事可能会惊天动地他依然不觉得那有多了不起,因为这件事在他看来只有一个意义报仇。
他叫癸巳,他是裴啸的亲兵队正。
裴啸死的时候他不在封砚台,邢可达陈生裴强死的时候他又不在卢兰城,所以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很残酷的玩笑,当他完成了裴啸的交代赶去封砚台的时候只看到残城里那满地的血,赶回卢兰城的时候只看到那三个人家里的死气沉沉。
所以他觉得人生真他妈的是一件很扯淡的事他没死,可并不幸运。
“为什么?”
一个手下脸色发白的站起来:“队正,你打算自己一个人留下?”
“总得有人回去疆给大将军报信,我是将军的亲兵队正,将军死了我却活着”
癸巳把银子往前推了推:“这些都是这两年将军赏赐我的,我也拿不出更多了,你们俩把银子分一分,带着我的书信明天一早赶回疆去,告诉大将军北疆发生的一切也告诉大将军我癸巳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将军的血仇我会亲手报了。”
另外一个手下连连摇头:“队正你一个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怎么好找机会下手,没人帮你也不行,毕竟这可是水师的地盘。”
“我会等。”
癸巳往后靠了靠长长吐出一口气:“从今天开始我会像是一棵在这扎了根的野草,我会一直等下去,等到机会出现的那一天,我杀不了孟长安难道我还杀不了一个水师里的野子?能打探出来这消息多不容易,所以必须得有人把消息带回去,你们两个跟着我也有几年时间应该了解我,也应该了解大将军,我没有保护好将军就算是我回去了也一样是死,还会祸及家人,还不如我拼死在这为我家人拼一个余生平安。”
那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眼神里都是惊慌。
“队正,何必呢?”
其中一个人道:“明知道不可为,不如我们就此离开隐姓埋名,大将军会以为我们在封砚台一并战死了,不会连累我们的家人。”
癸巳摇头:“我和你们不一样。”
他不想多什么,摆手示意不要继续争下去,然后把自己扔在床上没多久就沉沉睡着,这段日子以来他们好像鬼一样躲西藏,想尽办法才打听出来仇人是谁,卢兰城里那个叫沈冷的家伙留了字但很快就被将军郭雷鸣让人擦了去,这些都是癸巳买通了归雷鸣亲兵队里一人才知道的。
第二天太阳刚升起来,癸巳的两个手下就不得不离开,癸巳起床后梳洗更衣又刮了胡子,看着铜镜里自己重新神起来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虽然笑容有些发苦。
他只留了二两银子所以需要省吃俭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抱定必死之心留太多钱也没意义,不如交给手下人还能买他们一个忠诚,那封信是必须要送到疆去的。
他在街上打听了好一阵,在一家绸缎庄找了份工,如沈冷当初在鱼鳞镇的时候一样做苦力,每天把绸缎布匹送到江边装船,管吃管住卖力气就能生存,幸好他有的是力气。
而沈先生他们自庄雍家里回来之后三个人几乎都是一夜未眠,庄雍的那些话给沈先生触动极大,皇后当年那般恶毒那般决绝以至于让她苦撑了后来的近二十年,终于还是让她赌赢了。
她的儿子李长泽就要成为太子,后族终于等到了崛起的这一天。
而为了这一天,包括皇后在内的整个家族用了同样长的时间来隐忍来布局,他们都知道皇帝有多厌恶皇后有多厌恶这个家族,所以他们不得不让自己夹起尾巴做人,然后在见不得光的地一步一步经营一步一步发展。
皇后比谁都了解皇帝,她知道皇帝是个心有多狠的人,所以有些事不能做却不能不准备。
沈先生看了一眼外面已经亮起来的天空叹了一口气,想着自己这些年想为陛下查明真相可最终却什么都左右不了,该发生的终究还是发生了。
那天夜里,甚至在更早一些的时候,趁着陛下忙着为进京做准备的时候王府里到底发生了多少龌龊事,谁能清楚?
“先生。”
沈冷从外面进来端着一碗面条,虽然只是一碗清汤面,可味道依然让人垂涎欲滴,尤其是在这一夜未眠的早晨。
面上铺着一个金黄色的荷包蛋,旁边有四五粒葱花,两三点油星,还有一棵翠绿翠绿的菠菜。
“先吃了饭再。”
沈冷把面碗递给沈先生,沈先生点了点头:“想也白想,不是我们能左右的事,吃饭吃饭。”
他往外看了一眼:“茶儿呢,是不是因为担心我而吃不下饭?”
刚完就看到茶爷端着一个比沈先生那个碗大一号的碗走进来,一边走一边吃,两个腮帮子鼓鼓的,看起来别提多可爱。
沈先生怔了一下:“看你那吃相,昨天见了庄雍的闺女你以后也要多。”
茶爷吃不下去了。
沈冷连忙过去在她肩膀上轻轻拍哄孩子一样道:“在大人眼里孩子都是别人家的好,在我们眼里何尝不是一样呢,长辈也是别人家里的好。”
茶爷拍了拍胸脯:“噎着了。”
沈冷倒了一杯温水给她:“你碗里的荷包蛋呢?”
茶爷狡猾一笑:“吃完了啊。”
沈冷出去看了看自己那碗面,看似寻常,用筷子往下翻了翻果然又翻到了一颗荷包蛋,他端着碗进屋,茶爷一瞪眼,沈冷就只好找了个地坐下来吃面。
茶爷喝了一口水:“荷包与荷包蛋,哪个好?”
沈冷也噎着了。
沈先生看着窗外叹道:“大事我们左右不了,那就做好自己的事,总不能有些人想我们死我们就把脖子伸出去,急着站队的人总是会付出代价的冷子,你见过白尚年吗?”
“没见过。”
“我见过。”
沈先生沉默了一会儿,笑了笑:“面相不好,早死的那种。”
与此同时,在距离安阳郡万里之遥的北疆边城,孟长安带着斥候队伍第八次进入黑武境内归来,因为已经升任了将军所以调离卢兰,如今驻守安城。
安城是封砚台被废弃之后新建的边城,这里颇繁华,安城一千二百名边军是他的了,除此之外大将军铁流黎从整个北疆铁骑之中选出来一个标营的人交给孟长安训练,大将军自己不会插手不闻不问,孟长安想怎么练兵就怎么练兵。
回到安城之后稍稍休息了一会儿孟长安连甲胄都没卸,去了上次和沈冷吃饭的那家酒楼,头发已经花白的掌柜看到孟长安进来之后笑起来,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儿子一样欣慰。
“将军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想喝酒。”
孟长安在大堂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此时酒楼才开门,远远没到午饭的时间所以只有他一个客人。
掌柜的亲手做了几样菜端上来,拎了一壶酒坐在孟长安对面:“以后早上还是少喝酒,郎中肝主排毒早上喝酒会伤肝。”
孟长安嗯了一声,将酒壶拿起来倒了一杯,没喝,洒在地上。
掌柜的脸色一变,瞬间心口有些发紧。
第二杯酒孟长安一饮而尽,依然是烈酒一杯封喉,依然是那般辛辣火热,一杯酒下去整个肚子里都好像烧起来一样,那天夜里弟兄们就是被这酒放倒了的。
“这酒名字其实还有个意思。”
掌柜的沉默了好久,苦笑着道:“一杯封喉一杯封候,从军的人哪个不希望自己封候拜将青史留名,我以前逢人便喝了这一杯封喉以后就一定能做个万户侯,他们都笑,都我是胡八道,可是喝酒的时候一个个都带了些虔诚”
他抬手拍了拍孟长安的肩膀:“总是会有人先走一步,是因为上天垂怜让他们早点歇歇。”
孟长安坐在那,眼睛微微发红。
“这是第八次,也是最后一次。”
他倒酒,喝酒,倒酒,喝酒,动作有些机械。
掌柜的知道早上喝酒伤肝,却没有再劝什么,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静静的看着他。
一壶酒喝完,孟长安趴伏在桌子上像是累坏了一闭眼就能睡着,可是肩膀却在微微发颤,脸压着的那条胳膊上衣袖似乎湿了一片。
良久,孟长安坐直了身子深呼吸,起身准备离开。
他从怀里拽出来一个带血的钱袋放在桌子上,迈步往外走。
“将军,用不了这么多的。”
“我有几个兄弟前阵子在你这吃饭赊了账,临死之前我问他们还有什么事放不下,有个兄弟对我欠了你的钱一直没来得及给,一定要还,咱们当兵的不能无信。”
掌柜的脸色发白,低着头看着桌上那钱袋,忽然嗷的一声哭了出来,手颤抖着想去触碰那钱袋,却不敢捧起来,两鬓的白发都揉进了眼睛里,好疼。
孟长安走出酒楼抬头看了看刺眼的阳光,刺的他流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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