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 教皇和堕天使(为盟主“李佩云”加更)(第1/2页)原来我是妖二代

    那是一个将行就木的老人,披着镶金边的黑色袍子,白发稀疏,皮肤松弛,长满了老年斑,淡蓝色的双眼浑浊,想必年轻时也是一双如海般的蓝眸。

    大教堂内,所有参与会议的教廷高层不由的起身,右拳抵在胸口,向老人行礼。这本该是教皇才有资格受用的礼仪。

    奎因·亚当斯。

    这个名字对于教廷的年轻一辈来说,是挂在墙上的先贤肖像。

    第十三代戒律团团长!

    龙骑士是第十五代戒律团长。

    老人活跃于上世纪中期,是与教皇同一代的教廷老人,在遥远的过去,教皇、圣殿骑士团长、戒律骑士团长,号称教廷铁三角。曾经并肩作战,留下无数光辉事迹。

    “奎因,我的老朋友,你怎么来了。”教皇脸上露出笑容。

    奎因·亚当斯慢慢的走进教廷,踏上那条猩红地毯,临近了,停下,微微抬起头,望着教皇同样苍老的脸:“冕下,我寿元将尽。”

    教廷里顿时哗然。

    主教们面面相觑,满脸悲痛之色。

    奎因·亚当斯,至今,已经活了九十多年,差不多一个世纪了。在几十年前,这位老人便退居幕后,在教廷总部养老,很少露面,在座的主教们,都记不清上一次见到老人是什么时候。

    血裔的寿命远比普通人长久,可往往强大的血裔却活不长久,九十多岁,即便在普通人的寿元里,也只是长寿而已,并不是算什么。

    因为血裔一生中遭受的创伤,足够让普通人死一千次一万次。血裔终究也只是血肉之躯,这些伤势哪怕痊愈,也会留下各种各样的暗疾,耗损着寿元。

    正如普通人受到致命的伤,身体会亏空衰弱很多年。

    从古至今,每一尊极道、半步极道,大多都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

    “连你也到了这一刻了么。”教皇哀叹一声。

    “生与死,轮回不止。冕下不用为我伤心。”奎因·亚当斯低声道:“血骑士背叛教廷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就让我为教廷贡献最后一份力量。”

    教皇凝视着他,很久很久,“好。”

    ......

    远离柏林的一座小城。

    中译名叫卡林斯,李羡鱼对德国不太了解,不知道这个城市属于几等城市,但就根据城市基建来看,顶多也就中国三线城市的样子。

    一个城市富裕与否,不能光看基建。旧,有时候也代表着底蕴。李羡鱼以前虽然没出过国,但去过几次香江,那地方除了核心几个区域,其他地方看着比大陆三线城市还不如。

    但香江的人均收入是大陆的2倍,你便是在餐厅端个盘子,每个月也有五千以上的收入。

    除了城市面貌,这儿的人口并不多,你很难见到在大街上摩肩接踵的场面。

    血骑士说现在还算“热闹”的,前几年欧洲爆发难民危机,德国首当其冲,接收了很大一批难民。

    “欧洲常年的人口自由流动以及边界开放政策,导致了恐怖主义和邪教徒的渗入。前几年,我亲自处理过一个邪教组织。”

    聊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他们正在夜晚的酒吧里厮混。

    李羡鱼和血骑士趴在二楼卡座的边缘,俯瞰下方热闹的舞池,灯光暧昧,穿着比基尼的女人在舞池中央卖弄风骚,做出各种赤裸裸的挑逗动作。

    舞池里,男人女人们尽情的扭动着身子,摇头晃脑。

    距离那场密林遭遇战,已经过了两天,他们进城采购补给,里昂提议来酒吧玩,放松放松紧张的逃亡生涯。

    血骑士是个经验丰富的,知道长期处在逃命的紧张状态,最后心态会崩溃,就同意了。

    带女孩子去酒吧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事儿,里昂当时就笑了,眉飞色舞的跟李羡鱼说,哥带你见识见识异国风情的酒吧。

    一开始,李羡鱼真以为他是夜场老手,结果发现不是,这哥们进了酒吧,腰杆挺直,面色僵硬,坐那里一声不吭的开始喝酒。

    瞧瞧人家李佩云平日里骄傲冷漠,这会儿翘着二郎腿,眯着眼,颇有几分玩世不恭的贵公子范儿。

    “知道,三拳打死镇关西嘛。”李羡鱼道。

    “镇关西?”血骑士显然不是热爱文学的外国佬。

    没听过大名鼎鼎的关西哥。

    “就是我们中国古代的邪教大佬,被正义的和尚三拳打死。”李羡鱼简单的说了撸至深的事迹。

    听完,血骑士震惊了:“历史竟惊人的相似。”

    他也三拳打死邪教大佬,他也是宗教组织的高手。他现在也落草为寇。

    “那你们那位正义的和尚,后来怎么样了。”血骑士问。

    这就为难人了,李羡鱼对文学名著的印象只停留在影视剧,而且还是东看一点,西看一点。原著根本没读过,就算是最熟悉的西游记,看过电视剧,看过动画片,看过连环画,原著也不曾碰过。

    想了想,一脸遗憾的说:“最后被朝廷嫩死了。”

    反正梁上好汉们最后似乎都是被朝廷坑死的,鲁智深想来也不例外。

    血骑士一听,连忙改口:“历史总是看着相似而已。”

    李羡鱼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一面小巧的化妆镜,对着镜子中自己顾盼自怜。

    他在看妆容,被血骑士掳走后,经过一宿的折腾,然后又是两天的长途奔波,他连脸都不敢洗。

    好不容易进了城,戴着口罩跑商场买了些化妆品,这才给自己补了个美美的妆。

    右护法是个心思玲珑的姑娘,考虑到可能会出现自己不在他身边的情况,早早的就教他化妆。

    我已经是个成熟的女装大佬了,要学着自己化妆。

    秉着这样的思想,李羡鱼很认真的学了。

    妆容精致程度差了点,不及右护法专业,但掩盖他从前的五官特征是没问题了。

    一个穿吊带裙的金发美人从舞池里走出来,锁定了他们这一桌卡座,先勾搭李佩云,用德语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李佩云没搭理。

    就算他想,奈何语言不通。

    金发女人目光又落在血骑士身上,但见他正和一个高挑的女装大佬聊的热火朝天,识趣的没上前搭讪,按照这个顺序,最后是在里昂和卡路里两人之间做选择。

    卡路里惨遭淘汰,没法子,他太瘦了,卡路里燃烧过头,又高又瘦麻杆似的,想来床上功夫也厉害不到哪里去。在欧美,女人的审美还是偏向强壮英俊的男人。

    不像某个国家,男人画个烟熏妆,打扮的不男不女,特别吃香。

    身材匀称,长相帅气的里昂成了她的目标。

    “嗨,帅哥,请我喝一杯吗。”金发女人朝里昂抛媚眼。

    里昂看着他,没说话。

    “请我喝一杯,你让我干什么,我都依你。”女人又说。

    李羡鱼心想,这要是在国内,十有八九是酒托。但在国外,十有八九是约pao。

    哎呀,早知道就不女装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欧洲,不吃顿西餐总感觉太亏。

    但我现在这个样子,就不是吃西餐,而是对方吃中餐。

    卡路里吹了一个口哨,用眼神疯狂暗示里昂。

    原本里昂脸色有几分窘迫,这一下,立刻点头答应了。

    一杯喝完,金发女人往沙发一坐,挨着里昂的身体,感受到他硬邦邦的肌肉,非常满意。

    “你想我做什么呢?”金发女人媚眼如丝。

    夜深了,是时候做些该做的事。她甚至暗示说,出酒吧左转,路口就有一家青年旅馆。

    大家都看着里昂,眼神暧昧。

    “做什么都行吗?”

    “嗯。”

    里昂咽了咽口水,踌躇着,犹豫着,憋了半天:“去把单买了。”

    “fuck!”

    金发女人很愤怒的走了。

    “哈哈哈.....”卡路里笑翻在沙发,血骑士摇了摇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苦笑。

    李佩云用看傻子的眼神看里昂。

    “.....”李羡鱼懵了半天,“他刚才是在逗那个女人?”

    血骑士喝了口手里的啤酒,无奈道:“不是,我保证,他比谁都想睡那个女人,但他做不到。”

    “鸡儿早夭?”

    “不,里昂有恐女症。他是教廷培养出来的杀手,十八岁之前从没有接触过女人。有的人会开放xing欲,变成一个种马。但有的人因为长期压抑,反而对女人产生了恐惧,不敢接触,害怕接触。所以他到现在还是个雏儿。也就嘴巴厉害,其实没什么胆子。”

    李羡鱼想起初见时,血骑士调侃里昂的话。

    原来是个最强王者。

    “这不算什么,我见过一个更可怕的恐女症。”李羡鱼说:“我有一个朋友,在他眼里,女人就是大便,越漂亮的女人越像大便。他拒绝与任何女人发生身体上的接触,哪怕握个手,他也恨不得砍断自己的手臂。甚至觉得和女人在同一个房间里呼吸是件很折磨人的事情。”

    “那你在他眼里,一定是世界上最像大便的女人。”血骑士调侃道。

    “.....”

    血骑士的话,就像一道闪电劈进李羡鱼的脑海。

    哎呦,不知道我的魅惑异能对金刚有没有效果,也许能治好他的恐女症也说不定。

    从古至今,两种人是最惨的:吃不到鸡的女人和一辈子没机会深攻鲍的人。

    如果能因此治愈金刚的恐女症,不管从朋友的角度,还是金刚自己,都是一件大好事。

    可是,万一没治好恐女症,反而让他因此对“李倩予”这号人物沉迷不可自拔,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于是,在酒吧的喧嚣中,李羡鱼默默打消了拯救金刚恐女症的念头。

    我能因为任务卖弄风骚,但我不能忘记自己是个男人,女装大佬也是有尊严的。

    “那接下来怎么办?”李羡鱼思绪回归,问了一句。

    “不知道。”血骑士道。

    “....这样,我给你组织语言的机会。”李羡鱼说。

    “可我真的没有想好。”血骑士耸耸肩:“这件事要查,可是怎么查呢?时隔三十多年,当年垂垂老矣的卡舒布家主死了。“幕后主谋”红衣大主教也死了。唯一的线索,库尔特·卡舒布也略知详情而已,但远远不够当做重要线索。”

    “所以教皇一点都不慌,都懒得出动亲自追杀,便是认定了你没法查清这件事。”李羡鱼感慨道:“姜还是老的辣。”

    “是啊,查案子这种事一点都不适合我,我更喜欢拿剑砍人,简单干脆。”

    “可你砍不过教皇啊。”

    血骑士沉默半晌:“你这姑娘吧,有时候也是丁点儿不懂事。”

    吐槽完,他苦恼的捏了捏眉心:“这种案子,不管是谁来都没办法的吧。太难了,太难了啊。”

    “其实有时候不需要刻意的去追求真相,也不要把自己逼的太急,想着要尽快的查清事情。抱着这样的心态,多半最后都要跪。”李羡鱼一口气喝了半瓶啤酒,指尖夹着酒瓶,摇摇晃晃:“任何事情,只要做过,就会留下痕迹。就像铅笔在白纸上画过的笔触,你看不见,不代表它不存在。而只要存在,就能逮到。我们中国有句话叫“你不去就山,山自来就你”。”

    血骑士重复念叨:你不去见山,山来见你。

    半晌后,摇头:“啥意思?”

    李羡鱼心累的摆摆手:“所以说国际沟通是真的难,你根本不懂我们中文的精髓嘛。”

    血骑士现学现卖抛给他一个滑稽斜眼:“是你翻译的不到位吧,一个好的翻译,不是翻译字面,而是翻译内容。”

    李羡鱼:“怎么说?”

    血骑士:“比如中文里的欲仙yu死,字面翻译:一边当神仙一边死。正确翻译:我今天要fuck你两腿发软。”

    李羡鱼:“原来如此,那“小姨子,你姐姐出差了”这句话的正确翻译是:小姨子,今晚来我家。”

    血骑士:“那如果是:妹夫,你姐姐出差了。该如何翻译?”

    李羡鱼:“血中旱道行。”

    佩丝:“......”

    讲真,她没见过这样的女人。

    “主说,有信仰的人应该禁欲,放纵欲望,只会令人堕落。但如果可以,我喜欢里昂能放纵一回。”血骑士忽然说。

    “因为前路漫漫,所以临死前放纵一回?”李羡鱼问。

    “这话听着真不吉利,但确实如此。”血骑士说:“知道他们三个为什么跟着我吗。”

    李羡鱼摇头。

    “我与教皇战斗时,大部分人,包括很多忠诚于我的老部下,义无反顾的选择站在教皇那边。唯独他们三人选择跟着我。卡路里和珍妮是为了他们的信仰,两人觉得我是对的。但里昂不是,里昂十五岁就跟着我了,到今天,十个年头。不管我是正义的伙伴,还是堕落的邪教徒,他都能义无反顾的跟着我。”血骑士说。

    李羡鱼想了想,把教皇替换成佛头,血骑士替换成戒色。哪天如果戒色背叛了,两华寺有几个和尚会跟着戒色反出师门?

    这么一想,才发现血骑士的人格魅力意外的强大。

    李羡鱼和血骑士相互碰杯,喝了口酒,他说:“方便的话,跟我说说当时的情况。”

    “前几天不是说过了吗。”血骑士表示不懂:“教皇要净化佩丝,我不同意,于是发生冲突。”

    “教皇不肯通融?”

    “嗯。”

    “他平时也是这么一丝不苟的?”

    “不是,他出了名的仁慈。”

    “所以你觉得不对劲。”

    “是的。”

    李羡鱼指头轻轻敲击着栏杆,可以看出教皇对堕天使势在必得。他迫切的想要“回收”堕天使。可根据资料记载,堕天使最大的功效:传教和控制信徒。

    对于教廷来说是件利器,对于极道高手本身而言,其实并不重要。

    教皇对于堕天使的渴求,是因为教廷需要堕天使,还是他需要堕天使?

    李羡鱼倾向于前者。

    教皇谋划多年,暗中炼制堕天使,是想开疆拓土,扩大教廷的势力!

    这是李羡鱼觉得最合理的真相。

    因为堕天使是禁忌,所以就算是教皇也只能暗中炼制,不能暴露,否则形象名誉会分崩离析。

    当然,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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