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叶之下(时隔九年重发看能不能发出来)(第2/4页)庆余年

浓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慰他,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像个白痴一样,无头无脑地说:

    “IMISSHELEN!”

    然后,小眉在电话的那头没了声音。

    我知道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色,我也知道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知道她演的很辛苦,知道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又倔强的不肯哭,我知道她就像荔枝一样,最外面是鲜美而坚硬的壳,剥开后是柔嫩易伤的瓤,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核。

    由于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多笑,不哭,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深刻的那套玩艺儿,这套理论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什么尼说,没可能的感情付出最容易让人沉醉,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身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出声来,问我怎么知道那个什么尼。

    我想了想后,记了起来,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

    她很疑惑。

    于是我进一步解释道:“青春期性教育专题节目。”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出来约会。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子交杂其间,只是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俗称单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种权利,就是那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的权利。面对美女而做柳下惠,实为人生至痛。

    偶尔有一天,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我说为什么,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

    于是我说好,然后我洗了个澡,找了两件姐夫哥当年和老姐斗争时的战袍,蹬上前天姐夫哥刚买的新皮鞋,揣上姐夫哥的诺基亚,虽说还不大会用。还上了点姐夫哥的咖哩水,噢不好意思,写错了。

    总之,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见到我的一身行头,很诧异地皱皱眉头,问道:“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

    我挑挑唇边,道:“要冒充你的男朋友,总得下点儿本钱吧。我不怕丢脸,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巴,笑道:“你怎么这么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

    “我是天才。”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用,面对那些酒席上比我还人模狗样的人们,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位说自己当年的室友在加拿大买了个PLAYSTATION,结果没玩两天就坏了。那位则把周星驰的几句话换了几个宾语在那里背来背去,还有两位更是搞笑,居然说不知道安琪集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配股,颇为不满,待听说我有个同学在安琪,居然要我喊出来聊聊,把证券的这块业务让给他们做。

    天可怜见,我那位同学自己手上的一点内部股还不准卖哩。

    我说天才无用的另一个佐证是,自己这个天才被那些人看鲜花下的****眼光逼的举杯应战,居然战局刚开,便已丢盔卸甲了。

    于是醉眼朦胧的我,并没能看清楚小眉那个迟到了的男人。

    只隐约有个印象,虽然比我高,但还是不高。不过长的确实比我帅。

    此处套用一句俗话:

    长的比我帅不叫帅,长的比我丑,那才叫真丑。

    后来小眉送喝醉了的我回家,到我家楼下两人分手前,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演的真不赖!”

    我傻笑一番,伸出大拇指,说:“我是临时演员,而你是影坛常青树,演技比我好。”

    知道明星什么时候会演砸吗?

    就像姜文和万梓良拍的那部恶片,说明他在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后会演砸。

    知道明星为什么会演砸吗?

    就像周润发拍的和平饭店,那说明他潜意识里想断绝自己在香港的后路。

    知道小眉为什么会演砸吗?

    道理很简单,她失去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然后发现后路原来早就断了。

    我接到她的那个电话,是在晚上九点钟,海霞马上要开始播新闻了。

    她很可怜兮兮地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得到消息,她的男人要结婚了。新娘当然不是她,可问题在于,新娘也不是她的那个好朋友,听说是一个南蛮小妹。

    她说她并不伤心她的男人要结婚,只是觉得气不过怎么找了个这么个人。

    似乎为了证明这点,她在电话那头傻笑不止。

    然后我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就在那个似乎应该一如平常的晚上。

    我并不是很担心她,只是觉得像电影里的情节,此时一般应该有个傻兮兮的男人守在一边。

    虽然我不傻,但我们是朋友,我对朋友向来很温厚,所以我觉得应该马上找到她。只是我想她不会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的。装惯了坚强的人,在受伤后,总喜欢找一个没人知道的角落里去哭。

    于是我说:“你看你身边的江风一会儿向上吹,一会儿向下吹,世事如风,本无定数,何必执着呢。”

    她闷闷地答道是啊,只是江风好冷啊。

    于是我知道了她在江边。

    我看了看电视上的时间,接着说:“钟楼开始敲钟了吧,你看时间总是不停的,日子总要继续吧。”

    她说是啊,只是这声音好吵啊。

    于是我知道她在钟楼的附近。

    于是我知道了她是在南榭。

    那个据说是她和号称她男人的无辜朋友第一次约会的地点。

    于是在三分钟后,我出现在南榭的门口。

    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我平生最聪明的一次举动。

    于是她很惊讶地迎接我的到来,很无助地靠在我的肩上。

    我笑着对她说:“今天晚上我的肩膀对你是免费的。”

    这句话,我是向何伟学的。

    果然有效,她笑了。

    于是开始陪她逛街,陪她喝酒,开始进行平日里是她做的工作,从杯子里往外面倒酒。不过区别在于,平日里她总是把我的酒倒在地上,而今夜是我把她的杯中物倒在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能浪费,是吧。

    可她还是醉了,我也醉了,两人像酒鬼一样互相搀扶着在江边瞎逛。

    走到了大公桥那边,她突然伏在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轻轻地搂着她,穿过她的黑发的我的手,轻拍着她的肩。

    过了一阵,她平息了下来,用那双带着醉意却仍是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喃喃地说道:“xf,你真是个好人。”

    用哈利的一个男性朋友的话讲,说一个人是好人,便意味着这人长的不咋的。

    一般的电影拍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用那冰凉的胳臂环住我的颈,傻傻地说道:“来,亲我的嘴。”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小半晌,我打了个酒嗝,纠正道:“那叫吻。”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躯,我不知道这是叫撒娇,还是喝多了不大舒服。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

    女小孩为首的指着男小孩群说:“你们好酷喔……”然后一堆女小孩齐声叫道:“内裤的裤。”

    为首的男小孩,指着女小孩的鼻子骂道:“你们好凶噢。”然后大家一起吼道:“胸罩的胸。”

    于是我们在一旁放声大笑,笑的天地失色,笑的涕泪俱下,笑的夸张无比,似乎把一切可笑的事全放在此时笑了出来。

    于是xf和小眉这两个小朋友又回到了从前。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惫懒的人,特别是在那几年里。

    我每天按时于十一点三十分起床,然后吃饭,刷牙。并且一直坚持吃过午饭才刷牙,因为我觉得这体现了华罗庚研究的那个什么学的原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大口地呼吸这城市里新鲜的空气,应该用笑容去面对每一个人,提醒自己要像鹌鹑一样的生活:安稳并且纯蠢。

    由于李艳已经有了男朋友,再没空陪我了,所以当时我最大的快乐,便是那几个很穷的兄弟经常会请我吃饭喝酒。人是些极有趣的人,酒是很有糊包谷味的酒。不过最快乐的时候却在于吃完付账的时候,看着他们很头痛地凑着钱,而自己却可以跷着二郎腿,剔着牙,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是的,我没钱,没工作,没爱人,没向往。

    哪怕认识小眉之后,这四样还是一点没变。

    我的生活中唯一在变的似乎只有自己的体重和年龄。

    不过若要强说一点没变,那是撒谎。

    至少现在是我和小眉两个人一起用脚板来丈量这个朱总理所期望的世界级城市。只是我俩一直很疑惑,这世界级的城市居然仅用双足也可以走遍。

    现在泡书店也是两个人了,大多数时间我也不在家里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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