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叶之一(时隔九年重新发一遍)(第3/4页)庆余年
话是不是打的通。另外……”她在电话的那头笑了笑,“……我失恋了,想通知一下别人。”
听她的口气是认真的,只是在电话的那头笑个不停。
我压住自己的不耐烦,询着惯例问道:
“他喜欢你吗?”
“我想他什么都不知道吧。”
“笨蛋!不可救药的笨蛋。”我在心底骂了一句,却不知道是在骂谁。“既然未曾恋过,何来失恋,你这叫单恋美梦的破碎。”
“是吗?”她的声音一下变的空洞起来。
我这个师兄教导道:“痴情绝对是一种浪废,而且是一种奢侈的浪废。”
“好吧,我会振作起来的。”她学着那些弱智的日本女人的口气说道。接着又是一串笑声,只是不知道她是在哭着笑,还是在笑着哭。
不知怎地,对她忽然有了一丝怜悯,我开解道:“哭一场吧。”
“我哭不出来!”
我在心底骂道:“死撑什么,声音都发酸了。”
“去租些碟子回来看,别看喜剧。看到别人快乐,越发会觉得自己伤心的不像是个人了。”
“那看什么?”
“看悲剧。最好是那种没什么社会意义的,让你一看就知道女主角要死了的那一类。看完了之后,你就会觉得阳光依然灿烂了。”
“师兄介绍一下吧。”
我有些不服这个称谓,虽说生平情场战事,皆以失败告终。
“你可以看蛋糕上的草莓,第四集。恋爱世纪,第二集。还有蓝色生死恋的全套,不过最好是第六集和最后一集。”
“好的,我记一下。”接着听见电话的那头传来沙沙地写字声。
我很欣赏她的这种认真,虽说认真的有些过分。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话了。
“你现在干什么了?”
“我刚洗了澡,这时候正在看碟子。”
“看什么呢?”
我愣了愣,停了一会儿,对着话筒木然地说道:“我正看着俊熙背着将死的恩熙在海边散步……”
那边也停了会儿,然后她的声音传了过来:
“那是最后一集吧。”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每天晚上我都不大喜欢早上chuang,所以总有机会守在电话的旁边。
也许是因为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床头就有一架电话,而她也不喜欢一躺下,就想起了那个男人。
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也看蓝色生死恋,便以为我也和她一样,是个伤心人。
也许她以为很多事情都不大方便向她的朋友说。
也许她以为向陌生人倾述一番,倒是不错的选择。而我就是那个陌生人吧。
也许其实只是因为我们都很无聊。
所以,时不时的,我会在凌晨一两点钟,接到她的电话,没来由地东拉西扯一番。
我们聊一切可以聊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聊一切事情。
我们经常在电话的两头交流一下看暴力电影的心得,看武侠小说的体会。不能免俗的,也会提到自己的过往。
不过,一般是她说她的过往,她与她的男人的过往。
虽说那人只是她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兄长式的人物,但她在给我打电话时,坚持称呼为她的男人。
我想,这大概是在寻求一种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东西,估计她有些心理上的问题。
听了很多遍她的故事,总觉得很无聊。不过是女人爱上男人,男人不爱女人,男人爱上女人,女人不爱男人,或是某人爱某人,但某人甲不敢让某人乙知道,或是为了某人乙已有某人丙,于是某人甲便决定瞒某人乙一生,让某人乙很无辜地成为某人甲在背后念叼上数万遍,以至头疼而亡的人。或是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三个人乃至四个人身上,总之就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加上爱或不爱这两种程式,自由组合就是。
我告诉她,全世界有六十亿人,那么至少就曾经有过三十亿个这种故事。
或许还是算少了。
不过好在我们确实还有许多可以聊的东西。
她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非常”喜欢当莎丽遇见哈利这部电影的女人。
其它女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讨厌这部电影。我一向认为是她们嫉妒这种大巧无工的爱情。
据她说,我也是她所知道的第一个喜欢这部电影的男人。
她说,其它男人总认为这只是小资情调泛滥之下的产物。
她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能用很平淡口吻和我谈灯草和尚写的太差的女人。
其实我在电话的这头早已听的面红耳赤了,后来我告诉她,实际上从来没有异性和我谈过这方面的话题。
她说我是第一个听她说了若干遍单恋之路故事,而没挂电话的男人。
其实我在心里早已斥骂她比祥林嫂还烦,只是我很懒,也不觉得有必要打断她那可怜兮兮的叙述。至少这会让我觉得,我不是太惨,尤其是想到她长的还挺不赖的。
她后来说,实际上她也从来没对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
于是我和她都成了彼此的第一人。
于是在电话里,她会这样告诉我:
“我的男人回来了。”
过了几分钟。她补充道:
“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了。”
又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
“我的男人走了。”
过了几分钟。
“他居然真的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
她男人的女朋友是她的好朋友。
我总以为她会很伤心,而且也有道理伤心。但她通常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很好听的笑几声,然后开玩笑如常。
只是声音会像专供学校的学生奶一样,变的淡淡的。
在电话里,我也会告诉她很多事,比如我的外甥女幼儿园放学回来了,她带着她奶奶在街上买的酸奶回来了。然后是外甥女又走了,她去上幼儿园了,她又带了瓶她妈妈拿回来的酸奶走了。诸如此类。
于是她说我没良心。
我说自己的良心让她给吃了。
后来她开始喜欢在电话里和我对对子,虽说她的中国话比我还糟糕。
她起头总爱说:“我是倾国倾城貌。”一边笑着,一边告诉我,她正在顾影自怜。
于是我回她:“那我就是多愁多病身。”这是实话,我妈经常骂我在家里玩都快玩出病来了。
她说:“妾住长干里。”
我回:“将出玉门外。”
她说:“郎骑竹马来。”
我回:“吏捉刀笔裁。”
她说:“绕床弄青梅。”
我回:“逾墙折金兰。”
她说:“两小无嫌猜。”
我回:“****有人爱。”
她急气败坏,说:“我是兰心蕙质。”
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说:“你是作茧自缚。”
她沉默了会儿,恨恨地道:“你很没情趣。”
我以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
“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
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
“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
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
“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
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
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
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
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
她的笑颜,依稀如花。
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
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
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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