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记忆(第1/1页)重生之八十年代

    “终于,可以和你说一句再见了。大哥、二哥、四弟,一年形影不离的的日子仿佛就在昨日才刚刚结束,而你们为了一块糖把我从楼上追到身影宛若才从门口闪过。还记得吧,那次我拿了一盒牛奶,放在书桌上,才出去几分钟就奶去桌空,现场一片狼藉,而你们却吮着手指一脸无辜,弄的我是有怨难喊,有恨难平,差一点扒窗沿就跳出去了,尤其是二哥,前一分钟还赶着要咬我,下一分钟又往我口中塞糖,搞得我牙痛不止。为了我的牙,二哥,再见还有大哥、老四,每次我一向别人提起我和你们种种亲昵的动作,总会引来别人的惊疑。我只好一次次重复,她们是女生,女生为了我的声誉,兄弟们,再见

    “终于,可以和你说一句再见了。我的远房远房远房……表哥正义大侠杨轶群和班长同志。虽然只同窗不到一年时间,我可早就受够了你们。杨轶群,你每次给我讲题总是特别认真仔细,连边边角角都考虑到,讲完了还问我一句:懂了吗?每次我都是诺诺连声,可心里直犯嘀咕:讲那么细干嘛?你真以为我什么也不会呀还有(咬牙切齿),你和我吵完后还大度的本书递给我让我好好学,显得我特别小心眼似的。而每当我问一个特别刁钻的问题时,你又总丢过一个无奈的眼神:问你王哥去啊这时,你伟大的班长同志就插了进来,故作深沉的扫一眼题。然后眉头越皱越紧,眼睛离书本越来越近,眼镜都快贴到上面去了,最后一般有两种结果。第一:长叹一声。“这个,我也不会”。第二,一个看学龄前儿童的目光扫过来:这麽简单的题你都不会啊,怎么学的?”数学是我的弱项,如果班长只在数学上这么对我也就算了。可凭什么,你的作文可以被选为范文在校广播中连播好几天,同时,你又可以在运动场上远远的把对手的身影甩在后面?为了我碎成一地的自尊。再见

    “终于可以说再见了。我的童稚。我的初中生活。合欢树下的合影,教学楼内的飞奔。我曾经欢乐、悲伤、恼怒、喜悦过的地方。奇怪了呢,明明可以道别了,可为什么眼角却有一滴不知名的液体再闪动?映照着这个美丽伤情的黄昏?”

    看到了这里。秦唐不由对于自己当初的时候,一直都在坚持着写日记而感到庆幸。是的,如果自己没有这些日记的话,怎么还可能把曾经的那些往事全部都保存下来呢?自己怎么能够把那些当初的情感,当初的思想。当初的爱与恨,全部都记述在里面。

    而秦唐只所以总是觉得,写日记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难的原因,就在于。他其实并不是把写日记看成是一种任务,一种压力。而是一种爱好,一种非常愿意的事情。自己在写日记的时候。好比是在向着一位老朋友在进行着倾诉,进行着诉说。无论是在自己心烦意乱的时候,还是在自己心情愉快的时候,都会是这个样子的。

    从本性上来说,秦唐自然属于那种和平主义者,不喜欢跟别人发生什么冲突。可是,也有的时候,他的这种“和平”主义,却不能换回自己的和平。而那一次的事端,却差一点儿就毁掉了秦唐的前程。幸好,他还是很善于进行自我调控的,当然了,这里面更多的还是他的那种不愿意跟人发生冲突的本性。

    那天,放了晚自习之后,秦唐跟同村的灵军一起回家。仍然是晚春初夏时节,有柔和的风拂面而过,轻轻的,柔柔的,像是小情人的手,温柔地抚摸着你的脸庞,感觉十分地舒适,惬意。当时的天很黑,几乎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能见度十分低下。而且,如果是他秦唐跟灵军在同学们都集中放学的时候,也一起跟着回家的话,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人多了,也就会避免很多的事情。可是,那天他跟灵军都加了加班,因此比着其他的同学,竟然晚回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样子。然而,也就是这晚回家了一个多小时,却差一点儿造成了秦唐一生的遗憾。

    过了那座石桥,又折向东方走了一段路。他们骑着自行车,走在一条东西走向的拦河大坝之上。那条拦河大坝之上,栽满了密密的杨树,参天耸立的样子。一阵风吹过,树叶子哗啦啦的乱响不停,像是在窃窃私语的样子。由于能见度太低,因此,秦唐也几乎看不出,这道路两边的杨树林子的样子。不过,他却也知道,就在那同样的漆黑一片的茂盛的枝叶里面,同样也有着一个一个故事,一个一个关于鸟儿的天堂的故事。鸟儿们同样的,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庭,有着自己的配偶和儿女。只是,它们的家在树叶间,而不是在地面之上。其实,枝叶之间就一定安全吗?

    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现在的秦唐竟然如此的多愁善感,总是爱想一些不差边际的事情,当然,也也包括一些人,还有一些往事。而且,更让秦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自己竟然那么喜欢追念那些小动物们,当然了,这里所说的那些“小动物”们,也就是指那些自己曾经养过的小动物们了。比如一些猫啊,一些狗啊,等等,都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记得几年前的一个冬天,父亲从集市上买来了十二只灰兔,那时候它们很小,在秦唐和母亲精心护理下,他们渐渐长了。

    一开始它们挤在一个笼子里,但它们一天天长大了,那么一个狭小的空间怎能装得下十二只大兔子呢?于是,父亲买了一个很大很长的笼子给它们。

    秦唐和母亲每天都按时给它吃菜,但后来。母亲说:“再过几天地里就开活了,就没时间给它们挖菜了,更更没有时间喂它们呀我看还是把它们卖了吧,等到冬天没事的时候再买上几只养。”“你没有时间秦唐可以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多给它们挖些菜。到时候多放在笼子里一些一天不用管它们了。”“等你个兔子们挖菜,它们早饿死了,要不这样吧,咱们卖掉十只,另两只养着,兔子少了也省心。”这是个好主意,秦唐立马同意了。

    果然,第二天。父亲把十只兔子全卖了,家里只剩下两只,不知过了多久,母亲说两只兔子都怀有小宝宝了。秦唐听了很好奇,心想:兔子刚出生是什么样子呢?秦唐每天都到它们的窝里摸摸,小兔子到底生出来没有啊终于有一天,秦唐放学回家,母亲告诉秦唐一批兔宝宝出生了。秦唐立马跑到了兔子窝前去摸小兔子,它们简直像一团肉蛋,有没有毛,一点兔子的样子都没有。

    又过了半个月。又一批兔宝宝出生了,但它们刚出生不久。就传来了一种瘟疫,村子里的兔子差不多都死了。当然,那两只兔母亲也不例外。可怜的兔宝宝们一下失去了母亲。第一批兔宝宝已经长大了,没有母亲,它们也会照顾自己,可是第二批才刚出生,还没睁眼呢。于是母亲就买了一袋奶粉每天都喂它们喝奶,半月后,奶粉喂没了,它们也死了,秦唐和母亲半月的努力全白费了。从那以后,秦唐家在没养过兔子。

    不过,对于秦唐来说,最最具有吸引力的,还是那年的时候,自己所养过的那条狗。狗通人性,这一点不像猫,看上去老实巴脚的,可是肚子里却满是坏水,所以,秦唐最最讨厌猫了,而对于狗却是情有独钟。

    秦唐曾经养过的狗有很多,但是真正让他动过心的,真正在他的记忆里占据着极为深刻的印象的,却还是那一只黑色的小狗。

    秦唐家所养的那一只黑色的狗,是父亲从一位叔叔家抱来的,它被抱来的时候,只有几个月大。所以秦唐给它喝奶粉,嚼火腿,它来的时候很认生,每到晚上就叫,吵得大家都睡不着觉,后来慢慢就习惯了。

    秦唐为它取了一个好的名字叫“妞妞”,“妞妞”很听话,你一叫它,它立刻就跑过来。“妞妞”有时像孝子一样跟你撒娇,你的手如果伸过去的时候,它就会咬着你的手玩,不过,不是真咬,只是跟你闹着玩呢。“妞妞”有一个毛病,就是“人来疯”,只要秦唐家来了很多人,那可就不得了了。“妞妞”立刻就跳上了舞,一会儿摇椅晃,一会儿手舞足蹈+,像一个醉汉喝醉了就似的,大家一家人都很喜欢“妞妞”。一次,“妞妞”出去了大半天都还没回来,可把大家急坏了,大家一起出去找它。终于找到它了。秦唐抱着它的脖子生气地对它说:“坏东西,你跑的哪里去了,可吓死秦唐了,我还以为你丢了”。“妞妞”扭扭摇了摇尾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我害你担心了,以后我不会了”。

    “妞妞”不仅是一条忠实的看门狗,而且还是一条爱护、保护自己孩子的狗。一天,秦唐看见“妞妞”在一堆柴火里打洞,起初,秦唐还以为它打洞是为了睡觉。后来,秦唐把这事告诉了奶奶,奶奶告诉秦唐,原来它是在生小狗。在星期六早上,弟弟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对秦唐说:“姐姐,快出去看看,生小狗了”。还没走到狗窝附近,奶奶就拦着秦唐对秦唐说:“现在还不能看小狗,不然大狗会咬你的”。秦唐只好怏怏不乐的走开了。

    秦唐盼望着小狗能快点出来,秦唐好想见到它们。终于有一天,秦唐听见奶奶在叫秦唐,秦唐跑出去一看,小狗们都出来了,有黑的、白的、黑白的……秦唐数了数一共有五只小狗,它们胖乎乎的,好玩极了。过了半个月奶奶说要把它们送出去,秦唐舍不得,奶奶说:“不送出去,大狗会让它吃瘦的”。秦唐只好忍痛割爱的答应了,爷爷说:“留下一只黑的吧,以后长大了可以跟它娘一起看门”。说完。就把一只很凶但也很可爱的汹狗留下了。这只小狗的脾气很怪,它喜欢叼鞋子,叼袜子,所以奶奶看见它叼就打它。可它就改不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狗一天天的在长大,而老狗一天天的在变老,小狗的脾气也越来越坏了,所以秦唐给它取名为“皮皮”。“皮皮”虽然很皮,但它知道怎样讨好主人,每当老爸回来的时候,它就会摇摇尾巴向他讨好。老爸就会蹲下身来摸摸它。

    可不知怎么弄的,“妞妞”的眼睛瞎了,父亲说它的眼可能被“皮皮”的爪子抓伤了,就在第二天。秦唐努力寻找“妞妞”,奶奶却说把它卖了。这一消息犹如给秦唐了一个天大的当头棒,秦唐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只能在心里为它默默的祝福了。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它可以帮助人类,而大家又怎能伤害它呢?狗是大家的朋友,大家应当保护它。不是吗?

    夜,已经很深了。秦唐却仍然是毫无睡意。总觉得自己的心里有着太多太多的事情似的,而且。还根本难以理出头绪来。唉,难道,这就叫失眠吗?瞪着眼睛,瞅着外面的夜空,郑中发似乎看到了宇宙的深处,似乎看到了那无边无际的星云,看到了那些星外的使者们,正在向着这个蓝色的星球飞来……

    秦唐喜欢黑夜,或许这有些令人匪夷所思,忘了是谁曾经说过。感谢黑夜这双眼睛,在黑夜之中隐隐闪着光明,秦唐喜欢夜,是因为喜欢星星、喜欢安静。

    秦唐喜欢夜,喜欢夜的安静,喜欢一种像静止得水般安静,那种静是现代人都不曾有过的静,厌倦了白日的喧嚣并希望自己彻底静下来学习,所以秦唐喜欢晚上一个人在院子里仰望天空,秦唐喜欢夜,喜欢秦唐可爱的星星们,因为那里埋着秦唐儿时的心愿、亲人的笑颜和深深的思念。

    夜,一如既往的黑;而夜空中却并不孤独,天空中那一颗又,好像在诉说着那讲不完的故事一颗的星星,每当秦唐仰望夜空时,总记得小时候奶奶给秦唐讲故事的情景,以前奶奶和秦唐一起看星星的情景,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虽然秦唐早已忘却了故事的详细内容,但是笑容却深深地印在了秦唐的心中,久久不被抹去,那时秦唐很小,秦唐总爱摸奶奶那双粗糙的手,奶奶搂着秦唐,告诉秦唐要做一个好孩子,长大后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然后又一个人叹气。每当这时秦唐总会告诉奶奶:“奶奶别难过,等秦唐长大了秦唐给你买棒棒糖吃”每当这时,奶奶总会笑,但是当秦唐下一次去奶奶家时却是另一番情景了,奶奶躺在棺材里,静静的睡去,长大后秦唐才发现奶奶再也不会回来了。如今秦唐也长大了,奶奶也早已离秦唐远去。每当秦唐仰望星空时,总觉得有一颗星星在对秦唐笑,,听别人说,人死了之后,会变成一颗星星在天上望着自己所爱的人,秦唐想奶奶一定是最亮的那颗,一定是奶奶在望着秦唐,想到这些,秦唐总会想起儿时为奶奶所许诺的诺言,一个让星星保管的小愿望。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当秦唐抬头间,泪一次又一次的流下……

    夜,还是那么黑,每当秦唐仰望星空时,总会想起一颗星星——Baby星,Baby星是一个破碎的生命,是一个还未学会飞翔的天使,是一段血红色的记忆,在秦唐的记忆中总是有一个孝,一个只有三岁大的孝,在那熟悉的十字路口,在电动车上向着秦唐招手,向秦唐笑。记得秦唐前年见过一个孝,那天是星期天,秦唐正上一个同学家玩,去的时候有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看样子不过三岁大,坐在车的后面笑,那种笑是秦唐多少年来都未听过的最悦耳的笑声,然而,灾难却降临在孝子身上。星期一秦唐去上学时只听说有一个孝死了,直到几天后秦唐见到孝的母亲穿着白色的鞋,脸上又多了几丝憔悴,眼中布满了血丝。秦唐忘不了那个孩子的笑,也同时忘不了一个脆弱的生命在汽车的轮胎下逝去,幸福在冰冷的水泥路上冻结……于是,秦唐将农历6月4号这一天记在心里。将那天天上那颗像十字架一样的,最亮的星星,定为Baby星。

    秦唐很喜欢流星,喜欢美丽的流星,喜欢昙花一现般的生命,和稍纵即逝的梦。秦唐喜欢流星,喜欢流星凄美的瞬间,喜欢流星给人的那种浪漫。(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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