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为了游戏与食物!【求推荐票!第二更】(第1/1页)玩家之心

    好奇心不光能害死猫,还能让一个人陷入深渊。



    曾经有一位著名的作家,爱艺先生曾过,“无知是福。”



    认为做菜好吃的一定是好人的丽莎,跟着爱进入了另一个面。



    另一个房间里摆着两台电脑,除此之外显得有些空荡荡。



    稍稍懂一些奢侈品的她,觉得赫曼米勒的椅子看上去确实有点高级。



    她被爱按在了椅子上,并且在爱输入了一串指令后,她打开了另一个世界。



    在短暂黑屏的空当,丽莎姐继续观察着视线所及的地。她见过不少电脑,但是在眼前这台电脑上,她发现了一些不太普通的西。



    就是那个应该叫做——鼠标的西。



    鼠标虽然作为一种电脑外设,发明出来的时间也具有二十来年了,但是一直以来却都没有普及开来。



    大多数电脑只需要一块键盘就够了,至于鼠标这种鸡肋又昂贵的西,真的没有几个人会选择去买。



    为什么鸡肋又昂贵呢?



    先鸡肋,这个年代可视化的操作系统,还没有出现具有统治力的品牌。虽然在范围内已经开始出现,但是绝大多数人使用的却还是黑底白字的ds系统。



    想要打开一个软件,就要输入一连串指令,将这个软件打开。虽然熟练了这样做也没什么,但是对于绝大部分人来,光是熟练这个门槛就已经够高了。



    在没有可视化操作系统的时候,基上都是字键入的电脑,自然不太需要鼠标。



    并且,由于这个年代使用械结构的鼠标又笨重又昂贵,鼠标下面的轨迹球还总爱变脏,所以用鼠标的人少之又少。



    “姐,你把放在鼠标上就行了。”爱道,“你点这个‘按钮就可以开始游戏了。”



    在简陋到只有一个开始游戏选项的标题界面,丽莎将她的放在了鼠标上,看着荧幕上的光标,很快就适应了这种输入式。



    这种顺应直觉的输入式,如丝般顺滑。而且与她之前用过的所有鼠标都不同,这块鼠标的重量很轻,也没有以往的鼠标那种与桌面摩擦的阻尼感。总之就是十分的清爽好用。



    不过,现在不是注意这个细节的时候了。



    丽莎发现点完开始游戏后,她进入到了一个“捏人”的界面。



    先是给这个电脑里的人起名字,接着是选择他/她的性别,在简单选项下这样就可以开始游戏了。



    进入游戏,以前从来没接触过这样游戏的丽莎姐,就像是一个刚刚进入到新世界的宝宝一样,任何地都要进行尝试。



    当然,由于大部分选项都是灰的,现在都不能去做,所以她在尝试的过程中,还是碰壁比较多。



    爱看到这一点,一下子就想到这款电脑的与以往掌的不同,这款游戏更加的复杂。新在刚上的时候,应该都会相识姐这样仿佛无头苍蝇一样进行试探。



    看姐的样子,似乎耐心已经没了,已经快要放弃了。



    大概,需要一个新引导。



    爱看向高桥,在她的心目中,自家的男人就是制作游戏的神。



    看到他眼里肯定的眼神,爱的心中有了计划。



    经过重重碰壁的丽莎姐,终于找到了一位新人应该做的事情。于是,她便开始了对游戏的探索。



    这款游戏奇怪的地就在于,明明这款游戏看起来没有任何内涵,但是玩起来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刚刚入门的丽莎姐也是一样,这款距离完成阶段还有一段距离的游戏,在她的不断点击中,不断加快着游戏的进度。



    攒钱买房,装修,娶妻生子,与领域撕逼,让整个城市都是自己的孩子。



    丽莎姐玩的可谓是放飞自我,看起来甚至有些丧心病狂。



    站在丽莎身后的高桥和爱都有些累了,都有些站不住了。



    不过,爱在身体劳累的同时,心里却是快乐的。



    有什么事情能快乐过看到别人沉浸在自己的作品当中么?



    没有!



    绝对没有!



    一种异样的满足感,填满了爱,充满乐她的四肢百骸。



    由于来的就很晚,所以很快就过来午夜。



    当高桥与爱两个夜猫子都忍不住去睡觉的时候,丽莎姐居然依旧在玩。



    游戏无日月。



    响起的闹铃,惊醒了沉浸在游戏中的丽莎,这时候她抬起头望向窗外,居然发现亮天了!



    这……



    这是一款什么样的游戏啊!



    丽莎姐回想起来甚至有些后怕,她觉得她的后背都有些湿了,冷汗不停地从毛孔里渗出来。



    “时间都去哪了?”



    她不禁地问道。



    不过,这款游戏还真是好玩呀……



    那种亲眼看着自己培养的人物,一点点长大成人,获得来大的成就。看着自己操控的角色,播种世界,让世界都充满了爱,建立自己的家族。



    很好玩的游戏啊!



    不过……自己为什么要玩这款游戏,到底是为什么呢?



    自己为什么要来约翰的家呢?



    好像是约翰请求自己来的。



    然后呢……



    约翰有妻子,她的妻子做菜很好吃,自己没禁住美食的诱惑,答应了她的请求,然后就坐在这里玩了一宿的游戏。



    真是的……



    自己要问问她到底要干嘛。



    “姐你还没睡嘛?早饭已经做好了,快来吃吧!”爱来到屋子里喊道。



    喊完姐之后,她去楼上的卧室,将高桥吻醒。



    在两个人温存的时候,丽莎姐问道了食物的香气。



    不仅仅有牛奶的味道,好像还有一丝植物的清香。



    感觉饥肠辘辘的丽莎姐,像是巴普洛夫的狗狗一样,不争气的流下了口水。



    当她闻着味道来到餐厅的时候,高桥和爱还没有下楼。



    自己动丰衣足食,她尝试了一下爱做的早餐,实在是太好吃了!



    不知道比她平日里吃的燕麦牛奶,好吃到了哪去!



    这才是早餐嘛!



    为了以后能够一直都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她朝着正在下楼的爱道,“我什么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