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3页)佣兵的复仇

  无袖女子淡然一笑,“这天底下还有人能假扮成他?”

    “可是,易容术高绝的人并不只有白落裳一个。”

    “能瞒得过倚花阁耳目的易容高,却超不过十个。”

    青衣女子沉思道:“那会不会就是这十个人中的一个?”

    无袖女子轻轻摇头,道:“不会。”

    青衣女子奇怪道:“为什么?”

    无袖女子信心十足的道:“因为除了白落裳,不会有人愿意去桐虎山这条路上走一遭。”

    这话虽然有理,青衣女子还是想不通,“我们的消息是一个时辰前刚收到的,信上说,白落裳是在前日到达桐虎山的,而且昨天和今天早晨一定也还在桐虎山。如果他来过这里,就时间来说,也应该是在三天之前,因为从这里到达桐虎山,最少也的一天时间。南宫燕一向奢靡过度,如果是在三天之前就来到这个镇子和白落裳碰面,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可是没有人发现,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住进这家客栈的。这只能说明,他是昨天晚上趁乱住进来的。如果他在住进这家客栈的时候,和白落裳见了面,说明白落裳昨晚也在这里。而昨天晚上,白落裳应该是在桐虎山。”

    她的话头头是理,几乎不能找出反驳的地方。因为从桐虎山赶到这里,最少也得一天的行程,就算他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比倚花阁的消息传递还要快。

    无袖女子冷冷的眯了下眼睛,道:“就算他在前日出现在桐虎山,也可以在昨天住进这间客栈。”

    青衣女子瞪大眼睛:“您是说,他会瞒过我们的视线,先我们一步从桐虎山折回,住进这家客栈?”

    她实在是不会相信,她们的人不可能会跟丢白落裳,如果真的发现白落裳不见,她们的人一定会传书过来。可是到现在为止,她们并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跟丢白落裳的信。

    一只雪雕从桐虎山飞到这里,也不过是两个时辰的事,而一匹马要从桐虎山到这里,最快也是一天,所以白落裳的脚程再快,也不可能比雪雕的速度更快。

    她们的消息是一个时辰之前收到的,说明在三个时辰以前,白落裳一定还在桐虎山。

    无袖女子知道青衣女子的想法,但她却只是默然不语,她的表情已经说明了她对自己的猜想很有把握。她十分肯定,昨天晚上白落裳一定就在这间客栈里。

    如果白落裳昨晚真的在这件客栈,那么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瞒过倚花阁的人,从桐虎山折返回到这里的?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让自己在倚花阁的消息放出之前,就住进这间客栈?

    这一点,青衣女子想不明白,无袖女子也不愿说明。

    楼下,南宫燕已经被黑衣人逼的满头是汗,很显然,他的实力与黑衣人存在很大的差距。

    “你的轻功很好。”黑衣人不真不假的赞道,“只不过比起那个人,你这点功夫根本算不得什么。”

    黑衣人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是哪个人,但南宫燕却好像听得懂一样,立刻就笑着拍道:“没有错,我自然比不过他,我猜在这个世上应该很少有人在轻功上比得过他,不只是轻功,就连易容、美酒和好色上,也很难有人比得过他。”

    而他们口中的“他”,正是白落裳。

    两人一动,惊扰到了周围的无辜百姓,那些吃饭和住店的人一听见打起来了,立马慌乱起来,四处蹿逃,有人往楼上跑,有人往门外跑,有人往桌子底下跑,有人往墙角躲。

    一时间,安安静静的客栈刹时变得鸡飞狗跳,混乱不堪,杯盘碟碗砸坏许多,饭菜酒茶撒了一地。

    几个衙差早已站起身来,拔出刀,凶神恶煞地围了上去,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拿出武器的,不只是这些衙差,所有按耐不住的人都亮着兵器,南宫燕几乎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

    森森的兵器,闪着森森的寒光。

    武器的用处,不过是杀人而已。

    整个客栈唯一还坐得稳的,便是二楼上的那群青衣女子,她们从一开始就好像对楼下纷杂喧哗一点也不上心,依然是神定气闲的吃得餐。

    没有一个青衣女子在看着楼下,唯独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女子不一样。她正用一种兴致勃勃的眼神盯着南宫燕,冰霜一样的脸上终于浮出若隐若现的笑意。

    她原本如孤山上的冰雪,可是在这一刻,她融化了,因为她居然会笑,笑得非常美丽。那种笑容像是被阳光照耀的冰雪,折射出七彩飞霞,明亮,炫目,也转瞬即逝。

    这个女人很安静,也太过安静。

    这个时候,越是不动的人,就越是惹人注目。

    南宫燕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一群女人,当看到坐在最中间的那个无袖青衣的女子时,他的一对瞳孔不禁渐渐收缩,再然后眼睛忽然就亮了。

    无袖青衣女子对上南宫燕那双发亮的眼睛,脸上的笑意又加重了几分。

    一个美人,一只狐狸,两人四目相对,眼神像是正在说着什么话。然而除了他们自己,旁人根本看不懂。

    女人在笑,笑得清淡,笑得低调。

    南宫燕也在笑,笑得狡猾,笑得精明。

    这只狐狸从来都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即便眼前的情形对他十分不利,他依然笑的起来。还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因为他突然用指着楼上的女人,弯着腰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的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也太过放肆无礼。

    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像他这样对待楼上的那个女人,其他人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可是南宫燕居然敢指着女人放肆大笑,简直就是怪事一件。

    无袖青衣女子却好像并不介意被人指着脸大笑,她只是看着南宫燕,面色带笑,低声说了一句:“你还不走?”

    客栈里很闹,她的声音几乎一出口就被闹哄哄的气氛吞没。

    南宫燕居然听得见那女子说的话,只听他也笑着回答道:“我原本是要走的,可是现在却有人不让我走。”

    无袖女子弯着嘴角,“他们拦得住你?”

    南宫燕也弯着嘴角笑道:“拦不住我,不过我想走也不容易。”

    无袖女子轻声笑,“那你还不赶快走?难道还想留下来吃饭?”

    “我一点也不像留下来吃饭,因为这里的饭菜实在是不合我的胃口,太难吃了。”

    “那就快滚。”

    女人的话听起来不动听,可南宫燕却好像很喜欢女人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只见他越笑越开心,脸上都快乐出两朵花。

    或许是因为和他说话的这个人实在太漂亮,又或者是因为刚得到了一件大宝贝心情正好,总之他现在笑得非常开心。

    所有人都看着南宫燕和那个青衣女人,但能听见两个人说话的人却不多,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想着如何去捉住一脸灿烂的南宫燕。

    那些人用他们的眼睛狠狠的瞪着南宫燕,中的兵器也在蠢蠢欲动。

    杀意已在,危险亦在。

    南宫燕却依然在笑,笑得愉快,好像所有人的敌意都不是针对他的。

    女人也还在微笑,连眼神都带着美丽的笑意,她平常都是冰冷的人,而此时她却在笑,对着一个贪心的人笑。

    一座冰山在炫目的光阳下,会产生什么?会产生一道美丽的彩虹。

    此时此刻,这个女人就是一道冰山上的彩虹,映着阳光而生,神秘美丽。

    越是美丽的事物,往往消亡的越是快。

    女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最后,她没有了笑,又是一脸冷冷的表情,冷冷道:“还不走?”

    南宫燕望着女人,突然有一些舍不得,或许他是觉得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在面前,他如果不多看两眼,将会是一件非常吃亏的事情。

    他不爱吃亏,也不愿吃亏,可眼下这亏他是不愿意吃也不能不吃了。

    女人说得没错,他的确是应该赶快上路,四下看了一圈,见眼下情况对自己极为不妙,于是对着冲他奔来的人拱笑道:“各位,在下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就看见他纵身跃出大门,翻进马厩,跳上其中一匹马,夹着马肚,甩鞭逃走。

    这马本是衙差骑来的,现在眼看自己的马被骑走,路一平立马跳出来,大吼一声:“混蛋!那是我的马。”

    话才刚一喊完,南宫燕已经浮尘而去,只听踏踏马蹄声,一眨眼已经看不见人影。

    几个人也不做落后,纷纷提刀上马,追赶南宫燕。

    一场风波引来一阵哗然,马走人跑,留下来的围观者唏嘘不已。

    店小二躲在柱子后头,惊恐的望着大厅里,脚哆嗦的不成样子。只是远远的看着那些人,就能令他觉得有一种阴森冷飕飕的凉意从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腥风血雨的江湖。

    这时,有人踢了店小二一脚,冷冷道:“赶紧给爷上两壶酒!”

    黑衣男人见南宫燕已走远,也不出门追赶,反倒清闲的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摆出一锭银子,招呼店小二上酒上菜。

    不只是黑衣人,这里坐着喝酒的那些江湖客全部都没有出门去追赶南宫燕,因为他们都知道南宫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明白就这样跑出去,也只会是徒劳。

    外面还下着雨,外面还吹着风,出门去逮一个人,哪有留下来喝酒舒服?

    人都是贪图舒服的,多日来的舟车劳顿,他们也想要好好休息一会。

    于是,客栈里又响起了热热闹闹的谈笑声。

    掌柜的心情却没有那些人的好,他瞧着被砸坏的东西,心疼的直接趴到在柜台里,哀声抱怨,一边哭,一边朝黑衣人看过去。

    黑衣人丢出两锭银子,补偿了店家。

    和南宫燕付的一袋银子相比而言,这两锭银子实在太少。

    掌柜心里不满,却不敢表现出来,开店做生意,就要懂得察言观色,知道什么人惹不起,也知道见好就收。

    很显然,眼前这个黑衣人不是他们这样的小市井百姓能得罪得起的。

    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黑衣人端端正正的坐下来,既不出门追赶南宫燕,也不关心周围的目光。

    这三个月,他一路追踪白落裳,虽然没能跟对方正面交,但一直看得到踪迹。就在三天前,白落裳忽然不见了,可是他却在无意间发现了南宫燕,他很清楚南宫燕的出现并不是巧合。

    白落裳和南宫燕之间的勾当,几乎已经不再是秘密。所以他就跟着南宫燕一路走到这里,他依然没有发现白落裳,但是南宫燕已经和白落裳碰过头,白落裳再一次在他眼皮下逃走,但是被白落裳偷走的东西却已经落在南宫燕上。

    但当初与雇主约定的是“捉住偷东西的人”,却并没有说要追回失物。现在失物和盗贼分成两路,他就要跟雇主再好好商量一下才行,毕竟追回失物和追拿盗贼的佣金不是一个价。

    白落裳是一个易容术和轻功独步天下的人,为人又实在是狡猾,所以要追踪起来非常困难,相比之下,藏金人南宫燕就要容易掌控的多。

    南宫燕出入奢靡招摇,走到哪里都是砸千金以买快活,生活极其高调,所以要找到他,非常容易。因此,他并不担心南宫燕会逃出他们的势力追查范围。

    看了一眼二楼上的人,黑衣人很礼貌的笑了一笑。他当然也看出了那些女人的身份,他对那个女人同样充满了兴趣。

    楼上的女人却只是冷淡的回视他,并没有任何回应,她对楼下那黑衣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被一个长得非常美丽的女人拒绝,黑衣人不禁挑眉,心里疑惑道,难道这女人会和南宫燕那只狐狸有什么别人不知道的关系?

    江湖人都知道,这女人有一对瞧不起天下男人的眼睛,在她的眼睛里除了她们的大阁主和白落裳那个小偷之外,所有的男人都不入她的眼睛,她几乎从来不和别的男人说话,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去看别的男人一眼。

    然而今天,这位眼高的女人居然看了南宫燕,甚至还和南宫燕说了话。莫非,南宫燕入了这女人的眼?

    这样想着,黑衣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扩大,好像他突然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而这件有趣的事情,只不过就是那女人对南宫燕笑了一下和说了两句话而已。

    就在黑衣人觉得那女人也不会和他说话的时候,那女人突然说了一句:“你不去追?”

    黑衣人略感意外的再一次抬头望着那个人,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被那女人看进眼里,不禁有些愉快,然后笑道:“姑娘可知道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女人冷着脸没有说话。

    黑衣人笑道:“那人是一只狐狸,你知道狐狸最擅长什么吗?”

    女人当然不会回答,她的话总是很少,越是冷的人,话就越是少。

    黑衣人只得自己说话:“狐狸最擅长的就是跑,这只狐狸虽然没有白落裳那么能跑,但要追上他,还是需要想办法的。”

    女人冷冷的没有再多看这个黑衣人一眼,因为她对这个黑衣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再说那几个衙差,骑着马,一路紧逼南宫燕,追着跑出小镇,到了南边的树林,看到的却只有马,没有人。

    那匹被丢下的马,蹬着腿在原地踱步,鼻子里喷出一阵白袅袅的气。看样子是刚停下不久,但是骑马的人却早已不见。

    雨水密密地斜落而下,树林笼着一层薄烟。林木在雨里静默的看着匆匆而来又匆匆而过的人影,它看透所有的事情,却无法告诉想要知道答案的人。

    越冬未落的树叶被雨水冲刷得发亮,在飘摇的春风里,欢快的跳动着水光。

    林子里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静悄悄的,显得格外诡异。

    下雨的天,总是很暗。虽然刚过午时不久,天却暗沉沉的,让人的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

    张青勒住马,在原地转了两圈,脸色不禁也跟着暗了下来。

    下着这么大的雨,南宫燕没有马,光靠两条腿,他还能去哪里?

    他没有生出一对翅膀,所以他飞不走。他也没有白落裳一样的轻功,所以他还是飞不走。既然飞不走,就只能用两条腿跑。不过像南宫燕这种奢侈又讲究的人,怎么可能冒着雨用两条腿跑路?

    既然没有骑马,也不会用两条腿跑,那这个人究竟是去了哪里?

    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难不成,他还会遁地术?

    南宫燕当然不会遁地术,他不过是在半路上跳下了马,趁着众人还没有追赶上来的会,藏身在树林里,等着众人都寻着马蹄声追赶上那匹马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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