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情人节的生日饭局(第1/1页)醉卧花都
林烟一阵摇头,看着手机忽然黑屏,自动关机。
林烟最遗憾的就是没有苏晨的照片,这下可好了,多得是![bsp; 不过林烟还是强忍着冲动,没将他内存卡带出去。要是在这细节上栽跟头,那就真太憋屈了。
以后总有机会将照片带出去的。现在为了避免嫌疑,还是算了。
将手机放一边,林烟带着自己背包和打火机离开坟墓,在外面找了个地方,捡了些枯枝,将那些作案用的衣服麻袋等东西一起全烧了。
至于那把刺刀,林烟自是舍不得扔掉,和刘易手机放在一起。那“无字”的神秘卷轴也都放在那里,没去理会。
在确定了不会留下火种之后,林烟迅速的离开了树林。
大街上除了路灯以外便没一点光亮,也没一个人。就算有,反应力越来越快的林烟也能从容发现避开。
当他回到家之后,他先吃了点东西,然后将自己的手机开机,最后才睡觉。
清晨,还没睡上三个小时的林烟就又自动醒了过来。
林烟站在门口旁边,与之前留下的刻痕比较了一下身高,又长高了一丝。
从一月三号被神秘金光钻入身体,到现在,连一个月都没有,林烟就已经长高了好几厘米,气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扫往日的阴柔瘦弱。
要是每天都这么长,估计来年开学的时候,林烟肯定会超过一米七!
一米七,在林烟看来,是一个男人最低的身高要求!一米八才算有面子,一米九……对于一个华夏人来说,太高了也有些不好,看人总要低着头,多累啊!
总之,这一切,都跟做梦似的。
这么短的时间,林烟身上,发生的事情还真不少。每次回想起来,林烟就是一阵感慨。
没有田清荷在,林烟可谓是自由之极。
现在只早上六点多钟,又是天寒地冻的,周围也就一人都没。
林烟也因此一出门就狂奔起来!
随着他的跑动,他只觉得自己呼吸都带着几丝清香!
在小馆子里吃过早饭,林烟接到田清荷电话,大意是问林烟情况,叫他没事早点回老家。
林烟随口敷衍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不到腊月二十八,林烟是不会回老家的。
他答应过要去庆祝钟晴的生日的。
林烟走出馆子,站在大街上,望着天空呆了一会儿,忽然说道:“对了,去买副好一点的手套!”
林烟左臂上的黑毛似乎越长越密了,倒是可以用袖子遮住。而那黑漆漆的指甲跟鬼爪子似的,却总是碍眼。钟晴他们也曾问过,都被林烟以指甲油给搪塞过去了。
据说这毛是越刮越多的,林烟也就有些不敢去刮,反正还没到夏天,若到那时还是现在这样子,再刮也不迟。至于那黑色指甲,林烟却是不想强行剪掉!
在第一次用指甲刀剪它的时候,指甲刀嘣的一下坏掉了。林烟又用剪刀,居然也剪不动!
那时林烟就发现这指甲原来变得这般坚韧,就跟利刃似的。虽然强行剪的话肯定剪得下来,但林烟又有些舍不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买副手套遮遮眼,以免节外生枝。因此林烟来到附近一家皮质专卖店,买了一副精致的皮手套戴上,别说,还真贵!质量却是很好,比上次林烟作案的那副手套强多了。
幸好烟指甲虽利,但却不是很长,自变黑以后,就一直没有长。如果它有刘易尸体指甲那么长,那手套都戴不进去了。
十几天后,林烟身高猛蹿,已然达到了一米七!这让他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
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好,大冬天的,即使只穿夏天的衣服,也都不感觉冷!
算算时间,今天就是钟晴的生日了。倒也巧,今天也是情人节,阳历二月十四号!
当林烟赶到钟晴电话里说的那酒楼门口的时候,出来迎他的钟晴就第一时间伸出她白皙纤细的小手:“我的礼物呢?不给不准进哦!”
“早准备好了!”林烟笑着从兜里掏出一红色盒子。
钟晴望着盒子,不敢接,只面露惊恐之色地问道:“不会是戒指吧?”
“你想得美,我可是给你过生日,而不是过情人节啊,你可别打我主意!”林烟也鼓着眼睛,一脸夸张的恐惧之色,然后打开盒子。
钟晴一看,原来是水晶色的吊坠。
“咦,这不便宜吧?”钟晴颠了颠了吊坠,凭着手感,猜测道。
林烟笑了笑,道:“十块钱而已!”
实际上却是两百块左右。
两百多,对于刘易那样的人来说简直看都懒得看,比如苏晨临走前送林烟的佛珠可是上好的美玉,老贵老贵的,她出手的时候却连眼都不眨,顺手就从手腕上取下。
两百块,对林烟这种贫困学生来说,可是很珍贵的!
田清荷辛辛苦苦,星期六双倍工资加加班费一起,都挣不到两百块。
要不是林烟上次在那伙绑匪面前收刮了三千块,他还真有可能只买一件十块钱的礼物。
钟晴却不是傻子,见林烟眼神闪烁,便问:“到底多少?”
“反正是我从小到大送人礼物最贵的一次!”林烟笑呵呵道,“算是对得起你了吧?”
“以后不要买贵的东西了,你还是学生呢!”钟晴笑嘻嘻地将盒子收入囊中,却又板着脸道。
林烟心里一暖,点头道:“好,等我以后有钱了,再买贵一点点的!但也别想超过一千块哦!过一千块的,只有我老婆才有那个殊荣!”
钟晴瞪了林烟一眼,作呕吐状,然后说道:“你先进去吧,在二楼,我订了包间!我还要等人呢!等会儿如果万一有人问你有没有准备礼物,你就说没有,免得他们误会我,知道吗?”
“误会?”林烟眨眨眼。
“哎呀进去啦!”钟晴推着他。
“有多少人来!”林烟一边走一边打量酒楼环境,又看了看时间,十二点过几分,“你怎么选中午吃饭啊?”
“晚上我要回家和我爸妈一起庆祝,朋友们就只好中午咯!”钟晴笑道,“我弟弟和他女朋友在楼上呢,你快去吧!除了他们,还有几个朋友和同事要来!”
“我记得你上次好像说你那读高三的神童弟弟才十五岁吧,就有女朋友了?”林烟忽然觉得自己好失败。
“那是,不过我爸妈还不知道!我这弟妹啊,比我弟大两岁呢!不过长得可漂亮了!也是你们学校的。我弟弟也长得很帅哦,比你帅多了!”钟晴笑道。
“帅有屁用,打架厉害才好呢!再说我不帅吗?”林烟不以为然地想道。
一到二楼,林烟目光一扫,就发现一包间门开着,里面有人,有说笑声。
换成以前,林烟还有些怯场,现在的林烟觉得自己打架很凶,胆子也壮,也就大步走过去,在门上敲了敲,然后走进去目光一扫,对一个少年说道:“你是钟朗吧?”
少年站起来,点点头,道:“你是小晴的朋友?请坐,请坐!”
“小晴?”林烟明显愣了一下。
少年呵呵一笑,道:“我们家,都这样叫的!”
林烟一阵好笑,这弟弟,倒是当得有趣。
林烟找了个位置坐下,见桌前除了钟朗以外,还有两男三女,正好配对。
钟朗身边坐着一美女,头发老长老长,双眼炯炯有神。出于对美女的尊重,林烟在将他们打量一番后,将目光锁定在她脸上,忽然觉得有点眼熟,于是问道:“其实我跟你们是一个学校的,我读高一。这位学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呢!”
对于林烟主动说话,美女愣了一下,然后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可能是我在元旦晚会唱歌的时候,你见过我吧!”
林烟回忆了一下,顿时恍然:“喔,我知道了,你是唱那个歌星杨初那首‘青春是无以名之的烦恼’的美女吧!”
“美女不敢当。”美女低头一笑,道:“我叫徐清溪。”
“我叫林烟!”林烟笑道。
“我知道你!”徐清溪笑道。
“我也知道你!”钟朗道。
“你们怎么知道?”林烟下意识问道。
“我们学校,消息略有些灵通的,都知道你啊!你难道忘了,处分的事?”钟朗笑嘻嘻地说道。
林烟讪讪一笑,暗道:“原来如此!”同时也暗暗对钟朗有些反感起来。
其实也正常,钟朗是典型的优等生,成绩很好。一般来说,优生都有一种优越感,有些看不起差生。
同时,差生也基本上不屑于与优生打交道,觉得他们虚伪,不真实。
林烟一直都是那种自尊心比较强的人,也十分敏感,见钟朗露出这种怪异笑容,也就不想理他,徐清溪虽然是美女,但也“爱屋及乌”,不去甩她。
于是,林烟转向另外两男两女,说道:“你们也是学生吗?”
这四人有三个都是摇头,然后分别介绍起自己。其中一个娃娃脸,看上去很年轻的男子,居然是一个医生!
另外一个女的,是大学生!
还有一男一女,却是没说自己是干什么的,只说是钟晴的初中同学。
这四个人,都是钟晴以前读书时的同学。
聊了一会儿,林烟就看到钟晴又带着两个女的进来,不由暗松了口气,心想:“要是再来一男一女,可不尴尬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