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破玉棍儿(第1/1页)唐浮

    自秦汉以来,铜钱一直都是主要流通货币,只不过五铢钱虽然轻便,但是容易仿冒,而且十分杂乱无章,是以唐高祖武德四年,为整治混乱的币制,废隋钱,效仿西汉五铢的严格规范,开铸“开元通宝”,由欧阳询题字。钱币的统一,也是唐朝商业兴盛的原因之一。

    但是“开元通宝”规范化,却也增加的重量,所以唐朝的商人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那是志怪小说里面的桥段,若是大唐商人腰缠十万贯,估计牛也要被压的成牛肉酱了。所以金银便开始逐渐在商业交易之中发挥其作用起来。只是由于成色的问题,而无法普及。所以唐朝的行商,绝大部分还是用马车拉钱,或是拉绢帛进行交易。

    而生意做得大的商人,如王元宝、郭万金这样的大商人,则将自己的商业网络遍布大唐主要商业兴盛之地,其中主要目的,便是有力于存储绢帛和钱币。

    王元宝三人都明白其中的关键,却是没有想过将如今通行的钱币作一次改革。此时听李剑凌提及要发行银票,三人顿时发现了其中的好处——有了轻便的银票,全国各地都可以去,市场的极大开拓,定然会要掀起商业的兴盛狂潮!

    当然,在大唐发行银票,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从唐宪宗出现的飞钱,算是银票概念的最初萌芽,直到北宋初年,四川成都出现了专为携带巨款的商人经营现钱保管业务的“银票铺户”,由商人自由发行的票据才出现了银票的雏形,同时形成较为成熟的纸币体系。

    随后,许多商人联合成立专营发行和兑换“交子”的银票铺,并在各地设银票分铺。随着“交子”流通开来,便有商人团体印刷有统一面额和格式的“银票”,作为一种新的流通手段向市场发行。这种“银票”已经是铸币的符号,真正成了银票。

    这个过程前行的十分缓慢,而且也并非一帆风顺,毕竟是私人性质的行为,所秉持的也是个人或者团体自身道德信用,是以也不乏一些不法之徒,卷银私逃的现象。

    直到景德年间益州知州张泳对银票铺户进行整顿,剔除不法之徒,专由十六户富商经营。至此“银票”的发行始取得政府认可,而这一过程便经过了两个多世纪。

    所以,当李剑凌提出以朝廷公信力作为推进手段,但是银票的印发,却由户部和商人团体共同建立“银部”印制发行的时候,三人显然都不是很理解,不明白为什么会让商人参与进来。

    李剑凌又详细的解说了一遍,三人这才明白了其中的关键。李剑凌见三人都懂了这个概念,便开始说起了组建“商会”的事情,道:“洛阳、长安、太原等商业繁盛的州府,可成立“商会”,商会推选会长、副会长以及相应的监督、办事人员,然后各州府的商会再组建成全国性的大商会。”

    “商会层层推进,到了帝都,便由这个全国最大的商会和户部协同,共同管理“银部”的正常运作,印制发行银票,使之形成一个全国性的货币网络,届时你们做生意,就无需拖一马车绢帛或者拖几麻袋铜钱去交易了!”

    其实,三人所关心的还不是做生意这码事,做生意做到他们这个地步,早已经家财万贯,绢帛满山,钱对他们来说,也不算太有吸引力的东西,只是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产业链上也有数万人靠他们吃饭,所以也难以放下。

    到这时候,做生意仅仅只是一种责任,而非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了。人生一世,最得意的,莫过于名利双收。商人不缺利却是极缺名,地位低下也一直是他们无法改变的现实。

    如今,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他们眼前,和朝廷地官合作,一起推行改革,那他们的地位无需想就知道,自然是水涨船高,而改革货币流通,天下万众受益,到时候他们也能杨名天下!

    这样的好事如何不干——散尽家财都要干!

    “你们出多少金银,便能有多少银票,若是推行成功,银票也是可以随时兑换的,倒也不用想的太悲壮了!”

    李剑凌笑道:“不过,占据商会高层的人,必须要找信誉好,而且要你们信得过的人。”

    “至于你们三位,定要要进‘银部’作为最高股人代表之首,层层相接,环环相扣,和户部达成平衡甚至还要有优胜之势,这样才能保证这套货币流通体系没有崩溃之虞,让普通民众和商人免受勿忘灾祸!”

    当然,还有一句潜台词,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他们都是李剑凌的人!

    初步谈妥了一些事情,李剑凌便让郭守业和杨明过来帮他跑跑腿,有些事情,身边必须要有几个好使得人。两人进国子监读书也不过是读一个名声而已,若是跟在李剑凌身边,同样也能达到这个目的,郭万金和杨崇义自然求之不得。

    三个大商人也不担搁,索性便一起,亲自跑几个平时关系好的大商去了,而李剑凌的事情也算是初步告一段落了。回到家中,没寻见王韵,连王澜和小鲵都没寻见。

    李剑凌也未作他想,便回去了房间。

    已经升级为上方剑的鸦九剑,安静的摆在剑架上面,李剑凌却是看也没看一眼,径直从床底的暗板抽出了那柄久未见光的四尺长刀。

    黝黑的刀身下一条白亮的轻弧线,散发着阵阵寒意,不断的侵蚀李剑凌那火热的胸腔,让他找到了久违的感觉——在长白山老林里面杀人的感觉。

    李剑凌很久没有摸这柄刀了,如今,正式踏上了仕途,相信很久都会用不到它了,所以李剑凌才拿出来看看。便在这时,廊上传来一阵轻细的脚步声,李剑凌微微一笑,长刀入鞘,脸上的沉冷,瞬间被一种温润的柔情所取代。

    “李郎,在房间吗?”

    “来了!”

    李剑凌从床底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急步开门。王韵端着一个食盘,罐子里面溢出丝丝参香来。李剑凌心中一暖,伸手接过食盘,却是佯作不悦道:“你也忙了一天了,也不知道休息一会,又弄这参汤来!”

    王韵微笑道:“你才累呢,现在又是长身体的时候,得补补!”

    王韵这话并未说错,但是李剑凌听着却是觉得古怪之极,又让他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前些晚上那段“刻骨铭心”,也只好乖乖的闭嘴,闷头喝参汤,补身子,长雀雀——其实那事儿跟雀雀还真没直接关系,不过还是让李剑凌大受打击。

    李剑凌越想心情越复杂,而王韵端着碗给李剑凌舀参汤,口中却淡淡的说道:“今日慕华和灵儿都没来呢。”

    李剑凌淡淡的“哦”了一声,不置可否,王韵索性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李剑凌道:“李郎,你这样不好,我知道,你可不是这么狠心的人!”

    李剑凌却不接茬,自顾拿过王韵手中的半碗参汤,“唆唆”有声的喝了起来。王韵气急,一把夺过李剑凌手中的碗,气哼道:“不给你喝!”

    李剑凌也不生气,直接要端罐子喝,却被王韵眼疾手快,直接将罐子都夺了过去,冲着李剑凌皱了皱鼻子,翘臀微摆的走了。李剑凌愣在一边,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喃喃道:“这样的媳妇儿,还真他丫的是奇葩!”

    ···

    ···

    关于试点改革的事情,虽然是在上阳宫中密谈,但是并没有过多久,这件事便不再是秘密了。有能力的人,总不会缺少知情的权渠道,况且反对这件事情的人,多数是世家。世家手中,其实最重要的力量就是金钱,所以,他们才是真正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人。

    不过,如今所有事都还只是在初步的准备阶段,就算无数人心痒难耐,但是却还真不知道如何对一颗青涩的果子下嘴,是破坏这颗青果,不让它成熟,还是在成熟后,咬上一口,世家的选择往往都是无比明智的。这也是他们能长久存在下去的根本原因。

    所以,李剑凌根本不担心——也没这个心思去应付那些反对之人客人存在的坏心思。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人了。

    不过很多事情,还真不是能够揣测的清的,便如此时的开封,刚下了一场雨,雨过天晴,显得格外清晰。

    在开封的某个垃圾堆里,有一个一无所有,甚至连一个发霉的馒头都没有小乞儿,正在一大堆烧成了炭质的垃圾堆里面寻找着他的下一顿。

    皇天不负有心人,那个小乞儿凭借着那股拧劲儿,不断的翻着那些炭木垃圾,然后,他看到了他的下一顿——那是一块玉,确切的说,那是半截玉棍儿。

    他虽然对这种玩意不是很有研究,但是玉却还是认得。而且他知道,这种“烂玉”应该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只要这破玩意值一文钱,那就能够他吃一个馒头!

    混迹于市井之中的小乞儿,天生便懂的察言观色,当那质库的掌柜鄙夷的用帕子包着手,接过那节玉棍儿的时候,那小乞儿很诧异的发现他的手颤了颤,小乞儿的眼睛瞬间抬上去,然后便捕捉到了掌柜儿脸上那还没来得及掩去的惊诧之色!

    那掌柜儿扫了小乞儿一眼,淡淡的道:“十文钱!”

    十文钱早已经超出了小乞儿原本的设想,若是没有看到掌柜儿的那惊诧神色,小乞儿早就拿着十文钱去买馒头了,但是现在,十文钱显然是不能满足他的底线了。是以,那小乞儿强忍饥饿,摇了摇头,道:“刚才隔壁那间出了一百文,某都还没卖呢!”

    那掌柜儿面色一滞,压抑住性子,道:“那你要多少?”

    此时,小乞儿暗暗咽了一口,盯着那掌柜儿,心中一横,目光顿时变得坚定而绝然,道:“五百文!”

    掌柜的看着小乞儿,半响没有说话,小乞儿心中发虚,但是却依然迎着掌柜的目光,毫不退让。最终,掌柜嘟囔了一句什么,道:“好,五百文!”

    掌柜的竟然没还价,这让那小乞儿大吃一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钱到了手中,小乞儿才失魂落魄的出了质库。

    连十文钱都没有同时间拥有过的小乞儿,忽然之间刨食儿刨到了五百文巨款,感受着手中那沉甸甸的一袋子,小乞儿只觉得整个世界的颜色都变了。一根破玉棍儿,五百文巨款···还有一顿吃了五个馒头——这一天奇遇和满足,注定是他终身难忘的一天!